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四项降电价措施7月1日落地》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19-06-05
  • 为了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第二批四项降电价措施。

    《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除市场化交易电量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将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同时,将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比例分配。

    《通知》中的第三项措施是,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降价空间,也将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此外,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利用上述降价空间相应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方案,按照程序于5月底前发文,于7月1日正式实施。

    3月29日,今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首项措施出台。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原则上自4月1日起执行。

    领航智库副总裁王秀强表示,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约6.84万亿千瓦时。经其估算,增值税税率下调3%,电网企业应纳增值税的税额相应减少约360亿元,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预计下调3分钱/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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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liru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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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和有关省市、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深度融合、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取得了一批改革突破和可复制推广经验,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7年印发通知予以推广。之后,相关方面继续加强改革探索,形成了新一批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的改革举措(共23项) (一)知识产权保护方面5项: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省级行政区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跨市(区)审理;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面4项: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 (三)科技金融创新方面5项: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基于“六专机制”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模式;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权的机制。 (四)军民深度融合方面6项。 (五)管理体制创新方面3项: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推动改革创新的决策容错机制。 二、高度重视推广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要着力推进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打造国际一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把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推广工作方案。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复制推广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协调、指导推进复制推广工作。需国务院批准的事项要按程序报批,需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按法定程序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要适时督促检查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效果,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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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6-26
    • 5月30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将进一步降低全市一般工商业用户电度电价(除低谷时段外)2.63分/千瓦时,同步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输配电价2.02分/千瓦时。 5月30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5.8分钱(含税),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保持不变。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降低后征收标准为0.3915分钱/千瓦时。 5月30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单一制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标准,其中销售电价等级不满1千伏用户每千瓦时降低3.33分、1-10千伏用户降低3.20分、35千伏及以上用户降低3.08分;输配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用户降低3.13分、1-10千伏用户降低3.01分、35千伏及以上用户降低2.89分。各转供电单位,应于7月1日起将向非直抄用户收取的预购电电价标准,调整到不高于每千瓦时0.9203元(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 5月31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浙江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平均每千瓦时平均降低5.29分(含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作相应调整。 5月30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四川电网(含2016年及以后新改制供电公司)“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目录销售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内各电压等级的降价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降低6.36分、6.23分和6.09分。四川电网(含2016年及以后新改制供电公司)“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输配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内各电压等级的降价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降低3.60分、3.47分和3.33分。四川电网(含2016年及以后新改制供电公司)趸售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6.09分。四川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50%,调整后的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1.96875厘。四川省调水电机组上网电量,西南网调、国调水电机组留川电量,以及余电上网电量,增值税率由17%降低至13%后,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原四川省发改委核定的“径流式”、“季调节及不完全年调节”、“年调节及以上”水电分类标杆电价相应调整为每千瓦时0.2974元、0.338元和0.3766元。 此外,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归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分两部制和单一制。归并后,“大工业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的两部制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的单一制电价。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用户,可以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具体由用户向电网企业提前15个工作日申请办理,并自申请后下一计费周期执行,变更周期不少于三个月,每年变更不超过两次。一般工商业用户不执行四川省针对大工业用电出台的各类特殊电价政策。 5月31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广东省除深圳市外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39分(含税)。深圳市“普通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平段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18分,峰段和谷段的电价按原有比价同比例降低;深圳市“大量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高需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93分。 5月29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云南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8.7分,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7分。 5月29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在4月1日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用电,下同)销售电价5.32分/千瓦时的基础上,再次降低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销售电价,其中: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从0.7199元/千瓦时调整为0.6957元/千瓦时,下调2.42分/千瓦时;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从0.7109元/千瓦时调整为0.6876元/千瓦时,下调2.33分/千瓦时。在4月1日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输配电价5.32分/千瓦时的基础上,再次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输配电价1.20分/千瓦时。降低除大工业以外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基本电价,容量电价由26元/千伏安·月调整为21.6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电价由38元/千瓦·月调整为31.6元/千瓦·月。 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水利枢纽工程电站(不含执行小水电上网电价的牛路岭水电站)和核电站上网电价。大广坝、戈枕水电站上网电价由0.40元/千瓦时调整为0.3863元/千瓦时,红岭水利枢纽工程上网电价由0.4516元/千瓦时调整为0.4362元/千瓦时。海南昌江核电上网电价由0.43元/千瓦时调整为0.4153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