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五大产业集群!光储市场达435亿、锂电池产能≥50GWh!新疆某地发布三年行动方案》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6-16
  •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日前,《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发布。

    《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引进新能源电池企业60家,实现总产值200亿元,形成不少于10万吨正极材料、50GWh锂电池的产业规模,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到2025年,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基本建成,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回收等领域培育形成带动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还要求打造五大产业集群。分别是锂矿资源开发产业集群、消费电池组装产业集群、动力电池制造产业集群、储能电池制造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组装制造产业集群。

    其中,储能电池以其削峰填谷、系统调频、平滑新能源电力输出等功能,广泛应用于发电、输配电、用电等电力系统环节。“十四五”期间,喀什地区光伏装机达2000万千瓦(20GW),需配套储能500万千瓦(5GW)。经测算,光伏组件成本约18亿元/GW,储能投资15亿元/GW,全地区光伏组件市场约360亿元,光伏储能市场约75亿元,合计市场为435亿元。紧盯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采取“市场换投资”模式,吸引储能电池生产企业落地喀什。

    原文如下:

    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喀什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招引锂电全产业链,推动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和地委实施“一二三四五”战略、培育推进“十大产业”工作部署,围绕锂电新能源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和强链,聚焦重点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区位、政策和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加快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推动锂电新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锂电新能源产业各项工作,成立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乔向华(地委委员、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曲连东(行政公署党组成员、喀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石德君(行政公署副秘书长)

    夏世德(地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刘 勇(地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 强(地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绍华(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吐孙赛达克(地区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雷 川(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穆特力甫·阿布都克热木(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穆提拉·依沙米丁(地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武利(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武卫国(地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王晓东(地区招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阿布都艾尼·斯地克(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丁贤政(地区政资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郭 伟(山东对口援疆指挥部党委委员、财务审计组组长)

    刘再增(广东对口援疆前方指挥部项目计划与产业处处长)

    林 涛(深圳对口援疆前方指挥部项目计划与财务组组长)

    庄红山(国网喀什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王 局(喀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江兆侃(叶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晓东兼任,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处理日常工作。

    三、行动目标

    发挥喀什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依托叶城县、西藏阿里地区、和田地区锂矿资源,借鉴四川宜宾“无中生有”打造“千亿级动力电池之都”的经验,发展“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到2025年新能源电池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

    ——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到2025年,力争引进新能源电池企业60家,实现总产值200亿元,形成不少于10万吨正极材料、50GWh锂电池的产业规模,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持续完善产业链条。到2025年,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基本建成,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回收等领域培育形成带动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四、重点发展领域

    立足喀什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电池材料、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应用等领域,做大做强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

    (一)打造锂矿资源开发产业集群

    锂矿是“白色石油”,在新能源的产业链条中是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被广泛应用于受控热核反应、储能、电动汽车等多个领域。依托叶城县及周边和田地区、西藏阿里地区丰富的锂矿资源和现有矿产资源开发、加工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叶城县区位优势,推动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正极材料落地投产,重点对接新安德工业集团、山东瑞福锂业、紫金矿业、江西志存锂业等企业,在锂矿探采选和石油卤水提锂、盐湖提锂和锂辉石提锂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进一步提高锂矿资源开发和电池材料制造等技术,健全产业链条,打造锂矿资源开发产业集群。

    (二)打造消费电池组装产业集群

    消费类电池是指以3C产品(例如: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为代表的采用镍钴锰酸锂、锰酸锂等材料体系制作的容量型锂离子电池。喀什经济开发区已引进东莞市钝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斯马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炬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晨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锂电池生产企业,规划产能4.44GWh,在消费电池领域有一定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喀什政策、电力和气候优势,重点对接湖南德燊、深圳新恒、深圳杉海、河南摩尔锂电、河南和睿新能源、四川宸泰、江苏亿特森、江苏禾途、江西嘉富能、氢驰动力、东莞骏誉等企业,打造消费电池组装产业集群。

    (三)打造动力电池制造产业集群

    动力电池应用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城市转型的重要措施,重点应用于乘用车、公交车、特种车辆等。随着传统燃油车辆的更新换代及新能源汽车的广泛普及,动力电池制造市场前景广阔。依托喀什经济开发区现有消费电池产业基础,依托叶城县锂矿开发和正极材料生产基础,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引进一批动力电池组装制造企业,重点对接宁德时代、比亚迪、欣旺达等企业,用政策吸引企业,用市场留住企业,进一步延伸锂电产业链条,打造动力电池制造产业集群。

    (四)打造储能电池制造产业集群

    储能电池以其削峰填谷、系统调频、平滑新能源电力输出等功能,广泛应用于发电、输配电、用电等电力系统环节。“十四五”期间,喀什地区光伏装机达2000万千瓦(20GW),需配套储能500万千瓦(5GW)。经测算,光伏组件成本约18亿元/GW,储能投资15亿元/GW,全地区光伏组件市场约360亿元,光伏储能市场约75亿元,合计市场为435亿元。紧盯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采取“市场换投资”模式,吸引储能电池生产企业落地喀什。

    (五)打造新能源汽车组装制造产业集群

    新能源汽车是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的汽车,相比传统的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是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具有光明的发展前景。坚持以“市场换投资”方式,以公务用车改革和出租车、公交车等公用车辆更新换代的契机,开展“对赌式”招商,充分发挥援疆优势,采取“点菜式”招商方式,以全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吸引比亚迪、上汽、广汽等企业落地喀什。紧盯中国嘉陵集团、飞越保祥集团有限公司、昊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吸引两轮、三轮电动车零部件生产、总装、销售及售后的完整产业链。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府引导作用

    坚持规划引领,规避无序发展。邀请业内权威机构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以全产业链发展为基本思路,依托新疆及西藏阿里地区的矿产资源优势,从上游的正、负极材料、电解质、隔膜及辅材(外包材料),到中游的电芯生产、封装、组装、模组到下游的应用进行全链条的策划和布局,积极引入各个环节产业链代表性制造企业,实现高起点切入,全方位应用,形成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科技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招商局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明确靶向、精准招商。做好喀什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及政策优势的宣传推介,组建招商专班,聚焦产业链头部企业、骨干企业,以做大产业和完善产业链为目标,瞄准“电池材料”“消费电池生产组装”“动力电池制造”“储能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组装制造”等五个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依托援疆、高效招商。广东(深圳)是锂电大省,培育了比亚迪、亿纬锂能、德赛电池、欣旺达、鹏辉能源、天赐材料、光华科技、广汽集团等大批领军企业,拥有上市企业20家,独揽全国31%的企业占比,集聚优势强,产业规模大。山东枣庄为“中国北方锂电之都”,现有锂电企业57家、产品种类200多个,形成了锂矿开采加工、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芯及PACK、终端应用、循环发展完整产业链条和完善产业生态。依托山东、广东援疆优势,借助山东、广东(深圳)锂电池产业创新发展理念和先进技术经验,加快引进锂电池生产企业,逐步壮大锂电池产业规模。

    牵头单位:地区招商局

    配合单位:山东省、广东省和深圳市对口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喀什市、叶城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

    (三)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树牢“项目为王”导向,做好意向、签约、落地项目跟踪服务,力促意向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投产。喀什经济开发区做好华力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亿支消费数码电池生产、晨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亿支消费数码电池生产等12个落地项目的跟踪服务,叶城县做好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正极材料生产等项目的跟踪服务,做好要素保障等服务工作,力促项目早投产、早达效。

    牵头单位:地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叶城县人民政府,地区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喀什供电公司

    (四)加强示范推广应用

    推进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新增公交车、市政环卫车辆推荐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有序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设施体系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公共领域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快干线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设施,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地区住建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政资局

    (五)构建绿色循环利用体系

    探索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新能源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体系,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做好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推动低速电动车、5G基站、数据中心电源等梯次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市场化梯次综合利用模式。

    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喀什市、叶城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建立推进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1.矿产资源保障。积极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支持,收集区域地质、遥感、物探、化探等资料,勘探分析喀什锂矿资源赋矿地层、分布范围、储量、品质等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全地区锂矿资源调查、勘查和开发利用的统一布局,补齐锂矿资源短板。探索推进矿权合作、股权合作等资源勘探开发模式,加快提升镍、钴、锰等资源保障供应能力,确保新能源电池产业供应链安全。

    2.用地保障。各相关县市(园区)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园区范围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解决园区新能源电池产业用地问题;重点做好年度建设用地成片开发方案和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收储、林地审批等工作。对电池及组件、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回收利用等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3.用电保障。超前规划开发区、喀什市、叶城县、莎车县、疏勒县、伽师县、岳普湖县、巴楚县等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聚集区的电网建设,建成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和10千伏等电压等级合理搭配的供电格局,确保上游变电站供电负荷充足;开辟绿色通道,压缩电池产业相关上下游企业接电时间,确保电力及时供应;鼓励新能源电池产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积极向上争取用电指标,在立足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用电。

    4.用气保障。进一步加大燃气输配管网建设力度,确保作为燃料和磷酸铁、磷酸铁锂等产品干燥用天然气足量供应。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鼓励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市、叶城县、巴楚县、莎车县等县市设立锂电产业基金,探索“基金+产业”投资发展模式,对锂电新能源产业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新能源电池产业的有效信贷投放,缓解融资难题。

    (四)加快专业人才培引

    用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引进的领军人才、精英人才、骨干人才、青年储备人才,给予生活、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补贴补助,通过锂电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集聚,培养和吸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推进新能源电池产业一体化发展。

    (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建立重大项目地区领导督导联系,各县市、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在办理立项、备案等环节涉及用能、土地、环评等审批事项时,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落实“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审批”,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网通办”。

    来源: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46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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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6-05
    • 北极星 氢能 网获悉,6月3日,安徽六安人民政府发布《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指出: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合计产量达到5000台左右,氢能产业产值达到50亿左右。燃料电池车辆推广量达到500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撬装站)数量达到10座以上。探索培育“风光发电+ 氢储能 ”一体化应用新模式。支持利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低谷电力电解水制氢。 可再生能源制氢 、制氢加氢一体站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可不在化工园区建设,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应在化工园区建设的项目除外)。截至目前,明确“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的省级行政区已有吉林、河北、内蒙古、新疆和四川。 原文如下: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六政办〔202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我市氢能源产业先发优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在产业规模、创新能力、企业培育、推广应用方面取得明显突破,构建产业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初步实现氢能商业化推广应用,打造全国知名的氢燃料电池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高地。 产业规模明显提升。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制造能力大幅提升,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合计产量达到5000台左右,氢能产业产值达到50亿左右。燃料电池车辆推广量达到500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撬装站)数量达到10座以上。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在氢制备、加氢站、燃料电池等重点环节,引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培育1家以上独角兽企业。 示范应用成效显著。在交通运输、工业、电力调峰等领域试点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与燃料电池汽车等示范推广相协调的氢能基础设施体系。燃料电池固定发电系统在储能、备用电源等领域的累计装机达到5MW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创新能力。 1.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氢能产业创新突破,提高产品性能、寿命和可靠性,增强核心竞争力。 (1)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实现膜电极、双极板、电堆等“卡脖子”关键技术上的突破,形成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优势。推进制氢技术突破,不断降低制氢成本。保持氢燃料电池技术先进性,持续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实现氢燃料电池生产工艺和流程创新突破,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在矿卡、船舶等领域,加快大功率燃料电池的产业化进程。探索氢冶金等技术研究,实现氢能在钢铁等行业应用的技术突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3)充分运用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政策,支持氢能领域技术装备和材料加快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搭建研发创新平台。 (4)聚焦产业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撑行业关键技术开发和工程化应用。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资源,支持建立氢能产业孵化器,引导共建协同攻关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5)支持企业与海螺集团等省属企业,以及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同济大学、中科大等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深度合作,推进氢能共性技术和应用研究。支持企业在长三角建立“研发飞地”,探索“在市外研发、在六安转化”的区域创新合作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人才引育。 (6)贯彻落实现有各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支持氢能领域高层次、紧缺型、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落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7)支持企业与高校深入融合、协同互动,鼓励职业院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置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维修等相关专业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企业设立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培育氢能领域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二)提高产业化水平。 4.培育骨干企业。 (8)围绕企业发展诉求实施精准培育,鼓励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氢能”)稳步增加氢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产能,同时在零部件市场发力,双管齐下,不断扩大系统和核心零部件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9)推进企业用足用好省属国有企业资源,争取省新能源汽车母基金、海螺集团创新发展基金以及皖能资本等资本投资。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投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产投公司) 5.做强氢能产业链条。 (10)紧盯氢能产业延链补链项目,招引央企、省属国有企业等国内氢能龙头企业,同时在氢燃料电池零部件领域,按照“一专多能”原则,引进氢能源产业链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以点触面、以面带点,上下协同实施精准招引和产业培育,构建产业发展生态。(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氢制备领域。重点发展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装备,培育大规模碱性电解槽制造产业。 氢动力系统。重点引进和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相关的DC/DC变换器、空气压缩机、氢循环系统、热管理系统、传感器、增湿器以及各类阀门、泵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 氢集成装备。以瑶海经济开发区(瑶海园区、庐江园区、金安园区)共建为契机,积极布局氢燃料电池专用车,带动氢燃料电池下游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的内河运输船舶、氢动力飞行器(无人机)产业等,谋划布局产业链配套体系。 6.促进产业集聚。 (11)推动以合肥市牵头,六安、芜湖、阜阳、滁州等城市协同,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以及示范应用,积极争创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城市群。(责任单位:金安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2)支持金安经济开发区以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为重点,集中建设氢能产业特色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金安区人民政府) (三)拓展产品多元应用。 7.推进交通领域推广应用。 (13)坚持以用促发展,推进合六氢走廊氢能公交对开,并逐步向全省推广。引导明天氢能与海螺集团、江汽集团、合力集团、奇瑞集团、港航集团等省属重点企业合作,在矿卡、物流车、环卫、船舶、企业和景区封闭场景等方面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与江淮汽车集团合作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与六安钢铁集团合作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责任单位:金安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8.推进电力领域试点应用。 (14)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拓展推广国网安徽六安供电公司兆瓦级氢能综合利用示范站技术成果,促进氢能与电能互补协同,发挥“制氢—储氢—发电”和“制氢—储氢—加注”全链条技术装备优势,开展氢能在区域电网调峰、可再生能源消纳等场景的示范应用。促进科研成果推介运用,推动制氢装置小型化。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5)结合绿色建筑、产业园区、大型数据中心、5G通讯基站、车载应急供电系统等场景用能需求,支持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9.推进工业领域示范应用。 (16)扩大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化石能源应用规模,积极推进氢能在钢铁、建材等重点领域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四)夯实基础配套。 10.保障氢能供应。 (17)支持利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低谷电力电解水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可不在化工园区建设,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应在化工园区建设的项目除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 11.推进加氢站建设。 (18)结合氢能应用示范实际用氢需求加快布局加氢站建设,强化规划管控,制定出台六安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推动央企、省企参与加氢站建设、运维,确保六安加氢站布局和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有效满足下游应用加氢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19)支持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100公斤及以上)建设,建立加氢站数据采集与监测系统,加强信息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0)优化氢能项目审批,制氢类项目备案由发改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用氢环节的产业类项目备案由发改或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新建加氢站项目备案参照加气站执行,在加油(气)站基础上改扩建加氢站应取得原审批部门批准,输氢管道核准或审批参照输天然气管道管理。项目开工前,除涉及安全生产底线、生态环保红线的审批手续外,其他相关手续可采取容缺办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氢能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21)支持油氢、气氢、电氢等混合建站模式,鼓励支持有能力、有基础的企业利用自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对现有加油(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但不新增建(构)筑物,可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 12.推进氢能标准体系建设。 (22)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对制定涉及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等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可按规定给予奖励。利用我市推广应用的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行数据资源,完善燃料电池汽车和氢能相关技术指标、测试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经信局负责统筹全市氢能产业发展,跟踪监督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金安区成立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推进专项工作组,协调推进本地产业发展,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利用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等政策渠道,加大对氢能及燃料电池研发创新、项目建设、推广应用等的支持,市级财政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氢能在电力、工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给予支持,对氢能产业重大项目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依法足额予以保障。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氢能产业发展需求,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强化“双招双引”。打开思路引资引智引基金,不断发展壮大氢能产业,承接长三角地区制造业转移,推动氢能产业项目落户。对符合条件的氢能源产业落地项目,原则上须落户金安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