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加快建设能源强市:制氢项目年产能5200万标方》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5-23
  • 5月19日,定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以加快建设能源强市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国能河北定州电厂三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火电项目、氢能全产业链发展、风电光伏等重点能源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及未来规划。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赵绅光 摄

    大力发展氢能产业,实现全市低碳清洁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机遇。定州以河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为契机,把握氢能产业发展新机遇,围绕“制-储-运-加-用+研”全产业链统筹布局,聚焦补链延链强链,完善氢能产业链条,积极对接氢晨科技、中氢新能等新能源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全力招引一批关键性项目,推进旭阳制氢、纯化、储运和河北长安氢燃料汽车技术全面融合升级。同时,与苏州博萃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锂电池循环项目合作协议,全面推进定州市区域内锂电池应用市场和回收循环利用与生产,共同实施城市零碳规划项目。

    深入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推动河北长安、河北旭阳等支柱企业加速裂变。充分发挥河北长安整车技术研发和制造优势,建设以氢燃料电池堆、发动机、车载氢系统、整车制造等为重心涵盖全产业链的研发创新中心,自主研发了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和先进的氢燃料电池系统的城市客车。全力支持河北旭阳以“就近制取、就近使用”为原则,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成并投产一、二期制氢项目,产能达到5200万标方/年,同时建成氢电油气综合能源站,组建旭阳氢能运输车队,成为京津冀及华北区域领先的高纯氢生产和氢能保障基地。

    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主任王华介绍情况。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赵绅光 摄

    在旭阳一期、二期高纯氢制备项目建成投产,河北旭阳氢电油气综合能源站建成投运等基础上,启动实施液氢、绿色甲醇等项目,积极规划年输气10万吨定州-高碑店-北京氢气长输管道及定州市天然气管道掺氢等项目;为充分发挥旭阳氢能资源优势和产业链协同效应,将与产业链优质企业在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生产、燃料电池系统制造、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分布式氢能发电、加氢站建设、分布式储能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协力培育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氢能应用端,目前已开通河北旭阳到辛集澳森钢铁、河北旭阳到天津荣程钢铁、天津港到河北旭阳等5条跨区域氢能重卡路线,稳步推进定州到邢台、定州到唐山氢能重卡等搭建,通过网络货运+氢能产业链监控运营打造绿色智慧共享平台,积极布局园区氢能发电等绿色氢能场景,并以定州市为示范点积极向先进新能源行业迈进。

    积极推动电厂和城市、园区的深度融合。定州市抢抓国家煤电绿色扩能政策机遇,大力推进电厂三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火电项目建设,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总的专项工作协调机构,在强力推动督办下,举全市之力推进项目实施,在省发改委等厅局大力支持下,项目从规划编制到立项核准仅仅用了68天时间。项目建设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发电容量和调节能力,有利于增强省内电网支撑能力、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性和调峰灵活性,对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定州电厂现有机组供热能力5300万平方米,三期工程运营后,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600万平方米,大幅提高保障供热能力,将满足定州及周边区县集中供热民生需要,对减少碳排放、助力碳中和具有积极作用;目前该项目已获得河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并列入河北省重大项目管理。同时,依托定州电厂优质的电、热、汽、水、冷、煤等综合能源,吸纳更多用能企业落户规划园区,发挥友好型城市工厂作用,实现能源互补、效益互补。

    安保强介绍进展情况及未来规划。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赵绅光 摄

    全力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构建清洁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为落实国家及河北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提高新能源装机能力,该市以光伏及风电等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电力能源结构。自2021年被国家列为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试点以来,全市光伏发电并网总容量达到558MW,其中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279MW,超额完成该市3年完成屋顶分布式光伏200MW并网容量任务。深挖风力发电开发潜力,结合“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发展理念,依托定州电厂推动煤电机组与可再生能源联营建设,谋划开发装机规模800MW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规划建设风机160座,项目建成后年可发电量16.8亿千瓦时,将大幅提升该市非化石能源利用占比。同时,发挥全市农业及畜牧业发展优势,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循环利用,推动绿色农业循环发展、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减少污染,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目前建成生物质天然气项目1个,每年可处理畜禽粪污20万吨、农作物秸秆10万吨、餐厨废弃物3.65万吨,可生产生物天然气730万立方米、发电1600万千瓦时、生物有机肥4.2万吨。

  • 原文来源:https://h2.in-en.com/html/h2-24253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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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5-23
    • 近日,河北省工信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创新能力取得突破,在风电、光伏、氢能及储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建成2-3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2%以上。清洁能源装备产业规模较快增长,形成年产1500万千瓦以上风电整机及其零部件、55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能力。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 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备产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形成与国内外新能源需求相适应的产业规模,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清洁能源装备企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健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成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力量。 二、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四)氢能装备产业。重点发展氢燃料发动机系统,积极发展风光耦合发电制氢等可再生能源与电解水制氢一体化技术,推动国产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大型化和纯水电解制氢技术自主化、规模化发展。突破大容量管束集装箱氢气储存、高压IV型储氢瓶材料、制造技术瓶颈,大幅提升氢气储运压力和储氢密度。探索低温液态储运、有机液态储运方式,重点研发液态储氢技术及装备。加快推进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系统集成的技术突破,增强电解槽、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催化剂、双极板、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等关键环节的自主产业化能力,有效提升燃料电池功率、耐久性以及综合效率等产品性能。 (五)储能装备产业。重点发展超长寿命、高安全性、具有良好循环稳定性和倍率性能的锂离子电池储能技术,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鼓励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开展大容量压缩空气储能示范,推进装备制造与技术产业化。探索开展相变储能、储热、储冷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承德依托钒钛资源优势,吸引国内龙头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布局储能产业,打造国家级钒储能应用示范区。唐山依托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强化储能装备配套产业,打造电化学储能装备生产制造基地。积极推进储能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储能产业上下游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三、提升创新能力,夯实产业基础 (一)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发挥各产业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鼓励优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风电、光伏、氢能、核电、燃气轮机、输变电等领域关键技术,解决一批“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问题。 (二)建设一批创新平台。鼓励龙头企业争创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争取若干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科技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三)推动一批成果转化。引导工业设计、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创新要素向清洁能源装备行业集聚,加快光伏、风电、氢能等研发成果产业化进度,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推进优秀工业设计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四)加强标准制修订。围绕新型储能、氢能、特高压交直流装备、智能配电网装备、清洁能源装备能效等领域,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按照《河北省标准化资助管理办法》,对我省主持制修订清洁能源装备相关标准的企业或团体进行资助。 原文如下: 关于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快推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2023年5月4日 关于加快推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清洁能源装备是指发电不排放污染物,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能源装备,是绿色能源技术的载体,是为能源工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基础性、朝阳性产业,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风电装备、光伏装备、核电装备、氢能装备、储能装备、输变电装备和其他清洁能源装备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电子〔2022〕181号),深入推进我省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支持,统筹规划、融合发展,创新驱动、开放合作,安全高效、持续发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清洁能源装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为驱动,推动全省清洁能源装备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的增长引擎,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河北重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创新能力取得突破,在风电、光伏、氢能及储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建成2-3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2%以上。清洁能源装备产业规模较快增长,形成年产1500万千瓦以上风电整机及其零部件、55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能力。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 到2030年,清洁能源装备产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形成与国内外新能源需求相适应的产业规模,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清洁能源装备企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健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成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力量。 二、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风电装备产业。重点发展高参数、高可靠性大型风电机组及大功率永磁直驱发电机、齿轮增速器等关键部件,加快发展超长低风速叶片、塔筒及海上升压站等产品,吸引风电装备上下游产业链布局,壮大风电装备配套能力。紧随海上风电发展趋势,研发制造海上风电设备安装平台,开发风电安装吊索工具及起吊装备,提升风电安装能力和水平。 (二)光伏装备产业。推进保定新能源及能源装备基地、邢台光伏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壮大唐山光伏发电装备基地。引导企业加快关键生产设备及工艺更新,提升大容量高效单晶炉、多线切割机等光伏专用装备技术水平,积极开发全自动光伏组件生产线等生产装备,培育引进智能逆变器、控制器等关键部件生产企业;加快发展高纯硅料和大尺寸硅片技术,推动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PERC)、多主栅(MBB)、N型倍秀(Bycium)电池技术等高效电池技术的规模化量产;开发光伏电站系统智能清洗机器人、智能巡检无人机等产品,发展具有光伏电站运行监测数据采集、监控、故障检测、处理等功能的智能光伏发电监控系统。 (三)核电装备产业。重点发展CAP1000/CAP1400蒸汽发生器、“华龙一号”蒸汽发生器、高温气冷堆蒸汽发生器等优势产品;支持核级管道装备优势企业借助大型挤压设备,加快研发主蒸汽超级管道、快堆管道、裤型三通等核级铸锻件产品;引导优势阀门企业依托核电站核级风阀产品优势,加大研发投入,拓展核电产品,提升核电装备配套能力;推进氢硼可控核聚变实验路径探索。 (四)氢能装备产业。重点发展氢燃料发动机系统,积极发展风光耦合发电制氢等可再生能源与电解水制氢一体化技术,推动国产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大型化和纯水电解制氢技术自主化、规模化发展。突破大容量管束集装箱氢气储存、高压IV型储氢瓶材料、制造技术瓶颈,大幅提升氢气储运压力和储氢密度。探索低温液态储运、有机液态储运方式,重点研发液态储氢技术及装备。加快推进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系统集成的技术突破,增强电解槽、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催化剂、双极板、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等关键环节的自主产业化能力,有效提升燃料电池功率、耐久性以及综合效率等产品性能。 (五)储能装备产业。重点发展超长寿命、高安全性、具有良好循环稳定性和倍率性能的锂离子电池储能技术,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鼓励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开展大容量压缩空气储能示范,推进装备制造与技术产业化。探索开展相变储能、储热、储冷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承德依托钒钛资源优势,吸引国内龙头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布局储能产业,打造国家级钒储能应用示范区。唐山依托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强化储能装备配套产业,打造电化学储能装备生产制造基地。积极推进储能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储能产业上下游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六)输变电装备产业。发展大容量、超高压、组合化、无油化、智能化、抗短路、高可靠和免维护输变电设备,提升系统集成能力。以智能电网装备为主导,围绕发电、输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等各环节,重点发展新能源并网及控制设备、快速充电设备、大容量储能设备、智能输变电设备、智能配用电设备等。 (七)其他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加快发展重型燃气轮机和热端透平组件等核心零部件;吸引国内水电装备龙头企业在我省布局,重点发展冲击式水轮机、反击式水轮机和轴承、叶片、阀门等水轮机上游核心零部件,加大可变速抽水蓄能及海水抽水蓄能等小水电装备研发力度。 三、提升创新能力,夯实产业基础 (一)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发挥各产业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鼓励优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风电、光伏、氢能、核电、燃气轮机、输变电等领域关键技术,解决一批“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问题。 (二)建设一批创新平台。鼓励龙头企业争创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争取若干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科技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三)推动一批成果转化。引导工业设计、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创新要素向清洁能源装备行业集聚,加快光伏、风电、氢能等研发成果产业化进度,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推进优秀工业设计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四)加强标准制修订。围绕新型储能、氢能、特高压交直流装备、智能配电网装备、清洁能源装备能效等领域,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按照《河北省标准化资助管理办法》,对我省主持制修订清洁能源装备相关标准的企业或团体进行资助。 四、壮大龙头企业,打造河北品牌 (一)培育领军企业。加大清洁能源装备行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小巨人”企业、“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积极培育上市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潜力企业,通过政策扶持、协调服务、转型升级、“一企一策”等措施,推动企业向10亿、50亿、100亿级目标跃升。 (二)扶持企业成长。支持清洁能源装备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建档立卡,对标质量标准,组织省市县三级开展联合帮扶,推动相关企业尽快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通过认定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产业化、扩产升级等技术转化不同阶段,从企业创新能力平台建设、项目建设配套条件配置、建设资金协调等不同方面,进行重点支持,促进企业快速成长。 (三)强化品牌培育。加大清洁能源装备领域质量品牌标杆培育力度,强化品牌宣传推广,助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 五、推动企业集聚,打造产业生态 (一)优化产业布局。保定市以“电力及新能源高端装备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契机,开展强链补链、对标对表和数智赋能行动,打造“中国电谷”升级版。张家口、承德依托风能、太阳能等资源优势,引进风电装备关键零部件企业,加快风电装备产业园建设,打造中国北方陆上风机生产制造服务基地和氢能示范应用基地。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太行山脉重点打造太行山脉“光伏+储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制造区。唐山、秦皇岛和沧州等依托海洋和港口资源优势,重点打造沿海“清洁能源(风电、核电、燃气轮机)+储能”装备制造基地。 (二)提升集群能级。推动丰宁、张北风电新能源产业集群、任丘市电力设备制造产业集群、宁晋县光伏产业集群、曹妃甸清洁能源装备集群、邯郸冀南新区风电装备产业集群等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在水、电、气、暖、交通等方面的配套能力;完善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引导鼓励清洁能源装备项目在集群中集中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 (三)打造产业生态。充分发挥我省钢铁、化工等产业优势,推进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向上游原材料延伸拓展,在轴承、塔筒、叶片、法兰、储氢瓶、光伏硅片、蒸汽发生器、热端透平组件、碳纤维、树脂等关键零部件和化工产品方面加大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力度;推动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各环节项目建设,积极搭建产业链上、中、下游供需对接平台,在风电装备、氢能装备、核电装备等领域新上一批技术先进、产业链长的重大项目,逐步完善产业链条,打造产业生态,提升行业发展潜力和整体竞争力。 六、拓展应用市场,推进开放合作 (一)推进分布式风电光伏电站建设。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依托沿海资源优势,推动超大型海上风电装备应用。支持农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推动工业企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推动太阳能与既有和新建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体系。 (二)推广多能互补示范应用。张家口、承德等市利用现有资源优势,推广风电+智能微电网、光伏+智能微电网等模式,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培育风电+、光伏+等多种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多层级多时间尺度多能互补协同优化。 (三)加强与京津的协同发展。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雄安新区大规模建设,搭建创新交流合作平台,鼓励省内清洁能源装备企业与京津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推动行业先进技术和重点项目在河北落地。 (四)强化重大项目合作。推进央企与河北协议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达效,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争取更多央企投资重大项目落地。加强与境内外大集团、大公司、大院所等的紧密联系,加大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下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跟进引入配套产业。 七、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相关部门组建的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落实措施,完善统计体系和配套政策,统筹推进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市结合当地发展现状,积极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发挥清洁能源装备行业各专业委员会作用,提供咨询指导,推动行业交流和合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各地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制造业发展,优先支持新能源开发与装备制造一体化建设。鼓励优势企业开展大型新能源“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示范项目建设。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统筹优化用地、用能、环保等要素配置,优先保障新能源装备制造重大项目建设。 (三)落实财税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资金支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形成省市协调联动的股权投资体系,鼓励各市县项目基金向清洁能源装备领域倾斜;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对能源装备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进入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投资领域。 (四)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清洁能源装备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多元化、多层次培养体系。优化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加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校加快清洁能源装备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开展高素质人才联合培养,推进与高水平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交流。深化清洁能源装备领域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探索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 (五)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跟踪服务机制,聚焦产业链短板弱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精准招商,不断培育壮大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链。对产业发展情况展开定期督查和不定期调研,切实协调解决问题,总结推广一批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 《河北印发《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2-08
    • 2月6日,河北印发《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其中提出,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7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1900万千瓦。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20%左右。加强柴油车治理监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原文如下: 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标志性行动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 到2023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改善,所有设区的市守住不退回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的底线,25家钢铁企业以及其他重点行业35家重点企业完成环保绩效创A。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0%,国省考断面消除Ⅴ类,京津水源上游流域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白洋淀水质巩固保持Ⅲ类。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全国领先。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展开。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深入开展,白洋淀鸟类栖息地管理监测机制初步建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新增4家以上,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提升。碳资产价值核算方法学开发种类达到20个以上,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形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种类进一步拓展。 到2025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7%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以下同),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全面完成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火电、垃圾发电7个重点行业265家重点企业环保绩效创A。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2%,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Ⅴ类,京津水源上游流域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白洋淀水质稳定保持Ⅲ类。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达到100%,拟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目标达标率100%,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100%,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1%以下。石家庄、唐山、保定、衡水市和雄安新区“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深化,全省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白洋淀全域鸟类栖息地管理监测体制持续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4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0%。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价值实现规模进一步扩大。配置科学、运转高效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全面建成。 到2027年,生态环境治理达到新高度,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基本建成。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在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基础上巩固提升,城市环境洁净度和城市竞争力显著提高,7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保绩效创A全部完成,全省工业企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实现新突破。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力争达到85%,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Ⅴ类,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京津水源上游流域优良水体比例保持100%。白洋淀水质保持Ⅲ类并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建成全国美丽河湖。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稳居全国前列,旅游旺季北戴河国考入海河流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达100%、主要浴场海水水质稳定保持一类,沿海区域分批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基本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进一步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累计创建20家以上,全面完成36个自然保护区、144个县生物多样性调查,白洋淀、张承坝上地区、燕山—太行山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显著改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碳排放资产化制度初步建立,碳排放、排污权交易市场更加成熟,生态环境要素配置作用进一步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行动。加强重点城市污染治理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力度,着力解决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化石、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等结构性污染问题,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推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境容量相匹配。开展城市污染治理挖潜行动,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协同增效,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等重点污染物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下均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细颗粒物(PM2.5)达标和重污染天气消除行动。统筹节能、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抑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城市污染治理挖潜攻坚。建立“三线一单”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制度,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优化。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7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1900万千瓦。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20%左右。加强柴油车治理监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实施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行动。深入推进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面创A,到2024年44家钢铁企业完成创A。全面开展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火电、垃圾发电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建立“一个行业一个创A标准、一套技术指南、一套政策支持体系、一张创A时间表,一个企业一个具体实施方案”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排放治理、清洁能源货车替代。强化政策激励,落实激励性绩效分级、绿色信贷、财税资金等支持措施。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先进适用环保技术研发应用。(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四)实施地表水环境治理行动。围绕白洋淀流域、京津水源涵养区、环渤海、冀中南、大运河等区域分区施策、分类指导,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强化工业、农业节水,合理建设再生水管网,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白洋淀、衡水湖、南大港等湿地保护,推进察汗淖尔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恢复水生植被生物,开展重要水体“水下森林”建设试点。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快消除冀中南区域国省考Ⅴ类断面。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为节点推进人工湿地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实施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和破损修复。完善城镇公共污水处理设施,加快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和草原局) (五)实施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行动。坚持“补水—治污—防洪”一体推进,着力打造清新、灵动、低碳、美丽白洋淀。全流域全面推行“六无”标准,加强汛期水污染应急管理,因地制宜建设河口生态湿地,提高水生态环境承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完善多水源补水机制,推动上游入淀河流生态容量稳步提升。选取唐河、孝义河、拒马河、大清河部分河段构建入淀“绿脉”,分类实施河流生态建设。强化淀区污染治理,科学实施生态清淤和百淀联通工程,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和达标运行管理,开展城市庭院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村落环境提升工程,严控面源污染。增强白洋淀区域生态绿心作用,构建绿地、湿地、河流、公园等多元有机生境。加强鸟类栖息地建设管理,强化水生生物保护。(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和草原局) (六)实施海洋综合治理行动。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推进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一口一策”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着力削减总氮排放,到2027年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强化海水养殖监管,促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推进岸线管护与修复,实施秦皇岛七里海退养还海、金沙湾岸线修复以及唐山滦河口湿地、曹妃甸海草床、滦南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保障海洋生态安全。加强北戴河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交通运输厅、河北海事局) (七)实施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整治历史遗留废渣、尾砂、冶炼粉尘等固体废物。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管控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健全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加强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到2027年,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地矿局) (八)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加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北方防沙带、太行山燕山绿化、雄安新区千年秀林、白洋淀上游规模化林场等重点工程,科学恢复林草植被。持续实施“三化”草原治理工程,科学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推行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优化大运河沿线生态空间格局,打造大运河绿色生态带。推进燕山—塞罕坝国家公园建设。加快滹沱河等重点河流湿地公园建设,高标准建设沿河生态走廊,打造“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多彩景象。在燕山、太行山以及张承坝上地区等重点区域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力度。完成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开展塞罕坝、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区域本底调查及监测。加强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建设,加快打造国内示范自然保护区。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体系,防治外来物种侵害。(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石家庄海关) (九)实施“无废城市”建设行动。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水平,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优化利用处置结构布局,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健全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政策体系,实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到2027年,全省各地“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功能互补、共享共治、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基本形成。(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 (十)实施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和排污权交易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降碳产品方法学和碳排放基准值体系,加大降碳产品开发力度,实行以基准值为基础的碳排放抵消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碳减排项目开发机制,规范碳减排资产认定、登记和管理,运用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提升数据科学性、准确性和公允性。鼓励开发碳金融产品,加快推动碳资产化。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开展排污权跨区流转、租赁试点,丰富排污权交易品种,扩大政府储备和交易规模,强化金融赋能,激发市场主体减排内生动力。加快组建雄安绿色交易所,增强绿色发展动能。(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北银保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国资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成立美丽河北建设工作专班,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推进和协调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地方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组织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财政厅) (二)强化政策支撑。推动制订推进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相关的地方法规。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制度研究和建设。及时制修订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在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方面支持美丽河北建设。完善绿色发展市场机制建设。(责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北银保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三)强化项目引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美丽河北建设实践,认真谋划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程,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河流湖库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等重点项目,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美丽城市、蓝天、河湖、海湾、乡村、田园等创建行动,绘就美丽河北多彩画卷。(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四)强化监督执法。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深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美丽河北建设目标任务纳入督察范围,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全面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负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的省有关部门) (五)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整合优质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品质,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广泛凝聚生态文明共识。积极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等主题社会宣传活动,讲好美丽河北故事。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