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装机达50万千瓦、产业规模不低于1200亿!广东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12-21
  •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12月12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从加强新型储能研发创新、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壮大、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协同发展、创新新型储能商业运营模式、开拓全球市场打造品牌标杆等五方面提出16项重点措施。

    其中对于发展目标时指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规模不低于800亿元,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万千瓦。到2027年,新型储能产业规模不低于1200亿元,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万千瓦。

    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智能装备得到有效积累,在储能终端领域形成1家以上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国际知名企业,在工商业储能、家庭储能、便携式储能等领域培育一批全国一流水平的龙头企业,在能源电子、储能电池、关键材料及装备制造、系统集成、电池回收等产业链重点环节和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骨干企业,形成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项目。加快建设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锂电硅碳负极材料集聚区、锂电隔膜生产制造基地、储能控制产品及系统集成集聚区、先进装备制造集聚区、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努力把东莞打造为新型储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力争建设“新型储能终端之都”。

    原文如下: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东府办函〔2023〕68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2日

    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新型储能是除抽水蓄能电站之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巨大,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制造业当家”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粤发改产业函〔2023〕801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抢抓大机遇、搭建大平台,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举措,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全力助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紧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规模壮大、模式拓展、政策完善,着力提升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能级,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智能装备得到有效积累,在储能终端领域形成1家以上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国际知名企业,在工商业储能、家庭储能、便携式储能等领域培育一批全国一流水平的龙头企业,在能源电子、储能电池、关键材料及装备制造、系统集成、电池回收等产业链重点环节和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骨干企业,形成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项目。加快建设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锂电硅碳负极材料集聚区、锂电隔膜生产制造基地、储能控制产品及系统集成集聚区、先进装备制造集聚区、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努力把东莞打造为新型储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力争建设“新型储能终端之都”。到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规模不低于800亿元,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万千瓦。到2027年,新型储能产业规模不低于1200亿元,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万千瓦。

    二、加强新型储能研发创新

    (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聚焦新一代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集流体等)、高功率等离子电池材料、能源转换材料、氢储能等储能电池先进材料研发与成果转化。支持东莞新能源研究院瞄准相变热储能、储能系统集成调控等方面加强技术攻关。支持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围绕先进储能系统检测、电池管理系统、固态锂电池等开展前瞻技术研发及应用。编制东莞市新型储能创新技术路线图。推动新型储能纳入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完善研发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领域“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以“揭榜挂帅”方式调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储能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安全等基础技术攻关。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支持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东莞新能源研究院等与企业开展新型储能领域技术研究及联合攻关,突破新型储能领域技术封锁和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

    (三)支持建设以企业为主的创新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以市场为导向、产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探索开发下一代锂离子、钠离子、液流电池等技术路线,依托松山湖能源材料与器件创新工场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前瞻布局新一代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产业创新载体。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新型储能材料领域创新样板工厂团队、前沿科学研究团队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培育科创型优质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三、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壮大

    (一)完善新型储能产业布局。支持松山湖高新区围绕储能电池材料、控制芯片、系统集成、装备制造等领域,率先打造标杆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大湾区新型储能产业创新发展基地,建成新型储能材料、系统及装备生产集聚区。支持水乡新能源产业基地重点围绕储能电池制造、氢储能、电池综合利用等领域,打造新型储能电池生产、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探索氢储能融合应用示范。支持有条件镇街(园区)依托骨干企业提升产业集聚度,建设能源电子、电池回收、系统集成等特色化产业园区。鼓励沿海港口区域建设系统集成终端外贸进出口专业化园区,谋划电池正极材料园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创建省产业园、省特色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镇街(园区)〕

    (二)搭建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加快推进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以及现代产业园建设,优先形成一批符合新型储能企业生产需求的优质产业空间,支持新型储能领域龙头企业入驻现代化产业园区,带动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鼓励面向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安全预警等需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水乡打造新型储能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建立新型储能研究院,引进先进储能技术力量。加快布局筹建国家级储能(新能源)检验检测平台,提升检验检测能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水乡管委会)

    (三)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加强市场动态跟踪研判,细化产业链招商图谱,全力招引高性能储能电池、高端能源电子、先进储能材料、品牌系统集成终端、电池回收龙头企业,并深化与能源领域央企、国企合作。全面用好以商招商、以链招商、资本招商、科技招商,引进电池设备制造、电池辅助材料、精密结构件等细分领域优质企业,以及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新技术路线潜力企业,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新型储能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推动产业链延伸与协同。构建新型储能产业链重点企业库,进一步梳理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更多“链主”企业与细分赛道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等优质企业。完善新型储能产业链在建项目、拟建项目、在谈项目清单,收集企业、项目诉求,推动新型储能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支持引导本土企业拓展新型储能业务,开展增资扩产与技术改造。推动制造商与用户企业加强供需对接,发挥东莞市储能产业联盟作用,举办技术交流、金融对接、产需对接等专场活动,组团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推动产业链资源有效整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协同发展

    (一)有序发展电网侧多元化应用。推进新型储能在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供电能力提升、应急供电保障、延缓输变电升级改造等功能场景的多元化应用,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结合变电站站址和输电走廊资源合理布局储能项目,鼓励在配电网中规划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在负荷中心地区建设独立储能电站。(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东莞供电局)

    (二)加快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换电设施、电动汽车等终端场景,推动“储能+”多元融合发展。鼓励工业、通信、金融、互联网等对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配置新型储能,提升自平衡能力,提高对大电网的稳定性支撑。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技术,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多种商业模式,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供电局)

    (三)推广新型储能先进示范。加强数字化运维,推动高安全、低成本、长时储能发展。促进技术成熟的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储能规模化发展,支持液流电池、氢储能等技术路线试点示范应用。鼓励建设场景多元的超充设施服务体系,推进“电力充储放一张网”。鼓励国有企业与新能源头部企业合作,建设可共享的光储充检一体设施,打造“智能光伏+新型储能”示范低碳园区。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与多能互补示范。支持参与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储能示范项目申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东莞供电局)

    五、创新新型储能商业运营模式

    (一)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储能项目。支持国有企业及其他投资主体利用充分发挥资源、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参与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建设,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分配收益。鼓励通过项目合作、股权合作、技术合作、签订战略协议等方式,合作开发大型储能项目。推广新型储能融资租赁,鼓励租赁企业与新型储能产业重点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促进新型储能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

    (二)优化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模式。积极衔接电价市场化改革和销售侧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反映电能时间属性,激励用户增配储能。大力推动工商业储能产品赋能高能耗企业,鼓励用户充分用好省出台的新型储能相关电价政策和电费机制,主动削峰填谷。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分布式发电等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探索“众筹共建、集群共享”商业模式,打造共享储能、云储能试点示范,建设共享储能交易平台和运营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东莞供电局)

    (三)推进释放新型储能绿色价值。加快推动公共机构、公共基础设施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宜建尽建,鼓励分布式光伏配储。发挥新型储能在碳市场、绿证交易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分布式光伏联合新型储能参与绿电交易,鼓励新型储能通过多种商业模式增厚收益。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积极布局绿电资源,提高绿电自给率,提升企业绿色贸易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东莞供电局)

    六、开拓全球市场打造品牌标杆

    (一)提升新型储能产品质量。鼓励新型储能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树立新型储能质量品牌标杆,推动一批储能企业产品纳入省先进优质储能目录。顺应欧洲、北美、东南亚、非洲等市场需求,提升储能产品设计兼容性及储能品牌国际影响力。支持建设新型储能产品展厅,推动在松山湖建设储能大厦,推动在重点合作、对口区域推介东莞储能品牌和集成服务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松山湖管委会)

    (二)支持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鼓励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组团参与海外储能项目投资建设,支持企业参与西北风光大基地建设,拓展国内外大型光储一体化、独立储能电站、构网型储能应用项目建设业务,持续扩大全球市场。支持企业参加“粤贸全球”“粤贸全国”新型储能展会,鼓励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织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团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推动新型储能产品、技术、品牌、服务走出去,加速融入“广东总部+海外基地+全球网络”的广东储能产业全球化经营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做好新型储能技术及安全标准执行和衔接。持续跟踪新型储能相关材料研发、设备制造、规划设计、项目审批、施工调试、并网验收、运维检修、安全防控、应急处置、质量监管等全领域、各环节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做好配套政策衔接。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通过技术优势提升标准话语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东莞供电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力量,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统筹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一份产业链图谱、一份重点企业清单、一份在谈项目清单、一份应用项目清单、一份重点产业项目清单、一套创新体系、一个政策工具包、一家咨询支撑机构”的“八个一”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落实跟踪服务与监测分析,系统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组建新型储能产业科技联盟,整合上下游产业的技术和科研优势,形成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合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联盟、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作用,深化对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跟踪研究,打造高水平科技服务平台和高端智库。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新型储能、氢能和综合智慧能源政策等宣贯工作,增强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共同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新型储能设备制造、建设、回收利用等全过程安全管理体系与质量监督体系,对新型储能设备的核心部件实行严格管理。落实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企业安全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执行储能电站建筑设计防火等标准要求,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各镇街(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履行项目安全管理程序,规范项目运营维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东莞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园区)〕

    (三)强化资源保障。积极推送新型储能产业项目、技术创新项目以及示范应用项目纳入省有关奖励、资助清单。支持新型储能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项目库。对列入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库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用地审批,加快土地供应,保障用地需求。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储能设备厂商白名单及分级制度,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新型储能专属保险。发挥市属国企作用,推动更大规模新型储能产业基金设立,撬动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基金。举办新型储能专场服务对接会,推动更多层次资本对接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

    (四)加强人才保障。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需求或关键技术难题,加强新型储能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研究。加大新型储能领域领军人才、创新和管理团队、产业技术人才引育力度,筹划人才论坛、茶话会、沙龙等人才交流活动,推动人才资源集聚。鼓励东莞理工学院等高校与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关系,积极引导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双制”技能人才培养及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户籍、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创新创业等方面对新型储能产业人才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教育局)

    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97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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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5-06
    • 5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文件提出:预计“十四五”时期全区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分别新增不低于1800万千瓦、1300万千瓦。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由示范应用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并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全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根据广西“十四五”集中式新型储能布局规划,共14地市总规模合计3.5GW。 积极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配置合理新型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或集群,推动高精度长时间尺度功率预测、智能调度控制、频率/电压/惯量调节主动支撑控制等创新技术应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南宁横州、崇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以及桂林、贵港覃塘、梧州藤县等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设施建设。结合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大规模开发,开展海上风电配置新型储能研究。鼓励结合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分散式风电建设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鼓励煤电机组配置新型储能进行联合调频,鼓励煤电机组通过配置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发展“风光火储一体化”模式,提升电厂运行特性和整体效益。支持区内核电建设新型储能开展调峰调频及多场景应用。 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鼓励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送出的关键电网节点布局新型储能,缓解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和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网压力。支持在负荷密集接入、电力供需形势紧张的地区布局新型储能,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结合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在偏远地区的电网末端、海岛等,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或风光储电站,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在缺乏网间联络的独立供电区,通过新型储能提高电力供应保障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在变电站变压器重过载、输变电走廊(站址)资源紧张或项目建设难度大、季节性临时性负荷增长等地区,依托既有土地资源或输变电设施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延缓或替代输变电设施投资。在电网大容量关键输电通道近区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分级分类管理。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根据全区电力系统发展、新能源和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发展情况提出集中式新型储能布局规划建议,并定期滚动调整。适时组织开展全区集中式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符合布局规划、电力系统亟需、前期工作充分、技术示范性强、落实租赁共享协议的项目纳入示范。纳入自治区年度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发电、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的配建新型储能项目视同列入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延缓和替代电网投资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须经过充分技术经济论证后,纳入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集中式新型储能项目由各市根据全区布局规划统筹做好项目备案管理,优先推进布局规划范围内的项目。 全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电网企业、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号)等文件精神,引导我区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现将《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多种储能,技术形态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以及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手段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是催生能源新业态、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领域。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号)等文件精神,引导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十四五”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要求,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发展规模与布局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展望至2030年。 一、发展基础 广西新型储能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试点应用、政策体系构建、装备制造产业布局等方面均开展了有益探索。 (一)积极推动“新能源+储能”规模化发展。 2021年起广西开始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2021年纳入全区建设方案的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669万千瓦和1416万千瓦,分别要求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的20%、15%比例配建新型储能设施,总容量346万千瓦,时长不低于2小时。2022年,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广西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建设的通知》,在全区开展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引导新能源年度建设方案明确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以集中共享形式加快建设,首批示范项目12个,总规模162万千瓦/364万千瓦时。2022年底,武鸣平陆共享储能电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并网试运行,成为南方五省区范围内首个市场化独立运行的大容量共享储能电站。 (二)新型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布局开始起步。 随着全区新能源汽车的加快普及和新能源汽车制造业的迅速发展,动力电池开始实现本地化生产和大规模应用。广西依托有色金属、稀土资源优势,以及华友钴业、鹏辉能源、顺应动力电池等头部企业,着手加快发展锂电新材料、储能电池等电化学储能产业链。持续加大新型储能相关产业引进力度,顺利推进比亚迪弗迪年产70吉瓦时动力和储能电芯、35吉瓦时储能系统集成产线在南宁开工建设,远景能源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也相继开工,新型储能相关产业布局初步形成。 (三)新型储能发展配套政策持续完善。 探索建立新型储能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并完善了峰谷分时电价方案,制定了“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印发实施《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广西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为新型储能商业应用和市场化价格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广西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完成正式交易申报,现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新能源逐步进入电力市场,为后续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市场化商业模式、拓宽新能源消纳空间奠定了基础。 二、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推进广西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型储能对于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关键作用,是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将迎来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新型储能发展提供重大机遇。新型电力系统要求源网荷储各环节协调互动,具有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灵活高效、智能互动等特征。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下,新能源发展按下“加速键”,预计“十四五”时期全区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分别新增不低于1800万千瓦、1300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出力稳定性差,新能源消纳压力和电网安全运行风险加大。同时,广西电力需求旺盛,供需形势紧张,且广西主电网属于南方区域西电东送重要通道,对电力安全保供和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型储能具有多重功能,具有快速响应特性,可作为灵活性资源削峰填谷,平抑新能源并网波动性,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对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顶峰能力、应急备用能力、运行效率、安全稳定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能源科技革命为新型储能技术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已成为能源技术创新的关键领域之一。以锂离子电池为代表的电化学储能技术发展迅猛,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逐步具备规模化发展条件,飞轮储能、超级电容、固态电池、储氢等创新储能技术百花齐放,技术进步预计将带动系统成本持续下降。广西可利用后发优势,加快布局新型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重大技术装备、技术适用性研究平台,紧紧抓住新型储能发展机遇。 新型储能产业将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积极动力。新型储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区已具备新型储能部分材料、电池的生产条件及下游新能源储能应用市场。立足广西“三大定位”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产业、市场基础作用,加快布局集材料、电池组、器件、系统集成、创新应用于一体的新型储能全产业链,有利于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产业发展新动能,催生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积极动力。 (二)面临挑战。 技术发展尚在起步。国内外除锂离子电池储能外,其他形式的新型储能技术大多仍处在起步阶段,循环寿命、成本、安全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广西新型储能产业链尚不健全,新型储能产业和技术应用以锂离子电池为主,仅储备有少数全钒液流电池应用项目,其他储能技术尚属空白,亟需加快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 商业模式亟需突破。当前新型储能技术经济性仍有进步空间,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有待市场化疏导,新模式新业态不够丰富,稳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机制尚未形成,市场主体对新型储能投资仍处于观望状态。 管理体系有待健全。广西缺少大容量新型储能项目经验,施工调试、并网验收、运行检修、安全环保等技术标准,以及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调度运行等机制等尚不健全。 安全运行存在风险。电化学储能属于能量高度密集的化学集成设备,具有易燃易爆特性,长期运行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储能电站项目运行经验积累仍有不足,风险暴露不充分。储能电站风险预警、消防应急处置等难题尚未解决。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内生动力、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加快构建技术、市场、政策等全方位驱动的良好发展局面,推动全区新型储能实现商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发展。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强与能源、电力相关规划衔接。统筹新型储能产业上下游发展,差异化布局发展全产业链。针对各类应用场景,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优化新型储能建设布局,推动源网荷各侧协同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示范先行。坚持技术多元、场景多元、投资主体多元,鼓励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开展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先行先试形成典型经验全面推广。推动技术创新应用、产业升级、成本下降,有效支撑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化可持续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有序发展。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市场管理体系,探索新型储能市场新模式。 坚持立足安全、规范管理。加强新型储能安全风险防范,明确新型储能产业链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国家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核心部件产品安全质量要求,逐步完善新型储能技术、管理、监测、评估体系,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保障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的全过程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由示范应用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并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全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产业体系培育壮大,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市场机制初步建立健全,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电化学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氢储能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示范应用实现突破。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成效明显,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到2030年,新型储能实现全面市场化、多元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产业链成熟完备,创新水平显著提高,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成熟健全。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实现多元化发展,与抽水蓄能形成高效互补。新型储能多重灵活调节功能更加凸显,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发挥显著作用。 四、规划布局要求 需求导向,合理布局。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合理规模的新型储能。根据电力需求、负荷特性、电源结构、电网网架等电力系统特征,科学确定各区域建设规模,引导项目合理布局。 集中建设,高效利用。发挥新型储能“一站多用”的作用,鼓励优先建设集中式储能电站,提高利用效率。单个集中式储能电站装机容量规模以不低于10万千瓦为宜,时长不低于2小时,场地条件允许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建设规模。发挥新型储能布局灵活的特点,就近就地高效利用。 因地制宜,科学选址。项目应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落实生态保护、耕地保护,综合考虑城乡发展、消防安全、交通运输、水文地质等要求,优先在消防、应急、电网接入等条件方便、经济,且远离居民生活区的地区选址。 五、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广应用,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优先发展集中式储能电站。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自建、合建等方式建设集中式独立储能电站,积极发挥新型储能在电力运行中调峰、调频、系统备用、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缓解大规模新能源汇集压力、加强负荷高峰供电能力、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在重点区域布局一批集中共享储能示范项目。探索试点建设大型新型储能调峰电站。 积极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配置合理新型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或集群,推动高精度长时间尺度功率预测、智能调度控制、频率/电压/惯量调节主动支撑控制等创新技术应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南宁横州、崇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以及桂林、贵港覃塘、梧州藤县等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设施建设。结合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大规模开发,开展海上风电配置新型储能研究。鼓励结合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分散式风电建设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鼓励煤电机组配置新型储能进行联合调频,鼓励煤电机组通过配置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发展“风光火储一体化”模式,提升电厂运行特性和整体效益。支持区内核电建设新型储能开展调峰调频及多场景应用。 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鼓励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送出的关键电网节点布局新型储能,缓解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和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网压力。支持在负荷密集接入、电力供需形势紧张的地区布局新型储能,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结合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在偏远地区的电网末端、海岛等,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或风光储电站,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在缺乏网间联络的独立供电区,通过新型储能提高电力供应保障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在变电站变压器重过载、输变电走廊(站址)资源紧张或项目建设难度大、季节性临时性负荷增长等地区,依托既有土地资源或输变电设施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延缓或替代输变电设施投资。在电网大容量关键输电通道近区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探索用户侧新型储能集中式发展。鼓励在工业集聚区布局新型储能,积极支持铝产业、水泥、钢铁、化工等高耗能用户结合实际用能需求集中建设新型储能设施,利用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特性,降低用户综合用电成本。鼓励百色铝工业、贵港水泥工业聚集地区等开展用户侧储能试点工作,示范带动其他行业用户侧储能加快发展。 专栏2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第一批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成投产。适时在柳州北部、桂林北部、梧州市、玉林南部等地区开展第二批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 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项目:南宁横州市、崇左、来宾象州县、桂林、贵港覃塘区、梧州藤县、河池环江县、防城港上思县、百色田阳县、钦州等一批风光储项目配套储能项目。鼓励开展“风光火储”、“风光水储”等一体化示范。 常规电源配置储能项目:探索开展一批火储、水储联合调频示范项目。 大型新型储能调峰电站项目: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具备条件的内陆地区或内陆火电机组既有厂址,探索试点建设装机规模30万千瓦及以上或时长4小时及以上的大型新型储能调峰电站。 (二)积极试点示范,鼓励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 开展多元技术路线试点示范。持续推进技术成熟、低成本锂离子电池技术商业化应用。在具备条件地区,加快开展全钒液流电池等容量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重点开展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等高能量密度储能技术试点示范应用。推动飞轮储能、超导储能、超级电容储能等功率型储能技术示范应用。加快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制(储)氢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探索储热、储冷、制氨等多种形式和更长时间周期储能技术应用。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多种储能技术联合应用,探索多技术路线复合型储能试点示范。 专栏3新型储能技术示范 全钒液流电池、铁铬液流电池、锌溴液流电池等技术示范。 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技术示范。 锂离子电池高安全规模化示范应用。 超导储能、超级电容储能技术示范。 飞轮储能技术示范。 风光储氢一体化、核能制氢等技术示范。 复合型储能技术示范。 促进分布式储能灵活多样应用。针对工业、通信、金融、互联网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根据优化商业模式和系统运行模式需求配置新型储能,提高综合用能效率效益。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公路服务区等终端用户,以及具备条件的农村用户,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等配置新型储能,探索电动汽车在分布式供能系统中的应用,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积极推动不间断电源、充换电设施等用户侧分散式储能设施建设,探索电动汽车、智能用电设施与电网双向互动模式,鼓励虚拟电厂等聚合技术应用示范,提升用能灵活性。围绕政府、医院、数据中心等重要电力用户需求,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作为应急备用电源。结合全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与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智慧交通等领域的跨界融合。 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通过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资源,合理配置各类储能,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鼓励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方式开展内部联合调度,提高源网荷储灵活互动水平,最大化调动或发挥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鼓励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 (三)强化科技创新,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发展。 加快全产业链建设。以建链为重点,以“链主”企业为核心,壮大国内龙头企业队伍,培育本土企业发展,重点打造上游储能电池新材料、中游高效电池组及集成、下游配套服务与电池回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打造在西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新型储能装备特色产业集聚区。依托比亚迪弗迪、国轩高科、鹏辉能源、多氟多、华友、中伟等驻桂企业,发挥产业配套和集聚效应,加快完善上下游供应链。促进电化学储能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上下游贯通协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专栏4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重点方向 重点发展以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为主的新材料、关键零部件、高效电池组和成套装备,提高新型储能装备自主供给能力。在南宁、柳州、玉林、钦州等设区市建设一批储能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健全先进适用正负极材料、电解质、隔膜、集流体等产业链,支持区内铝箔、铜箔等关联企业开展集流体延链补链技术升级。在南宁、桂林等地区探索依托钒矿资源发展全钒液流电池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蓄热换热、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电解制氢、氢能储运等装备产业布局。鼓励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及相关芯片、电子元器件、软件系统等的研发和制造。鼓励具备条件地区提前布局储能电站退役管理、电池回收产业,实现废旧电池及储能材料的资源化和循环利用,研究电池一致性管理、安全评估和溯源系统。积极完善咨询设计、技术研发、检测认证、运营维护、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等配套服务业。 加强先进技术攻关。鼓励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加强新型储能理论、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储能安全等技术攻关,开展新一代储能电池关键技术和工程化应用研究。加快攻关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研究超级电容、超导、飞轮、压缩空气、液态金属电池、金属空气电池、储氢(氨)等储能技术,以及适合南方地区的低温蓄冷、储热等实用技术。加大电化学储能系统安全预警、高效灭火及防复燃、储能电站整体安全性设计、储能电池寿命检测和状态评估等全过程安全技术投入力度。研究规模化储能主动支撑控制技术、储能集群协同优化运行技术、分布式储能聚合互动技术等智慧调控技术,开展源网荷储协同、虚拟电厂、市场化交易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 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支持产学研用体系和平台建设,吸引更多人才、技术等高端要素向新型储能产业聚集,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大对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加速成果转化。鼓励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技术机构等联合组建新型储能发展基金和创新联合体,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鼓励区内高校加强学科建设,深化多学科人才交叉培养,培养一批新型储能专业人才和复合人才。支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持续开展新型储能应用布局、商业模式、政策机制、标准体系等方面的工作,为新型储能行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 (四)完善市场机制,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化步伐。 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推动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积极支持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推动独立储能电站以独立调度对象身份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 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市场交易机制。完善广西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市场,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研究新型储能参与各类型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交易机制、技术标准和价格形成机制等。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鼓励探索同一储能主体可以按照部分容量独立、部分容量联合两种方式同时参与市场交易的模式。鼓励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完善“按效果付费”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丰富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品种。鼓励进一步扩大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空间。 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的价格机制,根据电力供需实际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适时适度拉大峰谷分时电价价差,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需求侧响应补偿机制,推动用户侧积极配置储能,降低高峰用电需求,减少接入电力系统的增容投资。落实国家有关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科学评估新型储能替代输变电设施的投资效益,探索将电网替代型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创新新型储能商业模式。鼓励建设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容量租赁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场化并网单体新能源项目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向集中共享储能电站租赁容量的方式落实储能配置需求,鼓励签订与新能源项目全寿命周期相匹配的协议或合同。鼓励通过“容量租赁费+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模式疏导新型储能成本,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共享储能商业模式。 拓展新型储能投资运营模式。鼓励有实力的新能源投资企业、储能运营商、电网企业等联合投资建设集中式新型储能项目。积极引导各类有意愿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建设新型储能公平保障机制。创新储能合作投资模式,鼓励投资主体采用多种合作模式实现电站共建、服务共享。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协调运营和利益共享机制。 (五)规范行业管理,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 规范项目审批。根据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新型储能项目实施属地备案管理,项目备案内容、项目变更、建设要求等按《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执行。 分级分类管理。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根据全区电力系统发展、新能源和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发展情况提出集中式新型储能布局规划建议,并定期滚动调整。适时组织开展全区集中式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符合布局规划、电力系统亟需、前期工作充分、技术示范性强、落实租赁共享协议的项目纳入示范。纳入自治区年度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发电、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的配建新型储能项目视同列入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延缓和替代电网投资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须经过充分技术经济论证后,纳入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集中式新型储能项目由各市根据全区布局规划统筹做好项目备案管理,优先推进布局规划范围内的项目。 强化安全管理。明确产业上下游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加强全过程责任落实和安全管控,严格落实项目准入、设计咨询、施工调试、质量控制、并网调度、运行维护、应急消防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管理要求。项目业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严格设备和核心部件把关,根据相关技术要求,优选安全、可靠、环保的产品。加强新型储能项目运行状态监测,实现对新型储能项目安全运行情况的全方位监督和评估。 健全标准体系。落实国家、行业新型储能有关标准体系。加快成立自治区新型储能相关行业协会,加强新型储能全产业链、安全、多元化应用相关标准制定研究。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等有关单位主持或参与新型储能领域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结合广西实际,适时制定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匹配的地方标准。加强储能标准体系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完善新型储能并网性能、辅助服务性能等相关技术要求,加快开展规模化储能集群调控、分布式储能聚合调控等相关技术标准研究。电网企业要牵头加快制定出台储能电站接入电网系统的安全设计、并网技术、运行控制等技术标准,以及测试验收、安全隐患排查、电池系统定期检验、应急管理等规范规则。健全新型储能检测和认证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储能产业检测认证机构。 做好并网运行调度管理。电网企业要根据新型储能项目布局规划,统筹开展电网规划和建设,建立和优化适应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周期的接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明确并网接入、调试验收流程与工作时限,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加大纳入自治区示范以及规划布局范围内新型储能项目的并网支持。电网企业应坚持按市场化原则,积极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加快制定完善各类型储能设施调度运行规程和调用标准,明确调度关系归属、功能定位、运行方式等,对于暂未参与市场的配建储能设施,尤其是新能源配建储能设施,应做好科学调度。保障社会化资本投资的储能电站得到公平调度。 六、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实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减少新型储能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环境影响分析。 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施工期间,主要有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新型储能项目运行期间,主要有电磁辐射(工频电场、磁场)、噪声、固体废物、废液、危险废物等环境影响。 (二)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储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覆盖新型储能项目布局、建设、运营和退役等全生命周期的环境保护,储能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在规划选址、并网线路等方面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依法依规科学避让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和红树林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强化施工期声环境保护及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储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修复。采取措施降低储能设施运行噪音和电网电磁辐射等区域性环境影响。按规定设置疏散通道、消防灭火设施和综合消防技术措施,制定火灾、爆炸等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对废弃电池及电子元件按相关规定处置,强化储能电池气体、电解液等意外泄露和变压器事故排油的预防、监测和紧急处理措施。 (三)环境保护预期效果。 新型储能项目通过严格执行相应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后,环境风险事故出现概率较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通过新型储能技术应用,可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实现化石能源消费替代,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各电网企业、储能企业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新型储能与国土空间、能源、电力等规划的衔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覆盖项目投资建设、并网调度、运行考核、价格形成等方面的配套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各有关市、县要落实属地责任,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企业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要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运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程序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保障用地等要素指标。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有效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专项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新型储能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及应用项目。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拓宽新型储能社会投资渠道,鼓励金融投资机构为新型储能工程和装备产业化项目提供绿色金融支持,鼓励提供优惠的信贷支持措施,创新金融服务。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对于超出规定比例落实调节能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结合储能技术水平和系统效益,在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加强监督评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工作,密切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必要时按程序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建立健全涵盖项目实施、并网接入、市场机制建设、调度运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闭环监管机制,保障新型储能发展全环节、全过程安全规范、公平公正、高效利用。强化新型储能项目动态监测和评估,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将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清理和废止长时间未开工的项目,要着力避免和解决新型储能“建而不用”、“建而不调”等问题。用好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健全常态化项目信息报送机制,并实现与自治区能源大数据平台信息共享。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检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新型储能是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对于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关键作用。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指导地方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出省级能源主管应组织开展本地区新型储能发展规模与布局研究,研究本地区重点任务,科学合理引导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引导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充分与国家有关文件,以及自治区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规划相衔接,共有七个章节,包括发展基础、面临形势、总体要求、规划布局建设要求、主要任务、环境影响分析、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发展基础。总结广西在新型储能应用、装备制造产业、配套政策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第二部分:面临形势。分析广西新型储能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三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广西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推动全区新型储能实现商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第四部分:规划布局要求。结合全区新能源发展形势、电网规划建设情况等,提出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布局要求,以及全区集中式新型储能布局规划建议。 第五部分:主要任务。提出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鼓励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发展、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化步伐、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等主要任务。 第六部分:环境影响分析。包括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预期效果。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实施、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监督评估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三、组织实施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规划》各项任务举措的落实落地,统筹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密切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必要时按程序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
  • 《加快推进“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新型储能”产业融合发展!广东阳江发布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实施方案通知》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6-27
    • 【国际能源网 讯】6月21日,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阳江市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构建产业区域高质量发展布局,阳东区培育发展超千亿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海上风电场建设,推动阳江核电7-8号机组前期工作。推动抽水蓄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推进核电、风电产业链的延伸,发展轻型能源装备制造。 加快推进“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新型储能”产业融合发展,争创国家级示范项目。支持阳东区围绕深海养殖、渔港提升、海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示范区,推动“风渔旅”融合发展,探索创建阳东“飞地”“飞海”特别合作示范区。集中资源大力发展海工装备制造,对标全球海工装备标准,力推阳江高新金风海洋工程项目投产、中远海运海工基地等海工装备项目动工投产,尽早布局安装船、运维船等海工装备,完善海工装备制造、维护以及租赁环节,为海上风电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推动阳东区大力发展海工轻装备制造业和风电运维服务业,努力实现海工装备产业新突破。 以海上风电整机、风电机组零配件、海上风电建设运营及检测认证服务为着力点,推进中材叶片、东方海缆、蓝水海工装备等项目加快建设;精准招引国内外发电机、齿轮箱、轴承等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制造龙头企业落户,推动全产业链往千亿迈进。扶持海上风电运维产业,精准招引在风电整体运维、智能监测、维护检修、船舶服务、备件服务等领域综合能力强的运维企业,构建海上运维生态圈。支持阳春市建设中国标准化数控机床产业基地。壮大绿色能源产业。优化能源产业规划布局,重点推进风电、核电、抽水蓄能、太阳能、氢能等优势产业,抓好帆石、青洲等千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建设,建成中能建35万千瓦光伏项目,全力打造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向能源装备制造业延伸发展。 培育发展十亿级成长型产业。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发展,建设“新能源+储能”示范项目,形成储能系统和储能装备生产集聚区,加快阳西电厂1-6号机组储能调频项目、明阳沙扒科研示范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在阳西建设“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融合项目,力争通过3-5年,打造形成新的优势产业集群。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水平。强化产业链服务。落实产业集群“链长制”,加强合金材料、海上风电、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的供应链、信息链、服务链、人才链专项调度,提升产业链资源整合及协同能力。 原文如下: 阳江市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粤发〔2023〕7号)精神,坚持制造业当家,进一步推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制造业当家”工作要求,切实将“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实施工业振兴和制造业“千百十”工程,聚焦制造业当家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科学增长,争当粤东西北地区“制造业当家”排头兵,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阳江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制造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市制造业增加值突破350亿元,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5%以上,实现超百亿元企业7家,专精特新企业70家,形成2个千亿级和6个百亿级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35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培育发展一批产业链主、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迈上新台阶,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二、实施集群强链提升行动,在产业能级上实现新突破 (三)构建产业区域高质量发展布局。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构建功能定位清晰、开发重点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的差异化产业带区域发展布局。江城区发展“3+5+1”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五金刀剪、绿色食品等三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智能家电、激光增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巩固提升服装鞋帽传统特色产业。打造厨房用品制造名城、百亿激光光谷,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打造阳江最大电商基地。阳东区培育发展超千亿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海上风电场建设,推动阳江核电7-8号机组前期工作。推动抽水蓄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推进核电、风电产业链的延伸,发展轻型能源装备制造。打造智能电器、机械装备、高品质紧固件三大超百亿产业集群,培育电子信息产业,推动五金刀剪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阳春市发展先进材料、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物医药、食品加工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阳西县发展壮大绿色能源、食品加工、绿色建材、海洋渔业、海洋重工等产业。海陵试验区打造特色水产品加工产业。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布局建设一批特色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合金材料和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四)推动海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海洋主题”+“特色制造业”为发展载体,推动各县(市、区)打造地方特色海洋制造业,积极创建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重点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统筹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深耕“蓝色牧场”,建好“海上粮仓”,加快推进“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新型储能”产业融合发展,争创国家级示范项目。支持阳东区围绕深海养殖、渔港提升、海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示范区,推动“风渔旅”融合发展,探索创建阳东“飞地”“飞海”特别合作示范区。集中资源大力发展海工装备制造,对标全球海工装备标准,力推阳江高新金风海洋工程项目投产、中远海运海工基地等海工装备项目动工投产,尽早布局安装船、运维船等海工装备,完善海工装备制造、维护以及租赁环节,为海上风电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推动阳东区大力发展海工轻装备制造业和风电运维服务业,努力实现海工装备产业新突破。〔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五)壮大千亿级支柱产业集群。巩固合金材料产业优势。围绕全产业链达2000亿元的目标,引导龙头企业增资扩产,力促甬金三期、硬质合金等项目投产,世纪青山高碳铬铁、甬金不锈钢水管项目动工,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打造全国不锈钢产业应用中心,拓展铝钛铜镁等高端合金产业,不断延伸下游深加工、交易市场环节,形成全国规模最大的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集群之一。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集聚。以海上风电整机、风电机组零配件、海上风电建设运营及检测认证服务为着力点,推进中材叶片、东方海缆、蓝水海工装备等项目加快建设;精准招引国内外发电机、齿轮箱、轴承等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制造龙头企业落户,推动全产业链往千亿迈进。扶持海上风电运维产业,精准招引在风电整体运维、智能监测、维护检修、船舶服务、备件服务等领域综合能力强的运维企业,构建海上运维生态圈。支持阳春市建设中国标准化数控机床产业基地。壮大绿色能源产业。优化能源产业规划布局,重点推进风电、核电、抽水蓄能、太阳能、氢能等优势产业,抓好帆石、青洲等千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建设,建成中能建35万千瓦光伏项目,全力打造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向能源装备制造业延伸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六)提质升级百亿级优势产业。提升五金刀剪产业。围绕打造世界级刀剪之都的目标,加快王麻子科技项目、海联厨业厨房用品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拓展高端医疗刀具、粉末冶金刀、3D 打印刀等高端刀剪产品,推动产业往数字化、智能化、工匠刀剪等方向发展,创建省、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做大食品加工产业。发挥“中国调味品之都”品牌效应,力促加美味二期等项目动工,加快致美斋一期、高技食品等项目建设,推动安辰蛋白等项目投产,力促厨邦、卡夫亨氏等企业达产满产。谋划建设预制菜产业园,扩大“漠阳味道”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做强新型建材产业。持续壮大新型建材产业规模,推动华润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9MW余热发电项目迁移到阳春市,依托阳西资源拓展发展装配式建筑。做优轻工纺织产业。鼓励企业生产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改造升级,支持企业向研发、品牌和全链生产服务转变提升,整合成“时尚阳江”服装产业品牌形象。推进智能家电产业。加快规划建设阳春智能产业园,对接全国家电龙头,推动家电重点企业落户,加强与五金刀剪产业协同发展,力争为智能家电提供优质配套材料。做强生物医药产业。依托阳春南药资源优势,在阳春建设中医药产业园,打造中医药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加快新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推动现有产业从原材料到深加工再到生物医药产业延伸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七)培育发展十亿级成长型产业。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发展,建设“新能源+储能”示范项目,形成储能系统和储能装备生产集聚区,加快阳西电厂1-6号机组储能调频项目、明阳沙扒科研示范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在阳西建设“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融合项目,力争通过3-5年,打造形成新的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硅能源产业。贯彻落实《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把握省将我市纳入硅能源产业光伏电池片制造和组件产品集聚区的机遇,加快推进明轩光伏玻璃项目,引进光伏材料、储能电池材料和半导体材料等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打造硅能源产业园。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招引一批新一代电子信息、激光增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外龙头企业落户,夯实未来制造业发展基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水平。强化产业链服务。落实产业集群“链长制”,加强合金材料、海上风电、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的供应链、信息链、服务链、人才链专项调度,提升产业链资源整合及协同能力。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发挥资源禀赋和原材料优势,推动现有产业不断提质升级,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开展强链补链,提升链条韧性。加强产业链企业监测。建立产业集群及产业链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发挥阳江工业大数据平台作用,定期收集更新全市产业链数据,强化产业链的分析研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九)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开展优势产业提升行动。在五金刀剪、轻工纺织、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领域,围绕产品定位、品牌设计、外观包装等重点环节进行设计提升,支持工业设计应用向专业化、产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倡导提供集成设计、并行设计、系统设计的解决方案,综合发挥工业设计支撑引领作用。实施“设计走进中小企业”工程。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和行业组织等向我市拓展业务、开设分支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差异化、品牌个性化等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工业设计服务,助推当地产品升值、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到2027年,新增培育2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促进工业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工业文化助推行业发展的路径模式研究,支持行业协会等各类机构开展工业文化赋能产业发展专项活动,利用新模式、新业态,实施文化+产品系列行动,充分挖掘文化要素对品牌建设、品质提升、提质增效的潜力,提升产业、企业和产品竞争力。到2027年,新增培育2家以上省级工业旅游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三、实施园区质效提升行动,在承载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十)高标准建设阳江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实施《阳江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规划建设方案》,科学划定主平台红线范围,成立主平台规划建设指挥部和主平台开发运营公司,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结合省“五项提升行动”精神,围绕打造高标准主平台,统筹资源要素,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全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产业集聚,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珠三角发达地区较高水平的转移企业,提升产业能级,打造成为沿海经济带主平台示范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城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十一)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按照“产城融合、功能配套”的要求,推动园区与城市配套的深度融合。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在主平台全面推广“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为企业发展、产业集聚、项目入驻提供良好载体。以建设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为契机,加快风电产业园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人才公寓、餐饮购物娱乐等各种生活配套、公共交通的工程建设,及时调度督促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产业园区的配套水平。推进天然气“园园通”工程。加快珠海(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珠海(阳江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和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等省级园区2023年底建成从省主干管网连接直供。推进园区天然气大用户“最后一公里”管道工程,促进工业大用户企业天然气“自建”或“代输”直供。加快阳江LNG调峰储气库项目以及外输管道建设,争取2024年底建成直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业用地用于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支持由政府和主平台运营公司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加强标准厂房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标准厂房建设规定、计划和项目入驻管理办法,支持企业“拎包入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主平台市场化开发运营水平。实施企业化、市场化开发运营,由主平台开发运营公司承接省注入的资本金和有关资金,多渠道开展融资,用于主平台的开发建设。支持主平台开发运营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融资票据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或者通过金融机构或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进行贷款筹集资金,进一步放大省的扶持资金杠杆拉动效益。有针对性地开展标准厂房、综合管廊、人才公寓、环保设施、交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新型基础设施等产业配套项目建设。借鉴珠三角打造国内创新领先的产业新空间成功经验,寻求与珠三角专业园区开发企业共同打造阳江主平台特色产业园,合作推进主平台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各项工作。〔市城投集团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十三)强化工业园区资源要素配置。全面摸清园区土地情况,包括未开发土地、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制定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建立园区产业用地导图、园区规划范围和项目布局图。加快解决工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工业项目优先、工业园区优先、拿地即动工优先”原则,科学配置用地指标。利用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做好土地储备,及时做好组卷报批工作,为项目落户提供合理用地。指导各园区按照《阳江市省产业园区扩园工作指引(试行)》推进扩园工作、拓展发展空间,争取纳入主平台范围。指导园区做好土地集约节约评价工作,争取在全省的土地综合排名靠前,达到扩园条件。〔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四、实施创新能级提升行动,在科创赋能上实现新突破 (十四)构建完善创新平台体系。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阳江合金材料实验室、阳江海上风电实验室两大省实验室建设,深入实施合金材料、海上风电两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每年形成一批先进创新成果。围绕装备制造、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积极争取中国科学院风能利用重点实验室、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广东省绿色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在阳江建立实验室(分中心)。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合金材料、海上风电、五金刀剪等重点产业龙头及领军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省实验室和创新平台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年产值10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着力推动阳江市中乌巴顿技术研究院建设、广东省科学院阳江产业技术研究院落地,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机构。搭建企业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型制造业创新平台,支持引导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企业创新平台。力争至2027年,打造1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增5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10家以上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实现“发现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认定一批”,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30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专利、人才、融资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联合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库,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对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进行产业化突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立足全市制造业技术创新需求,依托两大省实验室在全省重大科技专项中的引领作用,围绕我市海上风电、合金材料、绿色能源和五金刀剪等重点产业链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力争每年研究重大专项课题项目6个以上。加快广东“强芯”行动在我市落地,落实省建立健全能源和原材料保供稳价长效机制,在原材料和基础件方面为省提供战略性能源资源供应保障。鼓励重点领域龙头企业牵头或参与重点研究项目,针对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品工艺、品质和质量。力争到2027年,新增省级及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项以上。〔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聚焦重点和细分行业,带动中小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在重点企业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力争在2027年全部规上工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实施制造业绿色化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贯彻到工业发展的全过程,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制定合金材料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合金材料、建筑材料等重点高碳排放行业持续开展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推进重点企业创建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实施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推进使用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实施企业水循环技术改造和中水回用,创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五、实施项目攻坚提升行动,在增势蓄能上实现新突破 (十八)引导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聚焦关键领域推动一批制造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建立全市“增资扩产”工业企业(项目)台账,推动现有工业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快建设。落实《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对企业就要素补贴、厂房租赁、高管人才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落实省工业技术改造“双增行动”,推动工业技术改造规模和企业数量“双增一升”,每年推动150家左右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充分发挥省先进制造业投资和技改资金撬动作用,推动世纪青山镍合金技术改造、粤水电风电装备制造工艺优化等项目按计划实施投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牵头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十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一把手”招商工程,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和产业链关键技术环节项目招引,锚定全国乃至全球龙头企业精准招引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等重点产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化机构拓宽项目信息源、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大力开展联合招商、以商引商、“头部企业”招商、“飞地”合作模式招商。组织参与国内外高规格展会和招商会,吸引优秀的客商开展合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优化重大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强化项目跟踪服务。落实市领导挂点重点项目服务机制,实施“一项目一专班”全过程跟踪服务,运用工业大数据平台进行制造业项目全过程监控。发挥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的作用,实施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协调解决项目从立项、建成到运营全流程遇到的问题,切实推动项目如期建设形成投资。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编制《阳江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建立项目遴选评估机制,实行“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用地转让”等环节的闭环管理,实施全周期动态评估和监督。力促项目动工建设。推广阳春“拿地即开工”的经验做法,通过当地相关部门发提醒函和律师函及落实监管协议等措施促项目动工,探索通过航拍等方式,及时精准调度督促限期开工。完善项目能耗、环评指标统筹机制,调剂逾期未开工项目能耗指标供应其他优质项目上马建设,督促已获得环评审批项目按时间进度要求加快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育苗壮干提升行动,在主体培育上实现新突破 (二十一)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择优选择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做优,遴选培育一批有一定规模、成长性好、技术先进的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鼓励支持总部型工业企业、龙头企业通过产业链整合、股权并购等方式打造“链主型”企业,构建产业链企业共同体,形成一批知名度高、组织控制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制造业企业总部。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引领支撑作用,发挥大企业平台、渠道、品牌优势,提高本地化配套率。力争到2027年,新培育产业规模百亿级企业2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二)培育壮大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加强中小企业成长辅导,重点扶持一批成长性好、创新力强、市场前景大的小微企业,力争2027年共培育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大力推动企业升规发展。开展“小升规”政策宣传工作,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优惠政策,督促县区按不低于发展预期目标的1.2倍建立“小升规”培育库,同时向税务部门、供电部门收集企业相关情况进行数据匹配,形成工作台账,力争每年实现60家以上企业完成“小升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阳江供电局、阳江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三)提升企业质量品牌能力。推动“阳江制造”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开展质量评比、技术攻关,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树立一批行业质量卓越的标杆,全面提升“阳江制造”产品质量。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政府质量奖和国际知名质量奖项,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予以奖励,推动更多国家和省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和对口单位落户我市。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加大对“阳江刀剪”“漠阳味道”等阳江品牌培育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制造”等省级以上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中国乃至国际商标注册、收购知名品牌,加强品牌整合,推动自主品牌“走出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要素保障提升行动,在环境优势上实现新突破 (二十四)优化制造业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开展企业集中服务月活动,深入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落实好国家、省、市助企纾困政策,做好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化解工作。落实阳江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拓展政企互动沟通渠道,应用粤商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为企业提供咨询、开办、投资、诉求、政策兑现等一站式服务以及从项目洽谈到投产提供全链条服务。对新落地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以上项目开展“一事一议”服务,推动项目纳入省重大制造业项目库范围,在用地、用能、环评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提前实施专人跟踪服务。〔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商联、阳江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落实土地要素保障。建立工业项目保障机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并予以落实,保障工业用地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库,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加大对优质项目的用地保障,确保将有限资源要素向发展前景好、土地利用率高、亩均税收高的项目集聚。鼓励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提高项目落地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落实省“节地提质”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工改工”,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六)强化金融支撑保证。实施融资畅通工程,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重点对节能改造、智能化改造、产业链协同创新、科技攻关等项目给予利率优惠、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以及信用贷款等金融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的投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实施提高亩均产出、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升级换代。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拓展制造业投融资渠道,重点加大对中小企业首贷、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等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市金融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七)强化人才支撑保障。落实省制造业“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优质企业等主体作用,建设“优秀企业家-制造业卓越工程师-制造业新工匠”培育梯队。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升级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急需紧缺制造业人才,对制造业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扶持。依托重点制造业企业新建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依托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扩大校企合作规模,打造专业型、实用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人才队伍。利用中小企服务等平台,加强制造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提升技术应用水平,力争每年培训超2万人次。〔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八、保障措施 (二十八)强化组织保障。实施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把推动制造业当家作为各地各部门工作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带头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将制造业当家落实到位。县镇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责任。参照省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制造业发展纳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增加政府绩效考核中涉及制造业的指标权重。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领导干部重要培训内容,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制造业综合素质培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结合职责抓好落实〕 (二十九)落实省“粤产粤优”综合评价。全面发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改革牵引作用,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提高资源要素投入产出效益,推动科技、人才、资金、土地、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制造业集中配置。落实亩均效益为核心的“粤产粤优”综合评价,把推动“制造业当家”落实情况,作为各地各单位高质量发展评价的重要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在推进制造业成效较好的县(市、区),在用地、人才、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我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及效果,推动制造业当家理念深入人心。深入挖掘我市工业文化内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表扬宣传一批制造业优秀企业、企业家和南粤工匠,增强社会对制造业当家的价值认同。开展“阳江制造”文化系列宣传活动,讲好“阳江刀剪”“阳江豆豉”“漠阳味道”“阳江海上风电”故事,将阳江制造业历史文化和现代制造业深度融合,在文化内涵上进一步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职责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