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公示期为6月20日至6月26日。该项目为改扩建性质,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投资金额达299.87亿元。
项目在现有500万吨/年炼油加工能力的基础上扩建至850万吨/年,并新建80万吨/年乙烯和80万吨/年芳烃等生产装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老炼油厂区建设多套炼油装置,如5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2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等,以及在新化工厂区建设80万吨/年乙烯装置、45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等。此外,还配套改造或新建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储运工程、环保设施和厂外工程等。
塔河炼化公司是中国石化在西北地区唯一的炼化企业,现原油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拥有18套生产装置,主要产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该项目预计炼油和芳烃联合装置于2028年6月投产,乙烯装置于2029年10月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