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欧盟委员会意识到防止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必要性,并通过了一项新的防止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战略,即欧盟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这是对2010年3月27国欧洲国家元首通过的两项重要、强有力的政治授权的回应。此外,这种生物多样性战略符合193个国家。欧盟有义务根据这些国际承诺制定自己的生物多样性政策,了解生物多样性所提供的服务,改善欧洲物种、自然栖息地和生态系统的状况。会议强调了生态系统服务的巨大价值以及维护和恢复这些服务以造福自然和社会的迫切需要。
欧盟委员会联合资助了一项关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的研究。调查结果包括:由于目前对全球渔业的过度开发而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失估计为500亿美元;到2050年,投资于生物多样性的全球商业机会可能高达6万亿美元。改革共同渔业政策,以减少其生态影响,包括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打击入侵的外来物种,包括通过防止这些物种的建立和通过控制来消灭,并加强其对防治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贡献。每年预算数百万美元并大量用于进口外来入侵物种,其中一些用于其他外来物种和疾病的携带者。在生物多样性迫切需要管理、监测、法律保护和识别以履行EBUS义务的时候,这些资金实际上是浪费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