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共建筑、厂房光伏覆盖达50%!两部门印发《城乡建设碳达峰实施方案》》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7-14
  • 7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

    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完善农房节能措施,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

    大力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

    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根据既有能源基础设施和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核电余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应用尽用。充分发挥城市热电供热能力,提高城市热电生物质耦合能力。引导寒冷地区达到超低能耗的建筑不再采用市政集中供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30日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城乡建设是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及其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比例均将进一步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则。坚持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结果控制,合理确定工作节奏,统筹推进实现碳达峰。坚持因地制宜,区分城市、乡村、不同气候区,科学确定节能降碳要求。坚持创新引领、转型发展,加强核心技术攻坚,完善技术体系,强化机制创新,完善城乡建设碳减排管理制度。坚持双轮驱动、共同发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共建共享,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主要目标。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力争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四)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城市形态、密度、功能布局和建设方式对碳减排具有基础性重要影响。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推动组团式发展。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组团间的生态廊道应贯通连续,净宽度不少于100米。

    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盘活存量房屋,减少各类空置房。

    (五)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社区是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场所。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到203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通过步行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60%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创建要求。探索零碳社区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在步行范围内满足业主基本生活需求。鼓励选用绿色家电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鼓励“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导随手关灯,电视机、空调、电脑等电器不用时关闭插座电源。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

    (六)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2030年前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夏热冬冷、夏热冬暖、温和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编制改造专项规划,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应改尽改,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到2030年地级以上重点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提升设备能效,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

    (七)建设绿色低碳住宅。提升住宅品质,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依据当地气候条件,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降低住宅能耗。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风。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减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资源浪费。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推行整体卫浴和厨房等模块化部品应用技术,实现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环使用。提高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

    (八)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基础设施体系化、智能化、生态绿色化建设和稳定运行,可以有效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实施30年以上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加强供热管网保温材料更换,推进供热场站、管网智能化改造,到2030年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比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建筑连廊或地下通道等配套接驳设施,加大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城市绿色交通出行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结合城市特点,充分尊重自然,加强城市设施与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有效衔接,因地制宜,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力争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到2030年全国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加快推进城市供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进中心城区、老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加强立体绿化,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

    (九)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根据既有能源基础设施和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核电余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应用尽用。充分发挥城市热电供热能力,提高城市热电生物质耦合能力。引导寒冷地区达到超低能耗的建筑不再采用市政集中供暖。

    (十)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推广智能建造,到2030年培育100个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一系列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推广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精细化管理,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下降20%。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设备耗能,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控管理。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木竹建材。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三、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

    (十一)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开展绿色低碳县城建设,构建集约节约、尺度宜人的县城格局。充分借助自然条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实现县城与自然环境融合协调。结合实际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要因地制宜强化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0.6—1万人/平方公里,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比值控制在0.6—0.8;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步行道网络应连续通畅。

    (十二)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合理布局乡村建设,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开展绿色低碳村庄建设,提升乡村生态和环境质量。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要安全可靠,顺应地形地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脉络。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农房群落自然、紧凑、有序。

    (十三)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能效水平,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按照结构安全、功能完善、节能降碳等要求,制定和完善农房建设相关标准。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完善农房节能措施,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大力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清洁取暖。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中积极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常住房间舒适性,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30%以上。

    (十四)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

    (十五)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大力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推动乡村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

    四、强化保障措施

    (十六)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计量体系。推动完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完善节能降碳标准计量体系,制定完善绿色建筑、零碳建筑、绿色建造等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各地根据碳排放控制目标要求和产业结构情况,合理确定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建立城市、县城、社区、行政村、住宅开发项目绿色低碳指标体系。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推动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加强建筑领域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加强城市、县城、乡村等常住人口调查与分析。

    (十七)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以绿色低碳为目标,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导、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推动数字建筑、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十八)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协同发展。整合优化行业产学研科技资源,推动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鼓励支持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金融机构等力量,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鼓励高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课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完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完善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相关财政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自主原则下,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鼓励开发商投保全装修住宅质量保险,强化保险支持,发挥绿色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作用。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应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加快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

    五、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科学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细化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制定责任清单。

    (二十一)强化任务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将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当年贯彻落实情况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加大培训宣传。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城乡建设领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相关单位和企业人才业务水平。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配合开展好“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编写绿色生活宣传手册,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降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展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172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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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逐步提高,近零能耗建筑实现零的突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稳步增长,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城乡建设方式。 “十五五”期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提升,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顺利实现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 1.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无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中统筹考虑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组团间的生态廊道贯通连续,保持城市生态安全距离,净宽度不少于100米。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促进各种交通方式综合立体互联、智慧衔接,加快完善“快速干线+公交+慢行”的绿色高效出行体系设施建设,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加大林荫停车场建设,推进中心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加强建筑屋顶、墙(面)体、棚架、桥体、硬质边坡、窗阳台等立体绿化建设,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3.5%,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县城建设应明确建设安全底线要求,充分借助自然条件,融入自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县城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0.6-1万人/平方公里,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0.8。合理控制县城新建住宅建筑高度,鼓励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打通步行道断头道路,连接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提高道路通达性。合理设置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打造适宜步行的县城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建设绿色低碳社区。鼓励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推动社区低碳化发展。到2025年70%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积极推进社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建设绿色低碳美丽乡村。引导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集聚,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应安全可靠,顺应地形地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脉络。构建环境美品质优的邻里空间,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筑外观设计需尊重当地的建筑风貌、地方特色,在兼顾经济性、可实施性的基础上,全面展现赣南乡土文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5.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推广防火等级高、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30%以上。压实建设、设计、施工、检测、监理、物业等各方参与企业责任,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引导建设近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达到7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围绕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推广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要求的预制部品部件。鼓励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倡导菜单式全装修,强化材料质量管控,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严格验收交付、统一信息公示、规范销售展示和销售合同、加强销售监管。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推广绿色施工、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及精细化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设备耗能,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控管理。积极推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鼓励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使用绿色建材。鼓励有条件的项目使用木竹建材。〔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提升农房建设绿色水平。严格落实建房规划许可要求,健全农房建设联审联批监管机制。因地制宜有序推动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农户建房使用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或其他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设计图纸,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就地取材,鼓励采用钢(轻钢)结构、木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大乡村建设工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乡村建设工匠技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既有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8.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开展以节能、低碳改造为基础,小区公共环境整治、小区市政基础设施等改造内容统筹推进的综合改造模式,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到202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48万平方米。大力推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有效覆盖。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和公示制度,鼓励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试,提升设备能效,到2030年实现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9.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坚持规划统筹、建管并重、多方共治的原则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通过实施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海绵城市建设、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削峰调蓄设施与排涝通道建设、防洪提升与易涝隐患排除等工程,到2030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基本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建城区、开发区应全面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改造、道路建设、水系治理应同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我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韧性。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城市和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全面推广节水型器具,力争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推进城市绿色照明,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避免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统筹水电气通信等设施建设,降低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加强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因地制宜,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倡导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稳步实施城中村和老旧房屋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宜居度。到2025年,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1.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扎实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大力推进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管网空白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治理,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持续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左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能结构 12.优化城镇用能结构。充分利用建筑屋顶、墙体及附属设施,推动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覆盖率达到50%,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10万千瓦。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25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55%。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中推广应用设备智能群控技术、浅层地热能、空气源等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探索建设以“光储直柔”为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农村不断减少秸秆、薪柴等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利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等发展以光伏为主的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提高农村能源自给率,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炊事、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进一步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市级总负责、各县(市、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指标纳入各县(市、区)综合考核内容,科学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任务分工,明确任务目标,制定责任清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于每年11月中旬将当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构建绿色发展模式。以绿色低碳为目标,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机制。采取城市自体检、第三方评估、人居环境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长效机制。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发展,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鼓励科技创新。鼓励本市科研院所和高校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协同发展。引导建筑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培养技术人才。鼓励本市高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课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实施星级绿色建筑、城市体检、老旧小区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垃圾分类等,助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发展。建立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库,推动与银行等金融资源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加大培训宣传。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培训重要内容,提高推动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等相关单位和企业人才业务水平。协同开展好“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普及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节能减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7-29
    • 7月26日,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全国多能互补融合创新先导区。依托多元化能源优势,以能源互联网为载体,拓展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和应用场景,推动源网荷储深度融合,优化煤、油、气、电、热、冷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谋划氢能示范试点,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为全国多能互补创新融合积累先导经验。 原文如下: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政秘〔2024〕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9日 国家碳达峰试点(亳州)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83号)要求,加快推动全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和碳达峰试点建设有关要求,立足五大发展定位,以能源结构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为重点,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突破,着力推进发展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国同类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做出示范引领。 二、试点定位 全国多能互补融合创新先导区。依托多元化能源优势,以能源互联网为载体,拓展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和应用场景,推动源网荷储深度融合,优化煤、油、气、电、热、冷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谋划氢能示范试点,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为全国多能互补创新融合积累先导经验。 长三角可再生能源生产引领区。发挥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着力推进风、光、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高质量规模化开发,加快储能规模化应用,持续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打造长三角可再生能源生产引领区。 中原地区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立足农业传统优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建设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不断实现资源能源利用集约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探索农业农村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现代化路径,打造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新样板。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示范区。把握国家战略多重叠加机遇,充分发挥新能源电力优势,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打造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制造千亿级产业链和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和精细化工、清洁高效煤电、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轻纺服饰等百亿级特色产业链,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突破,为全省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样板区。依托煤炭资源禀赋,发挥好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性支撑性作用,加快坑口煤电一体化发展,持续提升煤炭的高值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建设皖北新型煤电循环产业示范基地,将亳州打造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样板区,支撑全省能源保供能力不断提升。 三、试点目标 以“六一战略”为统领,以“334”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碳达峰试点“588”行动(即“5大试点定位、8大主要任务、8大重点工程”),以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型工业化发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市碳达峰试点工作。到2025年,新型电力系统初步构建,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标杆水平,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碳达峰试点工程逐步实施,碳达峰工作有序推进。到2030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健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探索形成一批碳达峰试点“亳州方案”“亳州经验”“亳州样板”,在全国推广,全市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持续加大电力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开发风电、地热资源,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8%左右,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到61%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1%,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提高到68%左右。 1.推进光伏多场景融合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充分利用设施农业用地,积极开展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互补型光伏电站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利用工商业厂房、车棚和公共建筑等屋顶资源,推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探索分布式发电项目在园区内共建共享。支持碲化镉光伏产品推广应用,探索试点利用蔬菜大棚建设碲化镉光伏项目。在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积极开发光伏应用新场景,鼓励推广“光伏+”生态旅游、光伏特色小镇等新模式。探索发展“光伏+”交通、“光伏+”工业、“光伏+”大数据中心等应用新模式。 2.推进风电协调发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风电建设布局,积极推进风电就近和就地利用。加强对全市风能资源的调查和评价,在落实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动集中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 3.推动生物质能转型升级。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高效利用、绿色循环,推进生物质能多途径利用,推动生物质产业稳步发展。健全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提高垃圾燃料热值,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鼓励生物质发电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提高秸秆燃料化利用比重。加快现有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依托农林废弃物、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扩大生物质天然气和沼气利用规模,积极发展生物质天然气,建设沼气发电示范工程。 4.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应用。统筹新能源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负荷侧资源,充分挖掘电源、储能、负荷等调节能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按照“稳定、安全、可靠”原则,大力建设共享式储能电站,力争2024年实现储能电站及基础配套建设县区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各类储能电站规模达40万千瓦。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充分调配用户侧储能。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逐步开展氢能在区域电网调峰、可再生能源消纳等场景的示范应用,开展氢能相关的多能互补示范工程,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建设智能电网,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生产、传输、消费各环节信息互通,提升电力系统的整体能效和安全保障水平。结合资源禀赋和光伏、风电资源,通过优化配套电化学储能规模,充分发挥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和配置储能的调峰调频作用,发展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完善电网主架结构,推进500千伏电网向网格式、枢纽型网架转变,推动新能源电力跨区域流通,提升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和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到2030年,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5%以上。 6.推动智慧能源建设。积极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助推能源产供储销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打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以能源互联网、智慧用能和多能互补为发展方向,打造一批综合能源示范项目。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加强智慧电网、智慧管网、智慧交通和智慧储能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促进电能、新能源、油气协同调配与存储,提升能源转化、能源传输、能源储存效率,增强能源供给的稳定性、灵活性和经济性。围绕煤矿智能化、智能电网、智能油气、综合能源等方面,拓展智慧能源应用场景。 专栏1 能源基础设施工程 围绕全国多能互补融合创新先导区和长三角可再生能源生产引领区发展定位,聚焦地区电网电力供应保障和新能源承载能力提升,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光伏、风电、储能、地热能、多能互补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不断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色新动能。 主干网架项目:加快推进500千伏谯城输变电工程项目,谋划推进1000千伏阜亳特高压交流项目、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项目。 输变电站项目:加快推进220千伏真源、祝集、逍遥、武寨等输变电工程项目,110千伏古井、城北、香附、毕集等输变电工程项目,35千伏泥店、四清、淝河、龙扬等输变电工程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进利辛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生态零碳项目、谯城区光伏发电项目、涡阳县新能源产业项目、蒙城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 风力发电项目: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亳州谯东二期风电场项目、涡阳县风电场项目、蒙城县楚村风电场项目、蒙城县板桥集二期风电场项目、利辛纪王风电场项目。 储能电站项目: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亳州市谯城区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涡阳县300兆瓦/600兆瓦时储能项目、涡阳县10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项目、安徽亳州利辛113兆瓦/226兆瓦时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多能互补项目:支持企业加快推进涡阳县多能互补基地建设项目、蒙城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谋划推进2个县(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打造2个绿电园区。 线路送出项目: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亳州谯东二期风电场送出工程、涡阳县多能互补基地线路送出工程。 (二)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增强能源保供能力。 统筹能源设施布局,加快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源品种与供给渠道多元化,提升能源应急调峰水平和用户侧应急响应能力,全面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1.加强煤炭生产供应。统筹全市煤炭资源,合理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增强煤炭稳定供应、市场调节和应急保障能力。支持投产运营煤矿采用先进技术,应用智能开采、智能装备、智慧管理,建设煤矿数据中心,提高煤矿开采智能化水平。实施煤炭深加工战略,提升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进煤炭副产品综合利用,持续加大原煤入洗率和精煤产品开发力度,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到2025年,打造千万吨级煤炭开采基地,全市煤炭产能稳定在1300万吨/年左右。到2030年,煤炭采选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夯实能源安全基石。发挥好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性作用,打造省级能源保供基地。以坑口煤电一体化为重点,支持大型现代化煤矿和先进高效环保煤电机组同步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建设。统筹煤电发展和电力供应安全,有序发展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的煤电机组。 3.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统筹煤电发展和安全保供,稳步提升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加快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兼顾市内自用和外送需求。科学统筹热电联产与供热、供汽需求,实施板集电厂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进燃煤机组掺氨示范。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持续推进散煤替代,按要求有序推进散煤清零。到2025年,全市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295克标准煤/度左右。到2030年,全市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进一步下降。 4.推动油气高效利用。加强油品供应保障,推动油品输送管道建设,支持油品储备项目建设。推动石油消费保持在合理区间,提升燃油油品利用效率。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完善天然气管网布局,提升全市天然气储备调峰能力。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需求,优化利用结构,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探索推进“油气电氢服”一体化综合能源港示范建设。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供给和消费量超过3.8亿立方米,形成不低于全市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到2030年,天然气供给和消费量进一步提升。 专栏2 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聚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样板区发展定位,加快坑口煤电一体化和煤炭采选智能化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好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性作用,进一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煤电行业清洁低碳转型,为皖北振兴提供能源保障。 煤电项目:加快推进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建设。 煤炭采选智能化项目:加快推进选煤厂智能化升级项目。 (三)推动农业农村节能降碳,实现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加快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1.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开展“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建设精品粮油、优质畜禽、绿色蔬果、道地药材、食药用菌等生产基地,打造绿色食品、大豆、预制菜等加工产业园区,搭建市场流通、冷链物流、农村电商、农产品产销等平台。到2025年,累计建成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30家,新增“皖美农品”品牌4个。到2030年,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支持蒙城县、利辛县争创农产品加工强县,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强园、强企。 2.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多途径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地区电供暖、生物质能源清洁供暖。 3.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实施化肥减量化行动,根据作物生长需要合理施肥,施用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并配合使用配比合理的无机肥料,积极宣传缓(控)释肥、水溶肥、生物肥料、传统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和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等施肥技术,稳步提高施肥水平。以中央财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实施为抓手,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积极宣传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提高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安全用药水平,农药使用量同基期(2012—2014年农药使用量平均值)相比保持负增长。到2025年,力争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0%,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 4.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液态粪污肥水还田模式应用,依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按照“一场一策”发酵还田、制肥还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到2025年,全市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开展农膜合理使用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积极宣传全生物降解农膜、传统地膜等地膜。建立健全农田残留地膜污染监测网络,加快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率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80%。围绕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等全产业链条,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拓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推广秸秆微生物发酵技术和食(药)用菌种植模式。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到203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5.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探索具有皖北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鼓励新建农房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十四五”期间,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2万户左右。持续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定在30%以上,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专栏3 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工程 聚焦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定位,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 农业现代化项目: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帮助农户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农网提升项目:每年谋划安排不少于3亿元的农网巩固提升项目。 生物天然气项目:围绕秸秆、畜禽废弃物等综合利用,在县区谋划建设生物天然气项目。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快推进谯城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蒙城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蒙城县县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利辛县旱改水项目。 (四)推动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升级,构建现代工业绿色制造体系,促进全市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1.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积极参与长三角价值链分工,按照“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生态”发展路径,聚焦现代中医药、农产品加工、白酒等支柱产业,打造支撑工业发展的“四梁八柱”。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补链延链强链,打造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制造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紧紧围绕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形成以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为核心,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协同发展的现代中医药产业布局。白酒产业形成以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为主,涡阳县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谯城区依托“徽酒名镇”,规划建设白酒产业园,全力打造集酿酒、科研、销售、文旅为一体的特色产业集群;亳州高新区加大制曲、酿酒、储存、包装等生产环节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做强白酒高端品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形成各县区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涡阳县重点发展食品加工、粮油加工和畜禽产品加工等领域;蒙城县重点发展果蔬种植加工和畜禽产品加工等领域;利辛县重点发展肉制品深加工等领域。 2.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发挥后发优势,着力将绿色能源优势转化为绿色产业优势,加快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打造零碳产业园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积极培育新型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上下游设备、材料、零部件生产制造,为新型集成电路、显示器件、智能语音、智能终端产业集群提供配套能力,完善产业链,优化产业生态,高效打造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集群。围绕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发展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物联网、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产业。以云计算数据中心、云计算产业园为依托,推动实施大数据、云服务布局,增建利辛、涡阳、蒙城县级大数据产业园。构建亳州市域分布式存储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基础平台。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依托新能源资源优势,培育做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以及风电塔筒等产业,推进光伏、风电、新型储能、生物质能等产业提质增效,进一步补齐“发电强、制造弱”短板。围绕亳州现代中药产业发展,聚焦“制药—诊断—监护—治疗—护理”等医疗器械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中药制药设备、医疗诊断设备、监护设备、治疗设备及器械、康复设备及器械、病房护理设备及器械等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积极培育高端农机装备制造,大力发展主要粮食作物联合收获机、智能大马力拖拉机及联合整地机械、精准植保机械、经济作物蔬菜林果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秸秆收集及综合利用装备等。加快推进中药采挖机械化,研发符合中药材个性化需求的特色农机。新能源汽车产业。抢抓全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机遇,全力打造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亳州联动区。依托整车制造等重点项目,重点发展乘用车、货车、专用车等整车产品。支持企业加快与国内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合作,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汽车及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基地),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培育引进车身附件、汽车电子、轮毂、汽车内饰等配套企业,形成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积极谋划发展自动变速器、发动机电控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等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逐步向高端零部件及模块部件产品延伸。谋划布局未来产业。积极培育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未来通信技术、生命健康等新兴未来产业,打造未来经济增长新引擎。 3.谋划布局氢能产业。发挥可再生能源优势,加大氢能产业“双招双引”力度,依托涡阳化工园区,布局建设氢能产业园,以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技术为核心,集聚一批以电解水制氢设备、储氢设备、加氢站设备、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整车、设备检测等为主要业务的产业链重点企业,着力打造涵盖氢能生产、储运、加注、应用等各环节的全产业链条。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融合绿氢生产、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全省特色氢能产业园区、氢能综合示范应用园区。通过多能互补和智慧微网等手段,探索布局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推动在园区、矿区、港口等区域开展以氢为核心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十四五”时期,谋划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启动风光储氢研一体化示范项目。探索建立氢能产业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支持氢能产业孵化机构、基金及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布局氢能技术及产品检测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用氢等全产业链技术转化应用。 4.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中医药、白酒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低碳管理创新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强化低碳和能效约束。以绿色供应链管理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引领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在全市制造业重点行业中建设一批绿色工厂,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推动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实施绿色工厂动态化管理,鼓励绿色工厂对标国际先进能效水平,进一步提标改造,参与能效“领跑者”遴选,探索创建灯塔工厂、“超级能效”工厂、“零碳”工厂。到2030年,培育市级绿色工厂200家左右。 5.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培育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亳企登云”。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信息化相关企业50家以上,申报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10个,信息消费体验中心5家,200家企业与云平台深度对接,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初步登云。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企业全部实现与云平台对接。聚焦现代中医药、白酒、汽车、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联合打造1—2个先进水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推进智能制造,推进现代中药、白酒、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无人工厂”建设和网络化协同制造试点,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化、智能化、精细化转变。到2025年,新增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8家。到2030年,智能制造体系普遍形成。开展白酒制造5G示范应用试点,到2025年,实现5G技术在白酒行业深度应用,推动白酒行业网络化、个性化、智能化发展。 6.探索建立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以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为导向,以提高新能源消纳利用为目标,选取基础设施完善、新增负荷较大的工业园区,坚持“增绿、用绿、扩绿”,统筹风光资源和用电负荷分布,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模式探索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探索园区内通过新能源参与市场方式实现绿电共享,提高园区绿电比重,降低园区企业用电成本,不断提升新能源本地消纳能力,形成新能源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专栏4 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工程 聚焦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区发展定位,充分发挥资源禀赋等优势,建设现代中医药、白酒、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项目,打造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制造两大千亿级产业链和六大百亿级特色产业链,奋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突破。 现代中医药产业:围绕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打造以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为核心,各县区协同发展的现代中医药产业布局,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中药提取、中成药、高端化药制剂生产项目,中成药及大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项目、药品和医疗器械项目。 白酒产业:打造以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为主,涡阳县协同发展的白酒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酿酒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谋划推进白酒产业提质增效行动。 绿色食品产业: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特膳食品、养生花茶生产项目,植物提取、特膳食品、固体饮料生产项目,蒙城县冻干食品生产项目。 新能源产业:聚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风电、充换电等装备制造,加快推进谯城区储能系统制造项目、谯城区圆柱型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抢抓全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机遇,聚焦新能源汽车出口零碳需求,谋划建设零碳产业园区,积极推进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项目、亳州汽车零部件及智能设备制造研发项目、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项目、利辛县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利辛县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园项目。 节能环保产业:支持企业加快推进绿色新型环保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涡阳县智能装配钢结构基地项目。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重大战略机遇,发挥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平台作用,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双招双引”力度,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亳芜园区年产1000万套移动终端设备项目,亳芜园区触控光学玻璃盖板、模组、总成贴合生产线项目,亳芜园区年产液晶显示面板、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器项目,安徽智能智造电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蒙城县数字经济产业孵化中心项目。 (五)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节约优先,探索研究碳排放双控相关配套制度,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公共机构能效水平,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加强碳排放双控与能耗双控制度衔接。持续优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分级建立项目清单,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行“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碳排放总量弹性管理”制度,探索研究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政策,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稳妥实施碳排放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设定评价考核频次。“十四五”时期,探索开展县区及分领域碳排放指标统计核算,将碳排放总量作为内部核算指标,实施“试评试考”,推动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目标协同管理、协同考核,在实施过程中预留合理弹性。“十五五”时期,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实行碳排放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2.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严格落实能效约束,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分行业制定改造目标,组织实施重点工作举措,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用能设备系统能效,推广高效节能技术。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推进数据中心节能降耗。大力实施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替代项目建设,2023—2025年每年实施50家以上。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十四五”时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9%。“十五五”时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用水量持续下降。 3.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省级开发区集中供热管网铺设,持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力争实现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热源点和供热管网互联互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因地制宜建设“源网荷储+传统工业”“余热余压能源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等能源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推动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4.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能效水平。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节电专项行动,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个以上。推进市中心城区路灯照明全面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管养一体化,在不减损行政许可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加强广告标识标牌、霓虹灯、灯箱灯具等各类照明管控。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行能耗定额管理。 5.加快绿色低碳协同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等领域的开发应用,筹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探索建设智慧能源—碳排放—污染物协同监测管理数智平台,整合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碳排放管理、污染物排放监测、温室气体监测等功能,实现能耗监测、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为能耗、污染物与碳排放的监测、核查、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和管理工具。鼓励企业基于能源管控系统建立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协同推进用能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管理。 (六)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绿色低碳家园。 坚持城乡统筹,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进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实施城市能级提升行动,强化数字赋能、数据驱动,加强“城市大脑”建设,充分发挥智慧中枢和载体作用,深化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建设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绿色城市行动,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加快补齐城市生态环境、园林绿化、绿色生活、绿色设施等方面短板,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韧性城市行动,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等方面短板,以完善的设施配套、有效的风险控制,推进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和积水点治理,提升中心城区的城市安全性,推动建设省际毗邻区域韧性城市。 2.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部执行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鼓励大型公共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不低于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30%以上。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40%以上。鼓励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结构建筑,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快建造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试点城市建设,建成并推广应用装配化装修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5年,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争取达到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40%以上。到2030年,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争取达到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50%以上。 3.推进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鼓励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以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推行居住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公共照明系统改造等适宜技术措施,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绿色改造。加快农房节能改造,鼓励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老旧供热、供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逐步实现公共建筑绿色低碳全覆盖。 4.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能源实现集中供暖供冷,实现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示范建筑。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建设供热(冷)综合能源站,推进地源、空气源、地表水源和污水源热泵等技术应用建筑供暖制冷。探索以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率先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实施地热资源利用示范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建筑开展工业余热供暖应用。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5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3%。 专栏5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工程 聚焦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建设可再生能源供暖、老旧小区改造、水生态修复等项目,持续开展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大力推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将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到城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新型城镇化加快突破。 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探索以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率先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实施地热资源利用示范项目,鼓励使用地热能供热制冷,加快推进公共建筑地热能利用等项目。 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加快推进亳州智能零碳“光储直柔”停车场项目、蒙城县老旧小区及周边存量资源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水生态修复项目:加快推进利辛县沟河综合治理一期项目、亳州市城市防洪工程,谋划推进全市水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七)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绿色低碳水平。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交通运输工具,全过程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1.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加快铁路专用线(站场)改造提升,积极推进亳州铁路货场搬迁前期工作,争取亳蒙铁路纳入国家规划。统筹全市铁路专用线资源,谋划推进一批重点港口码头、物流园区、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连接工程,逐步完善铁路货运末端网络,提高铁路货运网络覆盖范围。加大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涡河大寺闸至入淮口段整治工程、亳州港利辛港区一期等工程进度。推进港口整合提升,加快建设涡河涡阳船闸工程,谋划推进涡河航道整治二期工程、涡河大寺闸复线船闸工程等重点水运基础设施项目,逐步构建亳州水运网络互联互通格局。推动多式联运提速,支持企业加快推进涡阳多式联运物流园、蒙城港区双涧作业区港口物流园、亳州港多式联运物流园建设。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到2025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4%左右。到203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9.5%左右。 2.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公路,新设计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建设。引导有条件的新建港口按照绿色港口要求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加氢站试点,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到2025年,全市充电桩总量达到2.27万个左右,市中心城区建成公交充换电站23座,社会公共充换电站7座,出租车公共充电站1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到2030年,全市充电桩总量达到6.25万个以上,市中心城区建成公交充换电站32座,社会公共充换电站17座,出租车公共充电站2座。 3.大幅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面实施船舶第二阶段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强化营运货车污染排放的源头管控,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执行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质量抽查抽检,坚决打击不合格油品。为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供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条件。加快港口码头岸电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轻型环卫车等力争100%使用新能源汽车,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分别提高0.5个、1个百分点。到2030年,交通运输工具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 4.积极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众使用绿色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交、慢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运力配置和换乘环境,实现各类换乘方式的“无缝衔接”。改善绿色慢行出行条件。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70%。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达75%以上。 专栏6 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工程 聚焦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为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供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条件,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引导低碳出行,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 交通运输提效项目:加快推进亳州高新区药都大道以北、铁路以东、涡河以南区域片区开发项目,亳州机场等项目。 多式联运物流园项目:加快推进亳州港多式联运综合物流园项目、亳州市快递物流园建设项目、涡河蒙城港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蒙城县冷链物流项目、利辛县智慧物流园项目。 (八)实施循环经济助力节能降碳,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 1.持续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一园一策”持续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加快推行源头减量、环境友好、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生产方式,支持企业实现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煤电、建材、纺织、食品加工及机械装备等闭合产业链条,把煤电循环产业园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省级工业园区、皖北地区重要的煤炭深加工和新型产业基地。 2.提升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持续推动涡阳县、利辛县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在固废集中产生区、煤炭主产区、基础原材料产业集聚区探索建立基于区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拓宽药渣、酒糟、污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草木灰等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及交通工程等领域利用规模。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设。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0%。2030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建立家电、汽车、电子等重点消费品废旧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回收便捷性,推进危险废弃物收贮中心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依托利辛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快谋划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园,培育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群。支持企业积极探索开展低成本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技术产业化应用。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到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0%。到2030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专栏7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 聚焦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作用,建设一批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加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新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支持企业加快推进酿造副产物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谯城区酒糟资源化利用项目、亳州市谯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利辛县大宗固废利用基地项目、利辛县中水提升改造利用项目。 4.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依托自愿性清洁生产导向计划,引导工业企业进一步实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产品绿色设计、材料优化管理及生产全过程控制。重点实施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和对环境影响程度探索开展差别化审核模式。鼓励各地区申报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 5.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开展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统筹推进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建设,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大力推进垃圾分类,优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到2030年,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 专栏8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工程 聚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水域综合治理等项目,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亳州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管网工程、亳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谯城区城乡供水污水一体化项目、亳州市谯城区涡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三期项目、谯城区集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涡阳县城区市政雨污管网改造项目、涡阳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项目、蒙城县污水处理二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配套管网工程。 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加快推进亳州市谯城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谯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涡阳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涡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蒙城县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运行管理基地、蒙城县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五、科技创新 (一)完善绿色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围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介”深度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速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健全落实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绿色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推动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落地转化。 (二)加强公共创新平台建设。 围绕重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规划建设公共创新平台,完善公共创新平台支撑体系。针对重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究,组建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推进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培育新型孵化平台,引进知识产权、科学技术等信息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测试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技术评估、产权交易、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机构,构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健全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25年,分别达到520家和1000家。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鼓励前瞻性、自主创新性技术研发,瞄准“卡链”“断链”产品和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达到25家,省级新产品达到150个左右,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140家。 (四)加强多层次人才招引。 健全战新产业领军人才招引机制,围绕现代中医药等产业领域“高精尖”人才需求,科学制定招才引智计划及目录,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引领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高端技术人才。积极推进人才柔性流动,推行“双聘”机制。以长三角地区为招引方向,以龙头企业和各类创新平台为依托,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以“产业链”“创新链”,打造“人才链”,推进“产创才”融合。加快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海外人才引进,深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层次人才合作,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人才来亳开展项目、技术对接。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化人才培训。创新人才流动、人才落户、人才安居等支持政策,强化对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和绩效激励,建立吸引各类人才流入留住机制。 (五)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围绕现代中医药、白酒等主导产业,加大可再生能源、工业节能降碳、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等领域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应用。支持低成本、高转换效率、长寿命的晶硅太阳能电池研发及产业化,推广应用碲化镉(CdTe)等新型薄膜电池。支持新型高效逆变器(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加强光伏电站智慧监控管理系统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加快推进面向微电网、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长时间、低成本、大容量储能技术应用。积极推进秸秆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应用,提高煤炭、秸秆等热能转化和利用效率,促进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探索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技术的科技攻关,支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究。积极参与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示范应用。凝练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需求,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揭榜挂帅”项目。推动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 专栏9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建设“现代中药制造新技术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安徽省固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为省重点实验室。 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围绕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制造等产业需求,建设1—2家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建设合成生物(生物发酵)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现代中药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建设3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各建设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支持企业申报省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工业设计中心。 六、全民行动 (一)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类分级对党政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干部、国有企业人员开展培训。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适时曝光负面典型,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反对餐饮浪费行为,严格限制一次性餐具、塑料购物袋等发放使用。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大力发展绿色消费,鼓励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低碳产品专区,积极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低碳产品。探索推广碳普惠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引导企业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三)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引导重点领域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制定“一企一策”碳减排专项工作方案。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会员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环境责任意识。 七、政策创新 (一)探索推进碳排放双控配套制度建设。 开展碳排放双控统计核算研究。加强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在市级清单编制经验做法基础上探索向区县级核算边界延伸。探索研究工业园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形成边界清晰、标准统一、准确可靠的碳核算统计标准。提升计量监测能力。加强计量监测,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利用能源资源计量在线监测平台,加强有关计量测试技术应用,建立碳计量标准装置,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落实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鼓励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推动实现碳排放作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约束指标,研究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方法。探索地区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结合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重大项目布局、节能降碳目标等因素,研究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推动碳排放预算与碳双控目标相衔接。鼓励开展碳足迹研究。鼓励白酒等典型企业探索建立覆盖产业链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和规则,开展碳足迹评价。支持碳盘查、碳足迹核查、双碳平台建设等节能减碳项目实施。 (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政策。 深化亩均效益改革,按照亩均效益评价结果,正向激励开发区提高用地效益,反向倒逼低效用地退出。探索建立工业低效用地“健康体检+土地管家”管理制度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处置机制。创新盘活机制,加速“腾笼换鸟”,推动复合开发,挖潜发展空间,推进提质增效,鼓励“退散进集”,提升工业土地利用效率。探索闲置土地有偿收回机制,研究制定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分类处置措施,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探索将“标准地”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功能区、特色小镇延伸,扩大“标准地”的用地类型和适用区域。 (三)完善新能源发展政策。 积极探索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的要素保障新机制,对新能源汽车、先进光伏、新型储能等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列入省级专班重点调度项目清单,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争取能耗及煤耗单列,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对重点项目予以保障。探索支持农光、牧光互补项目不参与省内并网规模指标竞配新机制。以提升绿电高比例消纳利用水平为导向,优化完善新能源市场化消纳政策。全面落实税务部门征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有关要求,确保应收尽收。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四)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立和完善绿色项目库,发挥碳减排相关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产业的金融支持。扩大农业碳账户结果运用,鼓励金融机构创设基于碳账户的金融产品,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加大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的企业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能效融资、碳排放权融资、排污权融资等信贷业务。推动绿色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积极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票据、碳中和债等融资工具。引导保险机构加快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参与环境风险治理。 八、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统筹推动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对照8大重点任务,组建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压实市直部门和县区主体责任,逐一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每半年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任务评估,每季度调度有关部门落实碳达峰试点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支持力度。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市级财政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与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相关场景打造、产业培育、项目建设、标准制定、技术攻关、平台建设等,为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加大力度争取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对采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的企业、个人给予支持,助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研究将绿色低碳领域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三)创新工作机制。 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能效专项监察和节能督查,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年度控制计划,细化分解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控和监督考核。 (四)加强宣传推广。 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的节能降碳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发现、推广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经验做法,加强与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合作,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推动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