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工作,有效预防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切实保护灾民健康,明确区分预防性消毒与疫源地消毒,防止过度消毒与滥用消毒剂,又防止遗漏如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学校、医疗单位等重要的对象与场所,保证应急状态下利用灾后初期数量有限的消毒剂科学开展消毒工作,保证消毒效果,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并发布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卫生要求》,其编号和名称为/T 481-2015 ,该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由于地震灾害的特殊性,应急性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应在救灾的最初2周内进行,即在抢险救灾阶段和临时安置的初期阶段内进行。因此,该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为地震灾区灾后抢救阶段和临时安置期的预防性消毒的原则、对象、方法与技术要求、消毒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及效果评价要求。如果灾区已发生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时,则应当应用《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