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4-03
  • 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与信息、通信等产业跨界融合的重要载体和典型应用,是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2018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标准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促进作用,加快落实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中行业急需和通用基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持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架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国际标准化合作与协调力度,推动我国国家标准向高质量国际标准提升,为全面建设汽车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一、贯彻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重点标准制修订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针对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的重点项目,开展标准预研、立项、制定及发布全周期规划研究,确保标准制定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

    2.加快推进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标准的制定。推进术语和定义、盲区监测(BSD)、汽车事件数据记录(EDR)、乘用车和商用车自动紧急制动(AEB)、乘用车车道保持辅助(LKA)等6项已立项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加快推动泊车辅助、商用车车道保持辅助(LKA)等2项国家标准的立项工作;统筹推进全景影像监测、驾驶员注意力监测、车门开启盲区监测、后方穿行提示、智能限速提示、夜视系统等6项信息感知类标准预研,适时提出立项;启动预碰撞场景下的自动紧急转向、交通拥堵辅助控制等2项辅助控制类标准的预研。

    3. 积极开展自动驾驶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尽快完成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立项及研究工作,启动自动驾驶测试场景、横纵向组合控制等2项测试评价类关键标准及自动驾驶记录、报警信号优先度、人机交互失效保护等3项自动驾驶通用标准的预研,并根据预研进度提出标准立项。

    4.协同推进汽车信息安全标准的制定。完成汽车信息安全通用技术、车载网关、信息交互系统、电动汽车远程管理与服务、电动汽车充电等5项基础通用标准的立项工作;启动汽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漏洞与应急响应、软件升级及整车信息安全测试评价等4项国家标准项目的预研和立项。

    5.尽快启动汽车网联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通信需求相关标准预研,启动自动驾驶高精地图需求及道路设施需求研究。紧跟网联车辆国际标准制定进程,开展国内网联车辆方法论、网联车辆通信时延要求等标准的适用性研究。启动基于LTE-V2X蜂窝通信、直连通信等功能、性能和接口标准化可行性研究,适时申请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立项。

    二、健全完善分标委架构,加强标委会间的协调

    1.召开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成立会议,持续健全和完善分标委组织建设方案,形成包括功能安全、信息安全、先进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等专业领域标准工作组,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专家组和国际专家咨询组的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组织结构。

    2.加强与相关标委会、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员互派机制,促进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沟通,实现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与其他相关体系标准项目的协调、互补和兼容。

    3.充分调动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以及电子、通信、互联网等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核心作用;积极依托行业机构、高等院校、测试区等各方力量,不断提高技术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国际标准参与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协调

    1.加大国际标准法规参与力度。系统跟踪联合国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与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委员会(ISO/TC22)下属工作组动态,积极承担相应的国际标准法规研究制定任务;申请加入ISO/TC 22自动驾驶特别工作组,全面参与联合国智能交通/自动驾驶(ITS/AD)的项目规划与法规协调,积极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并牵头相关制定工作。

    2.依托中欧、中法、中德、中美、中日等政府间对话机制,加强与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国、美国、日本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沟通与交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和标准的交流与讨论,加强在联合国及ISO/IEC层面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国际标准法规的研究与制定。

  • 原文来源:http://www.miit.gov.cn/n1146290/n1146402/n1146455/c610974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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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部署,积极创新、探索标准化工作新模式,动态完善、统筹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急需标准制定,加强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与产业协作,装备工业司组织全国汽标委编制了2019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主要内容如下: 一、落实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动态完善标准体系 1.贯彻落实《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加快基础通用和行业急需标准制定,加强标准关键技术研究和试验验证工作,及时开展标准宣贯与实施,确保各类标准项目有序推进。 2.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估,及时总结标准体系建设成果、经验及问题,持续优化完善标准体系,适时调整标准项目优先级及工作安排,确保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支撑产业发展。 3.切实贯彻《C-V2X标准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友好合作、专业分工、优势互补、协同推进”原则,研究制定汽车通信应用层相关标准,配合做好道路基础设施、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等相关标准制定,协同推进车联网标准体系建设。 二、系统布局技术领域,加快重点标准制修订 1.稳步推动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标准制定。完成乘用车和商用车自动紧急制动(AEB)、商用车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等标准制定,组织开展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术语及定义、盲区监测、车道保持辅助等标准的研制工作,积极推动全景影像监测、夜视系统、信号提示优先度等标准立项,全面推进全速自适应巡航、交通拥堵辅助控制及自动紧急转向等自动控制系统标准的预研工作。 2.全面开展自动驾驶相关标准研制。完成驾驶自动化分级等基础通用类标准的制定,组织开展特定条件下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方法及要求等标准的立项,启动自动驾驶数据记录、驾驶员接管能力识别及驾驶任务接管等行业急需标准的预研,积极组织开展商用车辆列队跟驰等重要标准的测试验证,组织编制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和性能评价指南等指导性文件。 3.有序推进汽车信息安全标准制定。完成汽车信息安全通用技术、车载网关、信息交互系统、电动汽车远程管理与服务、电动汽车充电等基础通用及行业急需标准的制定,研究提出汽车软件升级、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应用类标准的立项,系统开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信息安全测试评价体系研究,启动车载硬件环境及操作系统相关标准体系规划及预研。 4.协同开展汽车网联相关标准制定。完成网联车辆方法论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无线通信应用层技术要求、信息交互系统技术要求等标准立项,启动交叉路口碰撞预警等系统应用类标准的预研,完成智能网联汽车通信需求、自动驾驶高精地图标准化需求等研究项目,提出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基础设施与服务标准项目建议。 三、履行国际协调职责,加强标准交流与合作 1.深入参与联合国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法规协调。切实履行联合国WP29框架下自动驾驶车辆工作组副主席职责,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法规协调专家队伍及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联合国自动驾驶法规相关框架文件制定及实施,主动承担重点法规项目的组织、协调及研究任务,积极承办相关法规制定工作会议。 2.继续加大国际标准的参与广度与深度。系统跟踪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委员会(ISO/TC22)动态,积极参与自动驾驶特别工作组(ADAG)项目规划,深入参与预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重点标准制定;认真履行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工作组(SC33/WG9)召集人职责,积极承担测试场景通用要求等国际标准制定。 3.持续加强和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政府间多双边对话合作机制,巩固与欧盟、德国、法国、日本等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机制,支持全国汽标委及相关组织与国外对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多方参与、多层协作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
  • 《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4-03
    •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缓解我国能源和环境压力、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提升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是我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目前已发布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现行有效标准100多项,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有力地支撑了产业的健康发展。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从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出发,突出抓好重点标准领域和关键标准项目,着力优化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标准法规的参与和协调,支撑汽车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开展重点标准研究,优化体系建设 1.基础通用领域:完成电动汽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完成传导充电电磁兼容性标准起草,开展碰撞后安全和电子电器环境适应性标准预研。 2.整车领域:完成电动客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完成燃料电池汽车安全标准审查和报批,推进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推动纯电动汽车、轻型混合动力汽车和重型混合动力汽车能耗测试标准修订。 3.关键系统部件领域:完成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审查和报批,完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卸要求、包装运输和材料回收标准审查和报批,完成电池管理系统和车载充电机标准起草,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燃料电池发动机耐久、燃料电池堆性能、轮毂电机、高压熔断器及高压接触器标准预研。 4.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现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探索研究大功率传导充电技术方案,开展无线充电互操作性测试活动和标准预研,推进电动客车接触式充电系统标准制定,推动传导放电、充电信息安全、加氢通信协议及加氢口标准预研与立项。 5.标准体系优化完善: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和行业需求,组织开展《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路线图》修订,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子体系的建立,有序、协调、科学地推进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国际交流协调,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 1.进一步发挥中国在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电动汽车安全(EVS)、电动汽车与环境(EVE)及燃料电池汽车(GTR13)技术法规制定中的主导作用,深入参与EVS第二阶段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2.全面参与ISO/TC22/SC37和IEC/TC69电动汽车国际标准活动,在动力电池及充电等重点领域积极提出中国提案,积极担任国际标准的召集人与牵头方,发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效应优势。 3.密切跟踪研究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动态,积极利用好中德、中欧、中美、中日、APEC汽车对话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的兼容与开放。 三、强化组织保障,积极发挥行业力量 1.进一步优化标准组织建设,完成新一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7)的换届工作,强化与相关标准化委员会的沟通,促进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 2.充分调动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部件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依托行业组织、检测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行业力量,保障标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进一步提升企业标准水平,鼓励骨干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形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