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三部委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要求,必须确立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确保长江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规划》特别强调,将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相关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2922.19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01.09亿立方米以内。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指出,《规划》从区域协同治理的需求出发,提出水资源优化调配、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六大工程18类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以大工程带动大保护。
在政策的支持下,未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投入规模会持续增大。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例,长江沿线城市在这方面的投入已达上千亿元,未来随着处理能力的增强和提标改造工作要求,还会有进一步投入。
定期进行评估考核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川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