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建设与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与防治领域信息门户
  • 编译者: 徐慧芳
  • 发布时间:2006-02-13
  • 从植被建设、水土保持和荒漠化防治三个方面阐明了它们在涵蓄保持水分、调节径流、防洪增枯、改善水质及本身的水分消耗对河川径流量的影响等作用和影响,充分肯定了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利水文效益,也指出了应面对的水资源限制问题,强调了保证提供生态环境用水的迫切性。
  • 原文来源:http://www.cws.net.cn/Journal/cwr/20000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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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资源利用与管理》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与防治领域信息门户
    • 编译者:徐慧芳
    • 发布时间:2012-03-14
    • 此书在介绍水资源概念、特点、用途、概况等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阐述了水资源的形成过程、水资源数量评价、质量评价、开发利用评价等理论方法及相关知识;详细介绍了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途径及工程,并分别介绍了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用水的途径、计算方法及我国用水状况;在以上内容的基础上,以新的治水思想为指导,阐述了水资源配置与规划、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工作内容、研究方法以及主要理论及基础知识;最后,根据实践教学需要,简要介绍了的课程设计指导书,并附上课程设计案例材料。 此书比较系统地介绍了水资源利用与管理的相关知识,并贯穿新的思想、新的理论、新的应用,论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并列有思考题和课程设计指导书,有助于教学和自学。   此书可作为水利类、土木类、环境与安全类、地质学类等专业本科生、专科生教材,也可供上述专业的研究生和教师以及相关专业的科技工作者使用和参考。
  •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07-21
    •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走出一条绿色生态发展之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国家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编制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 88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举措的迫切要求,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是《纲要》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安排。 《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衔接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强调多要素统筹,综合治理,上下游差别化管理,责任清单落地。建立硬约束机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创新管理思路,发挥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带的引领作用。《规划》突出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优美长江和安全长江建设。到202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江湖关系趋于和谐;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强,生物种类多样,自然保护区面积稳步增加,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优良水平,饮用水水源达到III类水质比例持续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健全,区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规划》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突出四个统筹,即统筹水陆、城乡、江湖、河海,统筹上中下游,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对水利水电工程实施科学调度,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系统推进大保护。《规划》根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特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强化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系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规划》确立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确保长江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长江经济带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实施水源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有效应对环境风险。《规划》创新流域管理思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改革,形成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共抓、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效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工作。 《规划》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位一体推进。重点解决局部区域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补齐农村环保短板。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提升流域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规划》在落实《纲要》提出的行动、工程基础上,从区域协同治理的需求出发,提出水资源优化调配、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6大工程18类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以大工程带动大保护。提出设立长江环境保护治理基金和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投资格局,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强调沿江11省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将目标、措施和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完善环境法治,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评估考核,在2018年和2021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