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外电入济”电网工程建设》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6-30
  • 6月28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建立新型电力系统。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外电入鲁”通道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外电入济”电网工程建设。持续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广,推动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按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积极推进储能示范城市建设。到2030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15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75万千瓦。

    原文如下: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和《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鲁政字〔2022〕242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正确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变革,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确保全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工作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按照全市一盘棋要求,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各区县(功能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以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区县(功能区)有序达峰。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各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坚持先立后破,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8%,完成省下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目标任务,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多元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提升行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1.着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项目供电煤耗必须达到同类型机组标杆水平。对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实施对标行动,积极推进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降低供电煤耗和供热煤耗。充分挖掘余热利用潜力,推动莱热入泰、泰热入济、聊热入济长距离供热,加快小型燃煤热源点整合提升,打造全市供热一张网。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25年,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实现3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和达到退役条件的背压机组基本替代退出。到2030年,燃煤机组供电煤耗比2020年降低2%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大力发展太阳能。加快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争创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按照宜建尽建、就近消纳的原则,将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一体化布局,推进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居民住宅等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开展“光伏+”项目示范,推进农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太阳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应用,鼓励发展太阳能耦合多种热源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中的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3.积极培育发展氢能。围绕建设“中国氢谷”,重点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高新区、莱芜区、钢城区、章丘区打造“一核引领、四区联动”的产业格局,创建黄河流域氢能综合应用示范区。发挥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开展氢纯化技术研发,促进氢资源高值化利用。运用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大力推广氢能应用,打造制、储、输、加、用氢能全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因地制宜发展其他新能源。稳步提升生物质能利用规模,推动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现有煤电机组开展耦合生物质改造,探索开展耦合污泥改造。规范有序推进地热能利用,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探索中深层地热能集中利用。有序发展风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5.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提升气源保障能力,稳步推进中俄东线济南段、山东环网济南段等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增强天然气输配能力,有序推进高压、次高压环网管道建设,实现各区县(功能区)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全市供气一张网。合理扩大天然气应用规模,拓展天然气在热电、化工、建材等行业的替代应用。到2030年,力争天然气消费量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6.加快建立新型电力系统。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外电入鲁”通道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外电入济”电网工程建设。持续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广,推动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按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积极推进储能示范城市建设。到2030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15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75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以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工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序实现碳达峰。

    1.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做大增量,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空天信息、基因与细胞技术等未来产业。持续优化存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开展重大降碳工程示范。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大低碳工艺革新、设备升级等推广应用。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能源消费低碳转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全生命周期,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严格控制钢铁产能,加快钢铁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打造精品钢产业集群。深挖节能降碳潜力,优化炼铁炉料结构,深入开展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等技术应用。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大力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控新增炼油和传统煤化工产能,加快向高端化、低碳化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升级改造,加大节能技改与余热利用力度。加快用能方式改变,推动蒸汽驱动透平向电力驱动转变。以刁镇化工产业园、商河医药化工产业园等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强化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推动化工行业集群化、绿色化、精细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整合退出,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广高效节能窑炉等节能技术设备和富氧燃烧等低碳技术,提升建材行业能效水平。发展壮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产业,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严格履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存量项目加大落后产能退出,深度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实施主要产品能效对标,加快提档升级步伐。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节能降碳增效工程。坚持节能优先战略,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系统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在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加大节能高效技术、产品开发推广力度,加快开展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加强企业能效对标,推动实施节能技改,鼓励企业争创“能效领跑者”。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提升能源计量支撑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聚焦城市节能降碳,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聚焦园区节能降碳,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档案,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积极创建节能低碳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钢铁、水泥、炼油等重点行业,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综合运用监察、价格、补贴等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用能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项目节能审查,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强5G(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工程。全面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将低碳理念贯穿于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城乡建设全过程,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等技术应用,积极推行绿色建造。稳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材循环利用。增强城市气候韧性,深化海绵城市建设。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和绿色社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全面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稳步提升节能降碳水平。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发展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以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赋能城市建设管理,加快“城市大脑”提升行动,争取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提升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到2025年,新增绿色建筑6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储能、充电桩一体化的柔性用电建筑,有序推进分布式能源和微电网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绿色低碳化。加快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广节能设计标准,开展绿色农房示范。推动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强乡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广电气化大棚、电气化养殖等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工程。科学制定交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以创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加快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各环节落实绿色低碳要求,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资源,鼓励公路与铁路、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共用通道,推动铁路专用线向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区等重要货源地延伸。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加注(气)站、加氢站与充换电站建设,实现重要交通枢纽、公共场站、物流园区等全覆盖。推动零碳服务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换电站700座,充换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超过8万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货运系统,以低排放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系统。构建集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打造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集约高效”的城市配送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局)

    3.大力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等新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加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私家车等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燃油车辆电动化替代,推进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试点。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港口新增作业车辆、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依托济南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和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深化完善高效智能交通运输体系,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比例为100%。营运车辆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降低10%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口岸物流办)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动园区绿色循环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创建认定。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新建绿色低碳园区。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2.强化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提升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建立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技术应用,推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工业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大力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化工,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禽畜粪便等废弃物全量利用。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

    3.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多个环节减量化、资源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持续巩固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4.健全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探索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加强综合利用技术开发运用,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轮胎等规模化处置、高值化利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推行“逆向回收”模式,推进智能化与精细化拆解,提高循环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深入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在科技计划中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展系统性研究,加强协同创新。争取山东省绿色技术银行支持,加大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高水平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运用快速预审通道,加强低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绿色低碳产品检测、认证制度。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打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载体,发挥产研院创新圈、超算中心创新圈、济南科创城创新圈、山东大学创新圈“四圈联动”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支持科研单位在气候变化成因、生态系统碳汇、碳减排等方面加强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基础材料研究。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支持科研院所、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支持院校培养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专业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集中力量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关键技术、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研究。开展技术示范应用,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大功率液化天然气发动机、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究。加快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开展氢燃料电池车示范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坚持系统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管控,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构建以泰山生态屏障区和黄河生态风貌带为主要生态控制区,以沿河绿化带为生态廊道,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重要湖库、水源地为支撑的“南山北水多廊多点”生态格局。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推进荒山绿化、低效林改造及森林抚育工程,保护山体林地资源和原生地貌,打造生态防护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增强森林防灾御灾能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提升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完善湿地公园分级管理,筑牢湿地生态保护屏障,增强固碳能力。践行“绿色园林”理念,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构建城市“绿肺”。大力推广公路边坡植被防护,在铁路、公路沿线大力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到2030年,全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各项指标呈现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左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左右。(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3.强化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经营开发体系,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开展林业碳汇评估。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碳汇项目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加强耕地保护,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土壤有机碳储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加大增汇型农业技术的研发应用力度,优化农业种植结构,采用间作、轮作、套种等栽培措施,增加农业碳汇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绿色农业投入品开发与推广,深入推进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全民绿色低碳工程。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公众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培养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积极开展低碳、零碳实践基地教育活动。采取电视、网络、报刊、广播、广告等多种方式,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倡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传播渠道,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倡导社会广泛使用绿色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建立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鼓励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加快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用好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构建多种低碳场景引导全民共同参与减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妇联)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碳排放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碳行动。鼓励企业举办形式多样的绿色低碳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碳达峰碳中和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普及绿色低碳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加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工作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绿色低碳开放工程。加强低碳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绿色贸易体系,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加强交流合作。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活动。加强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领域技术交流和联合攻关。推进中德企业合作区、中欧绿色制造产业园等载体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创新链供应链合作,培育具有引领性、标杆性的国际一流绿色产业集聚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增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济南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交流合作,带动省会经济圈一体化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山东半岛城市群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制度创新优势,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集约型高附加值绿色产品和技术贸易。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出口。充分发挥济南综合保税区、章锦综合保税区优势,畅通绿色低碳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入“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耗能高排放产品退税政策,合理调节出口规模。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国际减排和碳关税规则变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口岸物流办)

    四、政策保障

    (一)提升核算和监测能力。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执行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做好碳排放和碳汇统计核算。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与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碳监测评估试点城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强化碳排放数据监管职责落实,提高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大数据局)

    (二)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支持企业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发展绿色保险。积极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服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绿色企业(项目)提供增信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建设碳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莱芜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执行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碳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应用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四)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健全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落实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抓好重点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全面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履约管理,鼓励开展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落实能耗指标收储制度,推进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等综合服务模式。积极发挥碳市场服务作用,打造全国碳市场黄河流域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积极参与碳达峰试点建设。以工业园区、社区等为重点,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区域参与碳达峰试点建设,推动试点区域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要政策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区县(功能区)、各部门(单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功能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各区县(功能区)要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制定本区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助力全市碳达峰工作。(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监督考核。逐步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建立重点工作报告制度、中期跟踪评估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功能区)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区县(功能区)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价,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 原文来源:https://power.in-en.com/html/power-24318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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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德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7-11
    • 6月24日,山东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德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实现3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和达到退役条件的背压机组基本替代退出。大力推动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等“三改联动”,不断降低供电标准煤耗。按照煤炭集中利用、清洁利用原则,减少非电行业燃煤利用量,对保障民生采暖需求的小热电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前提下,积极落实热源改进方案。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政字〔2023〕29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德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全市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和《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全省“走在前、开新局”目标定位,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确保实现与全省同步达峰。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6%以上,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任务目标,为碳达峰奠定良好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左右,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任务目标,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大力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安全平稳降碳。 1.大力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全面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平原县、齐河县、临邑县、禹城市、宁津县等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盘活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高质量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稳步推进存量风电项目建设,落实项目开发建设基本条件和环保、林业、土地利用等相关要求,做好余量风力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到2030年,风电装机达到370万千瓦。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做好生物质资源利用潜力调查,合理规划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进生物天然气等非电利用。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氢能开发利用示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德州供电公司) 2.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新建用煤项目严格执行减量替代。到2025年,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实现3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和达到退役条件的背压机组基本替代退出。大力推动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等“三改联动”,不断降低供电标准煤耗。按照煤炭集中利用、清洁利用原则,减少非电行业燃煤利用量,对保障民生采暖需求的小热电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前提下,积极落实热源改进方案。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3.有序引导油气消费。持续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发挥通道优势,建设省级区域性储气调峰中心,推动天然气供储销一体化。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加强城中村、棚户区等燃气设施改造,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在具有冷热电需求的工业厂区建设分布式天然气综合利用示范,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到2030年,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达到19亿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 4.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分布式电源接网工程建设,提升电网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应用、安全防护等系统智能化水平,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提高电网可再生能源主动消纳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电动汽车充电网络、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等参与调节,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稳妥安全用足用好存量储能项目,加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的应用水平,开展多能互补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示范。到2030年,储能设施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国网德州供电公司) 专栏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项目 1.光伏发电。(1)电建临盘“清洁能源+现代农业”乡村振兴项目;(2)华能德州天衢光伏发电项目。 2.风电。(1)中广核庆云中丁100MW风电项目;(2)华润电力禹城一期100MW风电项目;(3)禹城市苇河二期50MW风电项目;(4)国瑞清风平原50MW风电场等。 3.天然气。(1)德州市天然气管网“县县通”项目;(2)临邑中石油3×15MW分布式燃机建设项目;(3)山东陆海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运营中心项目。 4. 储能示范。(1)三峡能源庆云储能电站项目;(2)山东电工电气临邑储能项目;(3)国华齐河储能电站项目。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 立足先进制造业强市,精准布局关键产业链,推动主要行业碳排放有序达峰,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有序实施产能转移整合,推动农副产品、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培育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高效、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工业体系。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企业及园区开展可再生能源自发自用和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绿色工业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以压滤机、电机、地源热泵等节能环保成套装备制造为核心,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有条件的行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加大余热回收力度,持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增加优质碳素钢、合金结构钢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促进工艺流程结构转型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废钢回收配送体系建设,推进全废钢电炉工艺。鼓励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建设“源网荷储”综合智慧能源园区,进一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行业产能规模和布局,重点推动华鲁恒升等煤化工企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加快构建以针状焦为起点的碳材料产业链。适度增加富氢原料比重,推动原料结构轻质化、优质化。开展化工园区达标认定和规范建设,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业。推动恒源石化退城入园,加快实现工艺技术升级。深入推进乐陵、临邑、运河恒升、禹城、平原等化工产业园循环化改造,坚持高科技、精细化、生态型、循环式的发展方向,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鼓励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示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平板玻璃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引导企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依托“二代新型干法水泥”、富氧燃烧、数字化技术等,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引导建材企业和水泥生产企业协同处置建筑垃圾。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料。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新型墙体材料、低碳混凝土等绿色建材产业,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 5.推动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抓住双碳目标下产业发展机遇,推动德州天衢新区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三大主导产业发展,打造引领全市绿色低碳转型的产业集群。引导各县(市、区)依托特色资源,找准适合本地的优势产业,形成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新局面。以农副产品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为重点,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园区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专栏2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工程 1.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以化工、钢铁、建材领域为重点,全力打造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项目。 2.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高端装备、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医养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引领绿色低碳转型的产业集群。 (三)节能降碳增效工程 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节能降碳增效,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项目审批上实行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充分发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作用,强化节能目标考核,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鼓励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加快推动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步伐,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壮大专业队伍,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钢铁、造纸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开展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加大节能环保改造力度,推广先进技术应用。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创新货物运输服务模式,加强供暖供热管网改造和中远距离热网互联互通建设,开发利用多热源共网运行技术,提高热网自动化控制水平,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动企业加大对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技改投入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广先进高效用能设备,全面提升能效水平。重点发展高效节能保温管道、高效储能节能照明产品,积极推动高效节能工业炉窑使用与现有炉窑技术改造,推进现有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测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格执行能效限额标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高水平统筹数据中心建设运营,加快高效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算力能效,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推进算力网络绿色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城乡建设“德州样板”。 1.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以德州天衢新区为引领,多县(市、区)组团发展新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城市建筑拆除管理要求,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推进“织补城市”建设。推行绿色建造,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以钢结构、混凝土结构为主的装配式建筑,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建造全过程,推广应用BIM、物联网等智慧建造技术。扎实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发展绿色城镇和绿色社区。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城镇新开工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达4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主城区打造成为绿色建筑发展核心区。推广超低能耗、低碳建筑。稳步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加强适用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降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鼓励在公共建筑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到2025年,新增绿色建筑3000万平方米。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72.5%的节能设计标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推广分布式光伏、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探索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试点。推动城乡供热体系升级改造,深挖热电联产、工业余热供暖潜力,因地制宜推行生物质能、地热能、燃气、热泵等分布式、分散式清洁低碳供暖。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4. 深入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选择条件合适的地点开展绿色农房示范,加快现有农房节能改造。开展“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在村居密集区积极推进集中式清洁取暖,在非密集区推广电取暖、热泵等分散式清洁取暖。加快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推广节能环保农机装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国网德州供电公司)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科学制定交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构建绿色低碳智慧交通体系。打造区域性多式联运中心,依托济铁(平原)铁路物流园、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园等物流园区,开展规模化多式联运示范,提高综合运输效率。引导大宗货物采用铁路、管道、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等运输方式,积极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铁路、公路、管道的高效顺畅衔接。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推广“零碳”服务区建设。打造“零碳”物流园区,园区内加强光伏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及建设。加快发展智慧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拓展完善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推广“多站合一”的农村物流服务模式,完善农村物流节点。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优化城区、城乡公交线网布局,加快德陵公交一体化发展,积极引导公众自主选择绿色低碳出行交通方式。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市民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推动交通工具装备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公交、出租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换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的车辆外,应当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将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老旧车辆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能源车辆比例为100%,新增和更新的出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80%以上,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3.推动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有序推进交通枢纽节点建设集加油、充电(桩)、加气、加氢等一体化的综合能源站,打造“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绿色续航网络。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基本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专栏3绿色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1.铁路建设。建设济郑高铁(齐河段)、津潍高铁(庆云段)。 2. 客运枢纽建设。改扩建德州东站综合客运枢纽,新建陵城高铁、临邑北高铁、夏津南高铁、武城综合客运枢纽。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 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循环化发展。持续推进禹城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清洁能源、清洁生产、高效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链,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补链延链强链全过程,构建集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于一体的绿色供应链体系。以传统产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化工、造纸等行业循环化改造,促进副产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构建产业循环式组合示范园区。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2.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严格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推动废钢铁加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资质认定,提升废钢铁、废塑料等回收利用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促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推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3. 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鼓励煤矸石、粉煤灰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大掺量、规模化利用。拓宽农业废弃物利用途径,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燃料化“五料化”利用。推进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7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全覆盖试点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优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5个以上县(市、区)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七)绿色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 巩固生态系统碳汇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夏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减河与马颊河中部森林资源周边生态修复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开展森林提质增效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实施冀鲁边界、重点水系等防护林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公益林建设,建立森林保护小区体系,保护及提升现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碳汇能力。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以禹城市、乐陵市、齐河县、夏津县等地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提升和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增强湿地固碳能力。推动全域绿网工程建设,打造禹城市城乡连接路森林生态廊道省级样板工程,提高绿地碳汇增量。到2030年,全市森林蓄积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0%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确保259平方千米湿地面积不减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2. 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碳汇计量监测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逐步建立覆盖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碳汇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系统碳汇“一张图”。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核算,定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积极推动乐陵市、齐河县、庆云县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县域试点建设工作,探索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3. 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推进农村地区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推广“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探索小规模农产品生态价值实现路径,开发“齐河黄河味道”“夏津古桑”“乐陵金丝小枣”等绿色食品品牌和“德州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综合采取保护性耕作、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等措施,提升农田有机质含量,增强农田土壤的固碳能力。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种养结合、间作种植和畜禽养殖作物种植协同管理,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施用量相较于2020年分别下降6%、10%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专栏4碳汇巩固提升重点项目 生态保护与修复。1. 德州市黄河下游滩区(山东段)土地综合整治(造林绿化)项目。2. 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3. 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 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按照“孵化培育、入库扶持、成长壮大、高企认定”的全链条创新模式,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大力推行“揭榜挂帅”制,围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生态碳汇等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技术攻关。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释放市科技专项资金等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开展科技交流,强化校地合作模式,建立绿色低碳技术协同创新共同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推进低碳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主动对接京津地区、济南、长三角地区等科研院校和创新企业,大力引进高校系、中科系等研发平台,争取建优建强一批双碳领域创新平台。鼓励现有创新平台向节能降碳、减污降碳、生态碳汇等领域靠拢,围绕农业、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关键性技术攻关。对接国家和省双碳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强化平台技术型人才引流和培养,重点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人才密集区域,布局域外“人才飞地”,招引承接溢出人才资源和绿色低碳项目。完善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加强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 3.加强低碳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聚焦绿色化工、绿色建材、高端装备等低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加强与京津和省内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创新成果的交流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技术交易、技术评估、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服务,提升技术转移转化市场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九)绿色低碳开放工程 完善绿色贸易体系,加强低碳对外合作,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大力发展绿色贸易。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增加高质量高附加值绿色产品生产,推动绿色农产品、绿色工业产品跨区域贸易,鼓励企业全面融入绿色低碳产业链,以通裕重工、景津环保、奥福陶瓷等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服务型企业为主,扩大机电产品、大型风电装备、电子元件、废气治理核心材料及器件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和产业链延伸。落实国家关于高耗能高排放产品退税政策,合理调节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积极扩大绿色产品和技术进口比例,全面提高与周边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融合发展,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德州海关、国网德州供电公司) 2.积极开展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各方在清洁能源、生态保护、气候变化、森林资源保护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省属国有企业、驻鲁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提升合作实效。加快推进济德一体化发展,强化低碳产业对接力度,探索“双向飞地”“异地孵化”“共管园区”等跨区域低碳产业合作新模式。鼓励市内能源企业积极在油气长输管道、能源装备、能源技术服务等方面与中央大型能源企业开展产能项目合作。(责任单位:市外办、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 (十)全社会绿色低碳工程 全面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加快建设“低碳德州”。 1.提高全民节能低碳意识。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引导公众广泛认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办好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协)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扩大绿色产品服务供给,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新场景,打造“无废城市”。加强办公中心、商圈、景区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服务,推广多样化公交服务模式。鼓励使用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发展低碳型生态休闲观光旅游,打造低碳城市形象。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深化绿色家庭创建行动,自觉实行垃圾减量分类,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推广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等产品。促进绿色低碳产品销售,提高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3.引导企业履行低碳责任。完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评估体系,提高企业研发节能减排技术和低碳产品的投资积极性。鼓励企业参与绿色认证与标准体系建设,主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重点领域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推进节能降碳。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相关上市企业和发债企业要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法律监督,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低碳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全市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制定方针策略、研究重大问题。明确方案实施责任主体,建立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分工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企业细化落实的工作机制。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逐条逐项细化落实任务举措,做好各自领域的碳排放控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部署、有督导、有落实、有结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县(市、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完善政策保障。严格执行碳排放统计核算有关制度,逐步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增强碳排放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定期开展森林、土壤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统筹资金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强化财政激励、税收引导功能,支持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产能出清的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落实国家、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整合发挥现有绿色发展方向基金作用。支持实体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上市等方式融资。积极支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执行国家和省差别化价格制度,对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热量收费,落实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鼓励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区域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德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三)加强评估考核。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强化目标监督考核,定期跟进、评估、分析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将其纳入各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加强监督评价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相关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 《光伏2.8GW+风电1.06GW!山东济南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出炉》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6-29
    •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获悉,6月27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济南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0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达到28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106.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42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力争达到74亿千瓦时。全市新能源供热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市电力总装机比重提高至32%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市总发电量比重提高至16%左右;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 实施光伏跨越发展行动。按照“分布式引领、集中式示范”的总体思路,充分挖掘光伏开发潜力,加快推进整县(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科学推进“光伏+”集中式电站建设。到2023年,全市光伏装机达到210万千瓦,到2025年全市光伏装机达到280万千瓦。 (1)加快推进整县(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充分利用济南市丰富的党政机关建筑、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屋顶资源,倡导光伏建筑融合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加快推进历城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济南高新区等整县(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 (2)科学推进“光伏+”集中式电站建设。充分分析电网接入、资源禀赋、土地利用等条件,继续挖掘集中式光伏电站场址资源。结合济南市农业、养殖业、生态治理等,在莱芜区、章丘区、平阴县、钢城区等区县,因地制宜布局农光、光伏治理等“光伏+”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有序推进存量风电。统筹生态保护红线、土地资源等要求,稳妥推动商河白桥二期存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持续关注国家、山东省有关政策调整,培育、储备一批利用小时数高、经济效益好的风电项目。到2025年,全市风电装机达106.1万千瓦。 实施储能规模化保障工程。以全省建设千万千瓦级新型储能设施为契机,加快发展储能设施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为新能源电力消纳提供基础保障。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储能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多元化发展模式,培育电化学储能、氢能储能等多类型储能形式,在莱芜区等地利用废弃矿井开展压缩空气储能研究,支持工业园、产业园等建设用户侧分布式储能。加快推进华能莱芜一期、华电莱城等省级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布局一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到2025年,济南市新型储能规模力争达到100万千瓦。 原文如下: 济南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形成新能源开发利用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我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以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总牵引,以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为主线,以新能源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以创新发展方式、壮大产业装备为主要支撑,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努力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谋划,统筹兼顾。充分考虑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生态与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依据不同能源品种出力特性,实现多种能源综合开发。 2.优化结构,保障安全。以光伏为引领,同步发展生物质、储能、氢能等,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动灵活性电源建设,加强电网架构建设,提高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3.集约高效,绿色发展。采用新发展理念及先进技术,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新能源,推动多种能源形式综合互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新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能源转型紧密结合。 4.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以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驱动,不断提升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竞争力。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创新模式,统筹推动新能源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 (三)行动目标 1.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0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达到28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106.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42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力争达到74亿千瓦时。全市新能源供热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2.结构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市电力总装机比重提高至32%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市总发电量比重提高至16%左右;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 二、主要任务 统筹全市能源发展实际和资源条件,围绕新能源开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发展模式创新、新兴产业升级等方面,大力实施“三行动、四保障、三示范、三提升”工程,推动全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壮大新能源发展主体 1.实施光伏跨越发展行动 按照“分布式引领、集中式示范”的总体思路,充分挖掘光伏开发潜力,加快推进整县(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科学推进“光伏+”集中式电站建设。到2023年,全市光伏装机达到210万千瓦,到2025年全市光伏装机达到280万千瓦。 (1)加快推进整县(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党政机关建筑、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屋顶资源,倡导光伏建筑融合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加快推进历城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济南高新区等整县(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科学推进“光伏+”集中式电站建设。充分分析电网接入、资源禀赋、土地利用等条件,继续挖掘集中式光伏电站场址资源。结合我市农业、养殖业、生态治理等,在莱芜区、章丘区、平阴县、钢城区等区县,因地制宜布局农光、光伏治理等“光伏+”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专栏1 光伏开发重点项目 整县(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历城区(14.8万千瓦)、章丘区(33.7万千瓦)、莱芜区(23.5万千瓦)、钢城区(16.5万千瓦)、平阴县(22.3万千瓦)、商河县(44.2万千瓦)、济南高新区(4.5万千瓦)等。 集中式光伏项目:华能莱芜区北王庄35兆瓦光伏项目、中广核济南平阴玫瑰镇矿山治理光伏项目(70兆瓦)、济南能源钢城辛庄农光储一体化项目(40兆瓦)、章丘济东智造新城一期15.236兆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章丘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示范园15.41兆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等。 2.实施生物质能多元利用行动 以生物质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化利用为重点,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稳步发展垃圾(污泥)发电,探索发展生物天然气,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和效益。 (1)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根据生物质资源特性、分布特点、政策变化及既有项目情况,结合林业生态建设,供热、供电等需求,科学合理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重点推动济南圣泉集团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落地;结合用热需求和技术经济可行性,鼓励现有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展供热改造,积极为周边城乡居民及工业园区企业供暖、供气,重点推进高新明科嘉阳、商河玉泉等供暖改造重点项目加快实施。鼓励现有大型热电联产机组开展耦合生物质等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稳步发展垃圾(污泥)发电。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充分考虑选址、环保等条件,合理布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结合项目周边用热需求,研究探索现有垃圾发电厂实施供热改造的可行性。鼓励因地制宜利用垃圾填埋气、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沼气、农村规模化沼气工程新建或改造沼气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3)探索发展生物天然气。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农副产品加工废水废渣等各类有机废弃物资源,探索规划建设生物天然气工程,引进生物天然气专业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生物天然气产业化进程。探索生物天然气在城镇居民炊事取暖、城镇燃气、交通燃料、工业原料等领域的应用,形成多元化消费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专栏2 生物质能开发重点项目 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圣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3.7万千瓦)。 垃圾(污泥)发电项目: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4.5万千瓦)、莱芜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1万千瓦)、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2万千瓦)等。 3.实施新能源综合利用行动 以清洁供热和综合利用为重点,深入开展太阳能热利用,规范推进地热能多元利用,积极发展高效空气能热泵,适时推进核能小堆供热,推动新能源多元开发和综合利用。 (1)深入开展太阳能热利用。依托我市太阳能资源和光热产业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电能、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多能互补的供热利用模式,鼓励在条件适宜的小城镇、民用和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在用热需求大且与太阳能特性匹配的行业,充分利用太阳能进行供热,推动太阳能热利用由生活热水向城市供热、制冷转变,由分散式居民应用向集中式工农业应用转变,不断扩大太阳能采暖、制冷和工农业热利用规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规范推进地热能多元利用。充分利用区域内地热资源,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地热能多元利用模式。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与农业、医养健康、精品旅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等,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3)积极发展高效空气能热泵。积极通过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增加投资等举措,积极发展高效空气能热泵。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光伏与空气能的联合发展模式,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城镇及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大力发展高效空气能热泵,为我市建筑供热提供绿色、高效的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4)有序推进存量风电。统筹生态保护红线、土地资源等要求,稳妥推动商河白桥二期存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持续关注国家、山东省有关政策调整,培育、储备一批利用小时数高、经济效益好的风电项目。到2025年,全市风电装机达106.1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5)探索推进核能小堆供热。继续跟踪国内外内陆核能综合利用小堆技术研发和示范情况,积极开展核能小堆供热与其他供热能源的替代和互补关系等研究。结合煤炭消费压减和清洁供暖需要,安全有序开展核能小堆选址和技术方案研究等前期工作,通过探索推进核小堆供热,解决居民供暖热源缺口,实现工业用煤有序替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二)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1.实施灵活电源保障工程 以全省打造煤电、燃机、抽水蓄能等千万千瓦级电力调节资源为契机,充分发挥电源企业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支撑作用,推动我市煤电整体定位优化与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推行更先进能效环保标准与提升煤电灵活性并重,加强新建煤电准入控制与加快存量煤电改造升级并举,进一步提升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水平,引导煤电由主力电源逐步向“支撑型”“调节型”电源转变。加速推动华电章丘燃机项目落地,有效提升我市调峰保供能力,进一步优化全市能源结构。积极推动莱芜船厂抽水蓄能项目进程,并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及电网调峰需求,加快谋划长清武庄、钢城葫芦山等新站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实施电网优化保障工程 优化发展输电网,侧重发展配电网,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形成结构清晰、技术先进、运行灵活、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进一步增加变电站布点,完善网架结构,强化供电区域互供能力建设,完善末端局部环网,提高电网接纳新能源能力,提高电网受电能力、输送能力和供电能力。推动“互联网+”智能电网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满足多元用户供需互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专栏3电网重点项目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玉湖(吴家堡)、泺口、萃清(崔寨)、北起(龙湖)、甸柳、七星(曹范)、莱芜雪湖、钢城田庄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东部220千伏电网加强工程一期(韶济线改造),南郊220千伏异地新建工程,先行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西部电网加强220千伏线路工程,莱芜博山—汇河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莱城电厂—石马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莱芜孝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二期),西南部电网加强工程。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文科、钢城郭台、莱芜城南、钢城桃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3.实施多元消纳保障工程 以全省构建千万千瓦级需求侧响应能力为契机,以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依托,以电网平台枢纽作用为基础,因地制宜推广“虚拟电厂”模式,调动我市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提高用户参与调峰的积极性。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大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推动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和直流配电网,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终端直接应用规模。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拓展应用领域,扩大应用规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4.实施储能规模化保障工程 以全省建设千万千瓦级新型储能设施为契机,加快发展储能设施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为新能源电力消纳提供基础保障。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储能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多元化发展模式,培育电化学储能、氢能储能等多类型储能形式,在莱芜区等地利用废弃矿井开展压缩空气储能研究,支持工业园、产业园等建设用户侧分布式储能。加快推进华能莱芜一期、华电莱城等省级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布局一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到2025年,我市新型储能规模力争达到10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专栏4储能重点项目 电化学储能项目: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磷酸铁锂与铁铬液流电池长时储能电站项目(101兆瓦/206兆瓦时)、华能莱芜储能电站一期项目(100兆瓦/200兆瓦时)、中广核济南党家储能电站(50兆瓦/100兆瓦时)、济南能源鹊山独立储能电站一期项目(100兆瓦/200兆瓦时)、济南长清区星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共享储能电站项目(200兆瓦/400兆瓦时)、山东蓝海领航智慧能源中心(100兆瓦/200兆瓦时)、中电莱芜独立储能电站项目(100兆瓦/200兆瓦时)、济南山高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200兆瓦/400兆瓦时)、济南钢城区鲁财新能源储能项目(200兆瓦/400兆瓦时)、国家电投集团钢城储能示范项目(100兆瓦/200兆瓦时)、中广核济南平阴储能电站项目(200兆瓦/400兆瓦时)、济南市商河县商河共享集中储能示范项目(150兆瓦/300兆瓦时)。 蓄热储能项目: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200兆瓦/800兆瓦时冷热双蓄储能智慧能源项目。 氢能储能项目:赛克赛斯光伏发电制氢储能项目。 (三)创新新能源发展方式 1.加快氢能产业化示范 以高水平氢能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加快集聚各类科技创新要素和资源,加速氢能产业化示范。重点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高新区、莱芜区、钢城区、章丘区打造“一核引领、四区联动”的产业格局,创建黄河流域氢能综合应用示范区。发挥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开展氢纯化技术研发,促进氢资源高值化利用。运用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推进氢能示范应用,在交通领域,重点推进氢能渣土车、物流车示范工作开展,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工业领域,重点推动氢热电联供系统应用项目,推进5G基站氢备电、数据中心氢备电示范项目,打造“制、储、输、加、用”氢能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专栏5 氢能重点项目 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崔寨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车用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生产线、石墨双极板生产线、发电装置装配调试区、产品活化标定线、供能燃料电池研发实验室、空冷燃料电池研发实验室和储加氢站。 赛克赛斯绿氢产业园项目:建设PEM(质子交换膜)制氢设备研发生产区、光伏发电制氢储能示范产业园及其他附属设施。 泰钢新能源(氢能)产业园项目:建设氢源和氢检测基地、清洁运输示范基地,开展涉氢材料研究、氢冶金技术储备研究。 中国重汽燃料电池整车开发项目:完成燃料电池环卫车、燃料电池自卸车、燃料电池轻卡等系列化车型开发与性能优化升级,实现整车批量化生产与示范运行。 2.打造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区 以满足一定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综合能源服务需求为目的,以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支撑,以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居民小区等为重点,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等多种类型能源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重点推进槐荫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等开展一批多能互补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推动能源汇集、传输、转换、运行等智能化控制,实现“电热冷气水”高效供应和能源梯级利用,推动万物互联、智能高效的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3.推动新能源融合发展示范 以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动新能源在各领域应用与融合发展。在工业领域,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积极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直供电等模式创新;在交通领域,加快推进公交、出租、环卫、城市配送、建筑垃圾运输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积极推动砼搅拌、物料运输等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替代;在建筑领域,推动太阳能与既有和新建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体系,显著扩大光伏安装覆盖率,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在居民生活领域,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章丘区、历城区、莱芜区、商河县等区县(功能区)镇街、乡村创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行动标杆乡、标杆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四)创新驱动新能源装备产业提升 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以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为契机,以各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对内本土培育、对外招商引资”为主要抓手,以“补链、延链、强链”为发展目标,打造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加速崛起。 1.加速科技创新提升 培育高端能源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我市已有平台作用,创建新能源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以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强化前沿技术攻关。瞄准新型电力系统、氢能、储能、新能源产业等重点领域,依托重点园区、重点项目等,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支持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出重要人才引进培养。聚焦新能源重点领域,依托省市重点人才工程,通过“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质项目”模式,力争引进一个高层次人才、聚聚一个高层次团队、推动一个高科技项目,带动一个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提升 (1)光伏装备。以我省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等为契机,培育山东力诺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奥太电气有限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高效太阳能组件、太阳能逆变器等项目;重点围绕爱旭太阳能高效电池组件项目,积极引进行业上下游及配套领军企业,形成包含电池片、光伏玻璃、光伏组件封装用EVA(乙烯酯共聚物)胶膜、背板、组件、逆变器等光伏产业制造格局。支持有关企业参与光伏勘查设计、运行维护等综合服务产业,推动实现产业配套企业集聚,打造光伏装备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风电装备。以我省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基地为契机,培育金雷科技、中车风电、伊莱特等风电企业,巩固壮大风电轴承、主轴、塔筒、大型锻件等产业。积极引进风电整机制造先进企业,支持有关企业参与风电勘察设计、检测认证、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综合服务产业,着力推动配套企业集聚,打造高度融合的风电装备产业联合体,实现产业深度集聚、高度协同。(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3)核电装备。以我省打造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为契机,支持美核电气、华凌电缆、伊莱特、宏达科技、山东北辰等企业,巩固做好核电仪控、核级压力容器、核级电机冷却器设备、核电电缆、核电锻件等核电配套产业,做好本土企业培育工作。积极引进行业内代表性企业,发展壮大核电装备制造等中游产业。围绕核电仪控设备、后处理和核级鉴定的高质量发展需求,建设核电装备技术研究院、国家级核电装备鉴定中心,培育上游企业和项目,为三代、四代核电机组提供技术研发和鉴定、分析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4)储能装备。以我省建设千万千瓦级新型储能设施为契机,培育壮大山东电工时代、亿恩新动力等储能系统集成企业。积极引进行业头部企业,开发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需求的长时间大容量、短时间大容量、分布式以及高功率等模式应用。鼓励多元化发展锂离子、钠离子、液流等储能电池技术,支持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储能电池技术研发。集中攻关规模化储能系统集群智能协同技术,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控制与智能检测、储能系统安全预警及系统多级防护结构等关键技术研究。针对储能电池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容量衰减、循环寿命缩短及热失控等问题,探究储能器件老化失效机制,开发多维度储能电池故障诊断技术与安全高效储能集成系统,结合电极材料失效特性,构建关键材料高值化低碳绿色再生技术体系。重点打造储能电池评测和材料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电池储能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相变储能技术、储能系统整体设计及核心部件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专栏6 新能源装备重点项目 光伏装备项目:30吉瓦高效背接触(BC)电池组件项目(一期)。 风电装备项目: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绿色能源装备高性能轻量化核心零部件智造项目,山东华东风机有限公司磁悬浮智能制造项目,高端风机智造、环保节能装置产业升级项目。 核电装备项目:中电建核电装备智造基地项目,山东章鼓数字化改造和核电风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储能装备项目:山东洁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组装加工项目,动力科技储能电池项目,汇能电力(山东)有限公司新能源全产业链制造产业园项目。 3.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提升 (1)整车制造。支持整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打造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济南高新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鼓励生产企业高标准、高起点发展,针对不同目标市场建立层次分明的品牌梯队。鼓励国内外技术领先、实力雄厚的企业在济投资建设整车制造、研发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关键零部件制造。推进招大引强,加大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精准招商力度,加快培育和引进燃料电池、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项目,推动产业链优势企业协同发展。支持本市企业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并购,实现产业链补强。通过“引入一批、培育一批”,打造若干“瞪羚”“专精特新”零部件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3)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引领、市场主导、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原则,积极布局“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应用场景,在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物流园区、独立充换电站等公用充换电区域,加快形成“主导快充、兼顾慢充、引导换电”的城市充换电服务网络和沿高速公路的城际快速充换电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增强培育招引力度。一是加强对内培育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本土新能源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培育和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研发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二是加强对外招引力度,引进一批新能源装备龙头企业,推动新能源产业链式发展,扎实推进新能源装备产业链“链长制”,加快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三是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通过链主企业吸引建设产业链项目,通过补链延链强链,推动建立新能源产业联盟,助推装备产业集聚,加速崛起提高本地产业链配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二)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共同参与的高效推进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管理格局。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立足职能、主动担当,抓好重大事项推进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聚焦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抓好重点项目,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要素保障,推动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三)完善政策保障。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国家、省新能源财政、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加强市级财政资金对新能源、新能源科技创新、新能源装备科研成果转化及新技术应用的引导。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支持新能源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行业的贷款发放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绿色债券等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项目建设。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对确定的重大新能源建设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指导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利用荒山荒坡等土地资源建设新能源项目。(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四)优化管理机制。规范新能源开发市场秩序,优化新能源项目及电力接网工程审批程序,积极落实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消纳多元保障机制。简化电网接入业务环节,优化接网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促进我市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纳入计划的重点项目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新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新能源管理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五)强化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安全制度体系,推动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过程融合。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加强安全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行业风险隐患排查,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坍塌、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