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谋划千亿光伏储能产业新高地》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2-13
  • 1月28日,由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152亿元的年产15GW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5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落户宁海。该项目的签约落地,是宁海布局“光伏+储能”产业链,谋划千亿光储产业基地,打造省级“新星”产业群的一个大手笔。

    该项目选址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用地面积约1448亩,分两期建设,总开发建设周期30个月,由宁海本土光伏行业头部企业东方日升利用自身先进技术和工艺生产建设,预计项目达产后年主营业务收入250亿元。同时,该项目作为光伏产业链中的核心环节,具有引领性作用,将与光伏高透基材项目形成高度合作,吸引一批光伏产业链配套企业入驻,进一步加速宁海光伏产业集群发展。

    “抢占‘双碳’风口,布局形成一批新能源重大项目,力争五年工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再造一个宁海工业。”宁海县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宁海强化工业首位理念,大力实施365制造业培育、215强企梯队建设等产业革新工程,协同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主导产业升级做大,以产业大升级实现发展大跨越。

    近年来,宁海县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高位谋划新兴产业,加强顶层设计,全链式推进“光伏+储能”产业培育。根据新出台的《宁海县光伏+储能产业培育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将打造全省千亿级光伏储能产业新高地。目前,已有东方日升、旗滨集团、震裕科技等光储产业领域龙头企业在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及宁海经济开发区梅桥区块布局设点,产业链上下游不断完善。

    下一步,宁海将继续在产业规划、投资引资、产业培育及品牌建设等方面下足功夫,与储能产业领军企业、优秀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携手推动光伏储能产业全链条聚合、集群化扩张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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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适应光储融合、光伏制氢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抢先布局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智能光伏逆变的领先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及配套企业,打造新能源设备先进制造基地。 围绕安全性、经济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推进新能源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产品,实现锂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以上,单体能量密度200瓦时/公斤以上。支持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具有高集成度、高安全性、智能化的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研发升级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和云平台,形成储能系统辅助光伏等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微电网、户用等多种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装备及系统产业基地。 加大光伏电站群调群控、光伏高渗透率并网、智能运维、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高效直流升压变换器、光储一体电力转换设备等产业化。 重点开展光伏+储能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鼓励光伏发电基地合理配臵储能系统,实现多能互补,提高消纳能力。做大做强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的规模和水平,为光伏+储能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产业基础。探索光伏与新能源汽车的跨界融合,开辟新的光伏应用示范场景。加强充电桩、储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与相互融合,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示范,为打造绿色城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开展一批集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打造全省最大、国内一流的光储充应用示范基地。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 光伏发电是解决全球性能源危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光伏产业的决策部署以及《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目标任务,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重要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合肥“光伏第一城”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合肥市抢抓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坚持“借光发展”,致力于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光伏产业已经形成基于“制造+应用”双轮驱动的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由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合肥市为数不多同步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响应“一带一路”的代表性产业之一。 1.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全市光伏及新能源年平均增加值增速达18.1%,2020年光伏及新能源产业实现增加值增速29.4%,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综合出货量超过50GW,超过“十二五”末出货量的4倍。光伏控制、逆变设备出货量继续稳居行业首位。 2.生态逐步完善。集聚形成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发电工程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以光伏逆变器、电池片、组件企业为龙头引领,光伏玻璃、边框支架、储能系统、 系统集成上下游企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世界级光伏产业集群初具雏形。截至2020年,企业总数约90家,其中规上企业44家,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晶硅电池片、高效组件等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创新实力凸显。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2个,7家企业入选工信部光伏、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名单。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2户企业、2个项目被认定为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重点光伏企业拥有各类专利2030余项,主持或参与制定地方及以上标准16项,行业话语权不断加大,产业创新实力和竞争力日益提升。 4.应用多点开花。大力实施分布式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仓顶阳光、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应用工程,首创光伏精准扶贫模式,入选全国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走出了一条光伏推广应用的“合肥模式”。“十三五”期间,我市光伏年发电量增长近4倍,其中2020年光伏发电21.5亿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5.6%,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 (二)发展形势 1.全球市场有需求。全球光伏发电装机量已连续十余年保持增长,近五年来,全球光伏应用装机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中国、美国、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印度等市场均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球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760.4GW,超过2015年底水平的2倍;根据国际能源总署预测,2030年全球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1721GW,光伏产品市场需求巨大。 2.国家战略有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明确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GW以上的战略规划。据此规划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70-90GW,相比“十三五”期间的年均41GW增加约2倍,对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3.行业地位有优势。近年来,我国逐步向光伏产业强国迈进,产业核心环节自主可控,产能和产量稳居世界前列。“十三五”末,国内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出货量占全球60%以上,其中电池片、组件超过70%,产品技术性能领先。截至2020年,国内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占全球34.9%,我国已成为全球光伏产品制造第一大国和光伏发电装机第一大国,光伏产业优势地位为我市产业发展提振了信心。 4.产业政策有指引。国家和省、市各级将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持续推进,其中2018年“531新政”,促进更加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引导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2019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光伏发电指导价和全面竞争配臵机制、平价上网机制、智能光伏试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引导光伏装机应用持续稳定增长,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合肥市光伏产业已形成一定的特色和优势,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领军骨干企业、龙头项目数量仍较少,国内龙头企业新增项目面临部分城市激烈竞争,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产业的均衡化布局仍需优化,特别是产业链上游研发和中下游配套领域竞争力和影响力不足,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产品的占比仍不高,产业智能化水平和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四是宏观政策持续变化。2020年以来,国内光伏主要产品及光伏玻璃、封装胶膜等配套产品投资快速增长,部分领域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性、盲目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加强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我市产业扩存量、引增量将一定程度受到政策指导的规范限制。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光伏第一城”建设为目标,以数字化、规模化、智能化发展为主线,以强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依托,以智能光伏为重要抓手,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贡献合肥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臵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以需求为导向,深入研究产业发展特点,准确把握技术路径和市场需求变化,激发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在统筹安排、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打造有利于光伏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政策,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 2.创新为本,智能引领。探索建立健全光伏产业的全链条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光伏产业制造技术、装备与模式的创新突破,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以智能制造为关键,坚持高端引领,主攻一批核心技术,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一批先进产能建成投产,推进一批应用示范,实现光伏产业的换挡提速和转型升级。 3.把握规律,分类施策。准确把握光伏产业发展规律,针对光伏产业链不同层级的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的产业发展政策。依据不同细分领域企业的发展基础、阶段和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施策,促进重点领域做大做强、传统领域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未来5年,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显著扩大,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条件好、基础强的重点光伏企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光伏产业链协同发展更加有效,光伏产业集群更为成熟,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光伏+”创新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平价上网普遍推广,光伏产业整体实力和装机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建成世界一流光伏制造基地和创新应用桥头堡,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 2.具体目标。形成以高端光伏制造、新型储能装备、智慧光伏系统集成、分布式智慧光伏发电示范应用为主的特色光伏产业体系,打造国家级光伏产品认证、分析、检测中心,培育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集群。 (1)产业规模。深入实施“2833”地标性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努力打造光伏及新能源千亿级产业集群,光伏产业年复合增长率达30%以上。 (2)领军企业。建成一批具有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光伏制造领军企业,新增2-3家国内外上市企业,规上企业数量60户以上,年产值超百亿元企业3-5家。 (3)创新能力。建成3-5个国家级光伏及新能源产品研发创新平台,新增10-15个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培育3-5个以光伏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光伏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小于3%,重点领军企业的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小于4%。 (4)智造体系。50%的规上制造企业逐步建立起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体系。新增省级智能工厂不少于2家,省数字化车间不少于5个。 三、重点任务 以光伏制造业为中心、以上下游产业为重点,以产业园区和节点项目为空间支撑,打造光伏产业协同发展的框架体系,构建集总部、研发、检测、制造、应用为一体的具有高附加值的智能光伏产业体系。 (一)优化光伏制造体系 通过促进产业集聚、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实施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等措施,全力推进“光伏第一城”建设。重点发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光伏配套及核心装备等产业。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完善产业横向配套环节,打造光伏产业集群,建设产业高地。在重点发展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品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采用招商引资和基地孵化共同推进,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代表性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各环节分别形成相当程度的衔接,实现本地产业链优势。 1.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发展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支持低反射率绒面制备、选择性发射极及后续的电极对准、等离子钝化、低温电极技术、全背结技术、适合光伏电池专用的吸杂工艺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鼓励技术成熟的PERC(发射极和背面钝化)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大TOPCon电池(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HJT电池(异质结)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力度,积极布局大硅片及其它未来电池技术,促进多种新型高效电池共同发展。针对BIPV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引进大尺寸硅片电池、高效薄膜电池等技术和企业。 2.高端光伏组件。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先进技术产品发展动向,积极开展提高光电转换效率及降低衰减、发电成本等工艺技术研究。进一步巩固既有先进组件制造技术,包括半片、MBB(多主栅)、叠瓦、拼片、双面组件等。积极布局薄膜太阳能光伏组件和基于N型TOPCon、HJT和IBC(交叉指式背接触)技术的高效组件产品,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重点提升组件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微组串逆变光伏系统产品研发,打造组件与逆变器一体化的交流组件。支持智能光伏组件研发,加快发展全面屏智能光伏组件;开发具备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测能力、单体MPPT(最大功率点跟踪)能力、交直流输出能力等智能组件,提高光伏阵列的发电效率。鼓励探索区块链技术与智能组件结合,使组件具有电子标签和电子身份认证功能,为未来能源互联网和众筹等商业模式奠定相关基础。 3.智能逆变及配套装备。基于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的理念,强化技术创新,重点研发适用于各种应用场景的智能逆变设备,打造集电力变换、远程控制、数据采集、在线分析、环境自适应等于一体的高效智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等智能装备,持续提升电网友好性。着力突破6MW以上的高功率密度逆变技术,降低发电系统度电成本。积极探索35kV直挂技术,减少电力设备投资,进一步提高光伏发电效率。适应光储融合、光伏制氢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抢先布局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智能光伏逆变的领先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及配套企业,打造新能源设备先进制造基地。 4.储能产品及系统。围绕安全性、经济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推进新能源储能产品及系统集成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产品,实现锂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以上,单体能量密度200瓦时/公斤以上。支持适用于新能源应用领域的具有高集成度、高安全性、智能化的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研发升级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和云平台,形成储能系统辅助光伏等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需求侧响应、微电网、户用等多种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储能装备及系统产业基地。 5.光伏辅材制造。支持光伏玻璃、铝型材等量大、面广的配套材料发展,积极发展宽幅、超薄光伏玻璃;重点引进浆料、EVA(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TCO(透明导电氧化物)导电玻璃、PVF膜(聚氟乙烯)、接线盒等上游配套产品。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途径,围绕传统晶硅与新型薄膜电池及其组件的生产,加大对本地区光伏辅材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帮助企业通过多种融资渠道进行扩产和技术升级。 6.光伏制造核心装备。重点支持研发生产全自动大面积PECVD(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多槽制绒清洗设备、激光刻蚀机、干法刻蚀机、离子注入机、高精度丝网印刷机、高温烧结炉等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设备;大面积TCO(透明导电氧化物)导电玻璃镀膜设备、用于背电极制备的多靶位磁控溅射系统、大尺寸、超薄硅片多线切割机、自动分选机等硅片生产设备;以及各类高性能光伏电池与组件生产和检测测试仪器。鼓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低能耗、高效率、智能化太阳能光伏重大装备产品制造及工艺技术研究,提升关键生产设备的性能和成套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 (二)推进光伏技术创新 1.打造创新平台。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研究院、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可再生能源电能变换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智慧能源创新平台以及重点企业拥有的各级各类创新平台为基础,打造更加健全的光伏产业创新平台体系。鼓励光伏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共建光伏创新发展平台,形成联动互补的融合发展和创新氛围。强化产业生态与创新扶持的助推作用,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形成引领光伏产业技术创新的联合团队,助推合肥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1)鼓励平台升级。支持光伏产业相关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进行改扩建,力争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合肥光伏产业发展的“国字号”创新平台集群。助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升级为省级创新平台,持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2)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项目中试、成果转化、孵化投资、创业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光伏研发机构。发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检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作用,着力提升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2.加强技术研发。依托合肥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加快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支持光伏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创新发展,形成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技术创新的良性发展态势。 (1)关键元器件。重点突破半导体控制芯片、功率器件等核心元器件技术,开展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等逆变控制器用关键元器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高效电池。推动单晶PERC技术升级,加强TOPCon、HJT、IBC等新型高效电池技术研发,集中突破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技术。 (3)电网接入设备。加大光伏电站群调群控、光伏高渗透率并网、智能运维、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高效直流升压变换器、光储一体电力转换设备等产业化。 (4)新型电池。结合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储备高效薄膜电池、CIGS(铜铟镓硒)薄膜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大规模生产关键技术,支持铜铟镓硒薄膜电池低成本非真空制备技术开发及引进,支持磁控溅射、真空共蒸等电池制备技术开发引进。 3.加快“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实施大型科技行动计划,开展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科技创新活动。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网上光伏技术市场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光伏技术转移机构,打造连接国内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的光伏技术转移网络。 4.夯实人才支撑。加快建设高素质光伏产业人才队伍,为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支持和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所需培养、引进相关人才,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光伏产业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人才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等相关政策效能,将更多光伏及新能源产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目录,统筹解决住房、教育、医疗等实际问题,营造良好人才环境。 (三)构建智能光伏系统 以加快提升光伏智能制造水平为目标,推动光伏产业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为全面构建智能光伏产业体系奠定基础。 1.夯实智能制造。围绕制造业重点企业,大力加强光伏产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同时鼓励中小光伏企业有序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重点提升光伏电池及其部件的智能制造水平,加大电池生产自动化设备的推广应用,包括自动上下料、自动导片插片、自动串焊、自动装框、自动灌胶、自动包装等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逆变器的制造效率和可靠性,完善逆变器检测、包装、安装等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鼓励光伏制造企业提升重大装备的智能化水平,积极应用丝网印刷机、层压机、焊接机、EL(电致发光)测试仪、IV(电流电压曲线)测试仪等智能化装备。鼓励研发具有自动控制关断、实时监测运行功能的智能光伏组件产品,发展集自动控制、信息采集与处理、环境适应等一体化的智能控制器、汇流箱、储能系统与跟踪系统,不断提升智能光伏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水平。 2.打造智能运维。充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智能清扫、智能跟踪、智能监控技术等先进运维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重点开发智能光伏发电管理系统,实现信息采集与分析、远程监控与调度、智能检测与诊断、故障报警与处理的一体化运行与管理,提升光伏系统效率和减少运维费用,降低度电成本。鼓励存量光伏电站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智能清扫机器人、智能巡检无人机等智能化设备和产品的应用,探索智能运维和共享运维模式。遴选一批传统光伏电站开展智能运维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尽快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光伏电站智能运维模式和系统。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规模化、平台化全国光伏电站智能运维中心。 (四)加快延链补链强链 着眼光伏及新能源前景光明、光伏应用进入平价上网时代、产业技术迭代周期短、项目资金投入大等特点,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做好延链、补链、强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延链。坚持应用拉动,拓展“光伏+”各领域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储能、光伏+制氢、光伏+5G通信等试点示范。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产供销体系,推动产业链同城采购,帮助企业推广新产品新技术。继续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全球海外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培育打造合肥光伏产业的品牌和形象。 2.补链。围绕产业链缺失的中下游环节,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重点招引浆料、背板、封装胶膜、设备制造、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制造等环节。推进IGBT等逆变器关键元器件国产化替代,招引培育MOSFET(金属氧化物场效应晶体管)、GTO(可关断晶闸管)等半导体器件研发生产企业;积极引进相关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提升产业配套、降低生产成本,完善产业生态。 3.强链。壮大光伏企业整体实力,形成一批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打造“大而强”、“中而优”和“小而美”的产业梯队。鼓励头部企业加大在肥投资力度,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培育重点企业,遴选培育产业链领航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研究建立产业链创新型企业库,支持重点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规模,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针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基础好、技术创新能力强、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型光伏龙头企业,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绿色改造、市场拓展等方面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创新光伏应用模式 推进光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度应用与示范,重点推进光伏建筑及社区、智能光伏电站、光伏+5G、光伏+储能+充电等应用示范,开创合肥光伏推广应用新局面。 1.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部署,加大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和推进力度,整合资源、节约开发,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优势地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屋顶光伏开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2.光伏+5G应用示范。鼓励相关光伏应用企业紧跟合肥市5G基站建设安排,积极开展光伏+5G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分布式光伏与5G基站电力需求相契合的优势,打造“光伏+5G”的合肥绿色5G应用新模式。利用分布式光伏建设节能环保的新型绿色基站,提高5G通信基站后备供电保障能力,降低基站运营成本和生产电费,助力5G以更低成本、更大覆盖、更高效率服务社会和用户,实现经济效益、环保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光储充应用示范。重点开展光伏+储能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鼓励光伏发电基地合理配配置储能系统,实现多能互补,提高消纳能力。做大做强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的规模和水平,为光伏+储能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产业基础。探索光伏与新能源汽车的跨界融合,开辟新的光伏应用示范场景。加强充电桩、储能、光伏电站的系统集成与相互融合,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应用示范,为打造绿色城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开展一批集光伏、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多站融合”项目,打造全省最大、国内一流的光储充应用示范基地。 4.其他应用示范。积极探索推动光伏“隔墙售电”,鼓励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园区、示范园区开展智慧能源应用示范,提升光伏发电应用比例,促进园区绿色可持续发展。探索光伏制氢的应用示范,加大对光伏电解水催化制氢工艺的研发和攻关,重点突破光伏变功率随机制氢技术和装备,推进一批光伏制氢示范项目,打造国家级光伏制氢试点示范基地。继续做好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光伏应用工程,推进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项目,进一步扩大合肥光伏及新能源应用领域和范围。 (六)提升产业服务水平1.打造产业服务平台 (1)汇聚创新创业要素。积极谋划一批光伏产业管理、孵化、融资等支持政策,补齐短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形成区域性光伏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孵化网络,最大范围整合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畅通从众创空间、孵化、加速、园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着力构建光伏创新创业主体向往汇聚机制,打造完善的光伏产业服务环境、生活服务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海外归国人员等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2)推动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完善光伏产业创新成果路演展示机制,充分发挥安徽创新馆、合肥科技馆等展览展示场馆的功能,搭建产业发展的路演展示平台,支持各类光伏专业性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完善光伏科技成果寻找捕捉机制,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支持重点光伏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实施一批重大光伏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 (3)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发挥产业服务平台和相关商协会功能作用,全方面整合光伏产业发展信息,实现信息效益最大化,促进产业合作交流。加大与长三角光伏产业合作力度,推动光伏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对接交流,促进长三角区域光伏企业技术交流、采购交流、行业交流。 2.完善产业融资体系 (1)拓展融资渠道。深化光伏科技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科技信贷,鼓励银行建立光伏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投债联合投资,发展“信贷+保险”、“信贷+租赁”等融资模式。探索光伏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支持光伏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债券。扩大创新贷、科技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2)创新融资机制。建立光伏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体系,为科技创新型光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会计法律、路演推介等服务。 (3)推动上市挂牌。培育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梯次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支持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平台服务功能,推动暂未达到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标准的光伏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功能。 四、空间布局 根据合肥市光伏产业的现状空间分布,结合相关规划,提出合肥市“十四五”期间光伏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一)总体结构 “十四五”期间合肥光伏产业的规划总体空间布局为“一核两区”,即基于“1+2”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一核”为高新区;“两区”为两大光伏产业集聚区,包括新站高新区及其综合保税区和肥东县。 (二)具体安排 1.“一核”。“一核”即合肥高新区,是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的主体承载空间。目前,合肥高新区已集聚全市重点光伏企业逾40家,形成了光伏玻璃、光伏电池片、电池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和光伏电站建设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已经形成领跑全省的产业发展新业态。“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集聚和科研创新优势,以推进原始创新和技术应用为引领,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建设,解决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共性技术难题,打造我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高地。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核心,壮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的光伏产业科技创新和生产制造基地。 2.“两区”。“两区”即新站高新区和肥东县。根据光伏产业在两大片区的分布情况,结合未来发展定位,“两区”将进行差异化发展,进而引导光伏产业的有序集聚,为打造产业集群夯实基础。 (1)新站高新区及其合肥综合保税区。发挥现有光伏玻璃、 材料、储能设备等重点企业引领作用,依托综合保税区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发展光伏玻璃、新型储能设备等光伏产品、装备和关键部件,同时开展国内外光伏贸易、展销、物流、会议和论坛等活动,打造合肥市、安徽省的光伏产业综合服务区,成为合肥市光伏产业的重要服务平台。 (2)肥东县。以新型高效电池及组件、配套项目产业基地为龙头,发展满足主流及新型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的超大规模集中化、专业化及智能化光伏组件。配套落户光伏电池片、光伏背板、玻璃、EVA、边框、接线盒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打造合肥乃至全省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 “一核”与“两区”互为支撑,共同构成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的核心空间。高新区重在研发和制造;新站高新区以综合服务为主导兼顾配套;肥东县重在高效组件制造和配套,为合肥市全面打造“光伏第一城”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光伏产业集群新高地奠定坚实的空间支撑体系。同时,在“一核”与“两区”发展基础上,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整合资源优势,招引培育光伏产品制造、光伏发电应用等企业和优秀项目落地,不断壮大产业集群。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明确的光伏电池片、组件及设备材料等配套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可能存在的影响如下: 1.对水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胶膜等项目生产制造可能产生的污水包括硝酸废水、氟废水、碱废水、回用系统浓水等。生产废水在各项目自设的废水处理装臵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电池片、组件等生产项目可能存在的大气污染因素有粉尘、氟化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氨气、非甲烷总烃等。生产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3.对声环境的影响。光伏电池片、组件等生产加工设备一般位于专用厂房内,声级较小,产噪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真空泵、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经过优化设备选用、合理位臵布局以及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有关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光伏产品制造的固体废物,包括缺陷电池片、辅材裁剪边角料、缺陷电池组件、废导热油、废拆包材料、氟化钙污泥、生化污泥、含银污泥等。固体废物分别交由专业废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或交由原供货商回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状况。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产业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同时,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1.产品加工制造。具体项目实施中,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排放均须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TCPIA0002-2017)、《光伏产品环境条件气候环境条件分类分级》(NB/T42130-2017)、《光伏组件环境试验要求通则》(NB/T42131-2017)、《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具备与产业相配套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臵能力。 2.污染物排放。在污染物排放上,光伏产业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三废”防治和噪声控制,避免引起环境风险和污染。废水排放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相关要求。废气排放要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管理和处臵,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臵。噪声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光伏产业项目营运期要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施工期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以协同推进光伏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为核心,围绕光伏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发展脉络,落实光伏产业链链长调度机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合一”,努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将光伏产业发展建设与合肥城市发展战略有机统一起来,统筹部署,做好顶层设计,抓好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等指导、管理工作。密切跟踪国内外光伏产业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和举措,打造更加完整系统的光伏产业链。 (二)优化发展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项目生成落地和开工建设。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的政府服务体系,着力实现项目落地建设全流程服务“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办事环境。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营造高效、便捷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创新支持政策 适应形势变化,建立政策制定机制,在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对标先发地区,理清产业链发展的具体需求,研究提出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凝练一批具有合肥特色、示范效应强的光伏产业先行先试政策。充分运用大项目招商、国家及省级相关财政政策,突出对做大做强、转型升级、配套招商、新项目融资、创新应用模式等支持,引导扩大优势产能、加快技术升级、增加装机规模,不断提升产业发展信心。 (四)完善支撑载体 加强光伏产业园区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推进高新区、新站高新区、肥东县等产业园区高起点谋划发展战略、布局发展空间、构建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推动集群建设的体制机制,为光伏产业发展夯实空间支撑体系。 (五)健全体制机制 探索和建立创新机制,重点是探索光伏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机制、光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机制、光伏产业创新扶持机制、光伏科技创新管理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精神,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等各级各类人才,确保人才能引进来、留得住、用得起,为合肥光伏产业发展夯实人才支撑基础。
  • 《云南曲靖:谋划推进“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7-10
    •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5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突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因地制宜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新型煤化工及精细化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硅基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绿色铝精深加工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氢能及储能、碳基材料等未来产业。 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扎实抓好电煤保供、煤矿“五化”改造、煤矿隐患风险治理等工作,全力争取省级煤电专项资金支持。(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500千伏喜平变3号主变扩建、新建及改造10kV线路、配电变压器等电网工程建设。新增新能源并网发电79.5万千瓦以上。谋划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力发电项目、“集中式”共享 储能项目 ,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申请,加大绿证在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能耗调控等方面的应用。 原文如下: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沾益区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 提质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曲政发〔2024〕11号),结合沾益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突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因地制宜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新型煤化工及精细化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硅基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绿色铝精深加工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氢能及储能、碳基材料等未来产业。(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抢抓省政府构建“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市委市政府构建“3+6+2”产业承接格局的重大机遇,聚焦新型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硅基新材料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绿色铝精深加工产业、高端食品和生物医药产业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进一步优化实化、健全完善“两图一谱三库六清单”,持续打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攻坚战,抓实抓细产业经营主体、产业项目、产业园区、产业基础、产业平台、产业生态,加快构建具有沾益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加快推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灯塔工厂培育、磷石膏综合利用,大力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配合) (三)支持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工业企业贸易环节专业化,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供需两端打造供应链,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区发改局、区商务局牵头)积极创建一批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对园区内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贸易、物流及供应链、销售企业,以及培育发展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咨询、软件服务、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标准化厂房租金、水费、网费等方面依规予以支持。(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商务局牵头)支持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谋划发展新能源汽车销售回收服务一体化中心,探索发展智能驾驶路线、低空经济等,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深入开展“三进经营主体”活动,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推动省级兑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省级财政按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单个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规定予以贴息”等政策支持。(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用地用林政策措施,打造一批设施农业示范点。(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牵头)盘活集体林地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下经济,打造一批林下经济示范点。(区自然资源局、区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争取上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度融入云南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持续优化“城市大脑”,丰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应用场景,提升数据治理利用能力。(区发改局牵头)推动在有机硅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等领域实施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加快建设智慧园区。(区工信局、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省级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试点。(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集中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加强政策协同、打造综合优势,全面提升园区吸引力、竞争力,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打造沿边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顺利通过认定复核。(曲靖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发挥高新区引领发展作用,建立园区产业协作机制,围绕各片区主导产业,加强产业协作融合发展。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园中园”模式参与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招商、运营。(曲靖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高新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进一步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鼓励以依法收回、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工业用地;推行“成本+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价格协议收回模式,盘活企业闲置厂房。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确保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规模达20%以上、建设补充耕地0.27万亩以上、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299.832亩、处置闲置土地113.893亩以上。(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贯彻落实能源消费替代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配合市级建立健全能源消费替代量、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统筹调剂机制。(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从全产业链角度综合考虑企业度电增加值、能耗强度、亩均投入和亩均产值等,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核心企业,在用地、用能、资金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科技创新赋能。贯彻落实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积极争取一批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落地沾益,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区工信局牵头)积极争取省级科技创新资金、市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等金融资源向创新链产业链集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结对合作及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等方式加大差异化信贷支持力度。(区工信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九)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扎实抓好电煤保供、煤矿“五化”改造、煤矿隐患风险治理等工作,全力争取省级煤电专项资金支持。(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500千伏喜平变3号主变扩建、新建及改造10kV线路、配电变压器等电网工程建设。新增新能源并网发电79.5万千瓦以上。谋划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力发电项目、“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申请,加大绿证在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能耗调控等方面的应用。(区发改局、沾益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十)高质量推动项目谋划建设。贯彻落实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转,统筹落实项目要素保障,全流程加强跟踪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领域和投资导向,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谋划项目200个以上,总投资500亿元以上;储备项目100个以上、总投资250亿元以上;入库跟踪项目50个以上,总投资150亿元以上。(区发改局牵头)积极争取省、市财政项目前期费,有效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储备项目开工转化率达30%以上。全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骏马奖”等各类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牵头)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扎实有效做好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区发改局牵头) (十一)持续扩大产业投资。全面落实“大招商”工作机制,精准对接目标企业,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效,确保引入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个以上、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区投资促进局牵头)坚持每季度开工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提速办理重大产业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等手续,高位推进10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确保产业投资占比达65%以上。(区发改局牵头)聚焦打造先进制造基地,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确保新开工工业项目6个以上。(区工信局牵头)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深入开展“项目扩园、企业满园、集群强园”行动,发挥园区综合优势,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曲靖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积极引导民间投资。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环保、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完善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上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项目,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民间投资占比达65%以上。(区工信局牵头) 三、不断激发消费潜力 (十三)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抓住国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和推动汽车、家具、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区税务局负责)鼓励停车场地和设施对新能源汽车予以停放服务费优惠。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活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开展跨区域自驾出游加油优惠、新车与成品油跨界融合促销等活动,促进成品油消费。(区商务局牵头) (十四)持续扩大文旅消费。聚焦“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全产业链,推动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持续打响“清凉曲靖·避暑天堂”品牌,努力把“凉资源”转化为“热经济”。(区文旅局牵头)推出一批旅游休闲街区、金牌旅游村,丰富配套文旅消费场景,鼓励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特色展销、文创美食等特色活动。(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盘活存量土地用于旅游设施建设,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旅产业。(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培育壮大新型消费。鼓励和引导利用闲置厂房、楼宇打造电商孵化基地、电商园区、直播基地,积极创建省级电商直播基地。(区商务局牵头)持续开展“清凉曲靖·避暑天堂”系列活动,策划组织一批大型文旅品牌活动。扎实做好工业记忆、美食记忆、车站记忆“三篇记忆”文章,加快推进珠江源海洋世界等项目建设,加大红瓦房、浑水塘、九孔桥等网红打卡地活动策划运营力度,打造文旅新名片。(区文旅局牵头)举办年货节、美食节等主题购物节,充分发挥消费券“乘数效应”,挖掘智能家居、国货“潮品”等消费增长点,积极发展假日经济、夜间经济和银发经济。(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十六)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力争3项以上指标进入全国优秀等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持续清理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区发改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减证便民”和“证照分离”改革,健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动政务服务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配合做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建设,探索设置惠企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窗口,逐步实现政策对象精准识别、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落细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持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持续擦亮服务企业“沾益品牌”。(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高质量做好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扩大信用承诺覆盖面。(区发改局牵头) (十七)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扎实开展1个工程、2个计划、9个助企活动,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确保“四上”企业达252户以上。研究支持经营主体升规纳限政策措施。(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扎实抓好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融资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工作,全力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区工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工信局牵头)全面落实“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八)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按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区税务局负责)2024年2月1日—12月31日,落实“曲靖中心城市工业用水价格降低15%”政策。(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涉及范围更广、优惠力度更大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研究降低企业综合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十九)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继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延续实施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区财政局牵头) 五、有效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二十)运用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利用曲靖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字信用、贷款撮合、惠企政策直达等功能,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入驻平台,积极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推进财政涉企资金政策应上尽上融信服平台,推动贷款贴息政策在平台逐步实现免申即享。(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十一)强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健全政银企合作对接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三农”主体等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供给质量。健全完善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区财政局牵头) 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二)加强开放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谋划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促进贸易和产业一体化发展。(区商务局牵头)深入融入中欧班列运输体系、中老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完善珠江源物流枢纽规划,积极推进珠江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确保省级工业园区冷链物流项目建成投用。全力推动大宗矿石、稀土保税仓等项目落地,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高新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促进外资外贸稳进提质。抢抓国家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机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建设,推进国际国内友城合作,深入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推动经济社会全方位开放。(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和用地、环保等要素指标支持政策。(区投资促进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配合)大力发展外贸产业,积极培育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扩大本土工业产品、绿色农产品出口和原料进口规模,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达4000万美元以上。(区商务局牵头) 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二十四)全力保障就业稳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落实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政策。(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结合重点地区用工需求及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高质量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6万人以上。(区人社局牵头) (二十五)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确保建成区面积较去年提高1平方公里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0.15%。(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省预算内投资支持,推动城乡绿化美化取得明显成效。(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区人社局牵头) (二十六)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28条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区住建局牵头)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建设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配合)加强保交楼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按规定做好公租房实物保障和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切实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区住建局牵头) (二十七)持续提升教育、卫生、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深化集团化办学,缩小城乡校际差异,加快推进云南工业技师学院沾益校区二期项目,确保市二小沾益分校建成招生。(区教体局牵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推动区中医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完成盘江、菱角2个乡镇卫生院和20个村级卫生室标准化提质改造。(区卫健局牵头)优化提升“一老一小”服务,大力培育老年助餐、居家助老、养老照护等新模式,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个,建成市级示范托育机构1个。(区民政局、区卫健局牵头) 各部门要抢抓政策窗口期和机遇期,结合实际抓好清单式梳理、精准化配套、创造性落实,全力推动省、市、区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落地执行和效果评估,强化协同联动,放大政策效应。每季度末向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区发改局每季度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推进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