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发布《2024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7-25
  • 7月24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京发布《2024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电力消费需求和生产供应等情况,预测了下半年的电力供需形势。

    以下为《2024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新闻发布稿)全文:

    2024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今年以来,电力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攻坚克难,经受住了冬季大范围极端严寒、雨雪冰冻天气,以及夏季多轮高温等考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一、2024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一)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二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5%。分月份看,1-2月、3月、4月、5月、6月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1.0%、7.4%、7.0%、7.2%、5.8%。1-2月受低温、闰年、上年同期低基数叠加影响,电力消费为两位数增长;3、4、5月电力消费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6月受部分地区气温低于上年同期等因素影响,电力消费增速有所回落。

    一是第一产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畜牧业用电增速领先。上半年,第一产业用电量623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3%,同比增长8.8%,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8.0%。上半年,畜牧业、渔业、农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0.1%、9.5%、7.9%。

    二是第二产业用电量较快增长,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增速领先。上半年,第二产业用电量3.0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5.9%,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56.9%。二季度,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5.9%。上半年,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6.9%,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6.5%。分大类看,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上半年用电量同比增长13.1%,增速高于同期制造业平均增长水平6.2个百分点,制造业延续转型升级趋势。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中的9个子行业用电量增速均超过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5.7%,其中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大幅增长54.9%。消费品制造业上半年用电量同比增长7.6%,消费品制造业中的12个子行业用电量均为正增长,其中,家具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同比增速超过10%。四大高载能行业上半年用电量同比增长4.0%;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半年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7%、5.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半年用电量同比零增长,季度增速从一季度的-1.6%上升至二季度的1.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上半年用电量同比增长1.5%,其中水泥制造用电量同比下降13.6%。

    三是第三产业用电量延续快速增长势头,互联网数据服务、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高速增长。上半年,第三产业用电量85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8.3%,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5.6%。二季度,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9.2%。上半年,批发和零售业(18.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3%)、住宿和餐饮业(12.3%)用电量增速超过第三产业整体增长水平。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快速发展带动下,互联网数据服务上半年用电量同比增长33.0%。电动汽车高速发展,充换电服务业上半年用电量同比增长63.7%。

    四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较快增长。上半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7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7.8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4.5%,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6.0%。二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5.5%。

    五是全国所有省份用电量均为正增长,西部用电增速领先。上半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7.7%、8.0%、9.6%和3.4%。上半年,全国所有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为正增长,其中,西藏(15.7%)、新疆(15.2%)、云南(14.2%)、安徽(13.3%)、海南(12.0%)、内蒙古(11.5%)6个省份用电量增速超过10%。

    (二)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到55.7%。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一是电力投资保持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国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合计5981亿元,同比增长10.6%。分类型看,电源完成投资3441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的比重为85%。电网完成投资2540亿元,同比增长23.7%。

    二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首次超过煤电。上半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53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878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为89%。截至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火电14.1亿千瓦,其中煤电11.7亿千瓦,同比增长2.5%,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8.1%,同比降低4.3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7.1亿千瓦,同比增长24.2%,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5.7%,比上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电力装机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分类型看,水电4.3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439万千瓦;核电5808万千瓦;并网风电4.7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3亿千瓦、海上风电381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7.1亿千瓦。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6月底达到11.8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同比增长37.2%,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8.4%,比上年同期提高6.5个百分点。

    三是水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5.2%,其中,规模以上电厂太阳能发电、水电、风电、火电、核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7.1%、21.4%、6.9%、1.7%和0.1%。二季度,受降水同比增加以及上年同期低基数因素拉动,4、5、6月水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1.0%、38.6%、44.5%。上半年,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2935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量的84.2%。

    四是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其他类型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均同比下降。上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666小时,同比降低71小时。分类型看,水电1477小时,同比提高238小时。火电2099小时,同比降低43小时;其中,煤电2203小时,同比降低41小时;气电1084小时,同比降低53小时。核电3715小时,同比降低55小时。并网风电1134小时,同比降低103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626小时,同比降低32小时。

    五是跨区、跨省输送电量二季度增速明显上升。上半年,全国完成跨区输送电量39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其中一、二季度同比分别增长3.7%、16.4%。二季度来水明显好转,西南地区水电发电量大幅增加,西南外送电量增速从一季度的同比下降16.1%上升至二季度同比增长72.8%。上半年,全国完成跨省输送电量88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其中一、二季度同比分别增长4.8%、7.2%;内蒙古、山西、云南、四川、新疆上半年输出电量规模超过500亿千瓦时。

    (三)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上半年,电力行业企业全力以赴抓好保电保暖保供工作,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月部分时段全国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多地出现大幅降温,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华北、华东、南方等地区部分省份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蒙西电网用电负荷快速增长,电力供需形势持续偏紧,通过加强省间互济、采取需求侧管理等措施,大幅缓解了全网供电紧张局面。

    二、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一)电力消费预测

    预计2024年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6.5%左右,最高用电负荷比2023年增加1亿千瓦左右。气象部门最新预判今年夏季我国大部地区气温偏高,根据不同预测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预测结果,综合判断,预计2024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8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左右。受2023年下半年基数较高(2023年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8.2%,比2023年上半年增速提高3.2个百分点)等因素影响,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左右。预计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14.5亿千瓦左右,比2023年增加1亿千瓦。

    (二)电力供应预测

    预计2024年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规模达到3亿千瓦左右,累计装机占比将首次超过40%。在国家“双碳”目标下,电力行业大力投资发展新能源。预计2024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规模与2023年基本相当,其中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规模达到3亿千瓦左右。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3亿千瓦左右,同比增长13%。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19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至57.5%;其中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达到13.5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比重将首次超过40%,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利用率将明显下降。火电14.6亿千瓦,其中煤电12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7%以下。

    (三)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预计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紧平衡。综合考虑需求增长、电源投产以及一次能源情况,预计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紧平衡,蒙西、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江西、四川、重庆、广东、云南等部分省级电网电力供需形势偏紧。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两年平均增速是以2021年同期值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方法计算。

    3.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厂发电量,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4.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5.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6.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7.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 原文来源:https://www.nengyuanjie.net/article/94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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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快速增长。全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增速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4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率和城乡居民电气化水平的持续提高,以及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居民取暖“煤改电”的大力推进,尤其在气温因素的作用下,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负荷快速增长,带动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快速增长。    四是畜牧业和渔业带动第一产业用电量快速增长。全年第一产业用电量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增速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畜牧产品、渔业产品规模化生产逐步增多,带动畜牧业、渔业用电量分别增长17.4%和11.0%。    五是电力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第二产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9.0%、比上年降低0.8个百分点。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比重比上年降低0.6个百分点;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比重提高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比重分别提高0.6和0.2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用电量比重为1.1%,与上年持平。    六是中西部地区大部分省份增速相对较高。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9%、9.6%、10.9%和6.9%,比上年分别提高1.7、2.3、1.8和2.3个百分点;用电量占全国比重分别为48.3%、19.0%、26.9%、5.8%。其中中部、西部同比分别提高0.3和0.2个百分点,东部、东北地区分别下降0.3和0.2个百分点。全国31个省份用电量均实现正增长;除福建、山东外,其余13个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均属于中、西部地区。   (二)电力生产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高质量发展成效初步显现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9.0亿千瓦、同比增长6.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0.8%、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分类型看,水电装机3.5亿千瓦、火电11.4亿千瓦、核电4466万千瓦、并网风电1.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7亿千瓦。火电装机中,煤电10.1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53.0%,比上年降低2.2个百分点;气电8330万千瓦,同比增长10.0%。全国发电装机及其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均居世界首位。电力供应主要特点有:    一是发电装机绿色转型持续推进。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同比减少605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新增总装机的73.0%。“5?31光伏新政”出台后,光伏发电增速放缓,全年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比上年下降16.2%;国家加快推进和实施光伏扶贫政策,西部地区新增太阳能发电比重同比提高7.8个百分点。东、中部地区新增风电装机占比为64.2%、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比为72.2%。全国新增煤电2903万千瓦、同比少投产601万千瓦,为2004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二是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全国全口径发电量6.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1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30.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水电发电量1.2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火电发电量4.9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全国并网太阳能发电、风电、核电发电量分别为1775、3660、2944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50.8%、20.2%、18.6%。新能源发电已成为内蒙古、新疆、河北、山东、宁夏、山西、江苏、黑龙江、安徽、吉林等14个省份第二大发电类型。    三是各类型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均同比提高。2018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862小时,同比提高73小时。其中,水电3613小时,提高16小时;火电4361小时,提高143小时;核电7184小时,提高95小时;并网风电2095小时,为2013年以来新高,比上年提高146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12小时,提高7小时。    四是弃风弃光问题继续得到改善。各级政府和电力企业等多方共同努力,多措并举推进清洁能源消纳。2018年,全国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全国弃光电量54.9亿千瓦时,平均弃光率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华北、西北、东北地区风电设备利用小时分别比上年提高102、215和236小时,西北、东北地区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分别提高66和65小时。    五是110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比重提高。全国电网投资5373亿元,同比增长0.6%。其中,±1100千伏、1000千伏投资分别增长111.5%和6.8%;110千伏及以下投资增长12.5%,占全部电网投资的比重为57.4%、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全国基建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2.2亿千伏安、同比下降8.9%;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3.77万千米、同比增长14.0%;新增直流换流容量3200万千瓦、同比下降59.5%。全年投产1个特高压项目,为内蒙古上海庙至山东临沂±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截至2018年底,全国跨区电网输电能力达到1.36亿千瓦。    六是跨区跨省送电量快速增长。全年全国跨区、跨省送电分别完成4807和12936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3.5%和14.6%,增速同比分别提高1.4和1.9个百分点。特高压项目推动跨区跨省送电,其中山西晋北-江苏淮安、宁夏灵州-浙江绍兴特高压线路输电量分别拉动全国跨区送电量增长2.0和4.2个百分点。    七是电力燃料供需总体平衡,地区性时段性偏紧,煤电企业经营仍比较困难。反映电煤采购成本的CECI 5500大卡综合价波动区间为571-635元/吨,各期价格均超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印发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808号)规定的绿色区间(价格正常)上限,国内煤电企业采购成本居高不下。2018年全年全国火电企业亏损面仍近50%。    (三)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出现错峰限电    2018年,用电增速回升,电网峰谷差加大,全国电力供需形势从前几年的总体宽松转为总体平衡。其中,华北、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省份局部性、阶段性电力供应偏紧;东北和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    二、2019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一)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较2018年回落    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用电量增长不确定性增大。综合考虑国际国内形势、产业运行和地方发展等,以及2018年高基数影响,预计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将平稳回落,在平水年、没有大范围极端气温影响的情况下,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左右。    (二)年底总装机容量约20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进一步提高   预计2019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左右。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6200万千瓦左右;预计2019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0亿千瓦、同比增长5.5%左右。其中,水电3.6亿千瓦、并网风电2.1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0亿千瓦、核电5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2100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8.4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1.8%左右,比上年底提高1个百分点。    (三)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偏紧    2019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将持续增加;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比重持续提高,拉大系统峰谷差,时段性系统调峰能力不足;电煤价格高位运行,发电用煤维持地区性季节性供需偏紧格局。在多重因素叠加、交互影响下,预计全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华北、华中区域局部性时段性电力供需偏紧;华东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枯水期广西、贵州偏紧,汛期云南清洁能源消纳压力较大;东北、西北区域预计电力供应能力富余。预计2019年全国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400小时左右。    三、有关建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能源安全新战略五周年。电力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的安排要求,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上取得新成效,着力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结合电力供需分析与预测,提出有关建议如下。    (一)坚持落实发展战略规划,深入推进电力生产和消费革命。重点做好规划引领、电网架构、新能源发展、核电建设等工作。    一是根据“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电力发展节奏和规划目标,并抓好落实;尽快启动“十四五”规划研究工作。积极开展电力发展战略规划专项研究,统筹确定能源消费总量及各地区、各子行业发展目标,做好各战略目标与规划目标衔接。    二是深化中长期电网网架规划研究,尽快形成目标清晰、布局科学、结构合理、运行高效、便于实施的中长期网架规划。推动电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着力构建面向未来的以电网为中心的能源互联网。    三是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开发布局,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因地制宜,增强消纳能力;适度控制海上风电开发节奏,避免政策补贴下的一拥而上,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发展。 四是保持核电机组建设规模和进度,每年宜核准6-8台机组。核电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特点,核电建设既可发挥稳投资作用、又不增加近三年供应能力,对于推动未来能源结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承担核电技术引进、自主创新、重大专项设备国产化任务的首台(批)核电机组或示范工程,在上网电价上给予一定的倾斜。    (二)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清洁高效电力供给能力。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重点加大清洁能源消纳、电网调节和供给保障能力等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实现清洁能源消纳目标。创新市场交易机制,推动清洁能源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签订中长期交易合约,以发电权交易等方式灵活执行,鼓励清洁能源积极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统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绿色电力证书和碳排放交易等机制;打破省间壁垒,推进跨省区发电权置换交易。    二是挖掘潜力,着力提升电网调节能力,促进供需平衡。完善调峰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提高机组改造积极性,全面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和运行;确定科学、合理的峰谷分时电价比,加大对需求侧管理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用户有序用电,实现削峰填谷、移峰平谷,促进电力供需平衡。    三是提高电网保障电力供应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加快特高压配套电源核准建设,提高现有特高压通道的利用率;着力解决城乡区域电网发展不平衡问题,继续推进配电网、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的建设,提升电网供给保障能力。    (三)坚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提高电力消费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重点抓好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电价传导机制、电价政策落实、电能替代等。    一是着力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落地。加大对重点联系项目的支持和引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尽快出台操作细则,保障试点项目全面推进。加快制定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建设、安全、接入等方面的行业标准,尽快形成适应增量配电业务发展的标准管理体系。    二是推动建立市场化的电价传导机制。鼓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推行“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签订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形成煤价、电价和终端产品价格联动的顺畅传导机制。各地方根据本地电力市场建设情况,深入研究并适时推出相关管理和监督细则。    三是全面落实供电营业区内转供电主体的电价政策。认真排查,加快清理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向终端用户收取的不合理加价,确保国家各项降价红利全部传导到终端转供电用户。 四是进一步加大电能替代力度。将电能替代工作纳入地方和行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可持续高质量推进;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以及居民阶梯电价等相关政策,持续扩大电力消费市场,不断提高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全力推进再电气化进程。    (四)坚持防范市场风险,化解电力企业经营困境。电力企业是电力供应的责任主体和坚强保证。当前,全国煤电企业亏损面仍过半,电网企业2018年利润下降24.3%,应重点保障电煤供应、落实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等。    一是保障电煤价格在合理区间。加强煤电运三方中长期合同有效监管,确保合同履约到位;进一步规范煤电定价机制,以电煤价格指数为依据,引导市场合理预期,控制电煤价格在合理区间,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境。    二是落实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加快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公布和补贴资金发放,尽快解决巨额拖欠问题,缓解企业经营和资金压力。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统筹考虑电力企业维护社会稳定和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降低政策性亏损风险,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科学合理设定电力企业利润等考核指标。    (五)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全力保障能源电力安全。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先行基础产业,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具有广泛性和不可缺性。建议重点强化安全体系建设、保障电煤供给、科学控制电煤价格、促进上下游协调发展。    一是强化安全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主动应对电网负荷屡创新高、新设备大量投运、新能源快速增长、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等挑战,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    二是保障电煤稳定供应。推动优质产能释放,适度放开沿海电厂进口煤采购,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稳定电煤价格在绿色区间。对产能减少和运力受制约区域,在铁路运力配置上予以倾斜,加强对中长期合同履行的运力保障。    三是严格区分“控煤”与“控电煤”。将污染严重的散烧煤等作为“控煤”的重点,保障清洁高效的煤电生产,避免出现为实现控煤目标简单限制煤电生产、从而造成电力紧张的情况。    四是进一步探索煤炭和电力合作模式。推动煤炭和电力上下游产业有机融合,促进电煤供应在数量、质量、价格、运输上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煤电合作机制
  • 《中电联发布《2022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4-28
    • 一季度,电力行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提升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保障能力,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发电、保供热,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宗旨。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 一、2022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一)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一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比2021年同期两年平均增速降低2.0个百分点,比2021年四季度同比增速提高1.7个百分点。分月份看,1-2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8%,比上年12月增速提高4.8个百分点,逆周期调节措施下宏观经济延续恢复发展态势,2月气温偏冷拉动电力消费增速提高;3月,受多地疫情散发影响,当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回落至3.5%。 一是第一产业用电量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增速比2021年同期两年平均增速低2.0个百分点,比2021年四季度同比增速提高1.2个百分点。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以及近年来乡村用电条件明显改善、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拉动第一产业用电量保持快速增长。第一产业较好的电力消费形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态势良好。 二是第二产业用电量1.3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增速比2021年同期两年平均增速低4.4个百分点,比2021年四季度同比增速提高1.9个百分点。分月份看,1-2月、3月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3.4%、2.3%,受疫情等因素影响,3月增速有所回落。 一季度,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3%。分大类看,四大高载能行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0.5%,其中,黑色金属冶炼行业、建材行业用电量均同比下降,建材中的水泥行业用电量同比下降13.7%,与当前较为低迷的房地产市场相关。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5.0%,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速均超过7%。消费品制造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2.9%,消费品制造业中大部分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速在2.5%-4.5%。其他制造业行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6.4%,其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3%。 三是第三产业用电量35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增速比2021年同期两年平均增速回落1.7个百分点,比2021年四季度同比增速回落2.8个百分点。3月,多地疫情散发对部分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造成较大冲击,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速从1-2月的7.2%回落至3月的4.0%。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同比增速从1-2月的12.4%回落至3月的1.5%,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同比增速从1-2月的11.3%回落至3月的1.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速从1-2月的11.8%回落至3月的4.8%。一季度,电动汽车高速发展拉动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45.6%。 四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4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增速比2021年同期两年平均增速提高8.0个百分点,比2021年四季度同比增速提高3.8个百分点。分月份看,1-2月、3月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3.1%和8.8%,前两个月实现两位数增长主要是受气温偏冷因素影响。 五是中部地区用电量同比增长9.1%,增速领先于其他地区。一季度,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4.8%、9.1%、3.1%、3.6%,中部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领先。一季度,全国共有29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实现正增长,其中,西藏、江西、安徽、湖北、海南5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10%。 (二)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7.8%;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发电量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 一是电力投资同比增长7.6%,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为85.9%。一季度,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1436亿元,同比增长7.6%。电源完成814亿元,同比增长2.5%,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的比重为85.9%。电网完成投资621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交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8.5%;直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57.8%,上年二季度以来新开工了部分特高压直流工程,拉动投资高增长。 二是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7.6%,煤电装机比重降至46.1%。截至3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7.8%。分类型看,水电3.9亿千瓦。火电13.0亿千瓦,其中,煤电11.1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6.1%。核电5443万千瓦。并网风电3.4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1亿千瓦,海上风电2665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3.2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2.0亿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1.2亿千瓦,光热发电57万千瓦。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1.4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7.6%,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 三是水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增速超过10%。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其中,规模以上电厂水电、核电、火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2.7%、6.9%和1.3%,今年以来降水形势较好拉动水电发电量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口径并网风电、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7%和21.7%。一季度,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1.9%,占全口径总发电量比重为62.8%,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也是保障我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电源。 四是水电和核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分别提高36、30小时。一季度,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899小时,同比降低18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利用小时636小时,同比提高36小时;核电1847小时,同比提高30小时;并网风电555小时,同比降低65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300小时,与上年同期持平。火电1115小时,同比降低2小时,其中,煤电1169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气电576小时,同比降低45小时。 五是跨区输出电量同比下降0.7%,跨省输出电量同比增长0.5%。一季度,全国完成跨区送电量150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7%,其中,西北外送电量70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6%,占全国跨区送电量的46.8%。全国完成跨省送出电量35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云南、四川、福建外送电量同比分别增长43.0%、42.9%、39.3%。 六是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87.5%。一季度,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141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5%。一季度,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97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1%,其中,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9427亿千瓦时,省间电力直接交易(外受)电量合计为275亿千瓦时。 七是电煤价格总体高位上涨,煤电企业仍大面积亏损。一季度,国内进口煤炭5181万吨,同比下降24.2%。国家煤炭增产保供政策措施效果明显,一季度全国原煤产量10.8亿吨,同比增长10.3%。今年以来电煤价格总体呈持续上涨态势,导致一季度全国煤电企业电煤采购成本同比额外增加1300亿元左右。燃料成本大幅上涨,涨幅远高于煤电企业售电价格涨幅,导致大型发电集团仍有超过一半以上的煤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煤电企业持续大幅亏损,部分企业现金流异常紧张,增加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风险。由于热力价格大部分涉及到民生,热价难随燃料成本上涨而疏导,热电联产企业也呈现大面积亏损状态。 (三)全国电力供需平衡情况 一季度,电力企业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发电、保供热,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2月,全国多次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过程,特别是南方地区出现持续低温雨雪天气,拉动用电负荷快速攀升,叠加部分省份风机覆冰停运,江西、湖南、四川、重庆、上海、贵州等地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平衡偏紧。 二、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一)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2年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增长目标设定在5.5%左右,为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提供了最主要支撑。 受国内外疫情、国际局势、夏季和冬季气温等因素影响,电力消费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4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比3月回落;随着多地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5、6月用电量增速有望回升,预计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5%-4.5%。下半年,在疫情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进一步减弱的情况下,并叠加稳增长政策措施以及2021年前高后低的基数效应,预计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上半年。预计2022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 (二)2022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有望首次达到50% 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带动下,2022年基建新增装机规模将创历史新高,预计全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8亿千瓦左右。预计2022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6亿千瓦,同比增长9%左右。煤电装机容量11.4亿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13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上升至50%。水电4.1亿千瓦、并网风电3.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0亿千瓦、核电5557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500万千瓦左右。 (三)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部分区域电力供需偏紧 国内外疫情、宏观经济、燃料供应、气温、降水,以及煤电企业持续大面积严重亏损等多方面因素交织叠加,给电力供需形势带来较大不确定性。预计2022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部分区域电力供需偏紧。 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南方、华东、华中、华北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 迎峰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华北、东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南方、华东、华中、西北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 三、有关建议 结合当前电力供需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监测预警,确保一次能源稳定供应 当前,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国际煤油气供应紧张,加大我国进口煤炭、天然气的难度,国内下游煤炭库存处于相对低位,电煤价格高位波动,迎峰度夏期间煤电和气电保供面临潜在风险。针对国内煤炭供应、电煤价格、煤炭中长期合同及产运输等方面,建议: 一是加强宏观调控,持续增加煤炭供应总量。加大产能释放力度,尽快落实近期国常会提出的今年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的目标任务,为疫情后能源电力消费需求快速回升做好准备。督促各地煤矿复工复产,对于未达产的煤矿和地区要进行通报。制定煤矿保供与弹性生产办法,优先组织满足条件的先进产能煤矿按一定系数调增产能,尽快形成煤矿应急备用生产能力。 二是加强政策干预,确保电煤价格落实到位。督促煤炭主产地不折不扣推动煤炭价格机制落地执行,严格执行现货价格窗口指导价,释放强烈的稳定市场价格信号。加大力度推动煤炭中长协的签约履约工作,尽快补足电煤中长期合同,消除全覆盖缺口。加快推进中长期合同履约核查工作,督促签约占比未达要求的责任方企业进行整改,千方百计将电煤价格降低到合理水平。 三是加大与运输部门的衔接,加快电煤夏储工作。加强产运需之间的衔接配合,将运力向电力电量存在硬缺口省份的煤电企业适当倾斜。督促各地方压实责任,加强各环节协调工作,全力保障迎峰度夏的电力稳定供应。 (二)强化统一调度,充分发挥大电网配置资源的优势 近年来,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负荷快速增长影响,峰谷差不断加大,部分地区最大日峰谷差达50%左右。与此同时,常规电源装机增长放缓,叠加电力燃料价格高位,机组有效出力下降,对电力平衡带来极大压力。针对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系统安全运行及有序用电等方面,建议: 一是推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提升系统运行弹性。加快新能源富集区和不可中断用户占比高的地区的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比例。出台火电机组技改时序方案,有序推进机组“三改联动”。进一步加大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电源的建设力度,同时加强网、源侧储能设施的统一调度,提升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推动各省已核准的重点支撑性和保障性电源加快建设进度并按期投产,保障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应。 二是加强设备运维,释放输电通道和常规电源顶峰能力。加强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换流站等检查巡查,及时消缺;加强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管理,优化计划检修安排,充分保障用电高峰时期各类发电机组应发尽发。优化区域电网之间的开机备用、跨区支援、余缺调剂,全力保障用电高峰期间的电力供需平衡。 三是挖掘需求侧调节能力,加强有序用电执行管控。创新需求响应手段,挖掘优质可调节负荷资源,扩大需求侧参与市场和保供运行规模。优化有序用电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居民和经济发展影响。按照保民用、保稳定、保重点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类极端情况,建立健全分级有序用电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开展舆情引导。 (三)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运行 近年来,跨省跨区输送电力对用电高峰的支持作用越来越大。随着电力供应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其重要性还将更加凸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挥大电网优势是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加快电力结构转型的重要举措。针对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市场化电价形成、终端电价疏导及新能源参与市场等方面,建议: 一是加快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功能,健全市场交易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市场,给予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的灵活性电源合理补偿。 二是加快推动形成市场化电价体系,合理疏导产业链上游成本。形成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市场体系和电价机制,疏导大规模消纳新能源产生所增加的系统运行成本。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要求,尽快将煤电电价调整到位,缓解由于燃料成本高涨导致的电力供应风险。推动高耗能企业进入市场,交易电价不设上限。进一步明确跨省跨区送电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外送价格浮动机制按照落地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三是逐步建立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的价格机制。推动构建更加适应新能源发展的物理特性的市场交易机制,缩短交易周期,提升交易频次,推动各类优先发电主体、用户侧共同参与现货市场,建立合理的费用疏导机制。协调绿证市场、绿电市场和碳市场之间的关系,对新能源绿色价值的部分给予正确定价。在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快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对未收到补贴的可再生能源电费实行缓征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政策,缓解新能源企业“借钱缴税”的局面,切实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经营发展资金压力。 注释: 1.2021年的两年平均增速是以2019年同期值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方法计算。 2.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厂发电量。 3.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4.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5.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6.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 7.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