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息理论,我们对850万家美国公司的创新系统的规模等级、邮政编码和技术等级(NACE编码)之间的协同效应来衡量。国家层面的协同作用可分解为国家层面、核心统计区域(Core‐Based Statistical Areas,简称CBSA)和综合统计区域(Combined Statistical Areas,简称CSA)。我们放大到加利福尼亚州和硅谷。我们的研究结果并不支持美国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假设。创新体系似乎在各州层面运行;核心统计区域太小,以至于系统性溢出了边界。从高科技制造业(High‐Tech Manufacturing,简称HTM)、中高科技制造业(Medium‐High‐Tech Manufacturing,简称MHTM)、知识密集型服务业(Knowledge‐Intensive Services,简称KIS)和高科技服务业(High‐Tech Services,简称HTKIS)的角度对样本进行分解,并没有改变这种模式,而是对其进行了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