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五大产业集群!光储市场达435亿、锂电池产能≥50GWh!新疆某地发布三年行动方案》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6-16
  •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日前,《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发布。

    《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引进新能源电池企业60家,实现总产值200亿元,形成不少于10万吨正极材料、50GWh锂电池的产业规模,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到2025年,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基本建成,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回收等领域培育形成带动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还要求打造五大产业集群。分别是锂矿资源开发产业集群、消费电池组装产业集群、动力电池制造产业集群、储能电池制造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组装制造产业集群。

    其中,储能电池以其削峰填谷、系统调频、平滑新能源电力输出等功能,广泛应用于发电、输配电、用电等电力系统环节。“十四五”期间,喀什地区光伏装机达2000万千瓦(20GW),需配套储能500万千瓦(5GW)。经测算,光伏组件成本约18亿元/GW,储能投资15亿元/GW,全地区光伏组件市场约360亿元,光伏储能市场约75亿元,合计市场为435亿元。紧盯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采取“市场换投资”模式,吸引储能电池生产企业落地喀什。

    原文如下:

    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喀什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招引锂电全产业链,推动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和地委实施“一二三四五”战略、培育推进“十大产业”工作部署,围绕锂电新能源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和强链,聚焦重点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区位、政策和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加快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推动锂电新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锂电新能源产业各项工作,成立喀什地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乔向华(地委委员、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曲连东(行政公署党组成员、喀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石德君(行政公署副秘书长)

    夏世德(地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刘 勇(地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 强(地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绍华(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吐孙赛达克(地区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雷 川(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穆特力甫·阿布都克热木(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穆提拉·依沙米丁(地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武利(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武卫国(地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王晓东(地区招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阿布都艾尼·斯地克(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丁贤政(地区政资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郭 伟(山东对口援疆指挥部党委委员、财务审计组组长)

    刘再增(广东对口援疆前方指挥部项目计划与产业处处长)

    林 涛(深圳对口援疆前方指挥部项目计划与财务组组长)

    庄红山(国网喀什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王 局(喀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江兆侃(叶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晓东兼任,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处理日常工作。

    三、行动目标

    发挥喀什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依托叶城县、西藏阿里地区、和田地区锂矿资源,借鉴四川宜宾“无中生有”打造“千亿级动力电池之都”的经验,发展“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到2025年新能源电池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

    ——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到2025年,力争引进新能源电池企业60家,实现总产值200亿元,形成不少于10万吨正极材料、50GWh锂电池的产业规模,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持续完善产业链条。到2025年,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基本建成,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回收等领域培育形成带动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四、重点发展领域

    立足喀什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电池材料、消费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应用等领域,做大做强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

    (一)打造锂矿资源开发产业集群

    锂矿是“白色石油”,在新能源的产业链条中是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被广泛应用于受控热核反应、储能、电动汽车等多个领域。依托叶城县及周边和田地区、西藏阿里地区丰富的锂矿资源和现有矿产资源开发、加工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叶城县区位优势,推动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正极材料落地投产,重点对接新安德工业集团、山东瑞福锂业、紫金矿业、江西志存锂业等企业,在锂矿探采选和石油卤水提锂、盐湖提锂和锂辉石提锂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进一步提高锂矿资源开发和电池材料制造等技术,健全产业链条,打造锂矿资源开发产业集群。

    (二)打造消费电池组装产业集群

    消费类电池是指以3C产品(例如: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为代表的采用镍钴锰酸锂、锰酸锂等材料体系制作的容量型锂离子电池。喀什经济开发区已引进东莞市钝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斯马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炬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晨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锂电池生产企业,规划产能4.44GWh,在消费电池领域有一定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喀什政策、电力和气候优势,重点对接湖南德燊、深圳新恒、深圳杉海、河南摩尔锂电、河南和睿新能源、四川宸泰、江苏亿特森、江苏禾途、江西嘉富能、氢驰动力、东莞骏誉等企业,打造消费电池组装产业集群。

    (三)打造动力电池制造产业集群

    动力电池应用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城市转型的重要措施,重点应用于乘用车、公交车、特种车辆等。随着传统燃油车辆的更新换代及新能源汽车的广泛普及,动力电池制造市场前景广阔。依托喀什经济开发区现有消费电池产业基础,依托叶城县锂矿开发和正极材料生产基础,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引进一批动力电池组装制造企业,重点对接宁德时代、比亚迪、欣旺达等企业,用政策吸引企业,用市场留住企业,进一步延伸锂电产业链条,打造动力电池制造产业集群。

    (四)打造储能电池制造产业集群

    储能电池以其削峰填谷、系统调频、平滑新能源电力输出等功能,广泛应用于发电、输配电、用电等电力系统环节。“十四五”期间,喀什地区光伏装机达2000万千瓦(20GW),需配套储能500万千瓦(5GW)。经测算,光伏组件成本约18亿元/GW,储能投资15亿元/GW,全地区光伏组件市场约360亿元,光伏储能市场约75亿元,合计市场为435亿元。紧盯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采取“市场换投资”模式,吸引储能电池生产企业落地喀什。

    (五)打造新能源汽车组装制造产业集群

    新能源汽车是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的汽车,相比传统的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是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具有光明的发展前景。坚持以“市场换投资”方式,以公务用车改革和出租车、公交车等公用车辆更新换代的契机,开展“对赌式”招商,充分发挥援疆优势,采取“点菜式”招商方式,以全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吸引比亚迪、上汽、广汽等企业落地喀什。紧盯中国嘉陵集团、飞越保祥集团有限公司、昊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吸引两轮、三轮电动车零部件生产、总装、销售及售后的完整产业链。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府引导作用

    坚持规划引领,规避无序发展。邀请业内权威机构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以全产业链发展为基本思路,依托新疆及西藏阿里地区的矿产资源优势,从上游的正、负极材料、电解质、隔膜及辅材(外包材料),到中游的电芯生产、封装、组装、模组到下游的应用进行全链条的策划和布局,积极引入各个环节产业链代表性制造企业,实现高起点切入,全方位应用,形成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地区科技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招商局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明确靶向、精准招商。做好喀什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及政策优势的宣传推介,组建招商专班,聚焦产业链头部企业、骨干企业,以做大产业和完善产业链为目标,瞄准“电池材料”“消费电池生产组装”“动力电池制造”“储能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组装制造”等五个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依托援疆、高效招商。广东(深圳)是锂电大省,培育了比亚迪、亿纬锂能、德赛电池、欣旺达、鹏辉能源、天赐材料、光华科技、广汽集团等大批领军企业,拥有上市企业20家,独揽全国31%的企业占比,集聚优势强,产业规模大。山东枣庄为“中国北方锂电之都”,现有锂电企业57家、产品种类200多个,形成了锂矿开采加工、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芯及PACK、终端应用、循环发展完整产业链条和完善产业生态。依托山东、广东援疆优势,借助山东、广东(深圳)锂电池产业创新发展理念和先进技术经验,加快引进锂电池生产企业,逐步壮大锂电池产业规模。

    牵头单位:地区招商局

    配合单位:山东省、广东省和深圳市对口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喀什市、叶城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

    (三)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树牢“项目为王”导向,做好意向、签约、落地项目跟踪服务,力促意向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投产。喀什经济开发区做好华力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亿支消费数码电池生产、晨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亿支消费数码电池生产等12个落地项目的跟踪服务,叶城县做好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正极材料生产等项目的跟踪服务,做好要素保障等服务工作,力促项目早投产、早达效。

    牵头单位:地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叶城县人民政府,地区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喀什供电公司

    (四)加强示范推广应用

    推进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新增公交车、市政环卫车辆推荐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有序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设施体系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公共领域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快干线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设施,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地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地区住建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政资局

    (五)构建绿色循环利用体系

    探索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新能源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体系,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做好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推动低速电动车、5G基站、数据中心电源等梯次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市场化梯次综合利用模式。

    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喀什市、叶城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建立推进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1.矿产资源保障。积极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支持,收集区域地质、遥感、物探、化探等资料,勘探分析喀什锂矿资源赋矿地层、分布范围、储量、品质等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全地区锂矿资源调查、勘查和开发利用的统一布局,补齐锂矿资源短板。探索推进矿权合作、股权合作等资源勘探开发模式,加快提升镍、钴、锰等资源保障供应能力,确保新能源电池产业供应链安全。

    2.用地保障。各相关县市(园区)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园区范围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解决园区新能源电池产业用地问题;重点做好年度建设用地成片开发方案和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收储、林地审批等工作。对电池及组件、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回收利用等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3.用电保障。超前规划开发区、喀什市、叶城县、莎车县、疏勒县、伽师县、岳普湖县、巴楚县等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聚集区的电网建设,建成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和10千伏等电压等级合理搭配的供电格局,确保上游变电站供电负荷充足;开辟绿色通道,压缩电池产业相关上下游企业接电时间,确保电力及时供应;鼓励新能源电池产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积极向上争取用电指标,在立足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用电。

    4.用气保障。进一步加大燃气输配管网建设力度,确保作为燃料和磷酸铁、磷酸铁锂等产品干燥用天然气足量供应。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鼓励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市、叶城县、巴楚县、莎车县等县市设立锂电产业基金,探索“基金+产业”投资发展模式,对锂电新能源产业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新能源电池产业的有效信贷投放,缓解融资难题。

    (四)加快专业人才培引

    用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引进的领军人才、精英人才、骨干人才、青年储备人才,给予生活、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补贴补助,通过锂电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集聚,培养和吸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推进新能源电池产业一体化发展。

    (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建立重大项目地区领导督导联系,各县市、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在办理立项、备案等环节涉及用能、土地、环评等审批事项时,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落实“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审批”,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网通办”。

    来源: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46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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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适应光储融合、光伏制氢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抢先布局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智能光伏逆变的领先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及配套企业,打造新能源设备先进制造基地。 围绕安全性、经济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推进新能源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产品,实现锂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以上,单体能量密度200瓦时/公斤以上。支持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具有高集成度、高安全性、智能化的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研发升级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和云平台,形成储能系统辅助光伏等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微电网、户用等多种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装备及系统产业基地。 加大光伏电站群调群控、光伏高渗透率并网、智能运维、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高效直流升压变换器、光储一体电力转换设备等产业化。 重点开展光伏+储能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鼓励光伏发电基地合理配臵储能系统,实现多能互补,提高消纳能力。做大做强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的规模和水平,为光伏+储能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产业基础。探索光伏与新能源汽车的跨界融合,开辟新的光伏应用示范场景。加强充电桩、储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与相互融合,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示范,为打造绿色城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开展一批集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打造全省最大、国内一流的光储充应用示范基地。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 光伏发电是解决全球性能源危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光伏产业的决策部署以及《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目标任务,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重要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合肥“光伏第一城”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合肥市抢抓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坚持“借光发展”,致力于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光伏产业已经形成基于“制造+应用”双轮驱动的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由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合肥市为数不多同步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响应“一带一路”的代表性产业之一。 1.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市光伏及新能源年平均增加值增速达18.1%,2020年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实现增加值增速29.4%,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综合出货量超过50GW,超过“十二五”末出货量的4倍。光伏控制、逆变设备出货量继续稳居行业首位。 2.生态逐步完善。集聚形成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发电工程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以光伏逆变器、电池片、组件企业为龙头引领,光伏玻璃、边框支架、储能系统、 系统集成上下游企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世界级光伏产业集群初具雏形。截至2020年,企业总数约90家,其中规上企业44家,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晶硅电池片、高效组件等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创新实力凸显。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2个,7家企业入选工信部光伏、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名单。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2户企业、2个项目被认定为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重点光伏企业拥有各类专利2030余项,主持或参与制定地方及以上标准16项,行业话语权不断加大,产业创新实力和竞争力日益提升。 4.应用多点开花。大力实施分布式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仓顶阳光、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应用工程,首创光伏精准扶贫模式,入选全国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走出了一条光伏推广应用的“合肥模式”。“十三五”期间,我市光伏年发电量增长近4倍,其中2020年光伏发电21.5亿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5.6%,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 (二)发展形势 1.全球市场有需求。全球光伏发电装机量已连续十余年保持增长,近五年来,全球光伏应用装机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中国、美国、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印度等市场均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球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760.4GW,超过2015年底水平的2倍;根据国际能源总署预测,2030年全球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1721GW,光伏产品市场需求巨大。 2.国家战略有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明确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GW以上的战略规划。据此规划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70-90GW,相比“十三五”期间的年均41GW增加约2倍,对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3.行业地位有优势。近年来,我国逐步向光伏产业强国迈进,产业核心环节自主可控,产能和产量稳居世界前列。“十三五”末,国内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出货量占全球60%以上,其中电池片、组件超过70%,产品技术性能领先。截至2020年,国内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占全球34.9%,我国已成为全球光伏产品制造第一大国和光伏发电装机第一大国,光伏产业优势地位为我市产业发展提振了信心。 4.产业政策有指引。国家和省、市各级将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持续推进,其中2018年“531新政”,促进更加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引导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2019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光伏发电指导价和全面竞争配臵机制、平价上网机制、智能光伏试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引导光伏装机应用持续稳定增长,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合肥市光伏产业已形成一定的特色和优势,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领军骨干企业、龙头项目数量仍较少,国内龙头企业新增项目面临部分城市激烈竞争,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产业的均衡化布局仍需优化,特别是产业链上游研发和中下游配套领域竞争力和影响力不足,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产品的占比仍不高,产业智能化水平和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四是宏观政策持续变化。2020年以来,国内光伏主要产品及光伏玻璃、封装胶膜等配套产品投资快速增长,部分领域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性、盲目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加强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我市产业扩存量、引增量将一定程度受到政策指导的规范限制。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光伏第一城”建设为目标,以数字化、规模化、智能化发展为主线,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依托,以智能光伏为重要抓手,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贡献合肥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臵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以需求为导向,深入研究产业发展特点,准确把握技术路径和市场需求变化,激发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在统筹安排、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打造有利于光伏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政策,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 2.创新为本,智能引领。探索建立健全光伏产业的全链条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光伏产业制造技术、装备与模式的创新突破,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以智能制造为关键,坚持高端引领,主攻一批核心技术,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一批先进产能建成投产,推进一批应用示范,实现光伏产业的换挡提速和转型升级。 3.把握规律,分类施策。准确把握光伏产业发展规律,针对光伏产业链不同层级的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的产业发展政策。依据不同细分领域企业的发展基础、阶段和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施策,促进重点领域做大做强、传统领域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未来5年,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显著扩大,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条件好、基础强的重点光伏企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光伏产业链协同发展更加有效,光伏产业集群更为成熟,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光伏+”创新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平价上网普遍推广,光伏产业整体实力和装机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建成世界一流光伏制造基地和创新应用桥头堡,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 2.具体目标。形成以高端光伏制造、新型储能装备、智慧光伏系统集成、分布式智慧光伏发电示范应用为主的特色光伏产业体系,打造国家级光伏产品认证、分析、检测中心,培育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集群。 (1)产业规模。深入实施“2833”地标性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努力打造光伏及新能源千亿级产业集群,光伏产业年复合增长率达30%以上。 (2)领军企业。建成一批具有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光伏制造领军企业,新增2-3家国内外上市企业,规上企业数量60户以上,年产值超百亿元企业3-5家。 (3)创新能力。建成3-5个国家级光伏及新能源产品研发创新平台,新增10-15个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培育3-5个以光伏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光伏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小于3%,重点领军企业的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小于4%。 (4)智造体系。50%的规上制造企业逐步建立起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体系。新增省级智能工厂不少于2家,省数字化车间不少于5个。 三、重点任务 以光伏制造业为中心、以上下游产业为重点,以产业园区和节点项目为空间支撑,打造光伏产业协同发展的框架体系,构建集总部、研发、检测、制造、应用为一体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智能光伏产业体系。 (一)优化光伏制造体系 通过促进产业集聚、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实施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等措施,全力推进“光伏第一城”建设。重点发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光伏配套及核心装备等产业。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完善产业横向配套环节,打造光伏产业集群,建设产业高地。在重点发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采用招商引资和基地孵化共同推进,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代表性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各环节分别形成相当程度的衔接,实现本地产业链优势。 1.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发展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支持低反射率绒面制备、选择性发射极及后续的电极对准、等离子钝化、低温电极技术、全背结技术、适合光伏电池专用的吸杂工艺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鼓励技术成熟的PERC(发射极和背面钝化)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大TOPCon电池(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HJT电池(异质结)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力度,积极布局大硅片及其它未来电池技术,促进多种新型高效电池共同发展。针对BIPV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引进大尺寸硅片电池、高效薄膜电池等技术和企业。 2.高端光伏组件。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先进技术产品发展动向,积极开展提高光电转换效率及降低衰减、发电成本等工艺技术研究。进一步巩固既有先进组件制造技术,包括半片、MBB(多主栅)、叠瓦、拼片、双面组件等。积极布局薄膜太阳能光伏组件和基于N型TOPCon、HJT和IBC(交叉指式背接触)技术的高效组件产品,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重点提升组件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微组串逆变光伏系统产品研发,打造组件与逆变器一体化的交流组件。支持智能光伏组件研发,加快发展全面屏智能光伏组件;开发具备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测能力、单体MPPT(最大功率点跟踪)能力、交直流输出能力等智能组件,提高光伏阵列的发电效率。鼓励探索区块链技术与智能组件结合,使组件具有电子标签和电子身份认证功能,为未来能源互联网和众筹等商业模式奠定相关基础。 3.智能逆变及配套装备。基于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的理念,强化技术创新,重点研发适用于各种应用场景的智能逆变设备,打造集电力变换、远程控制、数据采集、在线分析、环境自适应等于一体的高效智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等智能装备,持续提升电网友好性。着力突破6MW以上的高功率密度逆变技术,降低发电系统度电成本。积极探索35kV直挂技术,减少电力设备投资,进一步提高光伏发电效率。适应光储融合、光伏制氢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抢先布局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智能光伏逆变的领先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及配套企业,打造新能源设备先进制造基地。 4.储能产品及系统。围绕安全性、经济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推进新能源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产品,实现锂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以上,单体能量密度200瓦时/公斤以上。支持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具有高集成度、高安全性、智能化的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研发升级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和云平台,形成储能系统辅助光伏等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微电网、户用等多种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装备及系统产业基地。 5.光伏辅材制造。支持光伏玻璃、铝型材等量大、面广的配套材料发展,积极发展宽幅、超薄光伏玻璃;重点引进浆料、EVA(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TCO(透明导电氧化物)导电玻璃、PVF膜(聚氟乙烯)、接线盒等上游配套产品。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途径,围绕传统晶硅与新型薄膜电池及其组件的生产,加大对本地区光伏辅材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多种融资渠道进行扩产和技术升级。 6.光伏制造核心装备。重点支持研发生产全自动大面积PECVD(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多槽制绒清洗设备、激光刻蚀机、干法刻蚀机、离子注入机、高精度丝网印刷机、高温烧结炉等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设备;大面积TCO(透明导电氧化物)导电玻璃镀膜设备、用于背电极制备的多靶位磁控溅射系统、大尺寸、超薄硅片多线切割机、自动分选机等硅片生产设备;以及各类高性能光伏电池与组件生产和检测测试仪器。鼓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低能耗、高效率、智能化太阳能光伏重大装备产品制造及工艺技术研究,提升关键生产设备的性能和成套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 (二)推进光伏技术创新 1.打造创新平台。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研究院、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可再生能源电能变换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智慧能源创新平台以及重点企业拥有的各级各类创新平台为基础,打造更加健全的光伏产业创新平台体系。鼓励光伏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共建光伏创新发展平台,形成联动互补的融合发展和创新氛围。强化产业生态与创新扶持的助推作用,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形成引领光伏产业技术创新的联合团队,助推合肥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1)鼓励平台升级。支持光伏产业相关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进行改扩建,力争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合肥光伏产业发展的“国字号”创新平台集群。助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升级为省级创新平台,持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2)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项目中试、成果转化、孵化投资、创业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光伏研发机构。发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检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作用,着力提升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2.加强技术研发。依托合肥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加快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支持光伏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创新发展,形成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技术创新的良性发展态势。 (1)关键元器件。重点突破半导体控制芯片、功率器件等核心元器件技术,开展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等逆变控制器用关键元器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高效电池。推动单晶PERC技术升级,加强TOPCon、HJT、IBC等新型高效电池技术研发,集中突破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技术。 (3)电网接入设备。加大光伏电站群调群控、光伏高渗透率并网、智能运维、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高效直流升压变换器、光储一体电力转换设备等产业化。 (4)新型电池。结合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储备高效薄膜电池、CIGS(铜铟镓硒)薄膜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大规模生产关键技术,支持铜铟镓硒薄膜电池低成本非真空制备技术开发及引进,支持磁控溅射、真空共蒸等电池制备技术开发引进。 3.加快“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实施大型科技行动计划,开展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科技创新活动。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网上光伏技术市场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光伏技术转移机构,打造连接国内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的光伏技术转移网络。 4.夯实人才支撑。加快建设高素质光伏产业人才队伍,为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支持和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所需培养、引进相关人才,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光伏产业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人才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等相关政策效能,将更多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目录,统筹解决住房、教育、医疗等实际问题,营造良好人才环境。 (三)构建智能光伏系统 以加快提升光伏智能制造水平为目标,推动光伏产业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为全面构建智能光伏产业体系奠定基础。 1.夯实智能制造。围绕制造业重点企业,大力加强光伏产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同时鼓励中小光伏企业有序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重点提升光伏电池及其部件的智能制造水平,加大电池生产自动化设备的推广应用,包括自动上下料、自动导片插片、自动串焊、自动装框、自动灌胶、自动包装等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逆变器的制造效率和可靠性,完善逆变器检测、包装、安装等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鼓励光伏制造企业提升重大装备的智能化水平,积极应用丝网印刷机、层压机、焊接机、EL(电致发光)测试仪、IV(电流电压曲线)测试仪等智能化装备。鼓励研发具有自动控制关断、实时监测运行功能的智能光伏组件产品,发展集自动控制、信息采集与处理、环境适应等一体化的智能控制器、汇流箱、储能系统与跟踪系统,不断提升智能光伏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水平。 2.打造智能运维。充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智能清扫、智能跟踪、智能监控技术等先进运维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重点开发智能光伏发电管理系统,实现信息采集与分析、远程监控与调度、智能检测与诊断、故障报警与处理的一体化运行与管理,提升光伏系统效率和减少运维费用,降低度电成本。鼓励存量光伏电站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智能清扫机器人、智能巡检无人机等智能化设备和产品的应用,探索智能运维和共享运维模式。遴选一批传统光伏电站开展智能运维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尽快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光伏电站智能运维模式和系统。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规模化、平台化全国光伏电站智能运维中心。 (四)加快延链补链强链 着眼光伏及新能源前景光明、光伏应用进入平价上网时代、产业技术迭代周期短、项目资金投入大等特点,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做好延链、补链、强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延链。坚持应用拉动,拓展“光伏+”各领域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储能、光伏+制氢、光伏+5G通信等试点示范。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产供销体系,推动产业链同城采购,帮助企业推广新产品新技术。继续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全球海外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培育打造合肥光伏产业的品牌和形象。 2.补链。围绕产业链缺失的中下游环节,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重点招引浆料、背板、封装胶膜、设备制造、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制造等环节。推进IGBT等逆变器关键元器件国产化替代,招引培育MOSFET(金属氧化物场效应晶体管)、GTO(可关断晶闸管)等半导体器件研发生产企业;积极引进相关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提升产业配套、降低生产成本,完善产业生态。 3.强链。壮大光伏企业整体实力,形成一批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打造“大而强”、“中而优”和“小而美”的产业梯队。鼓励头部企业加大在肥投资力度,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培育重点企业,遴选培育产业链领航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研究建立产业链创新型企业库,支持重点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规模,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针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基础好、技术创新能力强、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型光伏龙头企业,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绿色改造、市场拓展等方面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创新光伏应用模式 推进光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度应用与示范,重点推进光伏建筑及社区、智能光伏电站、光伏+5G、光伏+储能+充电等应用示范,开创合肥光伏推广应用新局面。 1.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部署,加大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和推进力度,整合资源、节约开发,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优势地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屋顶光伏开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2.光伏+5G应用示范。鼓励相关光伏应用企业紧跟合肥市5G基站建设安排,积极开展光伏+5G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分布式光伏与5G基站电力需求相契合的优势,打造“光伏+5G”的合肥绿色5G应用新模式。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设节能环保的新型绿色基站,提高5G通信基站后备供电保障能力,降低基站运营成本和生产电费,助力5G以更低成本、更大覆盖、更高效率服务社会和用户,实现经济效益、环保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光储充应用示范。重点开展光伏+储能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鼓励光伏发电基地合理配配置储能系统,实现多能互补,提高消纳能力。做大做强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的规模和水平,为光伏+储能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产业基础。探索光伏与新能源汽车的跨界融合,开辟新的光伏应用示范场景。加强充电桩、储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与相互融合,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示范,为打造绿色城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开展一批集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打造全省最大、国内一流的光储充应用示范基地。 4.其他应用示范。积极探索推动光伏“隔墙售电”,鼓励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园区、示范园区开展智慧能源应用示范,提升光伏发电应用比例,促进园区绿色可持续发展。探索光伏制氢的应用示范,加大对光伏电解水催化制氢工艺的研发和攻关,重点突破光伏变功率随机制氢技术和装备,推进一批光伏制氢示范项目,打造国家级光伏制氢试点示范基地。继续做好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光伏应用工程,推进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项目,进一步扩大合肥光伏及新能源应用领域和范围。 (六)提升产业服务水平1.打造产业服务平台 (1)汇聚创新创业要素。积极谋划一批光伏产业管理、孵化、融资等支持政策,补齐短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形成区域性光伏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孵化网络,最大范围整合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畅通从众创空间、孵化、加速、园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着力构建光伏创新创业主体向往汇聚机制,打造完善的光伏产业服务环境、生活服务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海外归国人员等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2)推动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完善光伏产业创新成果路演展示机制,充分发挥安徽创新馆、合肥科技馆等展览展示场馆的功能,搭建产业发展的路演展示平台,支持各类光伏专业性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完善光伏科技成果寻找捕捉机制,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支持重点光伏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实施一批重大光伏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 (3)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发挥产业服务平台和相关商协会功能作用,全方面整合光伏产业发展信息,实现信息效益最大化,促进产业合作交流。加大与长三角光伏产业合作力度,推动光伏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对接交流,促进长三角区域光伏企业技术交流、采购交流、行业交流。 2.完善产业融资体系 (1)拓展融资渠道。深化光伏科技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科技信贷,鼓励银行建立光伏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投债联合投资,发展“信贷+保险”、“信贷+租赁”等融资模式。探索光伏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支持光伏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债券。扩大创新贷、科技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2)创新融资机制。建立光伏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体系,为科技创新型光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会计法律、路演推介等服务。 (3)推动上市挂牌。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梯次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支持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平台服务功能,推动暂未达到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标准的光伏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功能。 四、空间布局 根据合肥市光伏产业的现状空间分布,结合相关规划,提出合肥市“十四五”期间光伏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一)总体结构 “十四五”期间合肥光伏产业的规划总体空间布局为“一核两区”,即基于“1+2”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一核”为高新区;“两区”为两大光伏产业集聚区,包括新站高新区及其综合保税区和肥东县。 (二)具体安排 1.“一核”。“一核”即合肥高新区,是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的主体承载空间。目前,合肥高新区已集聚全市重点光伏企业逾40家,形成了光伏玻璃、光伏电池片、电池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和光伏电站建设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已经形成领跑全省的产业发展新业态。“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集聚和科研创新优势,以推进原始创新和技术应用为引领,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建设,解决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共性技术难题,打造我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高地。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核心,壮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的光伏产业科技创新和生产制造基地。 2.“两区”。“两区”即新站高新区和肥东县。根据光伏产业在两大片区的分布情况,结合未来发展定位,“两区”将进行差异化发展,进而引导光伏产业的有序集聚,为打造产业集群夯实基础。 (1)新站高新区及其合肥综合保税区。发挥现有光伏玻璃、 材料、储能设备等重点企业引领作用,依托综合保税区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发展光伏玻璃、新型储能设备等光伏产品、装备和关键部件,同时开展国内外光伏贸易、展销、物流、会议和论坛等活动,打造合肥市、安徽省的光伏产业综合服务区,成为合肥市光伏产业的重要服务平台。 (2)肥东县。以新型高效电池及组件、配套项目产业基地为龙头,发展满足主流及新型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的超大规模集中化、专业化及智能化光伏组件。配套落户光伏电池片、光伏背板、玻璃、EVA、边框、接线盒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打造合肥乃至全省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 “一核”与“两区”互为支撑,共同构成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的核心空间。高新区重在研发和制造;新站高新区以综合服务为主导兼顾配套;肥东县重在高效组件制造和配套,为合肥市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奠定坚实的空间支撑体系。同时,在“一核”与“两区”发展基础上,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整合资源优势,招引培育光伏产品制造、光伏发电应用等企业和优秀项目落地,不断壮大产业集群。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明确的光伏电池片、组件及设备材料等配套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可能存在的影响如下: 1.对水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胶膜等项目生产制造可能产生的污水包括硝酸废水、氟废水、碱废水、回用系统浓水等。生产废水在各项目自设的废水处理装臵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等生产项目可能存在的大气污染因素有粉尘、氟化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氨气、非甲烷总烃等。生产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3.对声环境的影响。光伏电池片、组件等生产加工设备一般位于专用厂房内,声级较小,产噪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真空泵、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经过优化设备选用、合理位臵布局以及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有关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光伏产品制造的固体废物,包括缺陷电池片、辅材裁剪边角料、缺陷电池组件、废导热油、废拆包材料、氟化钙污泥、生化污泥、含银污泥等。固体废物分别交由专业废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或交由原供货商回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产业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同时,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1.产品加工制造。具体项目实施中,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排放均须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TCPIA0002-2017)、《光伏产品环境条件气候环境条件分类分级》(NB/T42130-2017)、《光伏组件环境试验要求通则》(NB/T42131-2017)、《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具备与产业相配套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臵能力。 2.污染物排放。在污染物排放上,光伏产业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三废”防治和噪声控制,避免引起环境风险和污染。废水排放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相关要求。废气排放要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处臵,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臵。噪声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光伏产业项目营运期要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以协同推进光伏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为核心,围绕光伏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发展脉络,落实光伏产业链链长调度机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合一”,努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将光伏产业发展建设与合肥城市发展战略有机统一起来,统筹部署,做好顶层设计,抓好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等指导、管理工作。密切跟踪国内外光伏产业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举措,打造更加完整系统的光伏产业链。 (二)优化发展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项目生成落地和开工建设。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的政府服务体系,着力实现项目落地建设全流程服务“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办事环境。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营造高效、便捷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创新支持政策 适应形势变化,建立政策制定机制,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对标先发地区,理清产业链发展的具体需求,研究提出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凝练一批具有合肥特色、示范效应强的光伏产业先行先试政策。充分运用大项目招商、国家及省级相关财政政策,突出对做大做强、转型升级、配套招商、新项目融资、创新应用模式等支持,引导扩大优势产能、加快技术升级、增加装机规模,不断提升产业发展信心。 (四)完善支撑载体 加强光伏产业园区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推进高新区、新站高新区、肥东县等产业园区高起点谋划发展战略、布局发展空间、构建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推动集群建设的体制机制,为光伏产业发展夯实空间支撑体系。 (五)健全体制机制 探索和建立创新机制,重点是探索光伏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机制、光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机制、光伏产业创新扶持机制、光伏科技创新管理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精神,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等各级各类人才,确保人才能引进来、留得住、用得起,为合肥光伏产业发展夯实人才支撑基础。
  • 《安徽六安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6-05
    • 北极星 氢能 网获悉,6月3日,安徽六安人民政府发布《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指出: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合计产量达到5000台左右,氢能产业产值达到50亿左右。燃料电池车辆推广量达到500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撬装站)数量达到10座以上。探索培育“风光发电+ 氢储能 ”一体化应用新模式。支持利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低谷电力电解水制氢。 可再生能源制氢 、制氢加氢一体站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可不在化工园区建设,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应在化工园区建设的项目除外)。截至目前,明确“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的省级行政区已有吉林、河北、内蒙古、新疆和四川。 原文如下: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六政办〔202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我市氢能源产业先发优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在产业规模、创新能力、企业培育、推广应用方面取得明显突破,构建产业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初步实现氢能商业化推广应用,打造全国知名的氢燃料电池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高地。 产业规模明显提升。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制造能力大幅提升,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合计产量达到5000台左右,氢能产业产值达到50亿左右。燃料电池车辆推广量达到500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撬装站)数量达到10座以上。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在氢制备、加氢站、燃料电池等重点环节,引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培育1家以上独角兽企业。 示范应用成效显著。在交通运输、工业、电力调峰等领域试点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与燃料电池汽车等示范推广相协调的氢能基础设施体系。燃料电池固定发电系统在储能、备用电源等领域的累计装机达到5MW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创新能力。 1.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氢能产业创新突破,提高产品性能、寿命和可靠性,增强核心竞争力。 (1)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实现膜电极、双极板、电堆等“卡脖子”关键技术上的突破,形成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优势。推进制氢技术突破,不断降低制氢成本。保持氢燃料电池技术先进性,持续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实现氢燃料电池生产工艺和流程创新突破,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在矿卡、船舶等领域,加快大功率燃料电池的产业化进程。探索氢冶金等技术研究,实现氢能在钢铁等行业应用的技术突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3)充分运用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政策,支持氢能领域技术装备和材料加快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搭建研发创新平台。 (4)聚焦产业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撑行业关键技术开发和工程化应用。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资源,支持建立氢能产业孵化器,引导共建协同攻关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5)支持企业与海螺集团等省属企业,以及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同济大学、中科大等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深度合作,推进氢能共性技术和应用研究。支持企业在长三角建立“研发飞地”,探索“在市外研发、在六安转化”的区域创新合作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人才引育。 (6)贯彻落实现有各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支持氢能领域高层次、紧缺型、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落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7)支持企业与高校深入融合、协同互动,鼓励职业院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置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维修等相关专业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企业设立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培育氢能领域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二)提高产业化水平。 4.培育骨干企业。 (8)围绕企业发展诉求实施精准培育,鼓励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氢能”)稳步增加氢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产能,同时在零部件市场发力,双管齐下,不断扩大系统和核心零部件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9)推进企业用足用好省属国有企业资源,争取省新能源汽车母基金、海螺集团创新发展基金以及皖能资本等资本投资。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投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产投公司) 5.做强氢能产业链条。 (10)紧盯氢能产业延链补链项目,招引央企、省属国有企业等国内氢能龙头企业,同时在氢燃料电池零部件领域,按照“一专多能”原则,引进氢能源产业链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以点触面、以面带点,上下协同实施精准招引和产业培育,构建产业发展生态。(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氢制备领域。重点发展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装备,培育大规模碱性电解槽制造产业。 氢动力系统。重点引进和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相关的DC/DC变换器、空气压缩机、氢循环系统、热管理系统、传感器、增湿器以及各类阀门、泵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 氢集成装备。以瑶海经济开发区(瑶海园区、庐江园区、金安园区)共建为契机,积极布局氢燃料电池专用车,带动氢燃料电池下游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的内河运输船舶、氢动力飞行器(无人机)产业等,谋划布局产业链配套体系。 6.促进产业集聚。 (11)推动以合肥市牵头,六安、芜湖、阜阳、滁州等城市协同,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以及示范应用,积极争创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城市群。(责任单位:金安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2)支持金安经济开发区以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为重点,集中建设氢能产业特色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金安区人民政府) (三)拓展产品多元应用。 7.推进交通领域推广应用。 (13)坚持以用促发展,推进合六氢走廊氢能公交对开,并逐步向全省推广。引导明天氢能与海螺集团、江汽集团、合力集团、奇瑞集团、港航集团等省属重点企业合作,在矿卡、物流车、环卫、船舶、企业和景区封闭场景等方面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与江淮汽车集团合作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与六安钢铁集团合作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责任单位:金安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8.推进电力领域试点应用。 (14)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拓展推广国网安徽六安供电公司兆瓦级氢能综合利用示范站技术成果,促进氢能与电能互补协同,发挥“制氢—储氢—发电”和“制氢—储氢—加注”全链条技术装备优势,开展氢能在区域电网调峰、可再生能源消纳等场景的示范应用。促进科研成果推介运用,推动制氢装置小型化。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5)结合绿色建筑、产业园区、大型数据中心、5G通讯基站、车载应急供电系统等场景用能需求,支持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9.推进工业领域示范应用。 (16)扩大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化石能源应用规模,积极推进氢能在钢铁、建材等重点领域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四)夯实基础配套。 10.保障氢能供应。 (17)支持利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低谷电力电解水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可不在化工园区建设,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应在化工园区建设的项目除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 11.推进加氢站建设。 (18)结合氢能应用示范实际用氢需求加快布局加氢站建设,强化规划管控,制定出台六安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推动央企、省企参与加氢站建设、运维,确保六安加氢站布局和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有效满足下游应用加氢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19)支持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100公斤及以上)建设,建立加氢站数据采集与监测系统,加强信息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0)优化氢能项目审批,制氢类项目备案由发改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用氢环节的产业类项目备案由发改或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新建加氢站项目备案参照加气站执行,在加油(气)站基础上改扩建加氢站应取得原审批部门批准,输氢管道核准或审批参照输天然气管道管理。项目开工前,除涉及安全生产底线、生态环保红线的审批手续外,其他相关手续可采取容缺办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氢能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21)支持油氢、气氢、电氢等混合建站模式,鼓励支持有能力、有基础的企业利用自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对现有加油(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但不新增建(构)筑物,可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 12.推进氢能标准体系建设。 (22)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对制定涉及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等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可按规定给予奖励。利用我市推广应用的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行数据资源,完善燃料电池汽车和氢能相关技术指标、测试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经信局负责统筹全市氢能产业发展,跟踪监督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金安区成立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推进专项工作组,协调推进本地产业发展,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利用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等政策渠道,加大对氢能及燃料电池研发创新、项目建设、推广应用等的支持,市级财政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氢能在电力、工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给予支持,对氢能产业重大项目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依法足额予以保障。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氢能产业发展需求,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强化“双招双引”。打开思路引资引智引基金,不断发展壮大氢能产业,承接长三角地区制造业转移,推动氢能产业项目落户。对符合条件的氢能源产业落地项目,原则上须落户金安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