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再培育100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 icad
  • 发布时间:2024-07-12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5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在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下一步,将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
    我国将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专精特新。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力争到2027年,实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我国已培育200家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将再培育认定100家左右。同时,支持各地聚焦县域经济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培育省级集群。金壮龙表示,我国还将加快建设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服务网络互联互通,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帮助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 原文来源:http://www.cncma.org/article/1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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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icad
    • 发布时间:2023-09-08
    • 为了 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 中共中央 、 国务院 近日 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有力增强了广大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 9月4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 认为, 促进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狠抓政策落实, 近期 将开展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督查,督促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健全服务体系,建设全国一体化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政策直享、诉求直办、服务直达的服务模式 , 新培育100家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三是举办中德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大会、第12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四是组织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五是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促进广大民营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互为主体 。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务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管部门, 近年来 会同相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支持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 我国 已累计培育了创新型中小企业21.5万家,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9.8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在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里民营企业占95%左右,民营企业占比非常高。1—7月份,“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营收利润率分别比规上中小企业高了5.5个和2.7个百分点,“小巨人”企业7月份用电量实现两位数的增长。截至7月底已累计有1600多家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A股上市企业的比例超过30%,1—7月A股新上市企业中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占比60%,充分展现了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发展的韧性和活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抓好《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等惠企政策落实。推动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等政策进一步延续,支持中小微企业提振信心、恢复发展。二是加强服务供给。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截至7月末,全国服务机构共服务企业近800万家,签订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4万个、举办供需对接活动1.2万次。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引才育才留才。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已投项目超过1100个。三是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三赋”专项行动。举办2023全国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新培育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作用,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化、专业化发展。举办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推进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提升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 徐晓兰 表示,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开展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政策精准保障。2021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出台了《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两年来清单内容都落实见效,企业反响也很好。为进一步加大政策的保障和落地落实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科技创新、产业链配套、引才育才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政策举措,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将在吸纳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加快推动出台。 二是加强融通精准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一方面,推动各地开展“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为大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等方面深入合作搭建平台。另一方面,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携手推动解决产业的技术难题。通过 前期 广泛征集,已遴选出231家大企业409项“发榜”技术需求,广大中小企业在全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可以查看,积极参与“揭榜”。 三是加强创新精准支持。深入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全国行”活动,目前在四川、河北、重庆等地已经启动了首场活动,各地都在陆续开展中,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第一批30个试点城市已经对外公示。10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大会,积极搭建交流对接平台。 四是加强服务精准供给。建立贯通国家、省、市、县各级公共服务体系的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广泛汇聚中小企业的政策和服务等信息,实现与中小企业的精准适配。实施融资促进活动,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我们也将以优质企业的培育,特别是以专精特新为着力点,促进广大民营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不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个体工商户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法治发展形成的我国特有的经营主体类型 , 目前我国 经营主体有1.78亿户, 其中 个体工商户1.2亿户,纳入到小微企业名录的小微企业5262.9万户。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柳军 表示,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意见》的要求,立足职责,不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一是采取积极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完善各项配套的制度措施,建立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各地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积极探索“个转企”的便利化措施。在12个省份先行先试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政策,完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选拔机制和激励扶持的措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在 2023 年7月份开展了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为个体工商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 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 。 不断完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和工作流程。拓展建立了“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提供了划型验证、政策宣传、技能培训、金融支持等各项服务。截至 2023 年7月,网站日均访问量已经达到了1151万次,日均查询量达到316万户次,推动了各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5200万家小微企业。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2022年引导各地出台了545项配套激励政策,精准帮扶2.1万家小微企业,推动相关小微企业营收平均增长了12%,年产销量平均提升13%,利润率平均提升10%。 三是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2023 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社会工作部的指导下,全面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目前全国已经有“小个专”党组织30万个,党员将近300万名。依托全国市场监管所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2.1万个 , 研究制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小个专”党建工作体系,通过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发挥各类服务平台的作用,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进一步促进“小个专”党建与服务发展的深度融合,发挥好引领作用。通过多措并举,使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能够充分享受《意见》带来的各项政策红利,持续增强发展信心,让“小个头”迸发出“大能量”。 中国工业报记者注意到, 《意见》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有效回应了民营企业家的期盼和诉求。 “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意见》相关规定,积极完善法规制度,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持续规范市场秩序,有力保障交易公平,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 。 二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 。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 柳军 表示。 柳军 强调, 市场监管总局将认真贯彻《意见》,进一步落实好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推动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提质增效,凝聚公平竞争的社会共识;进一步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集中清理,着力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执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 孟凡君) 编辑:李芊诺 责编:汪黄任 审核:王棕宝 .
  •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icad
    • 发布时间:2024-06-2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两部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相结合,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称“小巨人”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2024—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 二、支持内容 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深化上下联动、央地协同,增强政策实效性、培育系统性和服务精准性,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链强链作用,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中央财政资金将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下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下称“一强”),同时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是支持地方探索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不断夯实服务体系。即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推出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精准有效的培育赋能举措,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地方重点向“小巨人”企业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助力企业形成诊断评估、对标对表、改进提升的持续跃迁。鼓励地方立足产业特点,兼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设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两部门将根据各省份(含兵团,下同)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数量、“小巨人”企业数量,结合各省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绩效情况,并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基础差异,统筹分配拟支持“小巨人”企业名额。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聚焦重点领域,组织企业申报。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二)遴选推荐企业。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考虑企业条件及推进计划,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遴选标准,遴选确定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对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三)编报方案。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编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模板详见附件)。按程序将《实施方案》联合上报两部门。相关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四)确定支持对象并批复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对各省份《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包括是否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是否在上一轮支持政策中获得支持、是否已公开发行股票、是否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等),推进计划是否符合“三新”、“一强”(包括是否聚焦“三新”、“一强”,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清晰具体,是否具有强链补链稳链作用等),并对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剔除审核不通过的“小巨人”企业后,将按程序向社会公示,确定中央财政奖补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名单。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审核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送至两部门备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予以批复。 (五)实施推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两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实施。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需围绕提出的“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用好奖补资金,扎实推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具体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企业提出的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受经营环境变化确需调整的,需报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 (六)绩效评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仍通过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标准择优确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将年度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两部门,两部门组织抽查检查。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由有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落实整改。工业和信息化部于实施期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价,财政部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财政奖补资金清算。 四、资金安排 (一)奖补标准。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拟沿用此前奖补标准,即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 (二)资金分配。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审核通过的“小巨人”企业数量,按奖补标准提出资金安排建议。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资金安排建议或绩效评价结果,按程序安排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其中,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三)资金使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示,避免简单分配。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相关工作要求由两部门相关司局制定规范标准,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通知另发。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严格落实申报审核责任。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地方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两部门将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跟踪监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加强资金管理。奖补资金管理适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省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加强有关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奖补资金,不得自行分配,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2024年第一批工作要求 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编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按程序联合上报两部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扫描PDF电子版各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