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氢能政策出台!2024年12月氢能政策汇总》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1-08
  • 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2024年12月,国家以及各地方共出台18条氢能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到 2027 年,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装备支撑和技术推广取得积极进展,清洁低碳氢在冶金、合成氨、合成甲醇、炼化等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在工业绿色微电网、船舶、航空、轨道交通等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形成一批氢能交通、发电、储能商业化应用模式。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以及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初步构建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体系。国家级的政策出台将再次推进氢能产业发展。

    此外,在地方层面,北京、浙江、辽宁、上海相继发布氢能领域资金补贴情况。

    详情如下:

    国家

    12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在氢能方面,指出推进绿色低碳标准建设,开展电炉短流程炼钢、氢冶金等低碳工艺以及相关技术装备、管理评价等标准研制,鼓励绿电—绿氢—石化、煤化工耦合技术标准预研。重点研制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算方法,钢铁、电解铝、水泥、尿素、氢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等碳达峰碳中和标准。

    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征求2024年能源领域拟补充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意见,完成年限为2025年底,其中5个项目与氢能相关,涉及电解水制氢、绿色甲醇、绿氨等相关设备的测试评价方法或要求等。

    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装备支撑和技术推广取得积极进展,清洁低碳氢在冶金、合成氨、合成甲醇、炼化等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在工业绿色微电网、船舶、航空、轨道交通等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形成一批氢能交通、发电、储能商业化应用模式。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以及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初步构建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体系。

    贵州

    12月2日,贵州省工信厅针对《关于支持六盘水探索建设氢能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议》进行答复。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推动工业副产氢综合利用,结合“电动贵州”建设、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氢能产业化项目建设、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继续落实好《贵州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给予包括氢能在内的新能源货车高速公路过路费优惠。

    广东

    12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包含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氢气供应能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核心技术攻关、车辆示范运营等,涉及制、储、运、用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推进和支持,并在每个环节确定了相应责任单位。《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适用于境内外投资者在广州市的氢能产业相关项目。

    12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北京

    12月5日,北京市经信局公布《2022-2023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车辆推广财政资金拟拨付情况公示》,其中,7家车企在2022-2023年共计推广了681台氢车,政府补贴共计约2.1亿元。

    12月17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文件指出将氢能领域新材料产品优先纳入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于指导目录中的氢能领域新产品首批次应用,按单个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分档奖励,同时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加氢服务并承诺氢气市场销售价格不高于30元/公斤的加氢站,按照10元/公斤的标准给予氢气运营补贴,有效期至2025年8月。

    12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统筹产业布局,建设完备的氢气“制、储、输、用”体系,规范氢能产业有序发展。到2025年底,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左右。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

    辽宁

    12月11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2023年加氢站运营费用补贴计划支持项目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大连有两座加氢站将获得运营补贴,分别为盛港氢电合建站工程和海明综合加能站,两者均为中石化旗下站点。两站在2023年加氢量分别达到18551.44kg和30569.1kg,预计分别获得37.1万和61.13万补贴。

    安徽

    12月1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安徽铁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到,推动轨道交通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设备研制开发,培育壮大轨道交通等相关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市域(郊)铁路、铁路专用线应用氢能机车。

    青海

    12月10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青海省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符合要求氢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项目,积极申请国家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在落实氢能应用场景的前提下,优化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审批管理。对风光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提出的制氢建设方案,制氢电量原则上不低于总发电量的80%。推广氢燃料汽车应用。对安装ETC设备的氢燃料汽车、绿氢储运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仅通行青海省境内路段,且出入口均在青海省境内)。

    浙江

    12月13日,浙江临海市发布《临海市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该扶持政策的征求意见稿指出,支持氢能项目投资。对临海市氢能产业投资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生产性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上海

    12月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4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二批)的通知》。按照《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3〕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市级奖励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4795.25万元。

    内蒙古

    12月11日,鄂尔多斯人大发布《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指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绿色氢氨醇产业园区规划布局;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绿氢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负责可再生能源制氢、绿氢长输管道、绿氢加氢站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备案,负责绿氢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电解制氢等可再生能源类和为其他行业配套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除外等。

    山东

    12月19日,山东省科技厅等11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指出:研发高效率、长寿命电解水制氢装置及关键材料,突破海水制氢、副产氢规模化纯化技术,以及高压氢气储运、固态/液态储氢等技术。研制高效低成本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开展多场景应用。建设氢能多场景融合智慧管控数据平台,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协同发展。到2027年,全省纯氢供应能力达到10万—20万吨/年,燃料电池产品装机量超过500MW,全产业链创新生态体系更加完备。

    天津

    近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天津市加氢站布局规划》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到2027年,天津市规划加氢站35座,日加氢能力达48260千克/日,可满足2000辆以上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使用需求;到2030年,天津市规划加氢站83座,日加氢能力达106260千克/日,可满足4000辆以上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使用需求。

    广西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广西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通知明确发展目标,以“风光统筹、灰氢过渡,打造氢能干线走廊,带动全产业链发展”为原则,打造以上游新材料及电解槽—中游燃料电池、氢内燃机及储氢装备—下游氢能整车为核心的氢能高端装备制造集群。至2027年,推广氢能汽车(包括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氢内燃机汽车)2000辆以上,全区氢能产业链产值规模突破200亿元。


  • 原文来源:https://www.china5e.com/news/news-11835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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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 通知强调要促进能源清洁发展,由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法规、政策,按照简化、普惠、稳定、渐变的原则,在规划统筹、并网消纳、价格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和政策调整,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 建立健全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政策机制,从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煤炭清洁开发利用。 建立对能源开发生产、贸易运输、设备制造、转化利用等环节能耗、排放、成本全生命周期评价机制。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0〕3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 法 部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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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北极星 氢能 网不完全统计,4月,国家和地方9省市共发布12项氢能文件。其中,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布又新增两地,分别为河南郑州和浙江湖州,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发文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 绿氢 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四川成都的政策中指出在成都市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市区通行限制。省市协同对行驶成都市成温邛高速、双流机场高速、成彭高速、成灌高速和城北高速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经备案后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详情如下: 国家 4月,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产品手册(2023年版)》,多项氢能技术位列其中,分别包括中国一汽研发的商用车燃料电池整车及系统、氢能发动机、车用高性能膜电极;中国船舶研发的??4.99万吨甲醇双燃料动力绿色船舶;国家电投研发的兆瓦级PEM制氢系统;中农发集团研发的船用中高速甲醇柴油双燃料发动机以及中国中检研发的氢气压力调节器。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其中包括张家口风氢一体化源网荷储综合示范工程项目(一期)、基于纯氢燃气轮机创新的“电-氢-电”新模式实证示范项目、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示范项目等多个氢能项目。 浙江 4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镇海区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支持氢 燃料电池汽车 示范应用,对在镇海区登记上牌的前20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享受市级资金补贴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区级配套购车资金补贴。力争到2026年底,氢能源公交车占比提高到10%以上;氢能源垃圾收运车、环卫车占比提高到30%以上。 4月7日,湖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修订《湖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其中指出:到2027年,初步形成基础配套较完整、公共服务较健全、企业梯队有活力、应用场景有示范的产业发展生态;培育和引进氢能产业相关领域企业50家以上,培育上市企业2家以上,发展初具规模;氢能及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形成具备湖州特色的产业链关键环节集聚;建成独立加氢站和综合供能服务站5座以上,打造具有示范协同效应的标志性氢能应用场景5个以上;初步建成具有长三角区域影响力的“环太湖氢走廊”。到2035年,建成独立加氢站和综合供能服务站10座以上,打造具有示范协同效应的标志性氢能应用场景10个以上,氢能及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500亿元,推动湖州氢能产业具备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 贵州 4月2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面向绿色低碳、智能、高效、多元化发展方向,以技术突破为导向,重点推动氢能制—储(运)产业环节的电解水制氢、生物质制氢、高压气态储氢、低温液态储氢技术,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的研发突破及产业化。探索氢燃料电池、氢冶金、发电侧火储联合调频、风光储一体化、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等应用场景开发及商业落地。 河南 4月8日,郑州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2035年)发布,其中指出:到2025年,郑州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形成以工业副产氢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为辅的氢气供应保障体系,低碳氢供应能力达到1万吨/年。布局加氢站200座,其中制加氢一体站10座,开展管道掺氢试点,规划1条纯氢管道。建成绿氢示范项目1—2个、液氢示范项目不少于1个。推广燃料电池车辆不少于2500辆。 内蒙古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 4月,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公示了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拟立项通知,其中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申报的“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和内蒙古捷氢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宽功率波动适应性百千瓦级PEM电解水制氢装备的开发及工程化示范应用”成功揭榜。 四川 4月16日,成都市经信局发布《成都市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到2026年,力争氢燃料电池成本降幅30%以上,氢气终端价不高于30元/公斤,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累计推广应用不少于2000辆,力争建成各类加氢站20座。提升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道路权限。在成都市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市区通行限制。省市协同对行驶成都市成温邛高速、双流机场高速、成彭高速、成灌高速和城北高速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经备案后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北京 4月16日,北京经信局发布“北京市开展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围绕省际间专线货运、城市重型货物运输、城市物流配送、城市客运、市政环卫5类场景,发布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 重庆 4月24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24年版)》,其中包括加氢站成套设备、车用燃料电池系统测试平台、氢燃料电池观光车、35MPa车载储氢系统等,共七项氢能相关产品纳入名单。具体详情如下: 4月24日,重庆经信委发布《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2024年1月1日起,分别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给予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其中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的30%对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与此同时延续加氢站运营补贴,对终端售价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30元/千克、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对2024年内销售量达50辆及以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全新车型,每款车型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江西 4月29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根据《措施》,九江市将在企业落户、氢能船舶应用、氢能车船运营、燃料电池及氢能船舶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财政补贴。其中指出支持氢燃料电池船舶示范应用。鼓励政府管理船、旅游公司观光船、交通船和运输船优先采购氢燃料电池船舶,对在我市运营的氢燃料电池船舶(参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补贴政策)按功率给予奖励,单船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氢燃料电池车船运营。支持市内企业应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在九江市辖区范围内从事运输业务,对轻型车辆(总质量4.5吨以下,含网约车)、中重型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含公交车、客车、货车等)分别按照最高0.5万元/万公里、1万元/万公里的标准给予年度(连续12个月)运营支持,每家运营企业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在我市运营的氢燃料电池船,按功率(氢燃料电池总装机500KW及以下,按最高8万元/年;氢燃料电池总装机500KW-1000KW,按最高10万元/年;氢燃料电池总装机1000KW以上,按最高12万元/年)进行运营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300万元。 海南 4月30日,海南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海南省第一批(2023-2024年)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根据文件公示文件,共有6个项目入围海南省第一批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共有6家,分别是海南清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海南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海南氢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氢天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海南清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氢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江苏清能股份和深圳氢蓝时代全资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