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电池正极原材料制备技术列入出口管制》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 icad
  • 发布时间:2025-07-17
  • 中国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5年28号,以下简称《目录》)。

    本次《目录》调整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删除3项技术条目,新增1项,修改1项,主要包括:

    一是删除中国传统建筑技术1项禁止类技术条目和建筑环境控制技术等2项限制类技术条目,为促进中国建筑技术发展成果的全球共享创造便利条件。

    二是新增1项限制类技术条目,即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包括:新增电池用磷酸铁锂制备技术、电池用磷酸锰铁锂制备技术、磷酸盐正极原材料制备技术等3条控制要点。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在敏感领域正越来越多地得到应用,将相关技术纳入《目录》限制类,有利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相关技术的安全、可持续的应用和发展。

    三是修改1项限制类技术条目,即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包括:新增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锂辉石提锂生产氢氧化锂技术、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制备技术、卤水提锂技术、含锂净化液制备技术等5条控制要点,修改提取金属镓技术控制要点。这是根据技术发展变化形势,对现有限制类技术做出的调整。

  •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aet.com/article/300017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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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icad
    • 发布时间:2025-07-17
    • 7月15日,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5年28号,以下简称《目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目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目录》调整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商务部会同科技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和限制出口的技术目录。《目录》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目录》以外技术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2001年,商务部会同科技部以部令形式发布《目录》,并分别于2008年、2020年和2023年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修订。此次《目录》调整是顺应我国技术发展变化形势、完善技术贸易管理的具体举措,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中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为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有序流动提供便利,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持续优化国内营商环境,愿同各国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共享技术发展成果,为促进世界经济稳定增长、增进人类福祉作出积极贡献。 二、此次《目录》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本次《目录》调整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删除3项技术条目,新增1项,修改1项,主要包括: 一是删除中国传统建筑技术1项禁止类技术条目和建筑环境控制技术等2项限制类技术条目,为促进中国建筑技术发展成果的全球共享创造便利条件。 二是新增1项限制类技术条目,即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包括:新增电池用磷酸铁锂制备技术、电池用磷酸锰铁锂制备技术、磷酸盐正极原材料制备技术等3条控制要点。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在敏感领域正越来越多地得到应用,将相关技术纳入《目录》限制类,有利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相关技术的安全、可持续的应用和发展。 三是修改1项限制类技术条目,即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包括:新增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锂辉石提锂生产氢氧化锂技术、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制备技术、卤水提锂技术、含锂净化液制备技术等5条控制要点,修改提取金属镓技术控制要点。这是根据技术发展变化形势,对现有限制类技术做出的调整。 三、经营主体如何做到合法合规进行技术出口?关于技术出口管理工作还有哪些考虑和举措? 根据《条例》,技术出口是指从中国境内向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属于《目录》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经营主体应按照《条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有关出口许可、合同登记等手续。商务部将进一步优化管理举措,完善出口许可和合同登记程序,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产品,指导企业做好合规工作。根据科技发展变化形势和管理实践需求,商务部将继续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