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突破!氢能进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鼓励类项目!》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7-18
  •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 年本,征求意见稿)》。现行是2019年版本,经过数年产业更新和变化,氢能已经全产业链进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文件明确,鼓励类目录聚焦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领域,重点鼓励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需要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事项。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对鼓励类投资项目的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是文件中涉及氢能的项目:

    四、电力

    5.电力消纳和存储: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储氢(氨)、蓄热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跨季节储能技术。

    五、新能源

    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

    4.氢能技术与应用:高效经济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一代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与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态、固态和气态储氢,管道拖车运氢,管道输氢,加氢站,氢电耦合等氢能技术推广应用。

    5.发电互补技术与应用: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

    八、钢铁

    2.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及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气基竖炉直接还原低碳炼铁(不含煤制气),高炉富氢喷吹冶炼、冶金渣余热回收及综合利用,近终型铸轧一体化,加热炉高效燃烧(包括全氧燃烧技术、富氧燃烧技术、低氮燃烧技术),热轧氧化铁皮无酸表面处理。

    十一、石化化工

    12.低碳环保技术:二氧化碳高效利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包括二氧化碳-甲烷重整、二氧化碳加氢制化学品、二氧化碳制聚碳酸酯类和生物可降解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等),可再生能源制氢、副产氢替代煤制氢等清洁利用技术,四氯化碳、四氯化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三氟甲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

    十二、建材

    1、绿色氢能煅烧水泥熟料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玻璃熔窑利用绿色氢能成套技术及装备;基于氢能利用的节能陶瓷干燥窑及烧成窑炉装备。

    7.重点非金属矿山高效开采及选矿工艺技术;石墨烯材料、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高性能天然石墨负极材料、核级石墨生产及应用开发。

    十四、机械

    12.关键密封件:氢能源储运低温密封

    17.关键泵、阀部件:船舶及储罐除锈用超高压泵(压力≥280MPa)、串联多级抗气蚀控制阀系列化产品(公称压力 Class600、规格 NPS1~8、节流级数≮3 级),高集成度 PSA 多通道旋转控制阀(流量≮500N?m3/h、密封性能达 GB/T 13927C 级要求),超高压聚乙烯控制阀(设计压力 260MPa、流量和压力控制精度≤1.5%),70MPa 复合材料储氢气瓶组合阀门(公称工作压力70MPa、功能组件集成数≥6、泄漏率≤30NmL/h)、高效低噪燃料电池氢气再循环泵(流量≥300L/min、系统效率≥60%、噪声≤70dBA),加氢站用高压高频严密切断氢气球阀(工作压力 45MPa/90MPa、启闭频次≥10cycle/h),18MW 及以上集成式压缩机组、直径 1200 毫米及以上的天然气输气管线配套压缩机、燃气轮机、阀门等关键设备。

    十六、汽车

    1.汽车关键零部件: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燃油蒸发控制系统(EVAP)(含车载油气回收装置(ORVR)),三效催化转化器,NOx和颗粒物浓度传感器,高效柴油机、氢燃料发动机、汽油机颗粒捕捉器,臭氧催化转化换热器。

    3.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燃料电池堆(体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厚度≤1.2mm,其他双极板厚度≤1.6m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双向 DC/DC,70MPa 氢瓶及输送管阀,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

    十七、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

    1.绿色智能运输船舶:适应绿色、智能、安全要求并满足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的船型。

    2.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船舶:LNG 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动力船舶等,甲醇燃料、氨燃料、生物质燃料等替代燃料动力船舶。

    来源:国家发改委

  • 原文来源:https://h2.in-en.com/html/h2-24269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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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意见》鼓励类共涉及50个行业,其中能源类包括电力、新能源、氢能、石油天然气等七个领域。 在电力领域,目录涉及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 电力消纳和存储方面包含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储氢(氨)、蓄热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跨季节储能技术。 文件鼓励类(能源类)节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 鼓励类(能源类)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关键技术创新,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有利于产业跨区域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有利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服务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对改造后能效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标杆水平的项目,参照鼓励类管理。 鼓励类目录聚焦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领域,重点鼓励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需要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事项;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对国计民生影响不大、对行业发展作用有限、发展水平不再先进的事项,不再列入鼓励类。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对鼓励类投资项目的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电力 1.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及装备:±800千伏及以上直流输变电,1000千伏及以上交流输变电,分布式新能源并网、分布式智能电网(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生物质热电联产。 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 3.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智慧能源系统,电力智能运维及智慧工地技术,关键电力应急装备技术,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技术。 4.电力系统调节:气源落实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电源建设。 5.电力消纳和存储: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储氢(氨)、蓄热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跨季节储能技术。 6.火力发电低碳节能改造: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超低排放、重金属脱除等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开发与应用,输变电、配电节能、降损、环保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火力发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 7.煤电技术及装备: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超超临界发电机组,保障电力安全的支撑性煤电项目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煤电项目;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项目以及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 新能源 1.风力发电技术与应用:15MW等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高原、山区风电场建设与设备生产制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稀土永磁材料在风力发电机中应用。 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3.生物质能发电技术与应用: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及热电联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气化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厨余垃圾、工业有机废弃物、有机污水污泥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大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生产成套设备,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沼气提纯压缩液化制备生物天然气设备、装罐成套设备制造,秸秆热解气化相关设备制造。 4.氢能技术与应用:高效经济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一代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与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态、固态和气态储氢,管道拖车运氢,管道输氢,加氢站,氢电耦合等氢能技术推广应用。 5.发电互补技术与应用: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 核能 1.先进核能技术与应用:先进核反应堆及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建造与技术开发,高性能核燃料元件、MOX元件、金属元件制造,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钍反应堆应用技术开发。 2.核能综合利用: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核能综合利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 3.核能开发: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核电站建设。 4.核与辐射安全技术与应用:乏燃料后处理,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核安保关键系统开发与设备制造,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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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四大节能降碳行动计划。 值得关注的是,这四个文件均将氢能作为推动行业绿色转型的重要力量,标志着氢能在我国节能减排战略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1.《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到2030年底,钢铁行业主要工序能效进一步提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吨钢综合能耗和碳排放明显降低,用能结构持续优化,高炉富氧技术、氢冶金技术等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取得突破,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加快发展低碳冶炼新模式。加快推进氢基直接还原、富氢熔融还原等非高炉炼铁技术攻关,鼓励利用现有高炉开展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低碳冶金。支持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工业余能等一体化开发利用。加强钢铁与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耦合提效,支持利用钢铁副产煤气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推动以高炉矿渣、钢渣替代水泥和混凝土原辅料,加快焦炉煤气制氢联产液化天然气技术应用。 加快技术创新。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政策,支持企业加大对智能化、氢冶炼、绿色化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和装备等研发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钢铁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材料应用。 2.《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到2030年底,炼油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持续提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炼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绿电、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炼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推进生产系统节能增效。优化炼油加工流程,推动常减压、催化裂化、重整、焦化、加氢等炼油核心工艺换热网络集成。开展用氢精细化管理,推进供氢单元优化、加氢装置管理和氢气轻烃回收耦合,提高氢气利用效率和配置水平。 加快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常减压装置减顶抽真空系统节能技术、催化裂化(解)装置低生焦技术、航煤液相加氢技术、微通道技术、高效分离技术,减少加工损失,提高油品收率。 实施清洁低碳能源替代。积极推进炼油工艺流程再造与新能源耦合体系建设,稳步提高绿氢使用比例。 加快推进数字化赋能。鼓励规模以上炼油企业建立数字化能源管理中心,应用数据加工、智能机控、数字孪生等专业技术,构建覆盖电力、蒸汽、氢气、燃料气、循环水的数字化能源资源管理平台。 3.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到2030年底,合成氨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绿电、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合成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低碳原料燃料替代。推进合成氨原料低碳替代,禁止使用高硫石油焦生产合成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合成氨企业联营。新建合成氨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以可再生能源替代煤制氢,提高绿氢利用比例。 4.《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加快技术创新。依托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加强水泥行业节能降碳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加大氢能、电能煅烧水泥熟料和水泥熟料新型循环悬浮煅烧等技术攻关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成果综合评价,将水泥行业节能降碳先进技术装备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