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

  • 来源专题:耕地与绿色发展
  • 编译者: 张毅
  • 发布时间:2024-12-31
  • 眼下正是冬春农田建设关键时期,各地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各地抢抓冬季施工黄金期,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大屯镇,数十台大型机械正在忙碌,对因洪水受损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修复,确保2025年春耕顺利开展。在黑龙江双鸭山集贤县,当地采取两班倒的机制,加快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在年底前全面竣工。目前,黑龙江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亿亩,占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的近六成。

    加快推动小田变大田。在湖北阳新县陶港镇,当地正在把这片700多块分散的“巴掌田”整合成20多处“整片田”。贵州今年计划新建和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260万亩。在仁怀市青草坝村,当地正在依据地势将农田“化零为整”,为农机上山创造条件。

    推动渠相通、路相连,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入冬以来,江西各地加快推进20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安市持续推动塘、池、库、渠网状相连,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广西宾阳县正加快推动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工程建设。今年,国家通过增发国债、中央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162万亩。目前,广西已经完成建设超146万亩。

  •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gn/2024/12-26/10343068.shtml
相关报告
  • 《到2030年力争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

    • 来源专题:耕地与绿色发展
    • 编译者:张毅
    • 发布时间:2025-04-30
    • 到2030年力争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政策解读)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为何要出台这一方案?主要目标是什么?有哪些具体安排?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主要目标是什么? 记者: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截至去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10亿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为粮食生产连续多年稳产丰收提供了重要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投入标准,真正把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建设安排、建设管理、运营管护、政策协同、保障措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优化建设布局,明确建设时序,加大投入力度,做到新建和改造并重、数量和质量并重、建设和管护并重,真正把具备条件的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记者: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主要目标是什么?有哪些具体建设安排? 答:方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累计改造提升2.8亿亩,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4.55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亿亩。 建设布局方面,提出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优先在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开展建设。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高标准农田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区域。下一步,国家层面还将制定分区分类建设指南,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落实建设任务。 建设标准方面,明确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入标准。同时,要求通过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形成层次分明、上下衔接、务实管用的标准体系。 建设内容方面,提出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抵御旱涝灾害能力、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田间设施短板弱项。 建设管理有什么要求? 记者:方案对强化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管理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方案从规范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竣工验收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管等要求。 项目实施方面,加强项目储备,扎实做好前期工作。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属地责任,严格农田建设相关单位资质条件要求。 资金监管方面,加强资金日常监管、预警监控、专项核查,坚决防止出现以拨代支、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允许各省份在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的国库单一账户下设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门子账户,实现专账监管、专账调拨、专账清算。 竣工验收方面,严格验收环节质量控制,落实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验程序,将是否符合项目设计要求、能否有效提升旱涝保收能力和粮食产能以及试用结果、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责任落实方面,中央层面加强制度设计、总体规划、通用标准确定、投入安排、指导监督等宏观管理工作,省级政府对目标任务落实、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运营管护等负总责,市地级政府对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主要监管责任,县级政府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运营管护等负主体责任。 怎样运营管护? 记者:对于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方案在运营管护上有什么要求? 答:方案要求地方分级压实高标准农田属地运营管护责任,明确运营管护内容和标准。对于公共设施,县级政府要明确管护主体,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对于田间地头日常使用率高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原则上实行谁使用、谁管护,充分调动和发挥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等通过自主投工筹资等方式开展日常运营管护。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行业机构、工程质量保险等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模式。 方案还提出严格保护高标准农田,严禁擅自占用;经依法批准允许占用的,各地要及时落实补建,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毁高标准农田设施,对因灾损毁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年度改造提升建设任务及时修复或补建。 记者:方案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协同,如何推进落实? 答: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整、水资源配套、资金投入等方面政策协同。 一是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整,提出对资源禀赋好、生产潜能大、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要求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对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暂缓开展建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依法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地块调出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水资源配套,提出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和灌区建设,坚持以水定地,合理确定灌溉发展规模及布局,科学有序推进不同类型水源工程建设,强化田间工程与水源工程、骨干水利工程配套等,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等,提升农田灌溉排涝能力。 三是资金投入,提出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省级政府承担地方投入主要责任。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通过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和社会投资等多元化投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路径,并要求发挥地方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运营管护经费。
  • 《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 来源专题:耕地与绿色发展
    • 编译者:张毅
    • 发布时间:2025-01-07
    •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监管”。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建成超过10亿亩高标准农田,为全国粮食产量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迈上1.4万亿斤台阶提供了重要支撑。高标准农田作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的关键举措,要守住耕地这个命根子,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为建设农业强国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迫切需要提升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基础设施的完整性、管护机制的系统性以及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新发展阶段,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措并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战略地位及科学内涵的认识,提升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各级党委、政府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持高度一致,充分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意义,切实扛起领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土壤健康、提升耕地产能水平,具有多元化、规模化、系统化、标准化、绿色化、高效化、持续化等内涵特征,彼此之间相互协调,方可实现“1+1>2”的效果,更好地提高耕地综合产能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基础设施纳入区域规划内,提升设施间的匹配程度。不同区域要因地制宜作出推动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顶层设计,科学制定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必要时打破行政界线,将灌排设施建设纳入区域大型灌区建设规划,确保在发生洪涝时能够及时将水排出。注重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田间道路、水利设施、防护林体系、智能设备等硬件设施之间的相互配套,更要注重灌溉设施、排涝设施之间的配套,提升农业生产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基础设施的良性运行。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设计,应系统考虑建设与运营问题,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组建有效的监督队伍,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督制度,将全方位监督落实到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确保把这个重大工程做好、做真、做实,确保能够提升耕地产能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一定时期,应及时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评价耕地土壤健康水平提高了多少、耕地综合产能水平提高了多少、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农田设施运营管护水平如何等,目的在于准确判断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效、存在的关键问题及其深层次原因,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提供依据。 因地制宜适度调整项目资金用途,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绩效的系统评价。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所有项目资金,调整有关费用支出比例,切实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尤其是粮食主产省区和粮食生产重点县。给予区域主管部门适度调整的权限,确保项目实施的适宜性。项目验收时应加强对调整内容的严格审查。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财政投入,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厘清财政资金在不同区域、不同项目等方面的使用效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