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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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 mall
  • 发布时间:2022-10-2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高技〔2021〕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pdf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ofd

  • 原文来源: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wb/202205/t20220510_1324436.html?code=&stat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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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要培育壮大生物经济支柱产业,推动生物能源产业发展。要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 《规划》明确,要顺应“追求产能产效”转向“坚持生态优先”的新趋势,发展面向绿色低碳的生物质替代应用。着眼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目标,重点围绕生物基材料、新型发酵产品、生物质能等方向,构建生物质循环利用技术体系,推动生物资源严格保护、高效开发、永续利用,加快规模化生产与应用,构建生物质能生产和消费体系,推动环境污染生物修复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司长王翔表示,生物经济涉及面广,覆盖较多产业领域。为突出重点,《规划》明确加快生物技术广泛赋能健康、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促进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生物产业多样化水平。 根据《规划》,生物能源与生物环保产业被明确列为生物经济支柱产业。《规划》指出,要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开展新型生物质能技术研发与培育,推动生物燃料与生物化工融合发展,建立生物质燃烧掺混标准。优选和改良中高温厌氧发酵菌种,提高生物质厌氧处理工艺及厌氧发酵成套装备研制水平,加快生物天然气、纤维素乙醇、藻类生物燃料等关键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积极推进先进生物燃料在市政、交通等重点领域替代推广应用,推动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 同时,“生物能源环保产业示范工程”被列入七大生物经济示范工程。定向选育、推广和应用高产、高抗、速生的油料和能源林新品种,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能源基地建设,加强热化学技术创新,推动高效低成本生物能源应用。在城乡有机废弃物集中地区开展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天然气产业示范,打通生物质原料收集、有机肥生产使用等重要环节,提高生物燃料生产规模。建设以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为主要能源的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开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替代燃煤,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推进沼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其他生物质能清洁取暖。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推广试点,推进生物航空燃料示范应用。
  • 《风电光伏利好!国家发改委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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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12-28
    •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依托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牧场、海洋交通运输业、海上风电、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海洋产业,远期推动海洋经济由近海向深远海拓展,开辟海洋经济发展新空间。 同时,建设重要绿色能源基地,强化能源安全高效绿色供给。加强沿海电源点及电力、油气输送通道规划布局,统筹建设海上风电、沿海LNG接收、煤炭中转储运、核电基地。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示范和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支持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和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推进沿海天然气管网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沿海电网过江通道和天然气过江通道,打通长江北翼绿色能源和天然气输送通道。规划建设连云港石油储备库。依托沿海港口推进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建设。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利用核能,稳妥推进核能供热。 文件还指出,重点建设绿色能源基地,加快建设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研究深远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实施丰海、通海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重点项目,同步规划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配套调峰电源和南通—苏州过江通道工程。建设中俄东线南段、连云港—仪征原油管道和连云港—徐州成品油管道,完善江苏省内油气管网布局。推进连云港,盐城滨海、射阳、大丰等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沿海LNG接收站建设,提高沿海 LNG接收站接卸储备能力。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田湾核电续建项目建设。建设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 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推进风电全产业链布局和光伏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盐城国家级海上风电检验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快突破光伏产业关键技术,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研究风电制氢储能。推广新能源应用,建设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市。 此外,发展海水利用关键装备,提升以“风电水一体化”为主的海水淡化成套装备产业化水平,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提高建设用海生态门槛和产业准入门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可采取和渔业生产、生态建设相兼容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研究深远海风电建设的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 政策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改地区〔2021〕186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12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