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9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栗战书说,从法律实施的总体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全国 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 (PM10)平均浓度比 2013年下降 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细颗粒物 (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 39.6%、34.3%、27.7%,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连续三年达标。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点区域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