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就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发布答记者问。其中指出,针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后的海洋辐射环境监测,生态环境部已经作出部署,如果发现异常将及时预警,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人民健康。 报告结论不够充分, 日本不应“摆样式”监测 日前,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向日本提出关于福岛核污染水排放的调查报告,认为排海符合国际安全标准。
排海在即,绝大部分的核污水仍未被处理。据东电官网5月18日数据显示,已通过ALPS方式处理的核污水约占30%,待处理的核污水约占70%。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日方在排海的正当性、净化装置的可靠性、监测方案的完善性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就监测方面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核污染水排放前的监测有延迟,无法第一时间判断排放是否合格,由此可能导致不达标的核污染水直接排入海洋。 二是核污染水混合后监测可能造成不合理稀释,日方将10罐核污染水混合后取样监测,可能造成高浓度的核污染水被低浓度的核污染水稀释成达标的核污染水。 三是应有公开透明的长期国际监测,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关乎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应接受利益攸关方参与的公开透明的国际监测监督,而不应仅仅安排日方主导下的“摆样”式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