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绿电”消纳责任大幅提升,电解铝首次被监测》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8-06
  •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每年各省须经考核的一项约束性指标。从今年刚发布的考核目标来看,大多数省份的消纳压力明显提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2024年和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对比去年的消纳责任权重,今年主要存在两个变化:一是大多数省份消纳责任权重较去年上浮了三个百分点以上,幅度明显增大;二是今年新设了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此前没有这项目标。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包括“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两种。“总量”消纳权重的计算方法是,当地生产且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加上外地净输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除以本地全社会用电量。“非水电”则是在上述可再生能源电量中去除水电的部分。

    《通知》显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大的是四川、青海、云南三省,与去年消纳责任权重保持一致均为70%。这三个省份都是水电大省,而青海也是光伏发电装机大省。去年“非水电”消纳权重最大的是青海(27.2%)、宁夏(24.5%)、吉林(23.5%)、黑龙江(22.7%),这四省今年的“非水电”消纳权重都上升至30%,依然稳居榜首。

    根据2019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和消纳量核算方法(试行)》,各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是依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确定的,同时结合各区域实际用电增长情况、实际可消纳本地生产和区域外输入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原则上,各区域均应逐年提升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或至少不降低。

    尽管每年最低消纳责任权重都在提升,但是今年的提升幅度明显更大。第一财经记者根据公开文件数据测算,往年大多数省份消纳责任权重的提升每年幅度约在1到2个百分点,但是今年大多数省份消纳责任权重较去年上浮了3个百分点以上。其中,黑龙江、河南、海南较去年提高7个百分点及以上;吉林、湖南、甘肃较去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及以上。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今年多个省份的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大幅提升,压力给到了地方,这符合国家对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一贯的支持态度,也敦促各省应以更主动的姿态提升绿电消纳比例,减轻即将到来的“十五五“的考核压力。

    “随着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节点越来越近,各省的消纳责任权重还会继续提升。简单来说,清洁能源的资源越丰富,或者经济水平越发达的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提高的潜力就越大。前者自己可以生产绿电,配合抽水蓄能等储能资源或者煤电等调峰资源使用,就近或者就地消纳。后者可以购买外地的绿电绿证,以满足本地的消纳责任权重需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称。

    除了各省消纳责任权重的变化,今年新设的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同样引人注目。

    国务院今年5月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通知》称,该政策是新设的电解铝绿电消费比例目标的政策来源。同时,电解铝行业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绿证核算,2024年只监测不考核。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今年各省电解铝行业绿电消费比例目标,与所属省份的年度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基本持平,少数省份有小幅浮动。例如,山东省今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目标为20%,山东省的电解铝行业绿电消费比例目标则为21%。

    林伯强表示,无论是电解铝的绿电完成情况允许以绿证核算还是今年只监测不考核,都给电解铝行业消纳绿电预留了较为充足的准备时间。这也符合“先立后破”的转型原则,平衡了企业履约灵活性、履约能力和履约责任。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解铝生产国,据此前有关部门测算,全行业年度用电量超过5000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6.8%,耗电量巨大。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提出,鼓励电解铝企业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

    值得注意的是,在鼓励消纳绿电的同时,政策也给电解铝行业减轻了成本的压力。根据2021年发布的通知,电解铝企业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的占比超过15%,且不小于所在省上年度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激励值的,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相应降低1%。

    彭澎表示,目前国内只有内蒙古等个别省份,围绕强制要求高耗能企业参照省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绿电消费比例,出台了征求意见稿或者正式文件。接下来,预计各省将会陆续出台类似要求。“最近很多省份大力上马分布式光伏项目,与这项政策走向有很大关联。因为建风电、建光伏的集中式地面电站速度不是那么快的,但是分布式光伏只要获得一定的扶持,一年内全省新增装机10GW还是比较容易的。”彭澎说。

  • 原文来源:https://www.cnenergynews.cn/dianli/2024/08/06/detail_2024080617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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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4-24
    • 2019年一季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网”)经营区新能源发电量1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新能源发电占比9.1%,同比增长0.7个百分点;新能源弃电量4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1%,弃电率为3.9%,同比降低2.1个百分点,整体实现“双升、双降”。这是4月11日国家电网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 2019年是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攻坚年,作为全球接入清洁能源规模最大的电网,国家电网计划提前实现新能源利用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为此将进一步研究提出多项新举措,推动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消纳渠道不断拓宽 戈壁滩上一半的太阳能电池板在空晒太阳,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六年前在甘肃敦煌采访看到的情景。彼时,该省新能源装机增长迅速,但自身消纳有限,电网又因审批建设周期长等因素发展滞后,导致出现“弃风”、“弃光”现象。 不过,从2014年开始,情况出现好转。“十二五”以来,甘肃境内电网累计投资760亿元,建设了750千伏第一、二通道和一系列330千伏送出工程,满足新能源项目接入和送出需要,大幅消除了电网“卡脖子”问题。2017年8月,世界首条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又建成投运。 新能源消纳渠道的拓宽并不止于此,“市场化”便是近两年的新路径之一。例如,开展新能源与火电中长期联合外送,2018年甘肃全年外送电量3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0.17%,较2017年多发新能源31.32亿千瓦时。还有富余新能源跨省区现货交易,完成交易电量32.49亿千瓦时,占国网交易总量的46.7%。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底,我国清洁能源累计装机容量突破7亿千瓦,占全球的30%。2018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把推动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消纳问题作为重点工作,制定《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据介绍,国家电网制定并实施促进新能源消纳22项措施,包括电网建设、调度运行、市场交易、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公司经营区清洁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5.5亿千瓦,占全国的73%,占电源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38%。清洁能源发电量1.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占总发电量的22.8%,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新能源弃电量26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5%,弃电率5.8%、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西南地区调峰弃水电量13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弃水率3.8%、同比降低0.8个百分点。 促进清洁能源跨区跨省消纳 2019年是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攻坚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风、光、水电消纳问题。 “新能源消纳矛盾总体缓解,但局部地区问题仍然存在,2018年新疆、甘肃新能源弃电率仍高达15%以上,要提前实现新能源利用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国家电网发展部副主任刘劲松解释说,2019年新能源消纳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刘劲松透露,2019年国家电网将超前开展规划研究,统筹新能源开发和消纳,为政府部门提出装机规模、布局和时序建议,推动有序发展。同时,持续加大电网建设力度,扩大清洁能源配置范围。加快推进张北—雄安特高压交流、青海—河南、雅中—江西、陕北—武汉特高压直流、张北柔性直流示范工程等输电通道建设;年内建成投运甘肃河西走廊750千伏第三通道等17项省内断面加强工程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国家电网公司工作会议上,董事长寇伟提出“三型两网、世界一流”的新时代战略目标,推动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其中包括,充分应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通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个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打造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的泛在电力物联网,为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新能源消纳提供强有力的数据资源支撑。 “要加快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探索服务新能源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源网荷协同发展。”刘劲松透露,国家电网将开发建设新能源大数据管理平台,聚焦公司核心业务、聚焦政府社会关切、聚焦客户、聚焦价值作用发挥,以满足各方主体需求为导向,提升电网业务全环节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此外,国家电网还将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扩展清洁能源消纳空间。推动完善有利于打破省间壁垒、促进清洁能源跨区跨省消纳的政策、市场和价格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参与省间中长期交易,采取多种市场化交易方式促进清洁能源消纳,2019年新能源省间交易计划达到700亿千瓦时以上。大力推进电能替代,2019年力争完成替代电量1450亿千瓦时以上。 多方协力推动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国家电网能源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副所长谢国辉认为,清洁能源消纳是世界性难题,丹麦、德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的清洁能源发展经验值得借鉴,根本上来说就是建立了“政策调控、市场引导”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出台了投资监测预警机制、电价调整、项目竞争性配置、平价上网等一系列措施,为引导清洁能源有序发展和布局、改善清洁能源消纳状况做出了巨大贡献。 “随着平价时代的到来,仍需要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年度预警结果,引导风电、光伏发电合理布局。”谢国辉建议,要统筹发展与消纳,完善电源与电网、新能源与各类电源的统一规划机制;完善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市场机制,建立健全清洁能源参与省内与省间市场交易和火电调峰等补偿机制,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现货市场;完善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政策,做好优先发电保障和市场化消纳的衔接。 从电源方面而言,则要按照各地区消纳目标,结合本地电网的接网条件和消纳能力,合理确定清洁能源年度建设规模、布局和时序。国家电网倡议,加快落实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2019年力争完成4000万千瓦以上改造规模。规范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和运行管理,并网燃煤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同等管理,服从电网统一调度,承担调峰义务和相应社会责任。提升新能源场站涉网性能,为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和运行提供支撑。 谢国辉认为,用户方面要倡导绿色发展模式,探索“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新途径,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 《风电消纳难题再现》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6-24
    • 限电,在多年前使风电行业头疼不已,甚至影响了全国风电发展格局,乃至变相促进风电低风速技术创新的历史挑战,今天正重新上演。 例如在新疆,负荷较高的地区实际限电情况维持在10%以内,但负荷不足地区的限电率甚至可能达到20%-50%之多。再如甘肃,有些地区的限电率在20%左右,最高的超过了25%。 官方统计信息也佐证了这一点。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4年3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显示, 2024年1-3月,风电利用率低于95%的省份(地区)共9个,分别为河北、山东、蒙西、蒙东、辽宁、吉林、河南、甘肃、青海。 国家能源局召开的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调度视频会上提到,部分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下降,源网协调不够,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不平衡等,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快研究协调解决。 事实上,在一些风电开发比较集中的地区,政府早就在绞尽脑汁想办法解决弃风限电与风电大规模发展之间的矛盾问题,并且已经开始行动,以本地产业消纳能力来审批或制定风电发展规模,大力推进一体化项目建设。 强制上马“一体化”项目 3月27日,新疆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风光资源优势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通过氢能、绿色算力、用能绿色替代、低碳产业园以及产业布局五大路径配比一定规模的风、光市场化指标,发挥新疆风光可再生能源的优势。 县级政府在新能源产业管理的第一线,他们的感受最强烈。新疆昌吉木垒县领导就对此一再强调,始终坚持以产业链和供需链为纽带,以骨干企业为内核,以新能源上下游配套企业为重点,积极构建“发电端、制造端、消纳端、保障端”相互依存、自我发展,良性循环的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相比新疆“配比一定规模的风、光市场化指标”的温和政策,内蒙古对一体化项目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也就是必须先有负荷才可以上马电源。 4月8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提出:各盟市在项目核准(备案)时要重点审核新增负荷开工建设情况,新增负荷开工后,配建的新能源项目才能核准(备案)、开工建设。同时,要督促和指导项目业主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依托的新增用电负荷未全部投产前,配建的新能源规模不得投入运行。 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支持新能源大基地布局制氢项目,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风光制氢项目与绿氢应用项目一体化审批和建设管理。这项通知还强调,并网型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年上网电量不超过项目年总发电量的20%。 有专家表示,目前不少风资源富集的地区,对新上的单一风电项目已持谨慎态度,更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有些地区定下规则,想上风电项目,首先你得有负荷,也就是要拉着用户一起上项目。这一方面能促进风电消纳,另一方面还能通过利用风能资源优势,带动其他产业发展。” 以新增负荷定风电规模 其实,相比内蒙古与新疆在项目层面上对一体化的支持,换言之对单一风电项目的谨慎而言,甘肃的做法还要更强硬一些,直接将年度风电新增容量与年度负荷新增需求量进行了捆绑,在全省规划层面卡住了单上风电电源项目的传统审批模式。 4月,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试行)》要求坚持以负荷定规模。根据年度新增用电负荷确定市州年度新增规模指标,兼顾土地保障要素和新能源利用率因素。发展新能源项目时,应主动承担电力消纳责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新能源项目与用电负荷匹配的产销储机制,努力做到电力消纳有保障、行业发展可持续。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负荷定规模”,基本可视为风电项目能否开发,需要看负荷是否还有空间,如果有某个市州没有新增用电负荷,那么也别想新增风电。 新增负荷也不是哪一类都行 如果你以为随便拉一个负荷,就能获得风电开发指标,那就大错特错了。在不少地区,能够被认可的负荷,被限制在当地的特色产业或当地希望引入的产业范围内。 例如,5月8日,甘肃省兰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兰州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指出,兰州市此次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的基本原则是“负荷优先、依法规范、效率优先、区域平衡、奖惩结合”,将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排名确定开发主体和建设容量。 文件显示,此次评分标准中“新增负荷产业带动部分”占30分。具体包括,企业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投资计划方案合理可行,引导新能源产业与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以“6+X”先进制造业产业及产业链(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数据信息6个千亿级产业,新能源、航空航天、新型建材、食品加工、绿色环保、氢能、核能等一批百亿级产业)为消纳负荷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这似乎意味着,风电开发企业必须主动走出去,与其他产业企业融合发展,才能获取到风电开发指标。而其他拥有负荷需求的产业或企业,则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越来越强势,甚至可能逐步具备直接获取风电开发指标的能力,导致风电开发企业的价值被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