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 icad
  • 发布时间:2024-02-06

  • 导??读: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广东证监局(私募基金监管处)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20...,工业,信息化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广东证监局(私募基金监管处)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2024年2月2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许轩凯,联系电话:020-83133319;广东证监局聂国栋,联系电话:020-3785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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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9-06
      • 粤办函〔2018〕28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动广东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6日 推动广东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推动我省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壮大和优化工业投资作为增强我省发展后劲、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以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新兴产业在招商引资和加快培育上、先进制造业在重大项目建设上、传统产业在结构优化升级上取得新进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大工业投资工作力度,促进工业投资扩规模、稳增长;进一步优化工业投资结构,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加快促进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区域工业投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18-2020年,全省工业投资年均增长6%左右,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2%左右。 二、大力推动简政放权 (一)提高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效率。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结时限压减到1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结时限压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编办,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余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二)取消或委托、下放有关审批事项。从工业投资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卫生、住建、工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梳理工业企业投资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事项,非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不能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下放或委托各地市办理。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家部委自上而下开展审批制度配套改革,推动地方立法,积极落实审批制度改革后的配套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安全监管局、法制办等,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三)加强服务,提升审批效率。对工业投资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卫生、住建、工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其中,企业开办时间减至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目前约200个工作日减至100个工作日等。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优秀经验,推行线下办事“一次办结”,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省发展改革委、信息中心,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安全监管局等,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三、大力推动招商引资 (四)加强全省工业领域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与协调。省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分级分层负责,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健全信息收集和通报机制,强化统筹布局,促进新项目省内流转。在省级层面每年组织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力争推动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配套强的重大工业项目落户广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外办、国资委、工商局、侨办、台办、贸促会,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五)加强产业链招商。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7大新兴产业,着力引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龙头项目和强链补链延链的专精尖配套项目。各地制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拿出有效举措,加快产业链招商步伐。对珠三角地区,重点围绕新兴产业,瞄准电子链、装备链、汽车链等重点产业链,实施精准招商。鼓励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土地供给、土地流转等方面依法合规制定灵活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重点围绕特色产业,瞄准汽车链、钢铁链、石化链等重点产业链,引进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项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工商局) (六)加大招商引资奖补力度。对新引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产业方向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参照企业技术改造政策、产业共建政策给予事后奖补。加大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产业园区基础建设,推动建设园区标准厂房,加快招商项目落地。对重大项目给予财政重点支持,有效落实招商引资按规定享受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省商务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四、强化用地保障 (七)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省政府明确的重大工业项目,优先给予项目用地支持。省预留的占用林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对符合投资规模和强度要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省里按规定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工业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在土地供应前,达到开发建设的基本要求,防止出现“建而不能用”的情况。(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八)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加大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力度,严厉打击圈地、囤地、炒地以及圈而不建、圈多建少等违法违规行为。规整零散不成片土地,加快规划片区式土地供应。落实“三旧”改造政策,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工业园区规划管控和项目入园合同约束,建立扶持政策与企业投资强度等相挂钩的制度体系,防止土地闲置低效利用。(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五、狠抓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九)推动实施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省重点项目计划安排,严格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监测管理,保障项目用地,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协调服务,着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加快建设,力争每年完成投资超过150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十)培育发展壮大一批重大产业基地。实施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打造国内领先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大力发展海上风电产业带,着力打造阳江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发挥好现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作用,带动项目投资。支持培育10个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和100个以上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培育世界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近期重点推进5G标准研究、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集中资源建设集成电路“芯”工程,推动“芯火”双创基地建设,推进4K产业发展,支持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的产业基地建设。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制造业领域的深度应用,面向产业集聚区打造若干产业示范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十一)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严格环保执法,实行部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执法全覆盖,促使能耗、环保不达标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依法依规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等措施对各类“散乱污”工业企业实施分类处置。推动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围绕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推广一批绿色技术工艺。(省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等,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二)落实技术改造奖补政策。深入实施《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省财政统筹安排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项目,重点支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统计局,省税务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十三)发挥财政引导作用。省财政统筹安排工业领域有关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加快推进省产业发展基金运作,最大限度发挥其引导和放大作用,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多层次多方位引导吸引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地方资金等民间资本投向工业投资。(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外办、国资委,省粤财投资控股公司、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推动政银企合作,着力推进与各大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同时应用“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融资对接平台”向银行共享项目信息,推动银行机构切实提供授信额度,支持银行等机构开展多种形式银企合作。大力推动企业直接融资,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工业领域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等,支持工业投资项目通过债市筹措资金。(省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外办、国资委,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七、工作要求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纳入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企业投资各项政策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责、主动作为、抓好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按年度编制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清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加强行业政策引导和工业运行分析,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省商务厅要统筹、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工作;省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业投资统计,加强工业投资项目识别和统计跟踪,做到应统尽统,避免少统漏统,提高数据质量。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形成一揽子支持工业投资的政策体系,为企业投资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十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工业投资政策研究、信息发布,强化政策导向,及时引导工业企业投资。每季度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情况通报省、市政府主要领导;负增长的地市和增速排名后三位的地市,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评估咨询机构的作用,积极培育工业投资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快建立一批工业投资支撑平台,提升工业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服务水平。  (十七)加强服务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业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主动作为,积极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牵头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推动工作落实。
    • 《《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发布》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icad
      • 发布时间:2024-05-06
      • 近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2024 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29号), 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现制定2024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 1.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抓好新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培育,前瞻布局建设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未来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做好投产重大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省市联动共同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推动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投资量。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依托省级以上各类园区,培育若干个新一代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2.发展硅能源产业。指导各地市根据自身实际和产业基础明确发展重点,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硅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竞争力。强化省市协同,加强与太阳能光伏头部企业对接,发挥好粤东、粤西等地区光伏、海上风电等资源配置优势,抓住企业核心需求制定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重大项目签约落地、在建重点项目投产达产。推动硅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对接,推动光伏+建筑等行业应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落实战略性产业集群协调推进机制,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建设。加强软件产业态势分析,完善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库。强化广州、深圳***软件名城的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发动有条件的地市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支持天河软件园、深圳湾科技软件产业园做好中国软件名园试点园区工作,鼓励我省重点软件园区积极申报创建中国软件名园,推动软件产业园区向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加大国家软件产业税收优惠宣传力度,推动更多企业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名单,做好广东软件企业申报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查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发展,积极推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落地见效。推动人工智能全链条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应用、社会治理等关键环节发展。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出台《广东省关于通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 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立法研究,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打造人工智能伙伴计划合作机制,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大赛,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应用先导区,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持续拓展丰富应用场景。(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有关单位负责) 5.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推进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建设,做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大力推动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高水平视听系统供给能力。促进超高清视频覆盖千行百业,在教育、医疗、安防等行业打造一批超高清视频应用典型案例。加快电视机机顶盒一体化,支持指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加快超高清电视机顶盒部署应用,到2024年底争取实现84%以上用户可收看4K电视节目。支持在重大活动、体育赛事、晚会等摄录转播中采用超高清视频技术,鼓励采用8K拍摄设备进行摄制。做精做优中国(广州)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园区,积极打造产业集聚区、超高清全产业链龙头企业聚集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数字低空”产业发展。依托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全省“数字低空”行业数据空间,构建全省低空无人感知体系,统筹建设数字化服务和管理 平台 。不断夯实“数字低空”发展基础。支持无人机及各类低空飞行器零部件、整机、操作系统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加速低空经济招商引资,支持有较好产业基础的市、县(区)规划建设无人机产业园区。充分发掘低空数据价值,探索开发利用形成一批优质数据产品。(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会有关单位负责) 二、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 7.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系统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重点推广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模式,推进2个国家级和14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打造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培育一批跨行业跨领域、专业型、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持续办好工业互联网大会、数字化转型50人会、“走进十行百县”等品牌活动,到2024年底累计推动4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制造业数字化“链式转型”省域样本。深入实施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培育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展数字农业。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扎实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与提升,进一步探索农业数据应用服务。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载体平台建设,启动建设第四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提高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水平,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推进从化、海丰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支持深圳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加强农技推广服务,持续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电商人才培训。推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推动广东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发展数字贸易。支持推进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做大做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服务出口提供商,扩大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和大数据服务等数字服务出口规模,推动数字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快发展。持续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继续完善“六体系两平台”。(省商务厅负责) 10.发展智慧交通。加快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大力推广港口单证无纸化,推进安全可控的自动化码头装卸设备、智能设备 控制系统 应用,实施全流程智慧化管理。持续推进智慧航道建设,创新构建“数据+服务+治理+协同+决策”的航道运行新范式,推动实现内河电子航道图应用服务、全省公用航标遥测遥控100%覆盖、内河航道桥梁净高监测数据全接入、重点航道段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数字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治理能力,促进农村公路多元数据融合。持续完善“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推进重型货车监管数据纳入各级安委办的数据通报应用范围。(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11.发展数字金融。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引导各试点参与主体积极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推动特色领域支付和应用场景创新,实现数字人民币在重大活动、专业市场、政务服务、大型互联网平台等特定领域的推广应用,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线上线下全场景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加大中征应收账款平台推广与应用,深化粤信融建设与应用,持续优化中小融平台建设,利用供应链数据与政务数据赋能,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水平。(省委金融办,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发展智慧教育。持续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在全面摸清教育数据资产基础上,建设大数据中心,促进教育数据的归集、共享,推行“一数一源”数据治理模式,建设数字基座。坚持应用为王,拓展数字化教育应用场景,以信息技术赋能教、学、管、评各环节,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省教育厅负责) 13.发展智慧医疗。建成广东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推动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对接平台,支撑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互认共享。加快广东省电子预防接种证建设,在广州、佛山市开展电子预防接种证建设试点应用工作。依托政务服务平台部署电子预防接种证服务入口,提升预防接种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群众接种的便利性。推进健康医疗数据共享,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推进健康医疗信息调阅查询系统建设,推动形成居民诊疗信息“一人一档”,逐步实现跨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等信息共享调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4.发展智慧养老。打造一批智慧养老社区试点,完善“粤省事”移动端适老服务专区内容,加快开发“粤颐养”服务平台和移动端,设立助餐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居家养老服务专区,让老年人随时随地“网上办,指尖办”,满足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优化完善广东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养老服务模块), 提升广东养老服务信息整合效率。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开发和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无线定位、安全监测等“菜单式”便捷服务。(省民政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发展智慧文旅。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广东省域中心和华南区域中心、岭南数字创意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创意等新型文化业态,积极建设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集群。继续推动线上演播、云旅游、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旅业态蓬勃发展,培育一批文旅数字化(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创新打造数字文旅应用场景,继续推动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智慧美术馆和剧场等数字文化场馆建设。(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16.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广东省数据条例》立法,持续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体系。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建立合作机制,加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理论研究、平台搭建、生态协同等方面交流协作,持续完善数据交易所“一所多基地”体系架构。加快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建设,培育50家数据要素型企业,开拓50个创新型、标志性数据流通交易应用场景。总结数据经纪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大力开展“数据要素×”行动,举办“数据要素×”大赛,征集推广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典型案例,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 17.强化数据资源汇聚。加强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完善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功能,建设数据比对分析平台,提升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开展新一轮数据普查,摸清公共数据资源底数,支撑通用人工智能发展及高质量公共数据资源库建设。持续优化“开放广东”平台功能,分批印发公共数据开放责任清单,持续提升开放数据质量,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建立数据主体授权用数机制,加大力度推广数字空间应用,推动实现数据资源在粤港澳大湾区流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 18.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社会数据开发利用以及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建设省级标注数据管理平台,高效开展公共数据标注攻坚行动,持续提升公共数据标注质量。基于政务网络建设模拟训练环境,围绕政务服务、区域治理、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等领域人工智能应用需求,探索认定一批机构经授权在可信场所进行模型训练。探索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整合资源,共享共建共治共营数据可信流通基础设施,建立湾区内数据流通规则体系和运营机制,为数据合规有效流通提供存储、共享、交换、训练、加工、交易等服务。(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会有关单位负责) 19.健全完善数据基础运营体系。健全政务外网管理机制体制,开展数字政府政务网络服务运营平台建设。加快5G无线政务专网全省部署,推动“创新根”在全省政务外网广泛应用。提升粤基座平台服务能力,依托粤基座建设全省统一的算力监测发布平台,促进全省新型基础设施业务全流程在线、精细化管理。加快数据综合业务网政策体系建设,强化数据综合业务网支撑能力,完善数字空间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和凭证流转效率,推动公共数据融合和安全防护体系建立。(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 四、加快数字技术创新 20.深入实施“广东强芯”工程。加快高端MEMS工艺、高端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广东微技术工业研究院加快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粤芯三期、华润微、增芯科技等项目顺利投产,扩大芯片制造产能供给,围绕材料、装备、零部件等环节补链强链。贯彻落实集成电路惠企政策,培育打造智能 传感器 等特色产业园,高规格举办集成电路行业交流活动,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生态。(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实施广东省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及试点应用。集中力量实现核心技术系统突破,尽快形成更多攻关成果。持续加强与国家层面沟通衔接。加快实施试点应用,强化政策推广。加强省市联动,组织政策宣贯与供需对接,促进成果转化。规范项目落地,聚焦产业链龙头企业扩大试点应用场景开放,打造一批试点应用标杆项目。推进“补改投”试点实施,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大力提升试点应用成效,更好构建产业生态。(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推进实施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持续实施重大、重点专项,着力攻克“卡脖子”技术,体系化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参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推动对接更多的国家顶尖创新资源,聚焦更多优势研发力量和产业化项目。(省科技厅负责) 23.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实验室、科研机构在公共开源平台的投入力度,推动底层开源平台、算法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在粤实验室建设,支持发挥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的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加快推进科技重大设施、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省科技厅负责) 24.推动制造业协同创新。持续完善以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的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加强指导数字经济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功能定位及建设任务,加快突破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充分发挥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中下游有效衔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 25.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抓好“双千兆”专项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我省 5G、千兆光网建设发展,推动“双千兆”应用创新,鼓励各市在积极参与千兆城市申报基础上,开展 5G应用“扬帆之城”创建,组织办好“绽放杯”“光华杯”等创新大赛。推进海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通过共建共享把5G网络建到海岛和重点海域,推动 5G 网络领海连续覆盖。(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算力大会,加快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推动全省数据中心集约集聚、绿色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越的算力产业生态。加快智能算力建设,强化全省统一的算力资源发布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算力资源统一调度。推进广州超算、深圳超算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好鹏程云脑、横琴智能计算平台等智能算力平台作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数字化。加快智慧水利网和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推进水利数据治理,制定数据库设计标准规范,初步完成全省水利数据资源治理任务。深化数字孪生东江、北江、潭江流域先行试点应用,推动西江、韩江、鉴江数字孪生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启动数字孪生水网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试点建设。以智慧水利助推水生态治理,积极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培育绿色水经济新业态。(省水利厅负责) 28.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数字化。构建全域物联感知能力。借助 5G、无人机等新技术手段,整合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视频监控等各类感知资源。探索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等技术应用,推动各类生态环境感知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继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专题库建设。建立完整数据资产生命周期管控体系,实现监测数据采集、治理、共享、应用、开放、销毁的全流程跟踪与质控。构建测管协同的决策支持系统,发掘智慧监测应用场景,构建具备环境质量预测预警、环境污染溯源追因、辅助决策分析能力的测管协同决策支持系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9.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字化。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进一步深入。推进数字家庭试点,印发支持数字家庭发展的省级政策措施,指导广州番禺区、深圳龙岗区开展数字家庭试点工作。推动深化广州、深圳、佛山三个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打造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和新技术新成果案例,引导工程项目建设向数字化转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30.做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与服务。加强基准站的建设统筹,强化北斗导航应用与位置服务共建共享,深入技术研究和创新应用,积极提升全省时空位置服务“一张网”服务效能,无偿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提供全省覆盖、陆海一体、统一基准、安全权威、高精高效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31.发展数字应急。以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为牵引,坚持实战导向,在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试点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试点建设,推动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指挥调度、航空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跨地域、跨层级的自然灾害防治预警体系,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六、健全完善治理和安全体系 32.持续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赋能,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与跨域通办建设,探索更多“视频办”服务场景,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推动提升企业数字化经营活力。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引入法律法规审查专业力量,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拓展事项管理系统服务支撑广度深度,建立政务服务日常巡检机制。启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行动,推进重点行业大脑和市县城市大脑建设,夯实“粤治慧”平台公共支撑能力,持续优化政府治理专区和“粤经济”平台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民意速办”改革经验。(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 33.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加强数字领域标准化工作,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数字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联合港澳研制实施推广更多高水平的“湾区标准”,积极推动大湾区九市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协同推进跨境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质量融合发展、缺陷产品管理合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34.强化公平合规经营。持续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监测机制,加强对包括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分析,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办一批重点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指导,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反垄断普法宣贯,结合《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反垄断)》, 引导督促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竞争纠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35.加强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网络信息系统运营单位和省内重点互联网企业平台严格落实管理、技术、机制等安全防护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等突出犯罪。深入开展网上违法有害信息清理整治,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强化 APP 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 APP 隐私合规和数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稳步推进APP备案专项工作。(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制度,大力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预警通报工作,推动全省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水平提升。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分类分级工作,摸清省内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识节点数量,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政策培训宣贯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培训、安全审计、安全测评、漏洞排查和安全检查,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清查和加固整改工作。(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强化支撑保障。推动完成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平台实战功能。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车联网安全场景的演练或实战攻防演练活动。持续擦亮“粤盾”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品牌,进一步丰富演练的形式和内涵。培优培强信息安全产业,推动广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产业园建设,梯度引进培育优质信息安全企业,汇聚各类信息安全创新机构。(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造数字经济良好发展环境 38.加强系统谋划形成合力。落实国家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工作部署,开展省级试点示范,争取国家试点落户广东。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加大宣贯解读力度,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促进和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政策供给,统筹各类促进发展的资源要素,发挥好政策保障叠加效应。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机制,开展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评估,加快出台激励版权产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研究实行创新容错、包容审慎监管的举措。深入研究和扩展现行测算方法,科学测算广东数字经济规模结构,认真组织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字经济统计填报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继续实施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专业职称评价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继续支持技工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专业品牌建设,构建与数字经济类相关产业体系相匹配的专业集群,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推动广东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继续推进技能类数字职业相关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力做好企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备案遴选工作。继续开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府领域各类培训班,扩大培训覆盖面,丰富课程内容,持续提升民众的数字化适应力和创造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强化资金要素保障。用足用好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省政策性基金参与数字经济建设,出台企业数据资源会计核算实施指导性文件。持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字经济重点领域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围绕数字经济企业的融资需求和特点,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股、债、贷综合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上市、挂牌和发行债券,积极引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个性化金融服务,推动私募基金机构与中小数字经济企业投融资项目对接。创新基金发展模式,支持省内战略投资平台、资本运营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设立数字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推动省属国企更广泛、高质地参与数字经济领域产业投资合作。加快建设广东数字金融产业园。(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国资委,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加强交流合作。依托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密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沟通交流,巩固拓展信息化领域合作,支持粤港信息化合作专责小组、粤澳跨境通办专责小组等开展工作对接,携手港澳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建设。深入实施《“数字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围绕“六通一融”建设目标,建立粤港澳三地高效务实、多层次的工作对接机制。以港珠澳大桥便利化通关、十五运会泛公共服务等重点应用场景为牵引,加快推动“湾事通”综合平台建设。开展数字化应用“揭榜挂帅”征集活动,建立多方参与建设机制。(省委港澳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