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酸化耕地治理》

  • 来源专题:耕地与绿色发展
  • 编译者: 张毅
  • 发布时间:2025-04-30
  • 为积极推进酸化耕地治理,农业农村部日前总结交流各地酸化耕地治理工作进展,分析形势任务,部署系统谋划酸化耕地治理工程、抓好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等工作。

    这是记者从农业农村部日前在京召开的土壤酸化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加快摸清酸化耕地底数,全面开展耕地酸化状况评价,系统谋划酸化耕地治理工程,推动将其纳入地方政府重要议程;要强化统筹实施、技术指导、监督评估和投入保障,抓好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要加强酸化耕地科学研究,集成创新治酸抑酸技术产品和有效模式,为精准高效治理提供有力支撑;要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推动治理一片、成功一片、带动一片。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指导有关地区推进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试点试验逐步扩大,治理模式不断优化,科技支撑力度加大。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酸化耕地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 原文来源:http://www.agri.cn/zx/nyyw/202504/t20250417_87268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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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阳
    • 发布时间:2018-11-09
    •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针对《行动计划》的背景、意义、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负责人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行动计划》? 答: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看,我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村庄“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依然比较突出,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在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行动计划》,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行动计划》。 出台《行动计划》就是要突出重点区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乡村振兴。 问:《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量大面广、基础薄弱,是一项长期任务。三年攻坚战聚焦重点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优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重大文件作了充分衔接。《行动计划》提出“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的目标,主要考虑是: 一、农村饮水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获得感,当前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滞后,迫切需要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 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是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作出了专门部署。 三、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是落实国家已有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我国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比例达63%左右,大量的农业用水一方面挤占生态用水,另一方面农田退水对水体造成污染,有必要减少农业用水总量。 四、目前,一些水体水质超标主要是由农业面源带来的氮磷污染造成的,为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与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紧密挂钩,《行动计划》对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的水质改善提出要求。根据国家已有的部署和要求,《行动计划》对提升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明确了要求。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环境监测、执法工作滞后,农村环保机构和人员力量薄弱,农民群众参与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亟待增强,迫切需要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参与度。 问:《行动计划》包括哪些主要任务? 答:《行动计划》提出五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的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确保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 三是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着力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到2019年,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到2020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 四是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国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重点用膜地区,整县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全国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发展节水农业,到2020年,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在3720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实施耕地分类管理。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五是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创新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环境问题。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建立健全肥料、农药使用调查和监测评价体系。 问:我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如何做到因地制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答:《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各地要根据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为指导各地科学确定目标任务,《方案》明确了分区域的目标要求:例如,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问:如何确保《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答:为确保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目标任务,《行动计划》明确了六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加快治理本地区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完善经济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研究建立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村民自治。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引导农民保护自然环境,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处置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 四是培育市场主体。培育各种形式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采取城乡统筹、整县打包、建运一体等多种方式,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机制。 五是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地方为主、中央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环保、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经费渠道。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合理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是强化监督工作。各省(区、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验收。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本省(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范围,作为本省(区、市)党委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严肃问责。
  •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

    • 来源专题:农机装备
    • 编译者:江浩
    • 发布时间:2025-07-16
    • 点击上方蓝字 轻松关注我们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 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设施农业大有可为,要发展日光温室、植物工厂和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拓宽农业生产空间领域”。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用现代技术与先进设施装备武装农业,既可保障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也可弥补水土资源短缺、减少耕地占用;既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增加农民收入,也可带动关联产业发展,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经过多年建设,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不能适应建设农业强国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落实,加快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坚持资源集约节约、科技创新引领、生产绿色循环、市场主体多元的基本原则,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领域、保障农产品供给、提升效率效益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优化设施农业布局、升级改造老旧设施、推进先进设施示范带动为重点,以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科技创新为关键,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主要依靠市场力量,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加快发展农业工厂等设施农业新业态,带动相关联产业发展和促进城乡循环,构建布局科学、用地节约、智慧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格局。 (二)总体目标 到2030年,全国现代设施农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稳产保供能力显著提升,设施蔬菜产量占蔬菜总产量比重提升到40%,畜牧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3%,设施水产品产量占水产品养殖总 产量比重达到60%;设施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科 技装备条件显著改善,设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与机械化率分别达到70%和60%,设施农业的劳动生产 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农民收 入持续增长;设施农业作为农业强国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取得明显进展。 展望2035年,设施农业全面升级,供给保障更加有力,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效率、产出 质量和带动作用明显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优质化食物消费需求;现代设施农业成为基本实 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二、优化现代设施农业空间布局 统筹做好粮食生产与“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按照良田粮用、良田好土要优先保障粮食生产、 蔬菜园艺更多靠设施农业和工厂化种植的总体要求,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的前提下,引导现代设施农业科学合理布局,分类分级改造升级和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 用。 (三)以稳产能抓改造为重点,推进设施种植提档升级。在设施种植传统优势产区,集中连片开展老 旧低效设施改造,加快建设节能高效宜机的现代设施种植基地。支持大中城市周边因地制宜发展连栋温 室、植物工厂等先进生产设施,强化示范引领,提升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稳产保供水平。实施非耕地设施农 业开发建设,引导占用耕地较多的设施种植适度向山区和戈壁、沙漠、滩涂、盐碱地等非耕地转移。大力 发展水稻、蔬菜集约化育苗(秧),加快补齐商品化育苗(秧)短板。 (四)以转方式提效率为重点,稳定优化设施畜牧布局。传统农区突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高效 设施畜牧业,建设集约化现代设施畜牧基地。农牧交错区推广“牧繁农育”和“户繁企育”发展模式,重 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设施。草原牧区推广放牧和舍饲半舍饲相结合的设施养殖模式,重点建设适度 规模养殖场、现代家庭牧场和移动式棚圈。 (五)以扩产能调结构为重点,拓展现代设施渔业空间。保护重要养殖水域滩涂,落实各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快内陆与沿海水域滩涂等传统养殖设施提档升级,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拓展低洼 盐碱地、深远海设施渔业养殖空间,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深远海养殖渔场和工厂化循环水等陆基设 施渔业,建设生态健康的现代设施渔业基地。加密沿海渔港布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打 造一批渔港经济区,促进港产城一体化,助力渔区乡村振兴。 三、强化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坚持用适宜设施农业发展的优质专用品种、现代技术与先进设施装备武装农业,大力推广新装备、 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并集成配套,推动设施农业标准化、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 (六)开展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制造与集成应用。集中攻关突破工厂化育苗(秧)成套设备、蔬菜高效 移栽机、设施植保机器人、智能化水肥一体化设备、精准饲喂设备、智能环控设备、转盘挤奶机和自动挤 奶机器人、疫苗注射机器人、智能化屠宰设备、粪污及尾水处理利用等关键农机装备,建设设施农机装 备研产推用贯通试点基地。加快节能节地的新型装备、材料与设施应用,因地制宜推广植物工厂、楼房养 猪、家禽叠层高效笼养、鱼菜共生立体工厂化养殖等集约化种养模式,集成示范现代种养设施设计、环 境精准调控、动植物生长信息监测、生长发育智能调控模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核心算法、疫病智能诊断 与防控、畜禽水产品减损保鲜、废弃物综合化利用等关键技术。 (七)加强现代设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的技术服务指导, 鼓励发展各类社会化设施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充分发挥设施农业领域专家、技术人员作用,加强设施农 业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推广。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示范推广一批引领性生产技术、专用品种。组 织开展设施农业新材料、新装备、新结构的示范推广,开展专业化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八)推动设施农业科技攻关。围绕设施农业结构设计、先进装备、专用品种和生产技术等关键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支持设施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设施装备制造创新平台等建设,发挥好数字农业创新中 心、农业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现有平台作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设施农业专用品种选育与设施装 备工程化协同,加快解决制约设施农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 四、推动设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推动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链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韧性和竞争力,拓 展增值增效和就业增收空间。 (九)完善仓储冷链物流及烘干加工设施。加快补齐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 鲜、物流配送等设施短板,全面建成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点 设施网络。提升粮食烘干设施水平,加快建成以烘干中心为支撑、烘干点为补充的粮食产后减损绿色 烘干体系。 (十)培育设施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现代设施农业拓展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研学科普等休闲 农业新业态。创新产销衔接机制,鼓励设施农业优势产地、产品加工基地与生鲜电商合作,发展冷链贮 运、连锁经营、直采直供等新型营销方式。用好各类农业产品交易博览、展览、展会和网络购物节等平台 载体,拓宽优质产品销售渠道。 (十一)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支持设施农业领域的龙头企业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 带动现代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服务组织提升行动,加快培育设施农业经营示范 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鼓励支持服务设施农业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 棚室设计开发、设施装备运维、良种繁育推广、绿色统防统治等,提供全方位多环节服务,健全完善联农 带农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 五、加快设施农业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绿色是农业的底色、生态是农业的底盘,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推进国家 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全产业链、 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 (十二)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严格落实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科 学合理利用各种非耕地资源发展设施农业,新建设施不占或少占耕地。推动设施农业土壤改良,开展土 壤连作障碍综合治理,加快土壤无害化修复。发展节水灌溉,集成推广智能化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 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 (十三)加快净化产地环境。推进设施农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利用,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绿色 防控技术与先进高效植保机械,深化种植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种养结合,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深化设施渔业养殖尾水治理,促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十四)推动设施农业节能减排。探索设施农业热电联产、畜牧养殖+光伏等节能发展模式,推广应 用节能环保农机,推进大棚温室节能改造和绿色建设。加快“固碳减排”“生态低碳”新技术和新装备在 设施种养领域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六、强化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 (十五)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按规定用好现有相关项目资金,积极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实施设施 农业贷款贴息奖补。发挥中央财政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重点支持示范面广、带动力强、引领性高的设施 农业关键技术和先进设备。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加 大对现代设施农业支持。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相关项目建设。 (十六)强化金融创新支持。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设施农业信贷支持。鼓励各类 金融机构根据设施农业特点设立专属金融产品,因地制宜给予设施农业信贷支持,强化政府投资与金融 信贷投放联动,合理提升融资效能。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扩大温室大棚、畜禽活体、养殖圈 舍(工厂)、大型农机、水产养殖装备依法合规抵押融资业务,将设施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信贷直通车服务 范围。做好项目储备,及时列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引导撬动金融信贷,加大设施农业重 大项目融资支持。落实用好现有农业保险政策。 (十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优化投融资模式,鼓励地方政 府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参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支持引 导地方平台公司等大型企业承建现代设施农业重点工程项目。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探 索设立现代设施农业投资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扩大投入。支持各地将现代设施农业纳入现 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融合项目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范围,实行整体设计开发、投融资和建设。 (十八)落实用地用电保障和优惠政策。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等文件规定,落实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推动各地国土空间规 划编制同步考虑设施农业用地需求和布局。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 下,鼓励经依法许可,利用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发展设施农业。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动态 监管,严格执行用途管制。落实对设施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农业用电政策。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支 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推动落实落细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将渔港、渔港经济区等重要渔业基础 设施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范围,保障用地用海需求。 七、组织实施落实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加强统筹协调,成立部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际联系协调机制, 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加快各项工作落实。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完善设施农业建设推进工作机制,精心组 织、加强协调,及时解决推进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要把发展现代设施农 业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切实担负责任,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开展提升行动。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本地区设施农业 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建立设施农业重大项目库,将建设任务与项目 细分到年度、细化到市县,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政策措施,逐年 推进、逐项落实。 (二十一)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设施农业工作推进调度机制,采取实地走访、线 上监测、定期报告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掌握重点任务与项目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实际工作遇到困难问题的研讨会商,强化跟踪落实,对于共性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指导各地有效应 对,确保任务完成质量和实际效果。 (二十二)强化宣传引导。发掘总结推介一批先进、高效、适用的设施农业建设典型案例,推动各地互 学互鉴,以点上发展引领设施农业面上整体提升。运用报刊、互联网等全媒体渠道,通过举办论坛、交流 研讨、开展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典型模式和经验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现代设 施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 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北京调研:要聚焦农机短板、积极探索设施农业、植物工厂等现代生产模式,积极推动AI+农业的应用 国家发改委:设施农业新纳入“两新”政策支持范围 最新!2025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农机装备研发、种业振兴等(附全文) 农业科技侠交流群 入群可添加小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备注:来意-姓名-单位,若二维码添加失败,请公众号后台私信留言“入群”) 投稿、宣传推广、开白等请在本公众号后台回复“1”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转自农业科技侠数字与智慧农业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丽 来源:农业农村部 声明:本文旨在前沿分享,若有编辑等问题,敬请后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