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氢能应用项目启动》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7-10
  • 北极星
    氢能
    网获悉,7月8日,哈密氢能应用项目启动暨重大项目签约仪式举行,
    据介绍,哈密市是新疆首批建设的4个氢能产业示范区之一,区域内风、光、热及工业副产氢等能源资源富集。该项目是哈密市委、市政府和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两地跨区域经济合作的旗舰项目,也是首个落地的项目。项目将成为哈密氢能利用的标志性事件,将在全国范围内树立氢能产业发展的新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此外,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营销公司、深圳凯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红树林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及车辆销售协议;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哈密普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国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当地开展氢能高端装备制造和氢能多场景综合应用,投运700辆
    氢能重卡
    及规划建设17座制加氢一体化
    综合能源站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40709/1387847.shtml
相关报告
  • 《波兰PGNiG启动新的氢能项目》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05-15
    • 据5月12日Neftegaz.RU.报道,波兰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PGNiG)已经开始研究氢在发电和汽车应用方面的项目,并刚刚签署了一份设计和建造试验性氢燃料补给站的合同。该公司将探索通过天然气网络储存和传输氢气的可能性。在未来,它希望推出商用氢气销售和相关服务。 未来的清洁能源——氢能是PGNiG新的战略规划,包括从“绿色氢”生产,氢能储存和分配,工业发电应用等多个项目。PGNiG首席执行官杰瑞·奎琴斯基表示:“我们准备建立新的氢能产能,旨在扩大我们的业务范围,从新燃料和相关服务的销售中获得收入,并帮助PGNiG增加气体燃料的整体销售”。 他补充道:“通过实施管道氢能项目,PGNiG将有助于扩大替代燃料市场,从而有助于波兰实现欧盟气候政策目标。” 最先进的项目是Hydra Tank,包括一个实验性的氢燃料补给站。PGNiG已经与一个由波兰和英国一家公司组成的财团签订了一份设计和建造合同。 PGNiG已经开始研究利用天然气网络储存和传输氢气的可能性,计划在2022年投入使用。该公司打算利用光伏电池板产生的电力来完成这个项目。 PGNiG中央测量和测试实验室将扩展其分析能力,成为波兰第一个实验室,也是欧洲为数不多的提供氢纯度测试服务的实验室之一。一旦获得认证,该实验室将为PGNiG测试替代燃料,并在商业基础上为第三方提供测试服务。 新的氢气项目是PGNiG转向清洁能源的一个标志。未来2到3年,该公司希望创造一个连贯的氢供应链,使这个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 PGNiG认识到将氢用于工业发电的潜力。这种气体可用于工业规模的供热和发电机组。先进的联合热电厂涡轮机可以使用设计合理的天然气和氢气混合物来产生热量和电能。氢也可以被其他大型工厂使用。
  • 《江苏盐城启动氢能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5-19
    • 5月16日,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支持范围为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围绕《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示范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培育发展的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产业链,支持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以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申报条件中要求,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和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项目需在盐城市内实施,具备相关建设条件,原则上已开工建设。 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5年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经发局),财政局: 为做好2025年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财建〔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围绕《盐城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示范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培育发展的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产业链,支持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以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是盐城市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二)项目须符合本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三)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进度安排和建设期限科学合理,项目实施后能够较快带动形成相应的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配套,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四)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和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五)项目需在盐城市内实施,具备相关建设条件,原则上已开工建设。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本地区内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承担单位有在建未验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在近3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均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承担单位承担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项目真实性,按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承担国家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的项目以及纳入《江苏省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可研报告),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土地、环评、节能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并按承诺的目标、任务、时限及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承担项目组织申报推荐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核备等工作,对所推荐项目要进行现场考察和形式审查,确保真实性,严把质量关。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予以支持,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给予资金补助。 四、其他事项 (一)具备条件的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格式装订成册,提交至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班前将附项目汇总表的正式申报文件行文上报,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盐城市发改委高技处(盐城市行政中心542室)。 (二)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5份(附光盘电子版,包含Word、Excel等可编辑版本和PDF版。PDF版需依据顺序要求将相关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项目申报表、信用承诺书、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 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申报组织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及时知晓有关信息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汇总表 2﹒项目申报表 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5﹒编制项目申报书第三方机构使用情况表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