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强化长江经济带法治保障》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8-07-13
  • 作为长江奔腾入海的最下游,长江江苏段城市、产业、人口高度密集,沿江地区经济总量占全省80%、进出口占90%,作为经济“发动机”的黄金水道,也承接了最为主要的工业、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早在2013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中就发现,江苏段入江支流有103条,较大的排污口有130多个,不仅给长江水质带来沉重压力,也严重影响着长江生物多样性。

    长江经济带发展迎来了战略性转型的新阶段。5月30日,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在全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推进会上明确将省域全境一体纳入,将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作为压倒性任务,强调对突出环境问题“下猛药”,对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

    危险固废安全处置率99.8%

    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一直是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新课题。

    南京化学工业园一家焚烧企业产生的17.66吨处理残渣,在装车前自动生成二维码,当天被专用车辆运送至十几公里之外的南京绿环废物处置中心,工作人员扫二维码入库贮存后,按照危废接收流程和安全处置流程规定,技术人员潘旭鹏就与同事一起对这批危废物浸出废液进行取样检测。

    “我们会对其中的铅、镍等重金属含量以及PH值、氰化物、无极氟化物含水率等10个指标进行检测,达到国家填满污染控制标准的,PC端就将检测数据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该中心总经理周晓明在采访中现场对记者介绍说,检测达标后生产部会扫描二维码出库,并进行安全填埋,这批废弃物经过近一个月的监管检测程序,最终填埋到了三号填埋库第五层A区域。

    这样一个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的处置操作流程,确保了每一批次的危废填埋物安全填埋,并在今后都有详细数据精准查询。

    据了解,南京绿环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自2010年8月建成试运行至今,截止到2018年6月底,共接收了南京市38家产废单位13个类别的危废44422吨,其中安全处置44351吨,安全处置率99.8%。

    随着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纳入中央统筹,这个中心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其中,纳入规划的二期项目,将建设刚性结构填埋库36万立方米以及5000平方米危废研发教育基地,总投资估算4亿元,项目建成后,将确保南京市危废填埋处置能力达30年,同时也将成为区域性危废资源化贮存产业基地和研发教育基地,对长江沿江城市处理危险固废物提供了最新样板。

    饮用水源地保护实现动态监管

    在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的魏村饮用水源地,通过魏村水厂、武进水厂、礼河水厂向常武地区供水,总供水能力约130万吨/日,服务人口约400万人,是常州整个供水体系的核心。

    据了解,为了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取水,常州市先后关闭搬迁了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春江正立船舶修造厂、利琴沙场、宏杰沙场、先知沙场、永心港码头及7家线路板厂等多个污染源。

    “我们在整治中专门针对临近保护区的船舶停靠、畜禽养殖、码头散装作业等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梳理。”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副镇长孙国栋介绍,通过推进保护区封闭式管理建设,目前已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及水源地保护区入侵报警系统,实现了日常动态监管。

    5年前,扬州市新城区域内河流接纳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水环境受到严重影响,水生态呈重污染状态。其中有一条廖家沟,分布着200多个废旧品市场,39家造船厂和砂石厂,成为环境污染重灾区。

    扬州市启动“七河八岛”生态中心环境整治工作后,2015年底就全部关闭全境船厂、砂石场,为绿地、水系、生态发展腾让了空间,并通过土地流转,引进国资参与农业结构调整,规划“两河三岸”生态景观和跑鱼河主题文化公园,建成了10.7平方公里,集生态、休闲、体育、娱乐为一体的廖家沟城市中央公园,彻底改变40多年的“脏乱差”面貌。

    不破就不立。让长江沿岸城市重新焕发生机活力,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各地主政者最关心的课题。“要以更大力度,用壮士断腕求生的决心去做好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南京市市长蓝绍敏指出,南京被定位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的枢纽城市,环境保护也要走在全省前列。

    “必须要加强系统化思维,把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更好地结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改进。”常州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周斌认为,当务之急抓好三件事:加大改革力度,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关闭落后化工企业1496家

    为了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各方面工作,江苏省政府2017年8月调整完善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环保副省长、南京市市长任副组长,省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省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两年来由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省政府相关秘书长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会议20多次,并出台相关文件20多个。

    制度建设得到不断强化。2016年5月,江苏省发改委编制《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7年6月在全国首先出台省级层面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

    江苏省发改委还通过推动协调联动,加强与长江沿线有关省市沟通合作,建立健全省内联络机制,共同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黄金水道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方面工作。通过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还组织编制扬子江城市群规划,加快宁镇扬一体化步伐。

    目前,全省累计关闭落后化工企业1496家,拆除沿江非法码头112个,整治入河排污口523个,完成水源地达标任务82个,长江水质持续优良,国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与2014年基准数相比提高10.6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2.8个百分点,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取得了初步成效。

    严打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食药环总队获悉,2016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0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30人,其中沿江八市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4人。

    司法保障环境生态的重任在一线公安机关。据了解,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旸等多次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维护环保领域社会稳定工作作出批示,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尚建荣多次赴一线指导协调督办相关重点案件。

    2016年以来,江苏省公安厅通过持续开展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全力投入“263”环保专项行动,围绕长江等重点水域、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化工等重点行业,严打非法排污、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江苏省公安厅牵头组织沿江八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水污染犯罪专项整治,破获直接向长江干支流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犯罪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5人。2018年3月初,省公安厅还会同省环保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江苏海事局等单位,联合下发方案部署开展长江流域江苏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目前仅沿江八市公安机关就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2人,同比分别增长76.5%、93.5%。

    江苏省公安厅食药环总队总队长张波介绍说,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今年4月中旬,省厅还会同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沿江八市共抓大保护交叉互查环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909家,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1199家,对检查组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277条重点线索进行重点督办。仅今年以来,沿江八市公安机关又先后侦办了公安部、环保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的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

    江苏还全面强化了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工作,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还制定了《重点环境问题联合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建立了环保厅、公安厅牵头调查重点环境问题的“2+N”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把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去研究谋划,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打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以‘实打实’的行动坚决保护母亲河、保护一江清水。”尚建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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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4月2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标志着长江经济带发展已经从原来的“大保护”进入到了“大修复”的新发展阶段,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主要任务已经从主要强调污染不增加、生态不恶化,到全面解决长江生态环境透支问题,实质性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 地处长江下游江苏段的江苏长江经济带人口密度与产业密度高,生态环境相对脆弱,随着近年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严重。全省目前2/3重化工产能集聚在沿江两岸,分布着700多家化工企业,沿江8市废水排放总量占到全省的74.4%。110多个化工码头,年过境危化品运输量超过2亿吨,占整个长江经济带11省份的75%,环境压力非常明显。 另一方面,长江直接或间接提供江苏省80%左右的生活用水,排污口和取水口犬牙交错.一旦长江发生任何环境事故,都将对整个江苏民生保障带来极大威胁。 近年江苏在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方面进行了大量制度创新探索和尝试,率先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红线管控制度,率先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环境经济政策,率先探索建立了考虑生态因素的地方政府政绩评价体系,有力遏制了江苏沿江生态环境恶化的态势。但是尚没有实现长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压倒性胜利。江苏长江经济带会议提出扬子江城市群打造长江经济带示范性“绿色城市群,关键是要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树立流域生态共同体新理念,共谋绿色发展,共享环境生态信息,共同治理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构建具有江苏特色、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共抓大保护”绿色治理新体系。 一是要建立统筹协调治理体系。成立扬子江城市群生态环境委员会,研究建立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危机应对的统一行为规则,建立省级统筹、八市协调联动、县区乡落实的绿色治理体制机制,通过协商统一部署和推进空间规划、基础设施、生态项目、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绿色合作;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行政层级的污染联防联控体系、信息共享体系和预警应急体系,签订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建立协调机构和机制;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一体化监管体系。以排污许可为核心,以质量约束、总量减排为导向,把各地的建设项目环评、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网格化监管、双随机、绩效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整合起来,构建一套系统完整、权责清晰、高效协同的纵向监管体系。 二是健全统一红线管控制度。要按照“守红线,留空白”的原则,从沿江地区发展现状出发,进行统一系统梳理,调整优化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地理信息系统,逐渐扩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强化红线管控制度的激励约束功能。以生态垂直监管改革为抓手,探索实施红线区域产业准入的“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沿江生态红线区域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对于保护不力的地区,则按照规定核减补偿资金,并追究责任。同时逐步加大对恪守生态红线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充分调动地方守好生态红线的积极性。 三是要探索全域的排污权交易机制。建立扬子江城市群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通过总量控制、配额分配试点,逐步建立沿江八市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建设和完善排污权交易平台,完善用能权、排污权交易制度,结合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能耗必须等量或者减量置换的约束性条件,探索建立能源消耗总量管理下的固定资产投资用能权审批制度。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主体,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PPP方式,支持第三方治理。三是探索扬子江城市群水质补偿机制。对沿江各市进行断面和取水口监测,如果出境水质大于入境水质,则扣罚当地生态基金用于补偿下游治污,同时治理良好的地区进行奖励性补偿。 四是要实施网络化环境监管执法。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以环保工作垂直管理改革为契机,建立高效顺畅的指挥、监督、执行体系,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大力提升环境监管和执法能力。要构建网络化监管体系。各地环境监管队伍按照属地重点监管和非属地一般监管,构建全面覆盖的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将流域作为整体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理顺权责,优化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要统一监管执法标准。实现流域环境监管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程序,提高环境监管整体成效。(作者:陈长江,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副研究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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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就《规划》的相关内容接受了采访。   问:《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意义是什么?   答: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国家一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编制实施《规划》,落实黄金水道“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转型,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第一,编制实施《规划》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举措的迫切要求。经济新常态下,各种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作出的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重大战略决策。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明确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确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基调,统一了思想认识,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确立了顶层设计和战略方向。编制实施《规划》,就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第二,编制实施《规划》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凝聚着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思考,体现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发展思路、方向、着力点。当前,长江经济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需要我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的发展理念上来,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编制实施《规划》,就是把五大发展理念真正地落实到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实施工作中去,凸显对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的尊重,发挥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带的引领作用,推动沿江各省市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化《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相关内容的具体安排。201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纲要》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是《纲要》从“设计图”到“施工图”的细化安排,是沿江各省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具体行动部署,对推进长江生态环境的共建共保共享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编制实施《规划》,就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纲要》的有关战略要求,从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修复、环境污染治理、流域风险防控等方面对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出更加细化、量化的目标和任务,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中国经济版图上的绿腰带、金腰带,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   问:《规划》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一是突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并重推进。《规划》本着人水和谐的理念,聚焦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通过划定并严守水资源利用上线,在总量和强度方面提出控制要求,有效保护和利用水资源;通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划分岸线功能,妥善处理江河湖泊关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沿江森林、草地、湿地保育,大力保护和修复水生态;通过划定并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治理责任清单化落地,严格治理工业、生活、农业和船舶污染,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   二是突出上中下游、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制度体系创新同步落实。《规划》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提出统筹上中下游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以洞庭湖、鄱阳湖及长江口(两湖一口)为重点对重点区域进行保护、治理与恢复;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导向,谋划一批对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工程,促进规划任务与重大工程的相互衔接;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抓长江生态保护,通过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联防联控、生态补偿等机制,创新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大保护的合力。   三是突出“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优美长江、安全长江”共建共享。《规划》在《纲要》确定的目标和指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长江经济带的特殊情况,以及目标可达性和技术经济可行性,按照建设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优美长江和安全长江的总体框架,系统构建规划的目标指标体系。以和谐长江设置目标促进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江湖关系和谐发展;以健康长江设置目标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以清洁长江设置目标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优美长江设置目标构建大气、土壤等环境安全保障;以安全长江设置目标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问:《规划》重点任务是如何设计的?   答: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涵盖领域多,《规划》以保护一江清水为主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兼顾城乡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内容,严控环境风险,强化共抓大保护的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具体可以概括为6个方面:   一是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严格落实水资源利用上线,从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严格水资源保护3个方面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强化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实现江湖和谐、人水和谐。   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统筹水陆,统筹上中下游,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及特有鱼类的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三是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建立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坚持点源、面源和流动源综合防治策略,突出抓好良好水体保护和严重污染水体治理,强化总磷污染控制,切实维护和改善长江水质。特别是要切实加大长江经济带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加强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四是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以区域、城市群地区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综合治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以农产品用地和城镇建成区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以加快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和农业生产环境。   五是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施全过程管控,有效应对饮用水、交通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长江上游梯级水库等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六是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牢固树立生态共同体理念,强化整体性、专业性、协调性区域合作,加快机制改革创新步伐,营造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水平。   问:重大工程是规划实施的重要保障,请问《规划》在重点工程投资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为保障规划任务的落实,在落实《纲要》提出的行动、工程基础上,《规划》从区域协同治理的需求出发,提出水资源优化调配、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六大工程18类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以大工程带动大保护。工程投资方面,《规划》提出设立长江环境保护治理基金和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投资格局,多渠道筹措资金。   问:如何保障《规划》实施?   答:“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关键在于具体的落实和实施,需要各级综合统筹协调和整体谋划。区域间协调联动是遵从山水林田湖共生性,破解跨界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重要遵循,其关键点在于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建立流域间/区域间联防共治机制,可在产业转移互动协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负面清单制定、规划环评及省际会商、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环境风险应急响应、跨界生态补偿的区域协作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制定保护规划和治理方案,形成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规划》强调沿江11省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要将目标、措施和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完善环境法治,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评估考核,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实行信息公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