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18-2035)》发布》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系统—海洋科技情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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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9-20
  • 构建全域陆海生态空间

      《深圳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18-2035)》(简称《规划》)日前发布。9月10日,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作客民心桥,围绕《规划》内容进行重点解读。

      据了解,《规划》划定了深圳海岸带区域总面积约859平方公里,包含陆域面积和海域面积,将生态文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构建全国首个全域陆海生态空间格局的设想。

    滨海地区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黄金岸带”

      深圳是一座海滨城市。海域面积达114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强,海岸线长260.5公里。如今,深圳的滨海地区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黄金岸带”,是人口、资金、科技、信息等要素最为集聚的地区,分布着前海-蛇口自贸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海洋新城等城市发展重要引擎,以及宝安机场、盐田港等重大国际交通枢纽。同时,滨海地区也承担着提升生态质量和城市品质的重要功能,分布着深圳湾十五公里滨海休闲带、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大鹏半岛等大量生态保育基地和公共活动空间。

      2012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规划、国土、海洋管理三合一,建立了陆海统筹的体制机制平台。深圳自2016年启动编制《深圳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从保护与利用两方面入手,协调海岸带地区的发展。其探索和实践经验将为国家加强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提供改革示范,形成可借鉴、可参考的深圳示范样本。

    划定海岸陆域建设管控区

      《规划》划定海岸建设管控区,实施岸带精细化管控。海岸带地区以海岸线为界,向陆一侧划定一定范围的管控距离。其中,核心管理区向陆一侧划定35米到50米的管控距离,协调区划定100米的管控距离,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扩大管控距离。海岸带地区新建及更新项目应严格落实管控退线要求,已批未建项目宜按管控要求进行方案优化,提高滨海空间品质。

     划定陆域海域总面积约859平方公里

      《规划》指出,本次海岸带规划结合沙滩、珊瑚等自然环境因素及海岸带用地用海等社会经济因素,同时考虑海水入侵、人的景观视角影响范围等,划定出深圳海岸带区域总面积约859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29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60平方公里。

      《规划》是指导未来深圳海岸带地区的保护与利用的总体性层面规划,是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陆海空间格局和统筹陆海资源配置等的战略蓝图和行动纲领。《规划》目标对标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从“绿色生态、构建全域生态系统;活力共享、塑造多彩滨海生活;功能提升、优化岸带产业布局;区域合作,推进湾区一体发展”等四个方面推进创建“世界级绿色活力海岸带”。

      从空间上,《规划》建构“一带、三区、多单元”海岸带空间结构。一带是指以海岸带作为陆海空间耦合的重要发展轴带,将全市1997平方公里的陆域和1145平方公里的海域共同作为城市发展空间统筹规划管理。三区分别是东部山海生态度假区、中部都市魅力休闲区、西部创新活力湾区;多单元是指为加强湾区陆海管控,划定多个湾区单元,探索编制陆海一体的空间详细规划。

      王幼鹏介绍,《规划》将生态文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未来几年,深圳将努力构建全国首个全域陆海生态空间格局。重点保护现有优质的原生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生态系统,营造更好的近岸生态环境和生物栖息地;将陆域基本生态控制线与海洋生态红线进行无缝对接,突出陆海生态空间的融合共生,构建全域生态系统;结合国际经验和深圳实际,确定了海洋环境质量、入海污染物控制、海洋生态保护与管理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17项量化指标,作为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考量因素。

      深圳将构建韧性减灾体系。海堤工程设计应与海陆详细规划进行充分衔接,一体化设计。推荐采用湿地及多层自然护堤方式的海堤工程,实现防潮与亲水的共赢,构建韧性减灾体系。

     形成市民亲海的公共空间

      此次《规划》还提出,要打造贯通深圳东西两岸的全线环海绿道系统。通过建设文化休闲娱乐设施,打造多彩滨海生活,形成市民亲海的公共空间。

      规划提出建设三类文化休闲娱乐设施。一是对大鹏所城、梅沙烟墩、固戍码头等历史文化遗迹进行修复保护活化利用,部分渔港可结合美食文化进行提升;二是新增滨海公共文化设施。全市通过打造若干海洋地标,提升深圳国际海洋地位,点亮深圳绿色活力海岸带。包括规划大鹏国家海洋公园、海上科技馆、海洋博物馆、滨海歌剧院等海洋地标建筑;三是建设海洋大学、科研、科普教育基地。

      同时,通过海上航线及海上运动设施的设置,让市民通过海上的视角来体验深圳。推进溪涌、湖湾等公共海滨浴场的开放及建设,同时,研究在西部岸带适当增设人工沙滩的可行性。结合海上交通的规划设计,对海上活动如潜水、帆船、冲浪、海洋美食、沙滩排球等海洋活动体验进行策划,结合滨海慢行路径与绿道系统,形成整体的山、海、城旅游路线,通过海上看深圳,提升海洋文化体验,打造全息海洋文化生活。(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肖陆军 通讯员刘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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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mall
    • 发布时间:2017-12-22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根据国家生态安全政策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海岸带空间布局,构建陆海统筹的生态安全格局,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时代海岸带空间治理格局,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了《关于开展编制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经第3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广东省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结合本意见的要求,抓紧推进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尽快建立陆海统筹的海岸带地区协调发展新模式和综合管理新机制,并及时总结上报试点实施情况。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本着自主自愿原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根据本意见向国家海洋局申请纳入第二批试点,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报国家海洋局审查确定。 国家海洋局 2017年12月12日 关于开展编制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海洋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根据国家生态安全政策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海岸带空间布局,构建陆海统筹的生态安全格局,拟开展《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的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深入实施国家战略部署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各项重大改革事项,遵循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主动适应并引领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新常态,重视以海定陆,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海岸带地区协调发展新模式和综合管理新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时代海岸带治理格局,为编制和实施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顶层设计、优化空间格局。针对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资源配置,科学构建海岸带空间治理格局,提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模式。 ——陆海统筹、重视以海定陆。综合考虑海岸带宏观治理和微观管控的需求,统筹陆海经济社会发展,重视以海定陆,协调匹配陆海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发展方向等,推进部门、行业、区域间协同发展。 ——保护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发针,以海岸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坚持生态用海管海,加强海岸带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改革创新、强化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改革,以构建海岸带空间管控制度体系为突破口,推动海岸带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突出地方特色,提升海岸带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规划定位 《规划》是以陆海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与其它相关规划融合和衔接,对海岸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资源利用和灾害防治等作出的统筹综合安排,是海岸带地区的总体性、基础性和综合性空间类规划。对海岸带地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整治、岸线开发保护、海域使用等具有约束作用,对其他相关规划具有指导和协调作用。 (四)规划范围 《规划》空间范围原则上涵盖沿海县级行政区的陆域行政管辖范围及领海外部界限以内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海域范围,同时要综合考虑邻接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完整性以及陆域经济对海洋的依赖程度。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限设定为2035年,2020年为近期目标年。 (五)规划指标 《规划》主要指标要包括重点开发区域比例、以县级行政区为管控单元的生态保护红线区比例、自然岸线保有率、围填海总量控制数、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数、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面积占比以及整治修复与保护、海岛保护、防灾减灾等陆海统筹的共性指标。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设置相关指标。 二、优化海岸带空间治理格局 (六)构建海岸带基础空间格局 以陆海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县域为单元,在陆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永久基本农田和农业空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空间;在海域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和生物资源利用空间以及围填海控制线和建设用海空间。以海岸线功能为导向,以海岸带生态系统为基础,重视以海定陆,统筹协调陆域与海域功能对接,促进陆域和海域各类空间要素有机衔接,整合形成陆海协调一致、功能清晰的空间管控分区,构建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基础空间“棋盘”。 (七)构建海岸带生态安全格局 以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与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核心,统筹考虑防护林、自然岸线、湿地、河口、海湾以及海岸带鸟类迁徙、鱼类洄游繁殖等的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研究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岸线保有率,严格控制建设空间对生态空间的挤占,拓展公众亲海空间。逐步减少陆源污染排放,强化海洋生态保护,防范近岸海域环境风险。构建以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空间)为基础,以海岸线为轴,以生态保护红线、海岛(链)等为支撑骨架的海岸带生态安全格局。 (八)构建海岸带科学利用格局 坚持陆域开发和海域利用相统筹、点上开发和面上保护相结合,将海洋资源优势与沿海产业转型升级和开放型经济结合起来,形成海陆产业相互支持、良性互动格局。以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内的建设空间为重点,统筹优化陆海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促进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和高效集聚,推进海岸带主体功能区布局形成。突出海峡、海湾、海岛、海岸的区域特色,打造沿海蓝色产业经济带。构建资源配置集约高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引领集聚发展的海岸带开发利用格局。 三、保障海岸带生态安全 (九)陆海联动防治海洋污染 坚持陆海统筹,更加重视以海定陆。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考核制度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实施“湾长制”,并与“河长制”统筹衔接,建立“流域-河口-海湾”污染防治的联动机制,在坚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的环境质量底线的基础上,努力提升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实施环境准入制度,入海污染物要优先采用集中排海和生态排海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沿海地方率先开展塑料污染减量入海排放和海洋微塑料监测、评估与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 (十)陆海协同推进生态保护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守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理海域面积比例的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加强海岸带地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保护,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海岸带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一批海洋保护区,重点保护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海藻场、滨海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编制实施海岸带生态修复规划,落实“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和生态安全屏障植被修复等重大修复工程,优化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创新海岸带生态产品供给方式,保障海岸带生态空间实现净增长。 (十一)陆海联防联控海洋灾害 以海洋灾害和环境突发事件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区划,划定海岸带灾害重点防御区,制定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海岸带涉海大型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的风险评估制度,对已建工程项目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强化海洋灾害和环境突发事件陆海联防联控,健全海洋灾害观测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及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统筹运用工程减灾措施,完善生态系统减灾服务功能,提升海岸带地区综合减灾能力,构筑海岸带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安全屏障。 四、推动海岸带创新发展 (十二)集约高效配置海岸带资源 坚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理念,统筹陆海资源保护与利用,推进海岸带资源供给侧改革,坚守自然岸线保有率的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严格执行围填海年度计划,与土地资源利用相衔接,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和围填海管控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对市场引导和规范作用,推动海岸带空间资源利用由生产要素向消费要素转变,进一步提升海岸带空间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空间资源利用单位面积的经济产出和社会效益。 (十三)调整优化海岸带产业结构 推进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构建现代化海洋经济体系。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和提质增效为主线,做好海岸带地区不同行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统筹推进陆海基础设施联动建设,严控占用自然岸线的建设项目落地。坚持区域差异化协同发展,实现区域特色发展,推动陆海经济一体化和持续发展。 (十四)创新引领海岸带集聚发展 陆海统筹优化海岸带地区城镇发展空间。强化海洋重大关键技术创新,系统研究制定相关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海洋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以海洋经济示范区为引领,培育壮大品牌鲜明、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集群,将示范区打造成为海岸带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园区,推动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创新引领东部地区优化发展。 五、强化海洋空间资源管控 (十五)精细化管控海岸线 全面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岸线功能为基础,按照《全国海岸线调查统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海岸线调查统计工作,并按照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种类型分类分段实施精细化管控,推进岸线自然化和生态化,坚守自然岸线保有率的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坚持节约集约优先,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强化岸线生态修复,探索海岸线“一线”管控海岸带管理新途径。 (十六)加强海岛功能管控 贯彻落实《海岛保护法》,实施《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要以生态保护优先和资源合理利用为导向,建立健全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岛综合管理体系,严格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严守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加强有居民海岛的生态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近岸海岛资源,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管控海岛及周边海域的开发规模和强度。严格保护无居民海岛,原则上无居民海岛为限制开发,领海基点所在岛礁、自然保护区内的海岛为禁止开发,对可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实行产业准入目录制度,提高用岛生态门槛。完善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 (十七)科学管控建设用海空间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和《围填海管控办法》,科学划定建设用海空间和围填海控制线,建设用围填海活动应在建设用海空间内进行。重点保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国防工程、重大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用海,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用海,在优化开发区严格控制围填海总量,探索实施城镇建设用海空间围填海规模零增长制度。对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安排多个围填海项目进行集中连片开发的用海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在围填海控制线内做好用海规划,严格实施围填海用途管制制度。要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原则,进行用海总体布局和计划安排,引导海洋产业优化布局和集中适度开发,注重生态和景观建设,强化生态补偿和保护修复措施,推进生态用海、生态管海,构建区域节约集约用海的新模式。 六、工作要求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应将开展试点工作有关事项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建议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建立《规划》编制工作机制,落实规划编制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细化方案,落实专项经费,扎实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具体编制工作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承担。国家海洋局成立《规划》编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积极支持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做好沟通协调和技术指导。 (十九)探索创新机制 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注重探索相关部门协同编制《规划》的方法、路径和机制,要加强《规划》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及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探索海岸带陆海统筹管理新思路新方法,为建立健全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提供有用的建议,为建立全国和省级海岸带规划技术路线和编制方法提供经验借鉴。《规划》编制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取得的重要改革成果等及时向国家海洋局报告。 (二十)试点成果要求 试点成果应包括《规划》成果和试点工作成果。《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和数据成果等组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海岸带规划技术方法、管理机制、政策导向、保障措施、相关标准等方面要认真全面总结,形成一系列试点工作成果,为全国海岸带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做法。同时,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新举措,定期编制《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 《《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2018-2035)》草案公示》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04-17
    • 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牵头,会同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作为市域层面专项规划,本规划充分落实和深化“上海2035”总体规划,兼顾战略性与实施性,截至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草案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草案公示如下。 1、公示日期: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5月13日 2、公示方式:网上公示详见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网站(http://lhsr.sh.gov.cn)、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sh.gov.cn) 3、公示书面意见反馈方式:邮寄书面意见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地址:胶州路768号),邮编:200040,并在信封上注明“《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2018-2035)》规划公示意见反馈”。发送书面意见至邮箱ghc135@126.com。 4、公示电话:021-32113405(致电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6:00) 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不反馈意见。公示结束,规划编制单位将收集并汇总书面意见,积极采纳。规划批复后采纳情况及理由通过原公示渠道公开。 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 SPECIAL PLANNING OF SHANGHAI ECOLOGICAL SPACE (2018-2035) (草 案 公 示 稿) 一、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生态文明”作为国家战略,高度与地位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从人类命运共同体出发,加强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2017 年12 月15 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简称“上海2035”)获得国务院批复,明确提出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发展定位,要求将市民幸福作为上海发展的根本追求,努力建设繁荣创新之城、幸福人文之城、韧性生态之城。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近四十年的努力,上海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环城绿带建设、黄浦江两岸贯通等,但与伦敦、纽约等全球城市相比,生态品质仍是影响上海城市竞争力的短板。面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创造高品质生活需要高品质的生态空间支撑。因此,按照新一轮总体规划提出建设生态之城的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空间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利用,满足市民多元生态需求的供给与平衡,探索新时代超特大城市可持续发展新路径刻不容缓。 按照“开门做规划”的要求,“上海2035”编制群策群力,在全市范围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全市各委、办、局力量,同步开展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充分体现城市总体规划战略平台和空间统筹作用。作为市域层面专项规划,本规划充分落实和深化“上海2035”,兼顾战略性与实施性,构建上海生态空间规划与建设顶层设计蓝图,对涉及生态建设的下位规划形成指导,有利于“生态之城”目标的落实。 二、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 1、 规划依据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 年)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2017 年) 《上海市基本生态网络规划》(2012 年) 《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2018 年)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2019 年) 2、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8368 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833 平方公里为规划区范围)。 3、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8-2035 年,近期至2025 年。 4、 规划对象 生态空间是指城市内以提供生态系统服务为主的用地类型所占有的空间,包括城市绿地、林地、园地、耕地、滩涂苇地、坑塘养殖水面、未利用土地等类型,是与构筑物和路面铺砌物所覆盖的城市建筑空间相对的空间。 本规划基于上海平原地区特点、经济发展阶段和生态空间特征,主要聚焦绿化、林地、湿地等生态要素,强化体系建设、增强效益、区域融合和功能叠加,其他生态空间要素由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落实。 三、规划策略 上海绿化与生态事业一直坚持规划引领、创新探索,走过以公园建设为主向绿林湿多元生态要素共建的历程,整体数量得到大幅增长,逐步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为市民提供优质生态空间。面向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上海处于城市转型的战略机遇期和关键攻坚战,适应新趋势,应对新挑战,需要更加完善的生态体系,更加多元的生态要素,更加复合的生态功能,更加高水平的建设标准,更加精细的管理机制,构建富有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生态空间。 针对生态空间缺乏、保护利用兼顾、休闲需求众多、实施管控艰难等四方面的主要问题和挑战,上海生态空间专项规划应当从以下四方面形成发展对策: 1、要素保护与融合。严守生态底限,修复生态空间,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维护市域生态空间基底,对市域重要的生态空间要素进行保护,对市域重要的生态敏感地区予以保护和控制。加强要素空间复合、功能融合,兼顾生态利用,保障特大城市生态效益最大化。 2、体系建设与完善。促进生态资源保护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生态空间与城市功能融合,未来应从点的建设逐步过渡到体系的建设,融合功能内涵,强化公园、森林、湿地生态体系的保护与建设,通过线性空间串联成网。 3、品质优化与提升。拓展生态空间的功能内涵,加强生态性能与其他功能融合,立足动植物安稳栖息、市民幸福生活的目标,基于多样化、精细化供给等角度应对市民日常与节假日休闲需求。 4、机制保障与衔接。应对生态空间管控难,需要在顶层设计明确规划传导方式,落实规划目标,突破传统管理机制壁垒,部门衔接、区域衔接,创新法律、土地、资金等政策,强化生态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 四、主要内容 (一)目标愿景 建设与卓越全球城市总目标相匹配的“城在园中、林廊环绕、蓝绿交织”的生态空间,打造一座令人向往的生态之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空间需要,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上海。以公园城市理念满足市民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森林城市理念构建超大城市韧性生态系统,以湿地城市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公园体系、森林体系、湿地体系”三大体系和“廊道网络、绿道网络”两大网络建设,完善体系构建与品质提升,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满足居民的休闲需求。 至2035 年,确保市域生态用地(含绿地广场用地)占市域陆域面积60%以上,其中落实150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200 万亩耕地保有量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左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达到13 平方米以上,中心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6 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实现500 米服务半径全覆盖。河湖水面率达到10.5%左右,湿地总面积不少于4640 平方公里,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少于4086平方公里,湿地保护率50%以上。规划建设2000 公里以上骨干绿道,建成30 处以上郊野公园。 (二)空间布局 1、 形成长三角一体化生态格局 构建长三角区域“江海交汇,水绿交融,文韵相承”的生态网络。共同维护区域生态基底,共同完善长江口、东海海域、环太湖、环淀山湖、环杭州湾等生态区域的保护,严格控制滨江沿海及杭州湾沿岸的产业岸线,加强长江生态廊道、滨海生态保护带、黄浦江生态廊道、吴淞江生态廊道等区域生态廊道的相互衔接。在空间上切实有效维护东海滩涂湿地及与之依存的自然保护区、杭州湾湾区、淀山湖湖区和崇明三岛等长江口岛群四大城市基础性生态源地,加强滨江沿海绿色生态岸线保护。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强化生态基底建设,预留嘉宝-沿长江、吴淞江、黄浦江及其上游(含淀山湖)、沿杭州湾四个重要的生态接口,加快构建区域性生态空间网络。 2、 构建网络化的市域生态格局 (1)重要生态区域 上海市在构建生态网络体系中首先应注重对于四大片生态区域的保护和提升,包括崇明岛、淀山湖、杭州湾、近海湿地等四大片生态区域。 崇明世界级生态岛:锚固生态基底,保护东滩、北湖、西沙等长江口近海湿地以及各类生物栖息地,加强水系整治,建设绿色农业基地,运用生态低碳技术,建设低碳宜居城镇,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 环淀山湖水乡古镇生态区:注重青浦西部湖泊群以及黄浦江上游地区生态保护,加强古镇古村自然环境保护,恢复和维护江南水乡风貌,形成低密度发展的水乡生态示范区。保护河湖水系密布的良好生态本底,整合跨省市、跨地区的保护力量,打造世界级湖区,推动区域申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长江口及东海海域湿地区:强化管控和保护九段沙湿地、崇明东滩等重要湿地空间,保护国际鸟类迁徙通道,加强与启东等地区湿地的共同保护。探索国家公园的设立机制,保护长江河口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保护金山三岛,构建连续生态岸线,提升沿线城镇生态环境品质和休闲功能,严格控制沿岸大型产业区对城镇和岸线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滨海地区湿地生态修复,改善近岸海洋环境质量,打造世界级湾区。 (2)市域生态空间结构 构建“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格局。双环锚固城市组团间隔,防止城市蔓延,九廊构建市域生态骨架,形成风道与动物迁徙通道,十区保障市域生态基底空间。 双环:环城绿带强化中心城与周边地区的生态间隔,同时已成为上海市重要的生态休闲空间;近郊绿环通过第二圈层沿路沿河形成的生态绿环建设,强化主城区及周边地区与郊区新城之间的间隔。近郊绿环建设用地占比控制在20%以下,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九廊:主要包括嘉宝、嘉青、青松、黄浦江、大治河、金奉、金汇港、浦奉、崇明等9 条生态走廊,宽度按1000 米以上控制。市级生态走廊内建设用地占比控制在11%以下,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十区:围绕宝山、嘉定、青浦、黄浦江上游、金山、奉贤西、奉贤东、奉贤-临港、浦东、崇明等10 片生态保育区,加强各类生态要素的融合发展,促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划定土地整备引导区,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市域耕地保护总体布局,加强耕地质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构建田园化的都市农业空间布局。 (三)体系建设 1、 城乡公园体系 完善由国家公园、区域公园(郊野公园等)、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乡村公园)为主体,以微型(口袋)公园、立体绿化为补充的城乡公园体系。结合现有生态资源,推进国家公园和郊野公园建设,在市域范围内建成30片以上大型区域公园(郊野公园)。中心城及周边地区结合楔形绿地和生态间隔带建设面积50 公顷以上、郊区新城建设面积100 公顷以上的大型城市公园,实现大型城市公园主城区5 公里半径全覆盖、郊区10 公里半径全覆盖。四是结合居民的日常休闲需求建设一批服务半径2 公里、面积4 公顷以上的地区公园,郊区各镇确保“一镇一园”。建设一批服务半径500 米、面积3000 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公园;结合保护和保留的自然村落,推进“一村一园”。结合城市更新见缝插针建设口袋公园(500-3000 平方米)。 重点地区:以外环绿带为纽带,向内连接楔形绿地、向外连通生态间隔带,实现从“环绕中心城的绿化带”到“环穿主城区的公园带”的功能跃升,打造“城周十里、林风斜阳”的环城公园带。 2、 森林体系 构筑市域“两区、一网”城市森林空间体系,以环廊森林片区为结构型空间载体,成为支撑韧性生态之城的天然滋养地;以城区森林群落为链接载体,成为市民亲近自然的重要媒介;以农田林网为手段,形成田园水林一体化郊野空间。促进林水结合、林路结合、林城结合、林生结合,以滨水沿路生态廊道和绿道连接城市与郊野,实现“将森林引入城市,让城市坐落于森林中。” 环廊森林片区:以市域生态网络为主体结构,形成群落多样、生态与景观兼顾的森林基底。以近郊绿环为纽带,联通市、区两级生态走廊,打造森林集中片区,提升生态效益。完善重点地区水源涵养林及防护林带建设,实施产业用地与环境敏感型基础设施周边的森林建设。促进农、林、水生态空间复合,打造集中经济果林片区,营造具有林分类型多样、季相色彩丰富的森林景观,促进森林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的和谐统一。 城区森林群落:推进绕城森林建设,加强环城公园带集中林地建设,完善中心城周边地区的生态间隔带和楔形绿地林地建设,构筑主城区生态保护屏障,防止组团蔓延;加强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南汇五大新城环城森林建设,串联开放空间节点,结合绿道建设,形成承载市民活动的绿色连续空间;城区内注重林荫道规划、建设、储备以及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 3、 湿地体系 布局体系:规划形成“两圈、一带、一网、两集合群”湿地总体布局。“两圈”为长江口湿地圈和淀山湖群及黄浦江上游水源湿地圈,“一带”为杭州湾北岸湿地带,“一网”为河流及运河湿地网,“两集合群”为城市人工库塘和景观水面等小型湿地集合群和城市郊区种植和养殖塘集合群。 重点地区:在长江口及近海海域地区,探索设立国家公园。青西淀山湖区湿地,保护河湖水系密布的良好生态本底,整合跨省市、跨地区的保护力量,打造世界级湖区,推动区域申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南汇新城滩涂湿地,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规划建设为契机,建成“天净、海清、地润、人和”的滨海湿地城市,保持“湿地在城中,城在湿地中”的基底特色。杭州湾北岸边滩湿地,开展滨海地区湿地生态修复,改善近岸海洋环境质量,建设南上海生态绿色海岸,打造世界级湾区。“一江一河”河流湿地,逐步修复河道两侧的湿地空间和自然岸线,保护重要湿地生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 4、 廊道网络 生态廊道指市域放射状通畅性廊道,隔离城市组团并实现与城乡生态空间互联互通,以森林为主体,具备生态和社会功能的绿色网络体系。主要依据生态廊道建设标准,重点推进34 条滨水沿路生态廊道建设。滨水生态廊道,在中心城范围内,沿骨干河道两侧不小于20 米构筑连续开放的公共空间,形成以黄浦江、苏州河、川杨河、淀浦河、蕰藻浜等为骨架的13 条滨水廊道;在郊区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外骨干河道两侧30-50 米生态林带建设,加强林水结合。沿路生态廊道,在城区结合道路两侧绿带、中央隔离带、机非隔离带等增加特色乔木种植,注重林荫道规划、储备、建设;在城市开发边界外,围绕高速公路两侧100 米,主干道路两侧50 米推进生态林带建设,加强林路结合。 5、 绿道网络 建设衔接区域、串联城乡、覆盖社区的绿道网络,形成市级绿道、区级绿道、社区级绿道等多层级的绿道体系。市级绿道注重衔接,重点控制长江、吴淞江、黄浦江、沿杭州湾等4 个重要的区域接口,建设环崇明岛、环淀山湖、沿外环、滨江沿海以及多条放射型绿道。区级绿道“一区一环、互联互通”,郊区依托河流水系、文化风貌道路、林荫道、干道两侧林带等,充分联系各个城镇组团与大型公园,形成串联城乡的绿道网络;中心城结合滨水廊道贯通工程建设城市骨干绿道,形成蓝绿交融的绿道网络。社区绿道依托生活性支路、居住区道路、街坊内公共通道等,串联主要生活生态空间,满足日常休闲散步、跑步健身、上班上学等日常活动需求。 (四)实施保障 1、 健全规划传导体系 与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结合,将生态空间建设目标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充分衔接区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主城区单元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深化管控要求,健全生态专项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各区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形成各区生态网络空间,划定各类生态控制线。镇总规和主城区单元规划将各级公园绿地落实到具体地块,并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管控。规划城市开发边界内,通过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园绿地布局,保障服务覆盖水平和绿地规模不减少,环境品质提升。规划城市开发边界外,通过生态空间专项规划,深化楔形绿地、生态间隔带、近郊绿环、生态走廊等空间的保护与建设要求。 2、 加强政策实施保障 法律层面,健全相关领域法规和标准,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力度,围绕城市生态建设,加强统筹依法行政,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层面,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国民经济考核体系,将生态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生态文明考核、绿色发展目标指标考核体系,完善生态保护、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确保生态空间建设实施,逐步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和相关激励政策,适当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管理方面,完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与登记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守住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坚持生态优先的“一张蓝图干到底”。创新推动生态空间用地保障机制,增强生态空间的复合利用,发挥生态效益最大化。 3、 构建多元参与格局 完善多方统筹实施机制。成立协调机构、加强多方统筹,形成“多部门联动、多功能布局、多途径联通”的机制。如建立各类基础生态空间保护和建设的联动机制,形成政策合力。搭建多方参与平台。建立多方共治模式,发挥政府、专家、企业、社团组织、市民等多方力量,鼓励市场的资金投入,全过程地参与生态空间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加强宣传普及。建立常态化的规划宣传和交流机制,在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开展规划通识教育,借助自然博物馆、科技馆等机构,积极开展自然科普、动植物观察等多样的宣传活动,促进各年龄段人群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提高全社会执行规划、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