《中宣部印发《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

  • 来源专题:图书情报
  • 编译者: luoluo
  • 发布时间:2021-02-01
  • 近日,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阅读是获取知识、增长智慧的重要方式,是传承文明、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到2025年,通过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全民阅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活动更加丰富多样,氛围更加浓厚,成效更加凸显,优质阅读内容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民综合阅读率显著提升。
    意见提出了全民阅读工作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大阅读内容引领、组织开展重点阅读活动、加强优质阅读内容供给、完善全民阅读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积极推动青少年阅读和家庭亲子阅读、保障特殊群体基本阅读权益、提高数字化阅读质量和水平、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和加强全民阅读宣传推广等。

相关报告
  • 《《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

    • 来源专题:图书情报
    • 编译者:程冰
    • 发布时间:2017-01-22
    •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王志艳)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列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工作。记者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日前印发。这是我国制定的首个国家级“全民阅读”规划。   据悉,《规划》编制历时三年多时间,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等要求,明确了全民阅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十三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及时间表、路线图等,以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共同建设书香社会。   以下为《规划》全文: 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阅读的重要部署,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共同建设书香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序 言   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增长智慧的重要方式,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发育、文明传承的重要途径。中华民族有着优良的读书传统,崇尚读书、诗书继世之风绵延数千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阅读。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2014年以来,“倡导全民阅读”连续3年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推动全民阅读”,并将全民阅读工程列为“十三五”时期文化重大工程之一,将全民阅读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两个巩固”根本任务,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将丰富阅读活动内容与提升思想文化内涵相结合,将出版精品与推荐精品相结合,将公益活动和市场推广相结合,将传统阅读与数字阅读相结合,将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全面提升全民阅读质量和水平,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阅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必须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推动。开展全民阅读,每个人既是参与者,也是推动者。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推动全民阅读长期深入开展。   ——坚持重在内容,提升质量。全民阅读的核心是阅读内容。必须加强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进一步完善创作出版扶持和激励机制,加强对精品力作的宣传推广,拓宽传播渠道,为全民阅读提供更多优质阅读内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全民阅读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数字化阅读的规范和引导,推动传统阅读和数字阅读相融合。   ——坚持少儿优先,保障重点。少儿阅读是全民阅读的基础。必须将保障和促进少年儿童阅读作为全民阅读工作的重点,从小培育阅读兴趣、阅读习惯、阅读能力。要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的基本阅读需求。要着力保障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   ——坚持公益普惠,深入基层。全民阅读具有典型的公益性。必须加快推进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相统一,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保障全民平等享有基本阅读权益。   (三)主要目标   本规划期限为2016年到2020年。主要目标是:各类全民阅读活动蓬勃开展,全民阅读氛围更加浓厚,全民阅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优质阅读内容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全民阅读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阅读推广人队伍更加壮大,各类阅读推广机构不断涌现,全民阅读法制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民阅读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以人为本、面向基层、惠及群众、兼顾重点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举办重大全民阅读活动 开展全国范围的“书香中国”系列活动,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品牌建设,办好各类读书节、读书周、读书月、读书季等全民阅读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度、平台辐射面和品牌号召力。   在世界读书日、“六一”儿童节及其他重要节庆期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引领示范,不断扩大全民阅读的社会影响力。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开展主题演讲、经典诵读、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主题阅读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办好全国书博会、书展、书市等各种行业展会,通过论坛讲座、评书荐书、名家签售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之打造成为连接作者、读者、出版者和书店、媒体的阅读桥梁,充分发挥其推动全民阅读的功能和作用。   专栏1 全民阅读品牌活动   (一)“书香中国”系列活动   打造“书香中国”系列活动品牌,培育和巩固“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书香江苏”、“书香荆楚·文化湖北”、“书香中国·上海周”、“书香岭南”、“书香湖南”、“书香八闽”、“书香辽宁”、“书香龙江”、“海南书香节”、“书香八桂”、“书香燕赵”、“书香赣鄱”、“三秦书月”、“书香安徽阅读季”、“书香天府”、“书香齐鲁”、“书香陇原”、“书香天津”、“书香天山”、“书香宁夏”、“书香青海”以及“深圳读书月”、“苏州读书节”等全国各地书香活动品牌。到2020年,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都有品牌活动,80%以上的县(区)有品牌活动。   (二)举办主题读书活动   结合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主题,广泛开展各类主题读书活动。   (三)行业展会服务全民阅读   充分发挥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等行业展会推广全民阅读的重要功能,举办“读者大会”等全民阅读活动。   (二)加强优质阅读内容供给   完善创作出版扶持引导机制,引导广大作者和出版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国家出版基金的积极作用,实施重大出版工程等,出版更多在文化传承上有新的突破、学术水平上有新的超越的精品力作。充分发挥“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等奖项的导向作用。   进一步完善针对不同读者群体的优秀出版物推荐机制,提升推荐出版物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坚持价值导向、专家意见、市场表现、群众口碑、质量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向读者推荐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出版物。继续开展面向青少年、老年人、少数民族等不同群体的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推动精品出版物宣传推介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改进书评机制,加强图书评论工作,加强对各类图书排行榜的引导和管理。    专栏2 全民阅读优质内容建设工程   (一)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   “十三五”时期推出重点主题出版物、重大出版工程、文艺原创精品、未成年人出版物、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古籍、辞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出版物、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出版物等3000种左右。   (二)优秀出版物推荐工程   进一步完善推荐机制,做好“中国好书”、“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优秀老年人出版物”、“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优秀民族图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优秀少儿报刊”、“精品文学期刊”、“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等推荐工作。   (三)推动全民阅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大力推进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使阅读活动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倡导党员干部带头读书,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读书学习制度,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读书学习的热情,带领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大兴读书之风。倡导在高校大学生和中青年人群中建立读书会,开展读书活动。充分利用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各类阅读设施,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读书活动。开展书香军营活动,服务强军建设。完善“书香之家”、“书香之乡(镇、街道)”等的推荐机制,发挥典型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展现基层群众的读书传统和读书风采。   强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全民阅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级公益性文化单位要常年开展主题读书活动、荐书送书活动、读书交流会等。鼓励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公益性阅读活动。实施市民阅读发放计划。完善全民阅读示范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项目推荐机制。    专栏3 全民阅读“七进”工程   (一)“书香之家”、“书香之村(社区)”、“书香之乡(镇、街道)”、书香企业、书香机关推荐活动   “十三五”期间推荐3000家“书香之家”、500个“书香之村(社区)”、200个“书香之乡(镇、街道)”、1000个“书香企业”、500个“书香机关”,向全社会展现基层群众读书风采,引领阅读风尚。   (二)开展“书香中国·全民阅读大讲堂”、“强素质·作表率”读书讲坛   邀请文化名家、社会名人深入群众,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读书学习、开阔文化视野、全面增强素质,有效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书香军营”系列活动   组织一批文化界、艺术界的名家大家深入基层部队,举办“书香军营”讲坛,并广泛开展“主题读书日”、“月读一书”、“名家荐书”、“军营读书节”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军营阅读氛围。   (四)大力促进少年儿童阅读   大力倡导家庭阅读、亲子阅读,发挥父母和未成年人监护人言传身教的重要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同创造、维护少年儿童良好阅读环境。鼓励幼儿园开展与学龄前儿童的年龄和心理状况相适应的阅读活动,着力培养阅读兴趣、阅读习惯。   加强中小学书香校园文化建设,完善中小学图书馆等校园阅读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阅读活动。充分利用少年儿童图书馆、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社区书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支持和帮助中小学生参加校外阅读活动,开展少儿阅读推广活动。   加强对少儿阅读规律的研究和运用,科学研究不同年龄、不同群体、不同性别少年儿童的智力、心理、认知能力和特点,借鉴国外阅读能力测试、分级阅读等科学方法,探索建立中国儿童阶梯阅读体系,加快提高我国少年儿童的整体阅读水平。   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儿童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鼓励学校、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阅读推广人及阅读推广机构等对其进行定期阅读指导和服务。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居子女纳入当地全民阅读服务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地区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   专栏4 少年儿童阅读工程   (一)家庭阅读·亲子阅读工程   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亲子阅读活动,通过推荐优秀读物、开展阅读指导、开展爱心捐赠、阅读推广展示等,传递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引领亲子阅读风尚,营造书香氛围,培育良好家风,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少儿阶梯阅读推广   建立符合中国儿童特点的阶梯阅读体系,开展我国少儿阶梯阅读工程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我国少儿阅读能力测试项目的研发工作,建设少儿阅读能力监测体系,科学推动整体提高少儿阅读能力。   (三)“书香校园”建设   通过创造浓郁的阅读氛围,整合丰富的阅读资源,开展多彩的读书活动,让阅读成为师生最日常的生活方式,进而推动书香校园的形成。   (四)“少儿报刊阅读季”活动   广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少儿报刊阅读活动,充分利用“4·23世界读书日”、“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组织捐赠优秀少儿报刊、“好报刊伴我成长”等专题宣传推广活动。   (五)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   切实加强针对残障人士、外来务工人员、贫困地区居民等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阅读服务,保障其基本阅读需求。加快将进城务工人员阅读服务纳入常住地全民阅读服务体系,鼓励以社会文化机构、用工企业等为主体,满足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阅读需求,继续扩大“书香中国e阅读”工程的覆盖范围。   鼓励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及阅读推广人等进行定期阅读指导和服务,有针对性地向残疾人提供盲文出版物、有声读物等阅读资源、设施与服务。各类全民阅读设施应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为特殊群体、困难群体开展志愿者助读、发放购书券、组织出版物捐赠等捐助和服务的渠道。   专栏5 重点群体阅读促进工程   (一)盲文出版物出版与阅读推广工程   加强盲文出版基地建设,实施盲文出版工程,支持有声读物开发,扩大各类盲人读物有效供给,完善盲文出版物、有声出版物邮寄借阅平台,推动各级图书馆开设视障阅览室,面向视力障碍人群,提供阅读服务。   (二)“书香中国e阅读”推广工程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向全国进城务工人员、边疆民族地区手机用户推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推荐的各类优秀图书、报刊等。2016年覆盖人群1000万人,到2020年覆盖5000万人。   (六)完善全民阅读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大城乡基层全民阅读设施建设力度。制定和完善公共图书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资源配置标准,推进全民阅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   加快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以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图书馆在阅读推广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特别是农村和社区网点建设,支持实体书店、书报亭、高校书店等各类阅读设施的发展,发挥其促进全民阅读的公益功能。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基础上,统筹建设社区阅读中心、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数字阅读终端等设施。    专栏6 全民阅读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一)农家书屋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农家书屋管理员队伍,完善出版物补充机制,加大少年儿童出版物配备比例,推动数字(卫星)农家书屋建设,推动农家书屋和基层图书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资源整合,培育“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活动品牌,更好发挥农家书屋作为农村阅读活动和阅读服务主阵地的作用。   (二)支持实体书店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发挥市场作用,加强政府引导,注重统筹协调,推动实体书店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主业突出、多元经营的实体书店发展格局。   (三)城乡阅报栏(屏)建设工程   在车站、商场、广场、社区、学校、医院等人流密集地点新增建设一批阅报栏(屏)和全民阅读数字触摸屏,完善数字阅读屏维护更新机制。   (七)提高数字化阅读的质量和水平   适应数字化新趋势,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大力推进数字化阅读发展,建立全民阅读数字资源平台,推进数字化阅读服务。建立内容丰富的数字阅读资源库群,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建设,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形成覆盖全国的全民阅读数字服务网络。   加快推进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制订配套政策、专项资金资助、推介示范单位等多种方式,推动出版与科技融合发展。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加强网络文学出版传播的管理和引导,推出更多网络原创精品力作。加强数字出版内容投送平台建设和管理,改善数字出版内容消费服务方式,提升公众数字阅读消费满意度。深入探索读者阅读行为和阅读习惯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更便捷、人性化的数字化阅读技术服务,全面推进全民阅读的多媒体、多平台融合。   专栏7 数字化阅读建设重点工程   (一)全民数字化阅读推广工程   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数字化阅读活动,大力提升全民数字化阅读率;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化阅读服务平台,助力全民阅读普及,提升数字出版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撑能力。   (二)国家全民阅读数字化平台建设   建设3至4家国家级公益性数字化阅读推广、优质阅读内容数字化传播、移动阅读数字化传播平台,与各类图书馆、农家书屋等终端联网,向读者提供数字化阅读服务。   (三)网络文学精品出版工程   用3至5年时间,使创作导向更加健康,创作质量明显提升,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深受群众喜爱的原创网络文学精品,在网络内容建设和文艺创新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八)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设全民阅读公共设施、提供全民阅读服务。充分发挥热心阅读推广的社会名人、文化名家的阅读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公务员、教师、新闻出版工作者、大学生等加入阅读推广人队伍,定期培训,提升阅读推广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文化团体、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阅读推广并提供公益阅读服务。成立各级全民阅读促进协会。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进行阅读研究,鼓励从跨学科的角度研究阅读理论,创新研究方法,加强阅读学学科建设,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开展。   专栏8 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一)建立阅读推广人队伍   制定阅读推广人培养方案及管理办法,建立基层全民阅读工作者队伍培训机制,对全国各级全民阅读工作人员、图书馆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阅读推广人等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全民阅读推广能力,支持开展各类基层读书活动。   (二)培育阅读推广机构   充分发挥各类绘本馆、阅读空间、读书会等的重要作用,提升阅读推广专业性、阅读服务规范性,培育一批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阅读推广机构。   (三)成立全民阅读促进协会   汇聚相关部门、群团组织、阅读推广机构、出版发行单位、公共图书馆、基层阅读组织、知名作家学者以及其他热心全民阅读推广的社会人士,组建各级全民阅读促进协会,开展全民阅读推广工作。到2020年,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应成立全民阅读促进协会,50%的地级市应成立全民阅读促进协会。   (九)加强全民阅读宣传推广   重视和发挥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主流媒体和各类媒体的重要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合力,营造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载体创新,把创新的重心放在基层一线,从围绕相关节庆、重点事件报道向常态化、持续化发展,从书评、书摘、书讯等传统栏目向典型报道、深度报道、专题报道、系列报道扩展,从报刊读书栏目、广播电视读书节目向公益广告、户外传媒、新媒体等全媒介多元化发展。   鼓励和支持各类媒体、组织全民阅读媒体联盟和全民阅读百网联盟成员单位深入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等基层,抓取第一手新闻素材,把鲜活读书故事、先进读书人物传递给广大读者。要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多宣传读书陶冶情操、读书改变命运、读书成就人生等感人故事,让全民阅读理念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专栏9 全民阅读宣传推广   (一)全民阅读媒体联盟和全民阅读百网联盟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特点,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实现传统宣传推广形式与新媒体宣传推广形式深度融合,以全民阅读官方网站和全民阅读工作网站为平台和纽带,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两微一端”,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资讯互联,形成合力,共同向广大读者宣传推广全民阅读。   (二)书香中国万里行   组织全民阅读媒体联盟、全民阅读百网联盟成员单位深入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等基层,宣传报道全民阅读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开展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实施   加强全民阅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商推进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承担全民阅读工作的职责。加强全民阅读法制建设,制订发布《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鼓励和推动地方开展全民阅读立法工作。   建立书香社会指标体系,定期评估和发布。鼓励将全民阅读指数纳入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将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   专栏10 全民阅读长效机制建设工程   (一)制订《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将全民阅读纳入法制化轨道,规范政府责任,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促进全民阅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地方全民阅读立法工作。到2020年,推动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本地的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等。   (二)建立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   建立国家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形成各部门综合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全民阅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全民阅读公共服务基本标准,协调全民阅读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配置,促进阅读相关机构和组织合作。   (三)书香社会指标体系   定期开展全国国民阅读调查,建设全民阅读监测体系,监测全民阅读发展水平、阅读服务公众满意度、阅读服务标准实现程度;对全民阅读活动、工程效果进行第三方测评,收集群众反馈意见,对活动进行科学评估。
  • 《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来源专题:科技大数据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oujie
    • 发布时间:2019-08-27
    • 国科发高〔2019〕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对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如何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特别是对全媒体时代的媒体融合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国家对网络强国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对数字经济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有关互联网发展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同时要看到,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仍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科技对文化建设支撑作用的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相关部门和地方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尚需进一步提高,现就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面向文化建设重大需求,把握文化科技发展趋势,瞄准国际科技前沿,选准主攻方向和突破口,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创造更多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性成果,为高质量文化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坚持需求导向。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用先进科技手段,助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服务模式创新。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文化和科技两种思维、缺乏交融的软肋,补齐文化发展缺少核心技术支撑的短板,以体系化思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   坚持统筹融合。统筹政府和市场作用,统筹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统筹应用示范与成果推广,引领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实现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总体部署,建成若干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协同攻关的文化科技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成100家左右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的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0家左右拥有知名品牌、引领行业发展、竞争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使文化和科技融合成为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文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加强智能科学、体验科学等基础研究,开展语言及视听认知表达、跨媒体内容识别与分析、情感分析等智能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开展人机交互、混合现实等关键技术开发,推动类人视觉、听觉、语言、思维等智能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   加强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文化资源分类与标识、数字化采集与管理、多媒体内容知识化加工处理、VR/AR虚拟制作、基于数据智能的自适配生产、智能创作等文化生产技术研发;开展文化产品多渠道发布、多网络分发、多终端呈现等文化传播技术研发;开展文化产品价值评估与版权交易、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推荐、文化产品与服务质量评测等文化服务技术研发;开展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追踪、舆情分析与内容安全监管、文化艺术品鉴定等文化管理技术研发。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重点突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领域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开发内容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技术应用系统平台与产品,优化文化数据提取、存储、利用技术,发展适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数字化技术和新材料、新工艺。   (二)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把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作为文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鼓励各基地强化服务行业意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区域特色进行差异化发展,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支点、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合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在模式创新和融合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打造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示范区、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先行先试的试验田、文化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先锋队。鼓励不同区域根据其文化、科技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构建各具特色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区域创新发展格局。   探索建立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培育产学研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的创新格局。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领域的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创新基地。建立文化科技重大科研任务形成机制,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等创新链一体化设计。明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网络。   (三)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   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抓手,疏通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连接的快车道,打通关卡,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加快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   完善全国文化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定期开展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展览交易,打造交流对接平台,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畅通技术转移通道。   加强中试基地建设,以技术示范带动成果转化。培育和发展面向社会从事文化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文化科技服务,有效降低文化科技创新风险,加速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产业化。   (四)加强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对全国公共文化机构、高等科研机构和文化生产机构各类藏品数据,分门别类标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成果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政企互通、事企互联、数据共享、安全可信的文化大数据体系。   构建文化大数据应用生态体系,加强文化大数据公共服务支撑。面向社会开放文化大数据,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利用,将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制造强国建设、网络强国建设和数字中国建设,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加快文化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发掘、可视化、标准化、版权保护、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文化数据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加强文化数据在公开共享等环节的安全评估与保护,强化对妥善处理重大突发文化事件的数据支持。   (五)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   加快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等网络化改造和技术升级,建设“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运用信息革命成果,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通过流程优化、平台再造,实现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有效整合,促进新闻信息、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互通,推动媒体深度融合。   探索将人工智能运用于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让个性化定制、精准化生产、智能化推送服务于正面宣传。加快高质量广播电视内容供给,推动超高清内容制作、交易、版权保护全链条体系建设。推动跨媒体内容制作与呈现,利用VR/AR技术实现内容传播精细化与沉浸化。研究云平台技术,开发分布式云架构,支持融媒体中心建设,创新新闻宣传新业务,打造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新业态。   (六)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   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推动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重点研发智慧型呈现技术,开发数字化文化产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加快文化服务业智能化升级,支持智能技术和创新服务在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印刷复制、广告服务、会展服务等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实现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领域的深度应用和创新发展,在文化领域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智能+文化”开源技术开发社区,鼓励双向交流、合作开发、共同体验和社会评测,强化文化领域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有效供给。   (七)提升文化装备技术水平。   瞄准文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与装备,攻克一批关键瓶颈技术,实现文化领域重要软件系统和重大装备自主研发和安全可控,提升文化装备制造水平。完善文化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应用设施的装备配备,加快文化装备关键技术、重要工艺、应用模式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制定与推广。   加强智能化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数字化采集、文化体验、公共文化服务和休闲娱乐等专用装备研制。加强激光放映、虚拟现实、光学捕捉、影视摄录、高清制播、图像编辑等高端文化装备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加强舞台演艺和观演互动、影视制作和演播等高端软件产品和装备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加快广播电视网络升级和智能化建设,支持内容制作、传输和使用的相关设备、软件和系统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   开展绿色印刷、数字印刷、纳米印刷、按需印刷、智能印刷等技术、装备和材料研发与应用,加大印刷技术在微电子领域的应用研究,完善印刷业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加快物联网、现代物流等技术、产品与装备在新闻出版领域的集成应用,构建新闻出版业现代供应链体系。   (八)强化文化技术标准研制与推广。   实施标准化战略,完善文化技术标准化体系,强化标准研制与推广,推进技术专利化、产业标准化,完善产业评估体系建设,以标准助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   鼓励我国企业和社团参与国际标准研制,推动我国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利用“一带一路”倡议相关政策,推动以标准为基础的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走出去”,加快文化技术标准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国家层面的组织领导机制。完善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牵头,中央网信办、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指导和推动全国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   建立地方层面的协调推进机制。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和文化资源富集地区的市、县,可建立本地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文化、科技、经济等部门协同,定期沟通协调,推动本地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   (二)加强政策引导。   地方有关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制定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新举措。   将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研发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和工程,加大对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的持续支持力度,聚焦目标、突出重点,形成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相关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地方政府科学规划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文化科技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培训辅导、信息咨询、金融、知识产权等服务。   鼓励文化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依法依规设立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投资类基金,发挥其撬动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新兴产业培育等作用。鼓励并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促进文化科技项目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双赢。鼓励并支持金融机构以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开发针对文化科技企业的投融资产品、风险控制技术、数据库等,推动文化科技金融工具的创新发展。   (三)深化开放合作。   加快建立开放合作平台,支持开展国际技术交流、探索技术合作模式,以技术、标准、产品、品牌、知识产权、差异化服务等优势和特点参与国际竞争。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项目合作、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海外市场,讲好中国故事,推动打造一批反映当代中国、面向国际市场的优秀数字文化产品及服务。   (四)加强智库建设和人才培养。   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决策咨询机制,研究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现状、趋势,研判世界文化科技新方向,定期报告国内外文化科技创新动态,提供准确、前瞻、及时的政策建议。   加快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快复合型、创新型、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才的培养,鼓励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和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