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供应商注意
根据《加拿大安全食品条例》(SFCR),准备向加拿大出口食品的外国企业不需要许可证。向加拿大进口食品的加拿大企业须根据食物安全条例申领进口许可证,以及其他加拿大部门和机构所要求的任何其他许可证。与获加拿大安全食品局授权的进口商合作,确保你的食物符合加拿大安全食品条例的所有适用规定。只有在有限的情况下,你才有资格申请非本地进口商牌照。
进口商注意
现时,没有有效的加拿大安全食物牌照或预先登记/牌照号码的进口食物,在边境不会被拒收。不过,为遵守有关规定,我们建议需要牌照的企业尽快申请牌照。
如食物安全有风险,或明显无视新规例(例如在接获通知后未能申领牌照或实施预防控制计划),当局会采取标准的执法措施。加拿大食品检验机构将进行基于风险的检查,以验证进口食品是安全的,并满足其他要求。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为食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进口制定政策和法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负责在加拿大入境点对这些进口货物进行初步进口检查,以核实加拿大政府所有部门和机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