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部门联合印发方案,清单式列出二十二项主要任务—— 碳足迹管理体系这样建(政策解读)》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7-18
  • 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有利于引导企业开发生产低碳产品,营造低碳市场环境,也利于引导低碳产品消费,创造低碳产品需求,对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明确“任务书”和“施工图”。

    推动形成全社会减碳模式

    山西省定襄县,天宝集团有限公司的智慧数据大屏幕上,实时显示着法兰生产设备的能耗和碳排放情况,碳汇计量评估师杨振强正协助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通过实时监测企业碳足迹,减排看得见、控排有抓手、碳指标有富余,工厂实现降本增效。”杨振强说。

    碳足迹通常是指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的特定对象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特定对象包括产品、个人、家庭、机构或企业,石油、煤炭等含碳资源消耗越多,二氧化碳排放量就越大,碳足迹也就越大。

    “产品碳足迹是碳足迹中应用最广的概念,是指产品整个生命周期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总和,包括原材料的生产、运输、分销、使用、废弃等流程,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说,比如,塑料袋的生产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石油资源,使用塑料袋会增加碳足迹;太阳能热水器利用太阳能进行加热,不需要使用传统能源,能减少碳排放,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可以减少碳足迹。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田春秀表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摸清生产端“碳家底”,有助于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碳减排。碳足迹以标识形式向消费端展示,在增强产品品牌价值的同时,也能培育低碳消费习惯,有利于推动形成“由点到链再到网”的全社会减碳模式。

    “同时,建立兼具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的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国内国际规则相互衔接,有利于协同促进国内碳足迹管理水平提升,积极应对国际涉碳贸易政策新形势。”田春秀说。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发挥协同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全面梳理已发布的各部门碳足迹政策,在深入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关注企业诉求,立足工作实际,编制完成《实施方案》。

    到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实施方案》从建立管理体系、构建工作格局、推动规则国际互信、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明确碳足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重点任务更细化、措施手段更聚焦。

    全链条覆盖。《实施方案》清单式列出22项主要任务,覆盖核算因子、标识认证、信息披露等产品碳足迹工作全流程,以及基础能源、原材料等全链条产品,体现了对碳足迹工作各环节的覆盖。

    多主体参与。“碳足迹工作涉及多个行业、多种产品、多个环节、多个领域,需动员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田春秀说,《实施方案》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参与,形成多方联动、共建共担共享的工作局面。

    国内外协同。《实施方案》在加快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推动实现与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品碳足迹规则交流互认,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

    《实施方案》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分阶段明确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建立健全碳足迹标准体系,可有力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认证等工作的规范化。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陈胜建议,在筛选重点产品类型时,聚焦重点行业,优选市场占比高、产业规模大、产业链完整、碳排放量大的行业,逐步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相关方法和体系。

    生态环境部已逐步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以市场主导、急用先行为原则,优选出一批产品,包括水泥、电解铝、光伏组件、平板玻璃、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等,先行先试,为后续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

    各方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田春秀建议,出台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和重点产品核算规则标准,发布基础能源、大宗商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产品碳足迹因子;加快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碳足迹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促进产品碳足迹与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环境影响评价等机制有机衔接,协同推进碳减排。

    “可以选取有条件的地方、行业,针对碳足迹工作重点任务开展试点,创新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为统筹推进和重点突破提供有益经验和借鉴。”田春秀说。

    陈胜建议,加强产品碳足迹与贸易、财政、金融等政策的有机衔接,强化碳足迹标准国际互认,提升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的采信水平。

    《实施方案》提出多方面保障措施:强化分工落实,建立专家组,确保有效实施;加强宣传解读,加大碳足迹工作宣传力度,提供专业培训、技术服务等。

    裴晓菲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加快研究发布电力、煤炭、燃油等重点领域碳足迹核算方法和碳足迹因子,为下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推动碳足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 原文来源:https://www.nengyuanjie.net/article/94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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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6-06
    • 为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6月4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衔接取得积极进展。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制定出台 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产品碳足迹应用环境持续优化拓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因子数据库与碳标识认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质性参与产品碳足迹国际规则制定。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 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优先聚焦电力、煤炭、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制定发布核算规则标准。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制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依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优先聚焦基础能源、大宗商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产品碳足迹因子,建立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 鼓励将产品碳足迹纳入绿色低碳供应链和产品等评价指标,充分发挥产品碳足迹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应用低碳技术、实施低碳改造、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作用。 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指导行业协会、企业主动参与具体产品碳足迹国际规则制定,提升中国贡献度,力争在锂电池、光伏、新能源汽车和电子电器等领域推动制定产品碳足迹国际标准。 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 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提升数据监测、采集、存储、核算和校验的可靠性与即时性。推动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相关数据相互校验、互为补充。落实数据安全法规制度,强化产品碳足迹数据流通监管,保障数据交换环境安全可靠,鼓励数字技术企业开展基于云端的安全服务,提升数据安全水平。
  • 《产业政策 | 五部门联合印发《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等行业文件》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6-26
    • 近日,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首批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0号)、《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1号)、《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2号)、《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3号)4个行业文件。相关文件明确了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4个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部署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化升级等重点任务,围绕激励约束、资金支持、标准提升、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强政策保障,并对组织领导、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提出工作要求。 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 《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6月7日,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提出了推动炼油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旨在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炼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通过实施炼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形成节能量约2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00万吨。到2030年底,炼油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持续提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炼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绿电、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炼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行动计划》提出了6个方面重点任务: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生产系统节能增效、加快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技术应用、实施清洁低碳能源替代、推进跨行业耦合提效、加快推进数字化赋能。 针对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行动计划》指出,严格新上项目能效准入,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和改扩建炼油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落实炼油行业产能减量置换政策,持续推进上大压小、上优汰劣,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加快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炼油产能节能降碳改造。加强炼油产能分析预警,合理调控成品油出口。支持炼化一体化企业优化生产布局,完善企业内部上下游产品匹配衔接。 聚焦公用系统和用能设备,降低过程耗能。受原油品质、加工规模、工艺流程、产品方案、能源介质、用能设备选型等多因素影响,不同炼油厂能效水平差异较大。《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炼油加工流程系统优化,减少重复加工、先分离后混合等不合理工艺设计,优选催化剂组分和用量,降低全流程能源消费总量。公用系统方面,要聚焦能量集成,通过系统用能优化、装置间热集成、减缓能量降质等手段,有效减少燃料、电力及蒸汽消耗,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提升蒸汽动力系统、氢气资源系统、燃料气系统、循环水系统、胺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关键工艺系统能效。开展低温热资源高效利用,优先利用低温热与工艺介质直接加热、伴热以及罐区维温、采暖等,适度开展热泵、蒸汽再压缩(MVR)、制冷及发电等提升利用工程。用能设备方面,要强化用能设备运行分析,加快推广应用能效达到节能水平及以上的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通用用能设备。着重关注反应、分离、换热等过程强化技术和装备,推广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高效加热炉、空气预热器、高效换热器、中间再沸器、热泵精馏、低温精馏等先进技术装备,减少加工损失,提高油品收率,提升能效水平。 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跨行业耦合。《行动计划》将实施清洁低碳能源替代、推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作为推动炼油行业节能降碳的关键举措。一方面,有序推动电驱系统替代蒸汽透平驱动,提升用能电气化水平。严格自备燃煤机组负荷管理,鼓励炼油厂接入公用电网。推动以大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汽、核能供热供汽、风电光伏等替代高碳燃料使用,稳步提高绿氢使用比例,构建清洁低碳的新型动力系统、热力系统和氢气系统,优化炼油行业能源消费结构。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跨行业耦合提效的新模式,加强炼油与钢铁、水泥、电网、新能源和储能等行业联动,深化能源资源互补共享,实现区域内能源资源统一优化配置。强化工业余热余能利用,探索利用热泵、蒸汽再压缩等技术提升热力品位,构建区域热力资源网络,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有效降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 推进数智化改造,提升智能控制水平。实施数智化改造,以数字技术驱动管理创新、业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用能管控效能,是推动炼油行业提质、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径。《行动计划》对炼油企业用能数据计量检测提出明确要求,推动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设备管理等数字化精细管控。鼓励规模以上炼油企业建立搭建数字化能源管理中心,统筹水、电、冷、气、热一体化监测、精准调控和科学管理,实现生产过程能源流、物质流、信息流的协同优化,以科学化、系统化的手段推动能源使用的高效化和清洁化。 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 《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6月7日,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主要目标:到2025年底,合成氨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提升至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通过实施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到2030年底,合成氨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绿电、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合成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行动计划》从优化调整产能布局、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设备更新升级、推进余热余压高效利用、实施低碳原料燃料替代、加快推进数字化赋能等方面,系统提出节能降碳创新举措。 优化调整产能布局。合理控制新增合成氨产能,引导新增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合成氨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坚决停批停建不符合产业规划、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的合成氨项目。逐步淘汰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加快淘汰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进一步提高合成氨行业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优化合成氨产品结构,推动产业向专业化、高品质和价值链高端化延伸。 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设备更新升级。推动合成氨关键装置大型化发展,推广大型先进流程空分、气化炉、换热器。普及高效变频电机、变压器、压缩机等用能设备,推广水冷壁型水煤浆气化、低能耗尿素等先进工艺装置。加强能源转换、工艺气增压等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推进6.5兆帕及以上先进气流床气化、等温变换、三级闪蒸水处理、二氧化碳与氨复叠制冷等技术应用。推动氨合成工艺、设备与新型高效催化剂协同创新和示范应用,有效降低反应压力,提高氨合成效率。加快换热网络改造和系统优化,提高传质传热效率,减少流体输送能量损失。减少造粒塔环节氨气损失,推动氨气的连续自动监测和收集利用。提升合成氨行业清洁运输水平,因地制宜推动运输、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改造。 实施低碳原料燃料替代。推进合成氨原料低碳替代,禁止使用高硫石油焦生产合成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合成氨企业联营。新建合成氨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以可再生能源替代煤制氢,提高绿氢利用比例。加快推动用能电气化改造,有序推动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引导合成氨企业通过购买绿电绿证等方式,逐步实现高比例绿电使用。 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 三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发布 6月11日,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三项标准修改单从行业实际和环境管理需求出发,聚焦重点和亟需解决问题,采取宽严相济策略,在加强关键环节管理的同时调整部分与生产实际不相符内容,对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水敞开液面VOCs逸散控制、储罐和装载设施运行控制、塑料制品行业治理要求、达标判定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提升标准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项标准修改单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修改单的发布实施能进一步提升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工业VOCs治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信息来源:发改委官网、生态环境部官网) ●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