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共同农业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简称CAP)意义重大的一年,也是欧洲与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African,Caribbean and Pacific,简称ACP)国家农业贸易关系重大发展的一年。共同农业政策,是保证欧洲粮食安全的重要一步。我们将看到农业、食品和营养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欧盟通过其共同农业政策保护农户和种植者。欧洲农户每年享受高达400亿欧元的CAP补贴,占整个欧洲支出预算的35%。CAP资金来自两个基金会:其中欧洲农业保障基金(European Agricultural Guarantee Fund,简称EAGF)向农民提供直接支付,欧洲农村发展基金(European Agricultural Fund for Rural Development,简称EAFRD)为欧盟农村发展提供资金。
一、共同农业政策的制定
CAP由罗马条约(1957年)发起设立,目的是确保欧洲食物供给,为欧洲农户提供得体收入。CAP的建立是欧盟共同市场形成的重要基础,也是欧盟一体化的前期保障。
为什么支持农户和种植者?农民受三个潜在问题困扰:
1.全球食物产量增加导致农民收入下降,发展中国家应用新科技产量不断提升,新兴力量进入农产品市场;
2.粮价剧烈波动,很大程度上源于“随机性供给危机”,如恶劣天气和疾病;
3.大型连锁超市以买方独家垄断(monopsony power)压低农产品价格,农民和种植者失去价格话语权。
二、共同农业政策改革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叶,生产过剩催生彻底的改革方案,如“休耕项目”,包括自主实行土地休耕,减少农业剩余,于1988年在英国实施。(来源: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2009)八十、九十年代限制产量的其他措施还包括,牛奶产量固定限额,过量生产罚金制度等。这些措施与休耕政策共同作用,逐步降低了剩余水平。(来源:欧洲委员会)
到九十年代初叶,保证价格制度曾经中止(通常称为产品支持),转为向农民提供直接补贴,且不考虑产出水平。当然,补贴是一种贸易保护和壁垒。
2000年议程(Agenda 2000)鼓励欧盟农民对农场进行结构调整,采取多样化经营,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该改革方案对特定农产品降低补贴,包括谷类、牛奶和牛肉。
2003的菲施勒改革(Fischler Reforms)引入单一农场支付(Single Farm Payment)制度,继续将补贴与农场产出脱钩。改革还为CAP引入绿色元素,敦促农民遵守环境和动物福利标准。(来源: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多年来经历了重大变化,主要原因是关贸总协定(GATT)和世贸组织(WTO)的施压,但其对农场收入的支持仍引起广泛关注。早年CAP的市场价格支持政策,或多或少被新的“脱钩收入支持”(decoupled income support)所取代,具体表现为单一支付计划。同时,“交叉遵守”(cross compliance)的实施,解决了对欧洲农业多功能性的忧虑,而粮食安全问题则引发全新担忧。CAP的第二支柱,有针对性的农村发展和环境保护支持,发挥了辅助性作用。
(编译 潘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