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普通柴油的公告 所属地区全国法规性质其他发布机构发改委法规标号2017年第15号公告发布时间2017-09-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公告2017年第15号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3) 37号)和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和部署, 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 改善空气质量, 经国务院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按时供油 2017年11月1日起, 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 同时停止国内销售硫含量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 + 26" 城市按照《关于做好 "2 + 26" 城市提前供应国六标准油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 (2017) 965号) 有关要求执行。 二、保障油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