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 青海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lifs
  • 发布时间:2020-11-10
  • : “‘十三五’期间,是青海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也是全省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的五年。”记者从11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青海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目标任务,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强力推动实施《青海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6方面23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11项约束性指标全部提前完成。 经过近五年努力,青海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环境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达到94.7%,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提前一年完成规划目标。长江、澜沧江出境水质稳定在Ⅰ类,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湟水河出境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提升16.7个百分点,其中Ⅲ类水质比例高于50%的规划目标;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优良稳定;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1%,较“十二五”末高1.7个百分点,西宁市、海东市优良天数平均比例达95%,位居西北五省区首位;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青海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向好,民生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后,青海将在做好“十三五”收官工作中总结经验做法,主动适应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发挥应有作用,为建设现代化青海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美丽中国谱写青海新篇章。 来源 : 西宁晚报 作者 : 樊娅楠 编辑 : 莱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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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五”期间,中国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19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领域9项约束性指标,有8项已提前完成。 在国务院新闻办2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十三五”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的五年,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从具体指标看,与2015年相比,2019年全国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上升8.9个百分点,达到74.9%,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6.3个百分点,达到3.4%;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23.1%,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累计分别下降11.5%、11.9%、22.5%、16.3%;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8.2%。 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这一项指标外,其余8项约束性指标均已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 收官之年,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指标继续向好发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 针对尚未完成的这一项指标,赵英民介绍,今年1至9月,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7.2%,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预计能够顺利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4.5%以上的目标。 他表示,从现在进展情况看,到今年年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预计将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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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五”期间全省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饮用水源保护水平提高 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 三江源水源涵养功能提升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十三五”以来,我省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有序推进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在饮用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治理、三江源水源涵养功能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019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十三五”期间稳定向好的趋势,列入国家考核的1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高于国家考核目标5.2个百分点,较“十三五”考核基准2014年状况增长10.5个百分点,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保持优良稳定。湟水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出省境民和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考核目标,Ⅲ类以上水质占比超50%。 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全面完成4个地级水源地15个环境问题整治,是全国率先完成的4个省份之一;2019年,全面完成40个县级水源地61个环境问题整治,较国家要求提前一个月完成整治任务;2020年,全面开展重点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目前已完成整治54个。 “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地级、县级、重点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114个,并实施西宁市等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项目7个,有力保障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在此基础上,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组织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全面排查,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并将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范围扩大到设市城市和州府所在县城,初步实现“长制久清”目标。 扎实推进三江源水生态保护修复,在三江源地区实施重点乡镇、游牧民定居点等生活型污染防治、水源涵养功能维护、面源污染控制等48个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源区水源涵养功能得到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趋势得到控制,各流域水质持续稳定在优良水平。 来源 : 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