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多项气象工作融入其中。 《实施意见》指出,加快各种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建立和完善气象、地震等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完善灾害定期会商机制;以气象、地震、测绘、国土资源等部门为主,民政、林业、农牧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发挥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完善运行管理办法,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覆盖面,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研究基层气象信息员、水利信息员、地质灾害监测员队伍的多元统一、一员多责,发挥灾害信息员在灾害隐患排查、灾害预警信息传达、灾害统计上报、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实施意见》强调,气象部门要推进卫星遥感、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提高灾害信息获取、应急指挥、应急评估等能力,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为防御重大自然灾害和和开展救助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根据《实施意见》,西藏将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协调体制,建立和完善各级减灾委员会牵头,民政、发展改革、财政、气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级减灾委员会与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等机构及军队、武警部队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同时,将加强防汛抗旱、生态环境治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制定或修订有关预案、条例、办法和标准,加强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防震减灾等防灾减灾救灾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西藏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