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家氢能战略》更新!2030年绿氢生产目标提升至10GW》

  • 来源专题:新能源汽车
  • 编译者: 王晓丽
  • 发布时间:2023-11-29
  •  2023年6月26日,联邦经济事务和气候行动部对广受关注的德国氢能战略内容进行更新。德国内阁通过同意到2030年将绿氢生产的国家级目标从5GW提升至10GW。10GW的电解槽每年可生产约100万吨绿氢,相当于德国2030年预计氢需求的26-35%。

    1.2023年国家氢能战略更新
      德国于 2020 年在时任总理默克尔领导的政府下首次提出了氢能战略。该战略已经规定在三年后进行深入评估和可能的更新。此外,社会民主党(SPD)、绿党和自由民主党(FDP)的政府联盟同意对到2030年使德国成为氢技术领先市场的战略提出“雄心勃勃的更新”。
      2023 年七月,政府提交了该战略的更新,旨在进一步加快市场爬坡,并引入调整目标和新措施。此次更新显示了如何通过具体和重新强化的措施加速氢能市场的增长,以促进德国到2045年向气候中和经济体转型。政府认为,在能源危机和乌克兰战争的背景下,从安全政策的角度来看,2020年确定的战略供应安全目标变得越来越重要。此次更新还将向世界发出“重要的行业政策信号”,加强德国作为商业和工业枢纽的地位,并有助于创造面向未来的就业机会。
    2.氢的作用与直接使用可再生电力
      该战略指出,提高能源效率和加快可再生能源的扩张对于实现德国雄心勃勃的气候目标是必不可少的。它还强调,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使用可再生电力是可取的,例如在电动汽车或热泵中,因为与使用氢气相比,它的转换损耗较低。战略更新说,“如果它在整体系统效率和供应安全性方面以及从经济和环境角度来看是最经济的选择,则应尽可能使用它”。
    3.哪些形式的氢将获得国家支持?
      2020年战略将可再生电力制成的绿色氢确定为长期唯一可持续的形式。其他形式的氢气由化石气体(目前的主要来源)生产,有时与捕获二氧化碳和储存二氧化碳(CCS)有关。有关氢“颜色”的信息如下:
      战略更新称:为了确保氢市场的快速增长并满足预期的需求,还将使用其他颜色的氢,至少在有足够的绿色氢可用之前。尤其是来自废物或天然气与CCS结合的低碳氢。但德国对氢能项目的支持时, 政府区分了氢的“颜色”具体如下:
      “对制氢的直接财政支持仅限于生产绿色氢”;
      政府支持绿氢,但在市场爬坡期间能够“有限度”使用蓝氢(来自带有CCS的化石燃料),绿松石氢(来自化石气体,产生固体碳)和橙色氢(基于废物和残余材料)。
    4.2030年的目标是什么?
      2023年战略更新确定了到2030年的几个目标:
      (1)加快市场导入
      (2)到2030年将国内电解槽绿氢产能目标从5吉瓦提高到10吉瓦
      (3)到2027/2028年,通过IPCEI计划支持建造1800公里的翻新和新的“氢能管网”,通过“欧洲氢骨干网”计划与邻国连接。(欧洲氢骨干网 (EHB) 倡议由三十二个能源基础设施运营商组成)
      (4)在工业、重型商用车、空运和海运、H2 /天然气混合发电厂中建立应用
      (5)到2030年使德国成为“氢能技术的主要供应商”
      (6)在欧洲和国际层面创造正确的框架条件(例如有效的许可程序、联合标准和认证系统)
     5.实现2030年目标的措施
      战略更新列出了短期(到2023年)、中期(2024/2024年)和长期(到2030年)四个不同行动领域的措施清单。
      具体措施包括:
    a)到2030年确保充足的氢气供应
      该战略更新假设2030年的总氢需求将为95-130太瓦时(TWh),包括氨,甲醇或合成燃料等衍生物,今天的需求量约为55 TWh,几乎完全使用化石天然气原料生产。
      该战略称,2030年后需求将大幅增加。到2030年,该国将不得不进口其中的50-70%,未来进口份额甚至更高。到2030年,进口将主要通过航运进行,例如氨。2030年后,该战略旨在扩大来自邻国和可能邻近地区的管道运输。未来,绿色甲烷,合成甲醇,LOHC(液态有机氢载体)和液氢的进口“可能在中长期发挥作用”。
    国内生产
      到2030年,电解槽生产绿色氢气的能力翻了一番,达到10吉瓦(以前为5吉瓦)
      2023年通过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IPCEI)计划为2.5吉瓦的氢能项目支持开绿灯
      延伸阅读:欧盟委员会批准IPCEI Hy2Tech计划
      通过德国政府实施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 (RED II),激励2GW电解槽投资,应用于运输部门脱碳。
      2020年代下半年项目大修支援计划
    进口
      2023年氢及氢衍生物进口战略
      建立多元化供应,避免新的依赖,建立可持续的标准,成为出口国的技术合作伙伴
      充分利用欧洲生产潜力,与第三国建立合作关系
      考虑出口国的可持续性标准和当地价值创造
      考虑到当今(化石燃料)能源出口国以外的多元化的“地缘政治影响”,以及这些国家参与氢经济的愿望
      对氢的需求不断增长“绝不能阻碍或抑制”当地价值创造以及气候和环境保护;必须避免侵犯人权
      支持研究和测试运输和储存氢气的方法的项目
      进一步发展现有计划,为灰氢和绿氢之间的价格差异提供资金(例如H2Global)
      加强欧盟层面的合作,利用南欧、北海、波罗的海、地中海和黑海生产氢气的潜力
      通过欧洲氢能银行等工具加强欧盟从第三国进口方面的合作
      加强现有双边伙伴关系并建立新的双边伙伴关系
      重点支持旨在建立氢出口市场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
     b)建立强大的氢基础设施
    国家层面
      管网运营商提出核心氢能网络,2023年通过联邦电力、天然气、电信、邮政和铁路网络局(BNetzA)接受审批。
      将常规天然气管网规划扩展到天然气于氢气管网规划;第一个计划需要在2024/2025完成制定。
    欧洲氢骨干网
      政府在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IPCEI)计划外氢管网发展创造明确的框架条件
      与伙伴国家就跨境管道项目进行快速谈判
      重点走廊:北海和波罗的海地区,与北非的连接(通过法国,西班牙,葡萄牙(H2Med),或通过奥地利和意大利(SouthH2Corridor))–与所有政府就联合生产和分销集群进行谈判
    从第三国进口的基础设施
      建造氢进口终端,政府希望专门为氢气和衍生物建造终端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能够转换为进口氢气或衍生物
     c)建立氢气应用
      工业
      通过“气候合同”(碳差价合约 – CCfD,德国计划通过数十亿欧元来资助这项措施)、IPCEI项目和其他计划提供支持。
      介绍“绿色领先市场”概念,展示创造气候友好型基础材料需求的工具
      主要针对钢铁和化工行业的工艺排放。为能源密集型行业制定针对特定行业的长期脱碳计划。
    运输
      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支助方案
      在“国家气候友好型航运行动计划”框架内制定航运氢能转型总体战略
    电力
      2023-2026 年建设4.4GW 氢气/氨“灵活发电厂”和其他氢发电厂
    建筑/供暖
      有效利用电解槽的废热潜力,
      将继续支持高效燃料电池加热系统,并可能扩大,以促进氨气在供暖领域的使用。
      基础设施/供应。在开发新基础设施时,特别关注以需求为导向的加氢站网络的扩展,无论是在道路交通中还是在铁路网和水路的适当地点。
    d)创造有效的框架条件
      规划和许可程序
      2023 年实施氢加速法案
      可持续性标准和认证
      定义用于氢衍生物的可持续生产来源
      推动在欧盟层面制定认证和原产地计划
      倡导统一、可行和雄心勃勃的标准,在欧盟层面设定蓝氢的温室气体排放阈值
      目前的碳管理战略
      熟练劳动力的研究、创新和培训
      制定技术和投资路线图
      继续能源研究计划并开发新的支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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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1月29日,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部长阿尔特迈尔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国家工业战略2030》内容涉及完善德国作为工业强国的法律框架、加强新技术研发和促进私有资本进行研发投入、在全球范围内维护德国工业的技术主权等。 联邦经济和能源部曾于今年2月发布该战略草案,旨在有针对性地扶持重点工业领域,提高工业产值,保证德国工业在欧洲乃至全球的竞争力。 《工业战略》包括四大部分内容。 一、工业政策是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段描述了德国工业的特点和面临挑战。主要有: (一)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和大企业相互依存度高; (二) 技术创新引发新一轮游戏规则、新兴平台经济、气候保护和能源转型、其他国家实施积极的产业战略、贸易保护主义威胁、传统贸易关系改变(如英国脱欧)等; (三)来自新兴国家(尤其是中国)的经济及体制竞争。 因此,德国工业政策应致力于为经济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平的竞争环境,到2030年将工业产值占比提升至25%。汽车工业、钢铁和铜铝等非铁金属工业、化工医药业、机械设备及3D打印、电子科技和计算机通信、光学和医学科技、环保和能源科技、航空航天、海洋经济和国防安全等十大领域被列为重点高新技术行业。 二、更具竞争力的工业政策 德国工业战略包括三个方面: (一)改善德国工业的政策环境。如降低企业税负、控制企业社会保险支出、加大就业市场的灵活性、促进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有竞争力的能源价格、扩建基础设施、保障原材料供应、促进循环经济、消除官僚主义、优化竞争法规等。 (二)加强新科技,促进私有资本研发投入。如促进人工智能、数字化、生物科技、纳米技术,促进中小科技企业、促进风险资本、打造欧洲自主的数据基础设施、以新科技促进减排。 (三)维护科技主权。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对于外国企业参股或收购德国企业总体持自由立场,但须杜绝第三国企业利用德国市场的开放性,实施威胁德国或欧洲公共安全和秩序(属于《德国对外经济法》适用范围)或科技主权的行为。因此,当第三国投资者计划收购关键基础设施或军事技术领域企业时,德国联邦政府有必要加大审查力度,对敏感技术领域也应当进行更加全面的审核。同时应采取四点措施,包括:1.更为严格的技术转让条件;2.在欧盟层面建立合作机制,细化审核标准并给成员国留出足够的操作空间;3. 敏感技术及创新技术存在流失风险时,国家鼓励本国私有经济优先收购;4.涉及敏感或安全相关技术转移的个案中,德国复兴开发银行可代表国家出面收购企业拟出售份额并持有一定时间(称为“国家参与选项”)。 三、欧洲工业政策的基石 欧盟委员会应与各成员国一道,制定欧盟共同的工业战略,以保障欧洲工业在未来的竞争力。德国强烈希望制定高雄心水平的、长期的,且包含具体实施举措的欧洲工业战略,并将在2020年担任欧委会轮值主席国期间将工业战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将更多关注中小企业的诉求,并推动实现欧盟法律在国内法层面得到全面转化和落实。欧盟所有立法提案都应“优先考虑中小企业”,遵循“中小企业先行”原则并严格控制法律法规的数量。 德国致力于维护开放的国际市场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全球贸易。将继续支持欧盟推动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和强化其作用的努力。 德国支持欧盟开展高雄心水平的多双边贸易和投资协定谈判,考虑到近年来多边合作进程陷入停滞状态,欧盟尤应加强双边磋商。 德国将与欧委会一道,致力于改善欧盟企业参与第三国政府采购的情况,以消除欧盟企业在第三国市场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德希推动建立切实可行的公共采购方面的制裁机制。 德希推动欧盟竞争法规修订,欧盟在进行竞争审查时,不仅应关注欧盟内部市场,还应分析全球竞争情况,尤其应注意来自第三国受国家控制或补贴的企业。 应根据互联网平台和数据经济的发展情况,对占有大量市场份额的企业制定明确的游戏规则。 应更新欧盟资助法,促进欧盟“共同利益重要项目”,推进“欧洲制造”技术,打造欧盟工业政策框架,欧委会应发挥中心的作用。 四、工业政策对话和评估 政经商界应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德国工业竞争力、国家繁荣和充分就业。
  • 《若干国家推出或更新了国家开放科学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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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唐果媛
    • 发布时间:2023-10-08
    • 2023年7月26日,几个欧洲国家最近推出或更新了国家开放科学战略,同时美国也有一系列新的发展,旨在在国内协调开放获取、研究评估改革以及其他开放科学要素的发展与实施。最近推出的国家战略包括西班牙(2023 年 5 月)、斯洛文尼亚(2023 年 5 月)和罗马尼亚(2022 年 12 月)。它们与欧洲其他国家的长期战略(例如法国和荷兰)一道,共同构建了开放科学的发展框架。 在欧洲之外,美国白宫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于 2023 年 1 月启动了开放科学年,全年在联邦政府范围内推出行动,以推进美国的国家开放科学政策。在 2022年10月18-19日举行的 Science Europe 开放科学大会上与会者们探讨了国家战略在开放科学政策的发展与实施中的作用。专家演讲者和与会者讨论了这些战略和行动计划如何为国家体系提供一致性,特别是确保所有相关的参与者和各个职业阶段的研究人员在这一过程中能够有实质性的参与。 西班牙于2023年5月推出了“国家开放科学战略(ENCA)2023-2027”,使命是加强西班牙科学活动的质量、透明度和可重复性,在科学社区之间改进传播,实现向社会传递知识,并设计西班牙如何应对该新的全球范式下西班牙科学社区面临的挑战。 ENCA的目标是确保到2027年,西班牙科研的资金、执行、传播和评估过程都融入开放科学的原则。换句话说,这些过程应更加开放透明,基于科学和社会影响的标准;可传播和可评估的研究产出应扩展到学术出版物之外;应加强用于传播、获取和保存研究结果的公共、分散和非商业基础设施;并且社会参与研究活动的机会应在各个阶段开放,包括公民科学,以及所有用公共资金资助的成果的免费开放获取。ENCA旨在促进西班牙科技创新体系(SECTI)中的重大文化变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ENCA鼓励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大型出版商和科学信息服务提供商)进行深入的讨论,并敦促所有参与者寻找与已建立的学术传播体系紧密相关、与研究人员和机构评估过程密切相关的全球替代方案。ENCA将支持西班牙即将出台的2024-2027年国家科技创新计划,以与国家、欧洲和国际开放科学政策保持一致。 西班牙的ENCA包括4个战略目标:(1)确保存在足够强大且良好协调的互操作数字基础设施,能够承受实施国家开放科学政策所带来的影响,并促进其融入国际生态系统,包括欧洲开放科学云(EOSC);(2)通过FAIR原则,促进国家研发系统所产生的研究数据的适当管理;(3)对于直接或间接由公共资金资助的出版物和科学成果,面向所有人实施默认的开放和免费获取;(4)建立新的研究评估机制和激励认可体系,旨在促进开放科学实践,并为所有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资助机构、评估者)提供培训,使他们的职业表现与开放科学原则保持一致。 斯洛文尼亚于2023年5月发布了“关于按照开放科学原则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的法令。该法令共有10章,19条。本法令规定了按照开放科学原则实施科学研究活动,涉及以下方面:在至少50%的公共资源共同资助的研究范围内,对研究成果实行开放获取;将感兴趣的公众纳入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开放科学原则评估研究人员、研究组织、研究项目和计划;开放科学基础设施。前述研究成果主要包括:科学出版物(例如在科学期刊和科学出版平台上发表的科学文章)、科学专著和其他类型的同行评审出版物、研究数据、作为研究成果产物的软件以及其他数字形式的研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