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县:2023年度获批3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指标》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4-01-27
  • 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26日,金沙县能源局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完成、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及民生资金使用情况。

    金沙县2023年度获批3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指标。其中,风电24万千瓦,光伏6万千瓦,由7家企业负责在全县范围内投资开发。金沙县大田白坪风电场、金沙县大田白泥风电场、金沙县新化农业光伏电站、金沙县岩孔街道安河风电场已经开工建设。安洛风电项目因前期测风数据不稳定,需要延长测风时间,核实项目是否具备投资开发条件,存在不确定因素,目前正在重新开展测风工作;金沙县大田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于6月19日获得省能源局备案批复,目前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等方案,电网接入审查意见待取得电能质量报告后提交电网公司审查同意后出具意见批复。金沙县岩孔街道永丰风电场项目,于8月21日获得省能源局核准批复,目前正在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

    原文如下:

    金沙县能源局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完成、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及民生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度能源经济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煤炭产量情况:2023年累计完成煤炭产量2430万吨,同比增长29.09%。

    (二)电煤供应量情况:2023年累计供应电煤1568.44万吨,同比增长58.69%。

    (三)发电量情况:2023年累计发电量137.4亿度,同比增长9.28%

    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度获批3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指标。其中,风电24万千瓦,光伏6万千瓦,由7家企业负责在全县范围内投资开发。金沙县大田白坪风电场、金沙县大田白泥风电场、金沙县新化农业光伏电站、金沙县岩孔街道安河风电场已经开工建设。安洛风电项目因前期测风数据不稳定,需要延长测风时间,核实项目是否具备投资开发条件,存在不确定因素,目前正在重新开展测风工作;金沙县大田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于6月19日获得省能源局备案批复,目前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等方案,电网接入审查意见待取得电能质量报告后提交电网公司审查同意后出具意见批复。金沙县岩孔街道永丰风电场项目,于8月21日获得省能源局核准批复,目前正在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

    三、重大资金及民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民生项目资金支出为0万元,重大资金支出共233.06万元。重大资金支出来源于本年年初预算安全监管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支付平安公司技术服务费用183.03万元;二是支付公务车租赁费8.2万元;三是支付金沙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费用14.5万元;四是支付《金沙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费用8万元;五是支付煤矿安全投入专项资金清算和绩效评价服务费用4.9万元;六是支付采购矿用防爆执法终端费用14.43万元。

  • 原文来源:https://solar.in-en.com/html/solar-24354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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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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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一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解读《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介绍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内容显示:2023年一季度,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040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989万千瓦,海上风电51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67.7%。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全国风电累计装机达到3.76亿千瓦,同比增长11.8%,其中陆上风电3.45亿千瓦,海上风电3089万千瓦。2023年一季度,全国风电发电量22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5%。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8%,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风电投资完成约249亿元,同比增长15.0%。 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 张星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家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例行发布2023年一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解读《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规范用地管理等方面通知》,介绍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关工作进展,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董万成先生,煤炭司副司长任立新先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先生。我是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 各位司长发布内容之后,统一安排回答记者提问。现在,请董万成副司长发布2023年一季度能源形势。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董万成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年以来,随着我国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社会生产生活加快恢复,经济回稳向好。能源行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平稳完成冬季采暖保供任务,全国能源消费小幅增长,能源供需总体平稳。一季度能源形势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能源消费持续回升。由于去年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导致全社会用电基数较低,今年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9%,明显高于前两个月2.3%的增速。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6%,其中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4.4%,对用电增量的贡献率达78%;天然气、成品油消费同比增速从2月份开始明显回升;工业用能需求增加,带动煤炭消费稳步增长。 二是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强化重点产煤省区和企业安全生产,全力推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一季度原煤、原油、天然气产量同比分别增长5.5%、2.0%、4.5%。充分发挥电煤、电力中长期合同保供稳价的“稳定器”作用,压实地方和企业能源保供责任,3月份以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保持在较高水平。 三是能源进口稳步增加。为保障国内能源需求,一季度,我国能源进口有所增加,其中,煤炭进口同比增长96.1%;原油进口同比增长6.7%;天然气进口同比下降3.6%,其中前两个月同比下降9.4%,3月份同比增长11.6%。 四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扎实推进。一季度,我国新能源发电量实现两位数增长。加快调结构、稳增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华龙一号示范工程防城港3号机组于3月份正式投运;三门核电4号机组、金上—湖北特高压直流工程、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等工程开工建设;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加快建设,第三批项目清单已确定。据监测,今年前两个月全国能源领域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24.9%。以上是一季度能源形势的主要情况。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 张星 谢谢董万成副司长,下面请王大鹏副司长介绍2023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并解读《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王大鹏 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下面我先介绍2023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重大水电项目和抽水蓄能建设,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 2023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740万千瓦,同比增长86.5%,占新增装机的80.3%。其中,常规水电新增并网121万千瓦,抽水蓄能150万千瓦,风电新增并网104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并网336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并网63万千瓦。截至2023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2.58亿千瓦,常规水电装机3.68亿千瓦,抽水蓄能装机4699万千瓦,风电装机3.76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4.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4195万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2023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59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其中风电光伏发电量达34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8%。 (一)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3年一季度,全国新增水电并网容量271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121万千瓦,抽水蓄能150万千瓦。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全国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15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68亿千瓦,抽水蓄能4699万千瓦。2023年一季度,全国水电发电量2035亿千瓦时,全国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44小时。 (二)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3年一季度,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040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989万千瓦,海上风电51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67.7%。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全国风电累计装机达到3.76亿千瓦,同比增长11.8%,其中陆上风电3.45亿千瓦,海上风电3089万千瓦。2023年一季度,全国风电发电量22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5%。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8%,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风电投资完成约249亿元,同比增长15.0%。 (三)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3年一季度,全国光伏新增并网3366万千瓦,同比增长154.8%,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155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1813万千瓦。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25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2.49亿千瓦,分布式光伏1.76亿千瓦。2023年一季度,全国光伏发电量11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9%。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同比提升0.7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投资完成522亿元,同比增长177.6%。 (四)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3年一季度,全国生物质发电新增并网6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4195万千瓦,同比增长8%,生物质发电量4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8%。新增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区是广东、江苏、河南、蒙西和河北,分别为19.1万千瓦、12.1万千瓦、7.3万千瓦、5.3万千瓦和4.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和黑龙江,分别为56.1亿千瓦时、45.8亿千瓦时、34.1亿千瓦时、33.7亿千瓦时和31.7亿千瓦时。 接下来我再向大家解读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期,我局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作为已到期废止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的接续政策。《通知》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筹兼顾粮食生产、生态保护、能源发展、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提出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加强用地监管、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明确了光伏发电用地用林用草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光伏发电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抓好《通知》的落实,促进光伏发电持续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 张星 好的,谢谢王大鹏副司长。下面请任立新副司长介绍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关工作进展。 煤炭司副司长 任立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煤矿智能化对于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以来,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会同七部门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着力运用5G通信、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升级传统煤炭产业,助力煤矿实现减人增安提效,煤炭在能源安全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我们会同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煤矿智能化发展的目标、原则、任务等做出了整体安排,并在安全改造资金、产能置换、产能核增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是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八部门煤矿智能化发展协调机制,统筹研究推进相关法规制度、政策标准、年度计划、示范项目等重要事项,并成立工作专班,具体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推进工作。 三是建立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将智能化发展写入国家“十四五”煤炭规划,制定了示范煤矿管理、专家库、建设指南、验收办法等制度文件,立项煤矿智能化行业标准、团体标准100余项,印发文件支持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四是开展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遴选了首批71处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总产能6.2亿吨/年,计划投资约158亿元,已累计建成363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39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单面平均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吨/年。在示范煤矿带动引领下,全国累计建成1043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277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近年来各产煤省区、煤炭企业大力实施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少人,优化提升了煤矿生产和安全素质,增强了煤炭供给的韧性和弹性,为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奠定了坚实基础。据调度,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等7家重点煤炭企业,已建成智能化产能13.93亿吨/年,占其总产能比例的74.7%,综采工作面平均人员劳动工效提升27.7%,掘进综合单进平均水平提升32.8%,智能化煤矿为近两年煤炭增产保供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煤矿智能化发展有力推动了煤炭上下游产业转型升级。初步统计,目前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总投资近2000亿元,投资完成率超过50%,智能化市场需求的增加,有效带动了矿山物联网、煤机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我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 张星 谢谢任立新副司长。现在开始提问,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时先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央视财经记者 我们知道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五一又将迎来新能源汽车出行高峰,请问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将如何推进充电桩建设及运维服务,满足用户的绿色出行需求。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 张星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的充电需求,近年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群众绿色出行。2022年,我们会同9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去年8月,我们配合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全国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已有超过570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超过1.8万台充电设施,较《行动方案》印发前分别增长超过85%和35%,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得到进一步有力保障。 为更好满足节假日公众出行需求,我们组织相关企业通过充电设施监测平台大数据对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充电情况分析研判,提前研究政策措施。4月19日,我们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持续提升全社会充电保障能力、提前开展充电需求预判、全面开展充电设施运维检查、加强节假日充电引导等方面提出切实举措,加强公路沿线及旅游景区等场景充电服务保障能力,优化群众节假日出行体验。同时,在此也温馨提醒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假期出行要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时间,通过充电服务APP关注充电设施使用情况,尽量避开充电高峰时段和“拥挤”充电场站。最后,祝大家“五一”假期出行平安愉快。 中国能源传媒集团记者 近日三部门联合发布了支持规范用地以及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情况,请问目前我国大型光伏基地建设情况是怎么样的?下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国家能源局将有哪些计划?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王大鹏 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要任务,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大基地建设。近期,我局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光伏发电用地用林用草的相关政策规定,针对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型光伏基地,提出“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为大型光伏基地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截至目前,第一批9705万千瓦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项目并网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力争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投产,第二批基地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第三批基地项目清单近期已正式印发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落地实施,根据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政策供给:一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在积极推进大型基地建设的同时,组织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二是积极适应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新要求,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扩大绿证核发和交易范围,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三是推动修订可再生能源法,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国改革报记者 绿色低碳发展是能源转型的方向,而煤炭是重要的着力点,煤矿智能化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我的问题是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对于能源高质量发展有什么意义?谢谢。 煤炭司副司长 任立新 谢谢您的提问。 首先,煤炭是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压舱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强调必须以保障供应安全为前提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确保能源资源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特征,决定了在保障能源安全中,煤炭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受疫情及国际局势影响,去年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面对这种局面,煤炭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煤炭增产增供,2022年全国原煤增产4.3亿吨,同比增长10.5%,有力地稳住了能源供应基本盘。长远看,煤炭在我国能源保供中将持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 其次,煤矿智能化是煤炭安全增产保供的关键举措。煤炭行业属于典型高危行业,生产过程中始终伴随着水害、火灾、瓦斯、冲击地压、粉尘等灾害隐患。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可减少高危岗位人员一半以上,条件好的还可形成井下工作面无人采煤、少人值守的场景,避免职工直接面对灾害事故风险,减少人员误操作,大幅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在近几年的煤炭保供中,以智能化煤矿为代表的大型先进矿井,生产运行各系统全面升级,安全高效的优势充分显现,既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又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为煤炭增产增供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煤矿智能化是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既是自身产业升级的内在需求,也是促进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应有之义。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一方面可以推广应用充填开采、边采边复等绿色智能开采技术,不断提高资源回收率、原煤入选率,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推动煤炭产业与新能源不断融合,加速建设能源绿色转型供应保障基地,有效带动人工智能、煤机装备制造以及新能源等产业快速发展,为区域经济转型提供强劲动力。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引导和政策协调,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积极扎实开展,助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国家能源安全基础。 新华社中经社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想请问国家能源局将从哪些方面着手,引领能源行业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贡献?谢谢。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董万成 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国家能源局将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推动提升农村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为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能源服务。 将主要采取以下四个方面措施:一是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企业自筹资金,聚焦边远地区、脱贫地区等农网薄弱地区,加大建设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供电质量保障水平。二是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今年3月15日,国家能源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通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农村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将清洁能源产业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机结合,为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抓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经过前几年的建设,我国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已超过60%。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稳妥有序推进新增清洁取暖项目,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清洁取暖用能稳定供应和持续运行,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四是加快推进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县城、乡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探索充电设施与光伏、储能相结合,加大县乡村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为新能源汽车下乡创造良好条件。 中国电业与能源记者 近日,国家能源局在陕西黄陵组织召开了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请简要介绍一下近期煤矿智能化将会有哪些重点工作?谢谢。 煤炭司副司长 任立新 谢谢您的提问。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国家能源局会同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召开了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总结了近年来煤矿智能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先进经验,分析了煤炭行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强化责任落实、突出示范带动、加强政策引导、推进科技创新、坚持标准引领、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协调联动七个方面对下一阶段煤矿智能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按照本次现场会部署,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近期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及经验梳理工作,重点关注已建成智能化系统尤其是采掘工作面的常态化运行情况,分类分级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发挥八部门煤矿智能化发展协调机制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关键节点适时研究出台新的制度供给;三是研究出台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组织科研单位及煤炭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方面,尽快研究形成智能化标准框架,为煤矿智能化建设提供标准支撑;四是组织开展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专项培训,拟邀请有关产煤省区、煤炭企业、科研院校的一线专家学者授课,共同研讨煤矿智能化建设方法路径,进一步提升智能化生产和管理水平。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中心记者 我们注意到,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正在加快推进。今年正好也是电力改革的8周年,请问工作成效如何?下一步我们努力的方向是什么?谢谢。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 张星 2015年以来,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深化电力价格改革。确立了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框架。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取消了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10千伏以上电力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造了条件。 二是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中长期和辅助服务市场实现各地全覆盖,山西等6个现货试点地区进入长周期不间断结算试运行。南方区域市场启动试运行,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稳步推进。2022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已达全社会用电量的60%。市场机制发挥了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保障电力供应的作用。 三是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全面完成,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四是有序放开配售电业务。推动了400多个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超过5000家,用户有了更多选择权,有效探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下一步,将以适应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导向,深化电力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稳步推进省(区、市)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提升跨省跨区交易市场化程度,加强市场间衔接。二是加强电力交易品种间的衔接,持续完善中长期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现货市场建设。三是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完善新能源和新兴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机制。四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电力监管,持续加快电力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 人民网记者 近期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以及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请问国家能源局开展此项试点工作主要出于什么考虑,下面对于推进试点县工作有什么部署?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王大鹏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广大农村地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是实现碳达峰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的重要增长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乡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清洁用能的需求,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原则。按照“多能互补、实惠可靠,因地制宜、多元创新,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 二是明确目标。对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提出量化要求,要求平原地区实现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基本清零,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细化任务。主要围绕供给革命、消费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四部分进一步明确试点县重点建设任务,供给革命包括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非电就近开发利用及乡村能源站建设等,消费革命主要包括推进电能替代、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探索扩大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等,技术革命包括推进分布式能源技术创新应用、探索建设新型农村能源体系等,体制革命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农村能源发展利益共享机制等。 四是加强保障。要求地方建立工作机制,做好试点县建设与各类规划的统筹衔接,确保绿色能源有效开发利用。同时,加大财税、金融等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持续完善试点县建设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强化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营造良好投资建设环境。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各省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源资源条件,因地制宜编制本省试点县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加快探索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强有力的清洁能源保障。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 张星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本场发布会由新华网和我局门户网站同步现场图文直播,我局微信公众号转发,请大家关注。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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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8-30
    • 8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研究探索“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构建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建设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统筹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与新能源开发。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亿千瓦。 还要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文登、潍坊、泰安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枣庄庄里项目,深化莱芜船厂、五莲街头、蒙阴华皮岭等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新选站点滚动纳规,到2025年,抽水蓄能在运规模达到400万千瓦,在建规模达到700万千瓦。发展新型储能,在大规模风光基地接入点、特高压落地点等重点区域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工程,加快储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能量型锂电池、盐穴压缩空气等先进储能技术,开展“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力争每年新开工项目100万千瓦以上、新增规模1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左右。 另外,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出台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协调推动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打造典型案例,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根据省“十四五”规划、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筛选一批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优质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发布的《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 根据今年3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信、财政、商务等部门单位起草发布的《山东省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将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 详情见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的通知 鲁政办发[2023] 12号 山东省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总抓手,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纵深推进“十大扩需求”行动,充分依托庞大市场空间和规模体量优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深度挖掘释放内需潜力,着力畅通经济循环,更好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有效激活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内生动力源,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筑牢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完整内需体系初步建立,经济循环更加畅通,山东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战略节点作用持续提升。到2025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四新”经济投资占比进一步提高,制造业投资加快增长,基础设施“七网”和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取得显著成效,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在建及营运里程分别达到4400公里、10000公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2-3个百分点,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二、着力拓展提升消费需求 (一)全面提振传统消费。 1.加大批零住餐行业支持力度。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行动,每年举办不少于200场专题活动,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场景。引进和优化布局高端星级酒店,培育全国性餐饮集团和管理品牌,振兴“新鲁菜”。对新增设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的餐饮连锁店或1000平方米以上的美食广场(店)项目,支持各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扶持。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开展直播营销、内容营销、社群营销,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销售模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到2025年,全省建成便民生活圈300个以上。鼓励商贸企业和餐饮门店延长营业时间,繁荣发展夜购、夜娱、夜宵等夜间消费服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2.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活力。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支持各市发放文旅消费券,举办文化旅游消费活动。鼓励A级旅游景区开展灵活多样的精准促销活动。完善景区门票预约统一平台,推动省内5A级景区全部接入“爱山东”平台。高水平举办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持续办好尼山世界文明论坛、青岛国际啤酒节、潍坊国际风筝会等节事活动,支持各市重点培育1-2个重大特色活动品牌。制定文化体验廊道实施计划,加快建设沿黄河、沿大运河、沿齐长城、沿黄渤海文化体验廊道和胶济铁路文化体验线。到2025年,做优做强一批高标准、高品质精品旅游区,新增不少于30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集中打造100个精品文化旅游名镇、8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全域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5%。(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 3.加快发展商务会展业。做大做强会展产业链,每年举办各类会展活动不少于300场,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组展商、展览专业服务机构、会展组织落户山东。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新品发布和首秀首展活动,鼓励各市对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办好日本、韩国、RCEP区域进口博览会,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大力推动传统展会项目数字化转型,培育具有先进办展理念、运营规范、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数字化展览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4.扩大汽车家电消费。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支持各市采取差异化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等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对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2030年底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组织实施分期消费补贴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规定前提下,拓展汽车、家电等消费领域信贷业务。举办“山东家电消费节”“山东家电服务节”,推广智慧家居家电、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家居产品。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布局一批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对新建废旧家电回收站、回收运输中转站项目,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政策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能源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省税务局、国网山东公司) 5.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各地策划开展一批房产交易展销会,创新举措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大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力度,三年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8.5万套。合理满足房地产和建筑业信贷需求,加强在建在售开发项目监管,全面排查梳理风险项目,对新风险项目及时纳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管好用好居民小区公共收益。(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培植壮大新消费热点。 1.优化医疗健康服务供给。常态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扩大集采品种覆盖范围,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逐步提高全民医保水平,到2025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封顶线在“十三五”末基础上平均提高5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限额达到3500元以上。培育一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加强市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全省市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政府办县级中医医院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省财政厅) 2.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支持学前教育多元办学,扶持和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学位供给,推动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城乡一体化。加快教育云网融合建设,推进校园网络提质增效,持续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创建,到2025年全省“数字校园”实现全覆盖。加快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建设一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高校通过继续教育体系向社会开放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提供教育服务,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3.深挖养老托育消费潜力。深化落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开展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重点支持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到2025年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5%以上。深入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活动,提升县域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广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连片托管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和家庭养老床位模式。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积极开展适老生活用品市场,更好满足差异化、个性化养老需求。全面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到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每个设区市建立3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4.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实施品牌引领计划,设立一批家政服务产业园区,培育一批家政服务品牌。打造家政社区示范性消费场景,支持家政企业以连锁形式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网点,建立“家政服务超市”,开展在线预订、上门服务、便捷支付等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诚信家政社区惠民促消费等活动,培树100家左右诚信家政星级企业。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监管制度,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惠民促消费活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升级信息服务消费。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支持自动驾驶、无人配送、空天信息等技术应用。大力发展数字流量经济,培育数据采集、清洗、标注等一站式数据服务市场。开展5G“百企千例”规模应用行动计划,推进5G模组与AR/VR、远程操控设备、机器视觉、AGV等工业终端深度融合,打造一批5G全连接工厂。分级分类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到2025年16市和60%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基本建成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6.支持倡导绿色消费。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全面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3亿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 (三)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1.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消费中心城市梯次培育行动,支持济南、青岛对标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北方消费中心和重要国际消费目的地。根据客流、物流、区位特点、辐射能力等,培育建设一批区域消费中心节点城市。加快推进智慧商圈建设,推动步行街向复合功能延伸升级,打造一批设施完善、业态丰富、健康绿色的消费聚集区,丰富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便利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2.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开展农村商业体系创新试点,支持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农贸(集贸)市场,加快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便利店、小百货、小超市数字化改造,提升农村消费便利化水平。开展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生活服务等下乡惠民活动,促进品质消费进农村。充分发挥供销社作用,健全农资保供机制,拓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提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乡村民宿等服务品质,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直接用于采摘和农业观光的种养殖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供销社) 3.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电商“三个十”计划,每年新打造10家电商供应链基地、10家直播电商基地、10个电商产业带。鼓励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区电商、视频号、云逛街等新模式,支持网红经济发展,打造一批直播电商生态圈。全面推广“老字号+博物馆”模式,支持老旧工业厂区向文旅消费载体转型。支持举办国际顶级帆船、赛车、电竞、动漫等赛事,支持青岛争取国际邮轮复航试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交通运输厅) 4.吸引境外消费回流。拓展网上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扩大国际中高端消费品购买渠道,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健康规范发展。支持济南、青岛等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店、进境免税店、市内免税店,建设离境退税商店内快速退税通道。跨境电商综试区符合条件的零售出口企业,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无票免税,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免税收入优惠政策,并可按照4%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5.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行动。打造“放心消费在山东”品牌,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费纠纷在线解决,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鼓励和规范消费金融创新,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制度,加强产品伤害监测哨点建设。健全新兴消费领域技术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三、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1.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每年梳理一批制造业领域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加大设备奖补、要素保障等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加大金融信贷力度。对拟投产重点工业项目,实施“一项目一台账”,及时监测投资进度、竣工投产等情况,确保按计划竣工并投产投用。对各市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的特色优势先进制造业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有条件、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在先进制造业聚集区设立专营机构,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制造业项目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加力提升技术改造投资。出台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三年行动方案,“一业一策”推动钢铁、化工、有色、机械、建材、纺织、轻工等重点传统行业改造提升,每年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万个左右。省财政每年统筹资金,采用贴息、补助等多种形式,撬动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建立技术改造技术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遴选一批专业化技术改造服务商,提高技改服务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深化实施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 1.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济郑高铁、雄商高铁山东段、津潍高铁山东段、莱荣高铁、潍烟高铁、济滨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工潍坊至宿迁高铁及青岛连接线(青岛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提速济南城市轨道交通二期规划项目、青岛城市轨道交通三期规划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营运及在建里程达到700公里。加快济南至潍坊、明村至董家口、临淄至临沂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开工荣乌文登区至双岛湾科技城段、济南至宁津等高速公路项目,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双高速”。(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2.加快构建现代水网。深入研究论证南水北调东线二期、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东调等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推进济南太平水库、威海长会口水库、临沂黄山水库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济南太平水库。完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济南东部四库连通工程及青岛官路水库、临沂双堠水库、济宁梁北水库主体建设,建成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以及枣庄两库四河水系连通、德州水系连通工程。统筹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滞洪疏导与运沙、相关市水道建设。加快推进小清河生态廊道建设,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挖掘文化旅游潜力,促进和带动沿河经济发展。(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3.优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加快城市燃气、供水、热力、排水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推进管线入廊。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提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国家物联网标识解析省级节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重点行业物联网感知设施规模化部署,到2025年,物联网终端总数达到2.5亿个,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5万个以上。推动城市、乡镇和行政村千兆光网普遍覆盖,全省16市全部达到千兆城市建设标准,建成“千兆省”。新增北斗卫星导航定位陆地基准站点13座、海域海岛基准站点6座,站点总数达到143座。布局高效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培育5个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和15个以上技术转化平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三)大力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 1.规划建设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加快“十三五”结转在建的大型煤电机组建设,有序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在电热负荷集中、网架结构薄弱区域,统筹推动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规划建设,审慎规划供热背压机组发展布局。(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2.持续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加快山东天然气环网等骨干管网建设,建设青岛董家口、烟台西港区、龙口南山、中石化龙口等一批百万吨级沿海LNG接收站,打造千万吨级沿海LNG接卸基地。围绕沿海港口码头、化工园区和大型库区布局,推动烟台西港至裕龙岛原油管道建设。建设胜利济阳页岩油国家级开发示范区。到2025年,沿海LNG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天然气、原油管道里程分别达到9000公里、6600公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3.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研究探索“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积极安全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推进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深化荣成石岛湾扩建一期工程、招远核电一期工程等项目有关工作,推动三代及以上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构建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建设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统筹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与新能源开发。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亿千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 4.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文登、潍坊、泰安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枣庄庄里项目,深化莱芜船厂、五莲街头、蒙阴华皮岭等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新选站点滚动纳规,到2025年,抽水蓄能在运规模达到400万千瓦,在建规模达到700万千瓦。发展新型储能,在大规模风光基地接入点、特高压落地点等重点区域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工程,加快储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能量型锂电池、盐穴压缩空气等先进储能技术,开展“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力争每年新开工项目100万千瓦以上、新增规模1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四)优化项目投资管理机制。 1.健全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统筹实施省级重点项目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定期组织开展全省重大项目现场推进,确保项目梯次推进、持续发力。实施项目联审会商,开展问题线上线下征集梳理,统筹解决项目推进建设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建立分级办理、限时反馈、督导落实的工作闭环。(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2.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出台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协调推动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打造典型案例,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根据省“十四五”规划、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筛选一批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优质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3.深化“要素跟着项目走”。全面落实用地指标提前预支、分级分类保障,加强能耗指标省级统筹,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对上争取,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统筹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科技创新等补短板项目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 4.创新项目投融资模式。强化政府引导资金作用,用好财政股权投资和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强省市县三级引导基金纵向联动。制定盘活存量资产实施方案,打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盘活路径。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序发展,积极搭建有利于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的平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四、着力畅通经济循环 (一)构建现代流通体系。 1.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加快推进国家物流枢纽、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培育区域性物流中心和骨干流通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市打造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构建完善干线、支线和末端配送紧密衔接的现代物流网。全链条布局“集散基地+集配中心+采供网点”三级节点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济南、青岛、威海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国际海运物流网络,打造日韩、东南亚、中东、印巴、欧美五大优势航线族群,到2025年,外贸航线数量达到278条,建设300个左右境外物流园区、仓储和分拨中心。加密中欧班列(齐鲁号)图定线路开行频次,打造济南、青岛、临沂三个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畅通黄河流域出海通道,合作建设50个内陆港。(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2.完善流通基础设施。实施新一轮港口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原油、液化天然气(LNG)、集装箱等大型化、专业化泊位,打造世界级海洋港口群。大力发展内河航运,以枣庄、济宁、泰安、菏泽为重点,着力提升运河航运能力,加快推进小清河复航,实施济宁港主城港区、京杭运河枣庄段“三改二”提升、湖西航道下级湖段改造等一批重点航道和码头工程,加快建设山东京杭多式联运物流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泰安兖矿东平陆港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提升内河港口集疏运能力,到2025年,内河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超过1.6亿吨。积极推进德龙烟铁路通道一体化。支持济南机场和青岛机场建设国际枢纽机场,培育烟台、临沂等区域枢纽机场,建设现代化运输机场群。完善城乡商贸流通设施,到2025年,布局形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建制村快递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机场管理集团、省邮政管理局) 3.加快流通模式创新。畅通多式联运“双循环”服务网络,支持济南、青岛发展国际性多式联运服务,增强烟台、潍坊、临沂、菏泽、济宁多式联运区域辐射功能,加快建设一批多式联运重点项目,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增长10%以上。实施“干支配仓”衔接行动计划,布局建设“网络化配送+分布式仓储”智慧流通网,实现省内1日达。积极发展公铁水联运、河海联运和铁路快运,推广冷链运输、高铁快运、网络货运等先进运输方式。深化仓储配送体系建设,支持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仓储基础共享共用,发展智能云仓,推进全省供销社系统联采分销。(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供销社) (二)更好服务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 1.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推动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扎实落地,协同开展省级试点。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深化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制定省数据要素生态体系建设方案,建设完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构建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局) 2.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优化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深入开展“双全双百”提升工程,巩固深化“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改革,优化完善“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加强“无证明之省”建设,提升“一次办好”改革成效。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快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省市县一体化,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 3.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清理行动,全面取消对民间资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快推进能源、铁路、交通、电信、公共事业等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4.做强“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品牌。完善“好品山东”品牌体系,组织开展标准对标和品牌遴选行动,进一步提升“好品山东”品牌影响力。实施百年品牌企业培育工程,促进“山东制造”与“好品山东”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开展“百企千品”培优工程。打造高水平“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中心,认定一批“山东手造·优选100”企业和产品。建设“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加快提升国际循环质量。 1.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打造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版,支持开展更多首创式、差异化、集成性制度创新。加快推进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和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实体运作,高效运营青岛上合之珠国际博览中心。高水平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积极推动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争创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2.加快建设贸易强省。打造高水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开展出口质量提升行动,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品及数字化智能化机电产品出口。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培育行动,带动特色优势产业扩大出口。制定实施进口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扩大重要资源能源型商品、民生消费品进口。积极探索威海仁川海港、空港“四港联动”整车运输新模式,构建更加高效、便捷、经济的国际物流通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3.实施高质量“双招双引”。精心办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港澳山东周等重大经贸活动,聚焦日韩、欧美、东盟等重点国别地区,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精准引进一批制造业补链延链强链项目。举办山东-央企经贸合作对接会,招引一批央企总部落地。建立用好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开展山东省青年人才集聚齐鲁行动计划(2023-2025),引进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扩大内需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省有关部门单位强化统筹协调,集中会商研究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各市、县结合实际创新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二)完善政策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落细中央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密切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情况及形势变化,聚焦促消费、扩投资、畅循环等扩大内需各领域各环节,因时因势精准谋划、集成制定、动态推出政策清单,抓好政策预研储备,保持政策供给充足、连续稳定、支撑有力。 (三)鼓励示范创新。支持各地积极抢抓经济快速恢复“窗口期”,围绕扩投资、促消费、畅流通,积极探索开展管理体制、业态模式、应用场景、制度机制等领域创新,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一批扩大内需新热点,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实施评估。紧盯扩大内需目标任务,跟踪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效综合评估,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实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