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探索智能微电网技术》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01-08
  • 力争到2026年,未来产业培育重点领域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转变。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生物、未来健康、未来显示、未来航空等领域全面发展,全省未来产业培育发展体系初步形成。形成一批500亿级、千亿级未来产业集群或产业集聚区,培育先导试验区20个左右。建设未来产业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和省级制造业(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20个左右,引育未来产业领军人才(团队)20个左右。涌现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应用场景、标志性产品、项目和领军企业。

    一、主攻方向和重点区域

    (一)未来材料。以南昌、赣州、鹰潭、九江等地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中国稀土集团、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作用,发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高丰度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高性能稀土合金等,扩大以稀土功能材料和器件为主的应用产业规模;发展高性能钨基新材料和硬质合金产品开发及其应用,加强超细、超粗和超纯钨粉体、特殊结构钨铜合金等产品研发。推动先进铜功能材料集群建设,推进环保铜合金、稀土铜铁合金等先进铜功能材料生产关键技术及品种研发,不断延伸发展“电解铜-铜带、铜箔、铜线(杆)、铜管、铜合金-铜基功能性材料/结构性材料”产业链。推动瓷土矿、石灰石、硅灰石、黑滑石等特色矿产开发,拓宽特色矿产资源工业领域综合应用市场。

    (二)未来能源。以南昌、宜春、新余、赣州、上饶等地为重点,发展高能量比、高可靠性的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探索智能微电网技术,加快建设培育与分布式新能源应用及区域智能微电网建设融合的新能源领域储能市场。以南昌、九江、赣州、吉安等地为重点,培育氢能产业链,加速发展“绿氢”制取、储运和应用等技术装备。

    (三)未来生物。以南昌、赣州、抚州等地为重点,发挥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赣南医科大学、赣南转化医学研究院靶向药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独特优势,加快攻关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脑科学、再生医学、血液制品、干细胞、生物质加工、智能微纳连续制造等核心技术,大力发展运动营养食品、健康糖、老年食品、特殊人群专用健康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发挥生猪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作用,推动猪-狒狒异种移植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地方猪等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探索建设生物制造产业发展先导区。

    (四)未来健康。以南昌、上饶、赣江新区等地为重点,发展智能诊断、智能治疗、智能养老、智能健康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发展“互联网+健康”,推进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建设。推进AR/VR/MR、计算机可视化等技术在治疗规划、外科手术、微创介入、活检穿刺等环节的应用。积极稳妥推动核科技在医疗等民用领域的应用,着力构建先进完备的核医疗产业体系。

    (五)未来显示。以南昌、吉安等地为重点,依托京九(江西)电子信息产业带,发挥我省在电子、光学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重点发展新型光电相关关键材料、功能性器件及材料、智能制造技术及设备等,推动硅衬底LED半导体照明、玻璃基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快光学元件在新型显示上的应用,强化元宇宙领域硬件支撑。

    (六)未来航空。以南昌航空城,景德镇、南康、共青城等地航空小镇为依托,拓展大飞机部件、机身集成制造以及航空电子发展能力。突破垂直起降、短距离起降通用飞机,以及纯电动、混动通用飞机,智能无人机电机系统、飞控系统、低空智联网等技术,探索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智能无人机商业场景应用。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以空域开放为保障,着力做强低空制造、丰富低空场景、提升低空设施、完善低空服务、优化低空生态。加快国家航空制造业创新中心江西分中心落地。

    二、重点任务

    (一)创建一批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围绕传统产业裂变生长、新兴产业接续衍伸和未来技术孵化培育,遴选和支持若干科教资源优势突出、产业基础较好的市、县(市、区)开展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建设,在优势领域打造未来产业集群和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强与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协同建设,在制度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等方面探索先行,促进培育突破。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开展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争创若干国家级未来产业科技园,探索“学科+产业”创新模式,打造未来产业创新和孵化重要基地。

    (二)组建一批未来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南昌未来科学城建设,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等,整合优化创新资源要素,布局一批未来技术实验室和产业研究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开展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多路径探索,打造未来产业策源地。主动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强化未来产业技术攻关、测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建立“企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机制,滚动发布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指南,有组织地实施省级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力争在“卡脖子”关键环节和产业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支持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开源项目发展,打造未来技术创新生态体系,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的全流程整合和融通发展。

    (三)打造一批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支持建立“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投资家”的未来产业联盟,建立科技成果“边研发、边转化”的产业化和快速迭代机制。推进江西省中试平台(基地)和项目建设,一体化建设小试中试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公共服务机构等。依托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高水平建设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不断提升创新投入、投入产出、成果转化、转化成功等“创新四率”。实施未来产业专利导航和标准提升行动,鼓励我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相关活动。

    (四)培育一批未来产业项目企业。围绕国家未来产业布局,争取更多未来产业工程和应用场景在江西落地试点。大力实施“赣出精品”工程,滚动发布未来产业创新产品(技术、工艺)目录,探索实施未来产业创新产品首购首用政策,落实好政府采购鼓励政策,鼓励优先选用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实施未来科技企业孵化工程,高质量孵化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和科技领军(入库)企业。实施未来技术应用场景融合工程,滚动发布典型应用场景清单和推荐目录,推进未来信息服务、产城融合等产业跨界融合工程,不断开拓未来制造等新型工业化场景,高质量建设一批标志性场景。推动省属企业加大未来产业布局培育力度,支持头部企业牵头建设未来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构建未来产业领域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融通发展格局。

    (五)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围绕强化前沿技术测试验证和演示体验功能,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主动融入“东数西算”布局,在南昌、赣州、九江、宜春、上饶、抚州等地,科学布局一批算力中心、边缘计算节点、区块链节点等融合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大科学装置、超算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撑。支持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试验区、孵化器和加速器,形成“前沿研究+技术溢出+科技创业”的孵化链条。

    (六)引育一批未来产业人才团队。聚焦未来产业主攻方向,编制未来产业核心人才库和紧缺人才图谱,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靶向引进国内外顶尖科学家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探索项目引才模式,滚动发布未来技术“揭榜挂帅”重点项目,全方位引进培养顶尖人才。高质量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吸引和集聚国内外创新团队和“硬核”人才来赣发展。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强与有条件的高校对接,推动布局契合江西的未来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培养、储备本土未来产业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组建一批未来技术学院,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等向未来产业延伸。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统筹推进。依托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鼓励各地围绕全省布局,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探索建立未来产业监测体系。加快建设高端智库,强化未来产业发展的智力支撑。

    (二)加大政策支持。用好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建设。滚动发布未来技术清单、项目清单、紧缺人才清单,争取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工程落地。依法依规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费优惠政策。强化未来产业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支持未来产业优质项目建设。

    (三)强化金融保障。探索建立“平台+资金+基金”保障制度,增加信用贷款投放,加大对未来产业首贷户的支持力度。培育未来产业企业上市后备梯队,支持有发展潜力的未来产业企业纳入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鼓励保险公司发展科技保险,提供科技研发风险保障产品和服务,完善攻关项目研发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基金作用,构建以江西为中心、辐射全国的未来产业创投生态圈。

    (四)营造良好氛围。以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加强对各级党政干部未来产业专题教育培训,实施企业家未来产业科技融合应用培训计划。强化未来产业发展政策解读与案例宣传引导,推动科普内容丰富化、多元化,形成有利于推进未来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107/1421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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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能源是全球具有战略性和先导性的新兴产业,代表着未来技术变革和能源发展的方向,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领域,是解决能源资源短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对提升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抢占未来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以及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推进全省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有效激发能源领域“新动能”,根据《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等,制定《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内容包括发展基础、发展形势、发展思路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5个部分,涵盖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热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可燃冰、海洋能等领域。 《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1.新能源装备。我省新能源装备产业起步较早,产业体系比较完备,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发展势头良好。2017年,全省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1100亿元左右。太阳能光热产业稳居全国首位,形成了济南、德州、东营等各具特色的太阳能产业集聚区。依托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海阳核电项目建设,烟台已初步建立了集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于一体的核电产业体系,拥有莱山、海阳两个省级核电工业园区和30多家核电装备制造及配套企业,占全省核电装备产值90%的市场份额。地热能及空气能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产企业100余家,热泵系统集成企业300余家,具有良好的产业、技术支撑。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全省中小型变压器产量居全国首位,拥有一批国内先进企业,初步形成了以输变电设备、配电自动化装置和电网“互联网+”等为特色的智能电网产业格局。新能源汽车生产规模稳步增长,2017年,全省共生产新能源汽车14.05万辆,占全国的18%左右,成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大省。 2.新能源应用。近年来,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我省加快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应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成为全省能源行业发展的突出亮点。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4.3%。新能源发电呈现跨越式发展,发电装机容量达2437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19.4%。其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均突破千万千瓦级,分别达到1061万千瓦、105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居全国首位,达到216万千瓦;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新能源其他领域综合利用也实现新突破,太阳能光热产品集热面积保有量约1.2亿平方米,占全国的30%左右;地热供暖面积4000万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利用居全国首位;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50万吨;车用乙醇汽油年试点推广量约120万吨。新能源汽车推广快速增长,累计保有量14.6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2.2万个,均居全国前列。 3.新能源技术。顺应全球能源技术革命发展趋势,我省在核能、智能电网等重点领域技术实现突破,氢能源、海洋能等前瞻性技术稳步推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行业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逐步建成,新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17年年底,我省新能源领域共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7个。核电防火保护产品“电缆及电缆桥架防火包覆装置”与“非能动实体防火保护结构”填补国内技术空白。核电岛内电缆生产获得许可,打破国外该技术垄断。烟台“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是国内唯一集核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于一体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可燃冰勘察开采技术、装备实现历史性突破,自主设计制造全球最先进的超水深、双钻塔半潜式可燃冰钻井平台,安装工艺、焊接工艺世界领先;在水合物微观测试技术、仿真模拟实验研究等方面居全国前列,为我国首次可燃冰成功试采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支撑。深海钻探隔水管打破了国外供应商对深海钻采核心部件的垄断。电动汽车充电群管群控、微网控制与电网互动技术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4.新模式、新业态。新能源产业和互联网、先进信息技术加速融合,新能源领域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光伏+渔业”“光伏+生态农业”“光伏+采煤塌陷地治理”等呈现规模化发展态势。全国首创的“光伏+生态农业”综合利用发展模式已在全国复制推广,全球首条高速光伏路面示范项目在济南建成,实现交通运输行业与新能源产业的深度融合。新能源汽车共享业务开始布局,推动传统租赁模式向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转变。以智慧车联网为核心,以充电服务、汽车服务和综合能源服务为重点,打造了“互联网+智慧出行”生态体系、“互联网+充电桩+新能源汽车”新模式,实现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全程监控、大数据分析和运营。建成覆盖全省的光纤主干网,2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全部实现无人值班,初步形成了“互联网+电网”发展格局。青岛中德生态园等5个项目纳入国家新能源微电网示范,探索电力能源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更加具有活力的电力市场化创新发展。 (二)呈现特点。近年来我省新能源应用和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产业发展起步早,但规模总量偏小。我省新能源发展起步较早,太阳能光热产业率先在全国形成规模,曾占据半壁江山,但竞争优势逐步减弱;生物质能、热泵等最先实现产业化,但行业地位低、影响力弱;新能源汽车发展较早,但创新能力不强,产业规模不大,乘用车自主品牌缺失。1986年,威海荣成建成了全国第一个风电场,2006年,菏泽单县建成全国第一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目前,由于缺乏可供规模化开发的水电,核电项目也尚在建设,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仅为5.5%,低于全国8.7个百分点;新能源产业增加值仅占全省GDP的1.5%,远低于江苏、浙江等先进省份的发展水平。 二是新能源应用发展快,但对产业带动作用弱。我省新能源开发应用快速推进,“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分别增长33.8%、146.5%、31.9%。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太阳能光热产品集热面积保有量、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一直保持全国领先地位,2017年,我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也跃居全国首位,风电装机容量进入全国前五位。但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应用与产业融合度低,产业支撑能力较弱,不能有效满足新能源应用快速增长的需求。 三是企业数量多,但龙头企业少。我省新能源领域企业总量达2400余家,但是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龙头骨干企业不多,带动作用不强,产业集聚效应不够显著。2017年,无一家新能源企业入围山东百强企业,产值过百亿的新能源企业仅有2家。江苏省仅光伏产业产值超过百亿元的已达6家,南京市智能电网产业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70%。 四是产业门类齐全,但核心竞争力不足。我省已初步形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门类比较齐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但新能源科技创新投入不足,自主创新技术薄弱,导致产业发展层次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缺乏制造关键核心新能源装备的龙头企业,缺少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产业产品配套协作能力不强,以基地或集聚区建设为载体的发展格局尚未形成,新能源产业总体上全而不优、多而不强。 二、发展形势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孕育、集聚迸发,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层出不穷,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统筹全局,把握机遇,因势利导,集中力量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国际看,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重大颠覆性创新不时出现,新能源汽车、页岩气等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分布式能源、能源互联网等领域蓬勃兴起;新能源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大数据等相互渗透、不断融合,各主要国家纷纷将新能源作为科技创新的战略制高点和产业转型发展的先手棋。同时,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欧盟、日本、北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更新和制定新能源发展战略,能源加速向清洁化、低碳化新能源时代迈进。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纳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篇章,为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指明了方向。顺应全球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大趋势,我国加快实施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双替代战略”,明确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使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增量的主要力量。 从省内看,我省能源消费总量大,煤炭消费占比高,减少煤炭消费、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压力巨大。《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已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提高到18%左右”。同时,我省资源型、重化型产业结构突出,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艰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纳入十强产业,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依托既有产业基础,抓住重点、突出特色,明确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实现快速高效发展。 三、发展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针,转变发展方式,强化技术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多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在国际有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智造”“山东创造”转变,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筹规划新能源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转型、能源总体布局、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科学推进,注重规划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开发利用与产业提升、技术进步协调发展。统筹陆地和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拓展成长空间,形成自身发展新优势与周边协同互动新格局。 突出重点,优质发展。紧跟国内外新能源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等重点领域发展,依托项目拉动和产业带动,大力提升新能源产业发展层次,壮大产业规模,促进新能源产业优质高效发展。 因地制宜,集聚发展。依据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结合各市发展定位,明确各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加强产业上下游协作,延伸产业链条。创新管理运营机制,推动“筑巢引新凤”“无中生有”,培育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打造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山东特色,积极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健全完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新能源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壮大。 (三)发展目标。未来5-10年,建成以创新引领、智能高效、龙头带动、集群发展为核心特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体系,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知名企业和品牌;逐步构筑以绿色低碳、节能高效、多元互补、智慧互联为主要特征的能源消费体系,新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高,新能源供应基本满足未来能源消费增量需求;力争把新能源产业发展打造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有效促进我省能源结构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 新能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400亿元。到2028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增加值力争分别达到12000亿元和4000亿元,成为全省新的重要支柱产业。 新能源应用规模不断提高。到2022年,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9%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400万千瓦左右,占省内电力装机的30%左右。到2028年,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提高至15%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500万千瓦左右,占省内电力装机的40%左右。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重点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达到5%左右;到2028年,全省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提高到5%以上,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力的自主技术、产品和品牌。 新能源产业集聚度大幅提升。到2022年,打造5个年产值过千亿元、在全国竞争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集群,培育10家产值过百亿的全国知名的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配套企业。到2028年,新能源装备大企业群体进一步壮大,区域特色和优势更加突出,实现由新能源产业大省到新能源产业强省的转变。 四、重点任务 顺应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围绕聚力建设新能源装备和应用强省,结合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加大要素支撑,分类施策,做大做强3大重点产业,优化提升4大优势产业,加快布局3大前沿产业,加快新能源在电力、热力、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壮大5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我省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国内尖端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研发、检验检测和产业发展高地。 (一)聚力做大做强3大重点产业。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基础性产业,代表了当前和未来发展重要方向和技术制高点,是很多省份都在重点布局、合力推进的关键新能源产业,也是我省从新能源产业大省向强省迈进的必由之路。结合我省产业布局和产业基础,聚焦3大重点产业,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产业聚集发展,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竞争力,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1.新能源汽车产业。把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作为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的重要内容,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为发展的主攻方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档次为核心,瞄准世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前沿,坚持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结合市场需求统筹规划布局,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产品、市场优化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市场规模,推动新能源汽车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到2022年,建成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聊城等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50万辆左右,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2500亿元。到2028年,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实现由低端新能源汽车生产大省向高端新能源汽车制造强省转变,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到4000亿元。 2.核电产业。围绕我国先进的三代、四代核电技术示范项目与核能小型堆多元供给平台建设,以核电技术自主创新为重点,发挥国家级核电产业创新示范平台作用,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孵化,打造我国先进的核能技术研发、人才集聚和核能综合利用产业示范高地,支撑和培育核能材料与装备制造、核电建设运维等产业发展,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核电装备基地和集成供应商。到2022年,核电技术创新能力与装备制造规模进一步提升,全省核电及配套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到2028年,核电装备与材料关键技术走在全国前列,具备新一代核电共用技术支持能力,成为中国核电走向世界的“桥头堡”,全省核电及配套产业产值力争达到1800亿元。 3.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发挥我省电力强省优势,围绕特高压入鲁通道建设、省内主网架升级改造、新能源接入消纳、智能微电网建设以及轨道交通电气化等现实需求,加快突破大容量输电、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智能电网大数据分析、储能大规模推广应用等关键技术,着力推动智能输变电成套装备、配网自动化设备、微电网系统以及智能化检测装备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智能电网产业与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储能技术深入融合,推动输变电设备和智能电网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特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提升省内智能电网建设所需设备自主配套能力。到2022年,输变电装备配套能力、成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智能电网核心装备自主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储能关键技术具备产业化能力,全省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产值超过1500亿元。到2028年,智能电网装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储能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全省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产值超过2300亿元。 (二)加快提升4大优势产业。热泵、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是我省具有良好优势的新能源产业,也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发展方向。依托我省较好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坚持市场应用导向,加快4大优势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标准,推动价值链向高水平跃升,实现4大优势新能源产业提质发展。 1.热泵产业。抓住国家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重大机遇,发挥我省既有热泵产业基础,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加快推进热泵机组关键部件及控制系统研究,不断提升产品全寿命周期内的可靠性、稳定性及季节性能系数(SPF),着力提品质、创品牌、扩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打造绿色智慧化工厂,建设全国一流的热泵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实现由热泵生产大省向热泵制造强省的转变。到2022年,全省热泵产业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到2028年,全省热泵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 2.太阳能产业。立足现有太阳能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发挥济南、青岛等市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坚持光伏产业和光热产业协同推进,大力研发推广高端、高质、高效技术产品和设备,鼓励配套企业、原料供应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协同创新,延伸产业链条,力争形成集上中下游于一体、各环节相互配合、契合度较高的完整产业链条,建立和完善相关工程设计、检测认证及质量管理等产业服务支撑体系,促进太阳能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到2022年,全省太阳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00亿元;到2028年,全省太阳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800亿元。 3.风电产业。以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发为契机,立足山东、辐射沿海、面向全球,围绕风资源评估、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风电场设计建设施工控制运维等重点环节,吸引国际国内风电装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落户我省,鼓励省内已有配套企业融入产业链条,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独立创新、联合创新,促进风电装备采购生产本地化、高端化,推动风电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总承包、运维服务等于一体的风电全产业链,实现风电产业规模化、关键技术自主化、市场销售国际化、运营服务一体化。到2022年,全省风电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0亿元;到2028年,全省风电产业产值力争达到800亿元。 4.生物质能产业。发挥我省作为生物质资源大省的优势,着力突破生物质高效低氮燃烧、气化耦合发电、纤维素乙醇、生物质航空煤油、生物质烯烃、生物质石墨烯等生物质能热转化和生化转化关键技术,重点推进生物质锅炉(窑炉)、成型燃料、发电设备、先进气化、碳化、生物发酵等领域关键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系列化产品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培育一批生物质装备制造、高值化产品开发、综合服务等特色骨干企业,着力打造生物质多元化利用示范省份。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400亿元;到2028年,全省生物质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0亿元。 (三)加快布局前沿性产业。突出新能源行业战略引领作用,瞄准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加大科技投入,着力培育氢能、可燃冰、海洋能等前沿性、先导性新能源产业发展,赢得发展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1.氢能。以克服我省传统能源体系短板为抓手,把积极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突破作为我省超前布局先导产业、抢占能源技术制高点的重点任务,加强氢能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协同,集中突破氢能产业核心技术,支持整车生产企业提升燃料电池整车制造能力。开展氢气制备、储运、燃料电池汽车等应用示范,优化氢能基础设施布局,通过试点示范加速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和商业化进程,培育一批国内一流氢能装备制造企业、燃料电池和动力系统集成研发制造企业、整车生产企业,形成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系统集成、整车生产、运营与配套服务等产业集群。到2028年,全省氢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 2.可燃冰装备产业。总结“蓝鲸系列”钻井平台的先进经验,加大发展勘探装备、生产作业装备与电控设备的研发力度。强化深海钻探成撬工程技术能力,推动参与天然气和凝析油勘探开发、天然气处理、天然气液化、海上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上游投资开发项目。以海洋地质研究机构为依托,加强对可燃冰模拟实验与测试、成藏过程与演化、资源勘查与评价等技术与机理的研究,助力可燃冰勘探开发。围绕防砂、储层改造、钻完井、环境监测等关键环节,集中攻关,研究适应不同类型特点的试采工艺和技术装备,形成从开采到储存到输运的全环节技术体系。到2028年,全省可燃冰装备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 3.海洋能。以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为着力点,以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支持百千瓦级波浪能、兆瓦级潮流能、温差能、海水浓度差发电等海洋能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发展低能流密度资源条件下的高效转换新技术、新方法,重点研发原创性的海洋能发电装置及关键部件;探索盐差能海洋能发电及综合利用机理,研发相应的发电原理样机。发展自主创新的海洋能发电装置实验室仿真技术方法,提升海洋能发电装置设计水平。加强海洋能发电装置海上测试方法及运行状态健康监测技术研究,建立并完善测试评价理论,形成相关测试标准与软件。研发深海漂浮式风电机组,探索海上风电和波浪能、潮流能等综合利用,掌握远距离深水大型海上风电场设计、建设及运维等关键技术,推进深海风电发展。开展小型化、模块化海洋能的能源供给系统研究,争取突破高效转换、高效储能、高可靠设计等瓶颈,形成若干个具备推广应用价值的海洋能综合利用装备产品。开展有居民海岛(礁)海洋能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建设,为规模化开发海洋能资源奠定基础。到2028年,全省海洋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 (四)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思想,适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对能源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清洁取暖等重点任务,着力推进新能源在绿色电力、绿色热力、绿色交通等领域的生产与利用,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努力推动能源生产革命和消费革命,以绿色能源革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以加快推广应用支撑产业快速发展。 1.绿色电力。加快推进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和省外来电发展,不断扩大新能源发电应用范围和规模,着力提升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加快优化电力工业结构。到2022年,力争实现两个30%,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30%、可接纳省外来电能力占全省可用电力装机的比重达到30%。到2028年,力争突破两个40%,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40%、可接纳省外来电能力占全省可用电力装机的比重达到40%。 核电。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东部沿海核电基地,以高温气冷堆、AP1000压水堆、CAP1400大型先进压水堆示范和商业化应用为核心,积极稳妥、高效安全地推进核电发展。稳妥推进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建设,力争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产。有序推进海阳、荣成两大核电厂址后续项目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投运。加强潜在核电厂址资源的勘探和保护,适时启动沿海第三核电厂址前期工作。围绕打造烟台核能多元化综合利用基地,整合ACP100S、ACPR50S、海工平台等相关技术,稳妥推进海上清洁能源综合供给平台建设,促进核能多元化利用。 风电。按照“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的原则,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海上风电带以及鲁中、鲁西南内陆山区风电带,科学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打造海陆“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海上,按照海上风电开发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沿岸经济建设、产业布局等统筹协调的总体要求,开展好海上风电规划修编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布实施、集约节约原则和统一资源配置、统一开发建设思路,科学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支持海上风电项目与海洋牧场等其他开发利用活动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海域资源效益。陆上,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适度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到2022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70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300万千瓦左右。 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分布式相结合,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开发利用,不断优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提高光伏发电质量和效益。在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农业生产等相协调的基础上,利用塌陷地、荒山荒地、滩涂、盐碱地等土地资源,采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方式,实施“光伏+环境治理”,重点打造采煤塌陷地光伏发电基地和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地光伏发电基地;利用工业园区以及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屋顶资源,建设一批“光伏+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推动光伏发电就地生产、就地消纳;结合风电项目建设以及设施农业、渔业、养殖业等,建设一批风光、农光、渔光等“光伏+综合利用”项目,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探索发展“光伏+交通”等新模式、新业态,开展光伏路面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光伏发电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光伏+技术进步”“光伏+竞价上网”,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市场应用和成本下降,健全光伏发展市场机制。力争到2022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400万千瓦左右。 生物质发电。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多元发展,科学推动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在鲁西北、鲁中等农作物秸秆丰富地区,重点建设农作物秸秆为主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鲁南木材加工聚集区和农作物秸秆丰富地区,重点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胶东半岛果树枝桠柴资源丰富地区,重点建设林木资源为主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落实环保、选址、垃圾资源量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条件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在工业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集中地区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地区,合理布局沼气发电项目。力争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 外电入鲁。着眼保障未来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压减煤炭、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等实际需要,强化外电在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和消费升级中的供应能力。完善特高压骨干网络,积极做好与已建成的锡盟、榆横、扎鲁特、上海庙四条外电入鲁特高压送电通道送端省份衔接,落实配套电源和送电电量与电价,尽早实现规划送电能力,有序扩大省外来电规模。加快建设潍坊(昌乐)至临沂(高乡)至枣庄至菏泽至石家庄(邢台)特高压环网工程;继续开展“外电入鲁”新通道研究。到2022年,全省接受省外来电能力力争达到3500万千瓦左右,占全省可用电力装机的比重达到30%;到2028年,接受省外来电能力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 抽水蓄能。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以及电网需求,统筹抽水蓄能发展与电源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抽水蓄能电站,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胶东负荷中心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增强区域电网调峰能力,提高东部沿海核电基地电力送出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水平;在“外电入鲁”通道落点集中的鲁中、鲁南地区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保障电网以及特高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到2022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左右。 2.绿色热力。结合国家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部署要求,统筹区域内能源资源供应、环境约束、经济承受能力和取暖用热特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在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的同时,积极发展电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多种清洁供热,逐步实现供热资源和形式的多元化、灵活性,加快供热领域各类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力争到2022年,全省绿色热力取暖面积占比达到15%以上。到2028年,全省绿色热力取暖面积占比达到25%左右。 电能取暖。结合取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取暖规模、电力资源等因素,在与电网公司做好充分衔接、落实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电取暖。在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和新型社区,优先选用空气源、污水源、地源、海水源等热泵取暖,提升电能取暖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场、办公场所、酒店等昼夜冷热负荷变化较大的建筑配套建设电蓄热(冷)设施,促进电力负荷的移峰填谷,降低运行成本。在不具备市政集中供热的区域,优先推广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集中供热技术;对于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优先推广家用空气源热泵技术,或合理选择使用蓄热式电暖气、碳晶电采暖等分散式电采暖技术。到2022年,全省电能取暖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以上。 地热能供暖(制冷)。充分发挥我省地热能资源储量大、分布广等特点,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广使用集中与分散式取暖。积极推动中深层地热能取暖,根据地热能资源分布及供热市场需求,在“取热不取水”的原则下,采用“采灌均衡、间接换热”或“井下换热”的工艺技术,在鲁西北、胶东、鲁中(西)南等地热资源相对富集地区,采用“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取暖。大力开发浅层地热能取暖,按照“因地制宜,集约开发,加强监管,注重环保”的原则,采用热泵技术为主,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取暖(制冷),经济高效的替代散煤取暖。到2022年,全省地热能取暖面积达到7000万平方米左右。 生物质能供热。充分发挥我省生物质能资源储量大、品种多、分布广等优势,按照就地收集、就地消费原则,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供热。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按照热电联产集中取暖规划建设,作为县城及周边乡镇、农村社区的重要热源;结合用热需求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对已投运农林生物质纯凝发电项目有序进行供热改造,积极为周边城乡居民及工业园区企业供暖、供气。在落实环保、选址、垃圾资源及社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科学规划布局建设分布式生物质成型燃料收集、加工和销售基地,采用生物质锅炉和生物质节能环保炉具等方式,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供暖和农户分散供暖。力争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能供暖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左右。 太阳能供热。依托我省太阳能资源和光热产业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模式,实现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电能等多能互补,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在条件适宜的小城镇、民用和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在农业大棚、养殖场等用热需求大且与太阳能特性匹配的行业,充分利用太阳能进行供热。到2022年,全省“太阳能+其他”清洁能源取暖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左右。 核能供热。密切跟踪低温供热堆技术商业化应用成熟度,借鉴北京燕龙泳池式低温供热核反应堆的技术应用,积极推进核能示范项目研究论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海上浮动堆和小型低温供热堆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3.绿色交通。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为核心,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绿色交通省份建设。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车、出租车等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比例和规模,形成新增道路运输车辆以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为主的发展格局。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大力推广“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广使用。2019年起,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特别是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先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标准,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工程,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50万辆。 充电基础设施。围绕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保障电动汽车顺畅出行。到2022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新能源汽车+互联网”业务新模式,推进租赁业务与现代信息平台融合,支持充电装备制造企业开展运营模式创新。积极探索车辆共享、分时租赁、整车租赁等模式,鼓励社区、园区等区域建设共享充电桩,打造新能源汽车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五)培育壮大5大产业集群。依托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实施重点区域培育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生产要素快速聚集、高效整合,着力培育壮大5个核心竞争力强、产业层级高、产业链条完整、特色优势突出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有力带动全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1.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以济南、潍坊、聊城为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新能源高档客车和载货车以及环卫、医疗、园林等行业专用车,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打造全国一流的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基地。以青岛、淄博等为重点,发展新能源乘用车项目,促进新能源乘用车提升档次、快速发展,实现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转换接续,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以青岛、淄博、枣庄、潍坊为重点,加快突破技术瓶颈,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支持淄博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电机,扩大生产规模,建设先进电机产业装备生产基地。 2.核电装备产业集群。以济南、烟台、威海为重点,着力发展百万千瓦级及第三代、第四代核电装备研发制造,围绕华龙一号、AP1000、高温气冷堆、海上浮动堆等相配套的核电用钢制安全壳、结构模块、设备模块、一体化堆顶组件、核电法兰、铸造主管道、压力容器、稳压器、主泵泵壳、核燃料处理设备等核电关键设备,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壮大产业规模和竞争实力。支持烟台国家级核电研发中心和核电领域检验检测中心、济南核电材料及核压力容器基地、威海核能利用国际创新示范园建设,稳妥推进海上清洁能源综合供给平台、低温供热堆等核能综合应用项目,打造世界知名的集核电材料研发、核电装备制造、核电站建设与运维、中低放核废物处理、核设施退役后处理、核能多领域应用等于一体的核电产业集群和核技术创新集成基地。 3.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集群。依托济南、泰安,着力发展特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变电站成套装备、智能配电网成套设备、用户端智能化成套装备等装备研发制造,打造千亿级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产业基地。支持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枣庄、东营等市,加快发展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设备、电网信息智能传感检测技术及装备、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电站智能清洗机器人等高端装备,打造清洁高效发电设备、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配电设备等研发生产基地。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的高端输变电及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 4.氢能产业集群。以济南、青岛、潍坊为重点,立足前沿、打造尖端,综合推广利用氢能源。积极推进济南“中国氢谷”建设,推动氢能制备、储运、加氢基础设施和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以及关键材料等方向领先的中央企业在我省落户。依托济南、潍坊等市骨干企业,建立氢燃料电池创新中心,加快突破核心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相关的动力系统、核心部件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力争在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 5.海上风电制造与应用产业集群。以青岛、烟台、东营、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市为重点,围绕海洋强省战略组织实施和“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建设,加快推进6兆瓦、8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及使用,带动相关配套装备产业发展,建设高端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支持蓬莱争取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基,带动风机制造、海洋装备、技术研发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波浪能、潮流能等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互配套、协同发展的建设格局。 (六)组织实施5大重点工程。围绕培育新能源领域新动能,扎实推进创新能力提升、质量品牌建设、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区域能源转型示范、“互联网+”智慧能源等5大重点工程,有效支撑新能源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1.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整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骨干企业等优势单位资源,围绕新能源汽车、核电、储能、氢能、海洋能等关键领域培育创新载体,搭建一批对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推进山东烟台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运作机制搭建,打造开放共享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到2022年,力争打造3-5家全国领先的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成5-10家产学研合作的省(国家)级创新中心,并引导其建成集共性技术研发、业态模式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成果转化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创新载体。 2.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完善新能源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加强品牌培育,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推进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成本控制、营销服务等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设质量动态评价系统,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能力,增强企业产品综合竞争力。围绕新能源重点领域及前瞻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规模优势的新品牌。实施“专精特新”工程,培育“单项冠军”,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特色品牌。推进“山东制造”品牌建设,加强品牌文化内涵设计推广,强化产品质量标准提升,推动新能源产业“山东制造”向“山东质造”转变,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品牌高端提价值。 3.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工程。围绕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与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水平,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在一定区域内集聚,加快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提高产业区域配套水平,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与开发利用一体化水平,打造产用融合发展示范区,实现应用促进产业、产业支撑应用良性发展格局。聚焦我省未来核电、海洋能综合利用、氢能、海上风电等新能源发展重点领域,依托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大技术平台,着力打造产城融合、产用耦合、产研结合、多位一体的现代化新能源融合示范区。 4.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以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绿色能源示范县既有工作为基础,在可再生资源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管理有基础、经济承受能力强的区域,通过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系统集成、体制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供热、供电、供气、交通、建筑等各领域的应用,显著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促进区域能源生产和消费转型升级,逐步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技术路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和政策体系。 5.“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工程。以青岛中德生态园、济南积成工业园、泰安泰开工业南区等国家级新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为引领,在产业园区、大型商务区、大学城、交通枢纽中心等重点区域,加强终端供能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技术、冷热电三联供和微电网等集成应用,探索发输储配用一体化的技术应用和商业运营模式示范,同时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新能源就地生产和就近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围绕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积极推进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储能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用户需求,集成电网、企业、交通、路况、气象、安全等各种数据,建立电动汽车用户综合服务系统,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省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省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要立足职能、主动担当,抓好重大事项推进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推进新能源产业推广应用、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各领域发展;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创新思路、积极作为,从破解土地制约难题、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统筹规划布局、推进清洁取暖,科学指导海域使用、开展海洋能利用试验示范,加强电力供应保障、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提供务实有效的政策配套;省统计局要完善新能源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实施跟踪监测,为科学监测、科学决策、强化考核提供支撑。各市要依托新旧动能转换相应工作机制,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要素保障,全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二)加大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权利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督同步加强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务服务、健全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包容创新、审慎监管、运行高效、法治规范的服务型政府。完善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除国家规定必须保持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最大限度地放宽投资准入,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决策和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保障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深化电价改革,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需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新能源价格体系。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降低准入门槛,推行动态审慎监管,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 (三)强化智力支撑。坚持人才第一资源理念,建立健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新能源领域智库、联盟(协会)和人才队伍协调推进体系。遴选国内新能源领域一流专家组建智库,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智库开展合作,研究提出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新能源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政策建议,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投资结构调整提供咨询,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引进和研发提供指导。组织省内新能源领域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龙头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组建联盟(协会),广泛吸纳企业代表、中介组织等参与,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交流协作,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进中国能源大学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各层次教育、培训机构,强化新能源相关学科设置,加强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技能新等专业人才培养。完善新能源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引进顶尖或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矩阵式的研发能力布局和跨产业协同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体系化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完善财税和价格体系。遵循财税和价格改革方向,强化财政激励、税收和价格引导功能,支持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价、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标准制定、检测认证体系建设等基础性领域、前沿性学科以及示范工程的倾斜力度,激励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产业。严格落实国家对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费用减免等税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实施清洁能源取暖财政扶持引导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资金附加补助目录;探索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配置资源,引进技术和经济实力较强的投资主体参与项目建设,推进技术水平提升和上网电价下降,逐步建立新能源发电价格补贴退出机制。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适应新能源产业的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模式,采用多种投融资模式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产业,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探索建立项目推介常态化制度,搭建银企交流平台,积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投贷联动等新模式,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倾斜支持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新能源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私募股权等方式实现融资。充分发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作用,加大对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支持和引导。支持新能源资源、设备、服务、应用的资本化、证券化,为基于“互联网+”的B2B、B2C、C2B等多种形态的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平台。鼓励面向分布式能源的融资租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灵活的投融资手段,促进能源的就地采集与高效利用。建立和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 (六)扩大对外合作。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全方位实施新能源产业对外开放与合作战略。支持我省优势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境)外优秀企业合作,通过相互投资、拓展市场等方式,对关键新能源技术和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全面提升我省新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装备制造水平。
  •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读》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5-04
    • 2018年4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8〕6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更好理解和贯彻实施《行动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负责人就《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产业基础是什么? 答: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经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有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成为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一张崭新名片和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从产业基础来看,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已具备向智能光伏迈进的坚实基础。 一是制造规模全球领先。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等光伏主要产品产量均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并持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中国产品在2017年的全球产量占比中:多晶硅占55%、硅片占83%、电池片占68%、组件占71%、光伏应用市场占47%,各环节产量前10名的企业中有半数以上位于中国大陆。 二是产业化技术不断突破。多晶硅行业平均综合电耗已降至70KWh/kg以下,综合成本已降至6万元/吨。普通结构单、多晶电池光电转换效率已分别达到20.2%和18.6%,高效电池达到21.3%和19.2%,黑硅、PERC、N型等电池技术以及半片、MBB、双玻双面等组件技术快速产业化。 三是应用市场快速成长。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到53.06GW,占全国电源新增发电的装机39%,连续5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全球第一;累计装机130.25GW,连续三年全球第一,占全球光伏总装机量的32.4%。 四是产业体系逐步健全。我国已基本实现常规光伏产品生产线的设备配套,浆料、背板、铝边框、光伏支架、封装胶膜、光伏玻璃、逆变器等辅材辅料和发电部件也已能够实现产业供应。随着《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发布实施,光伏相关标准制修订速度正在加快,检测测试认证机构正在逐步建立健全。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光伏行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并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也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其重要性随着国际绿色能源需求拓展而日益凸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对光伏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行业发展自身来说,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正处于从追求规模与速度向重视效益与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移动宽带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光伏产业从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加快实现智能制造和智能应用,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综上考虑,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动能,实现光伏智能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清洁能源智能升级及应用,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十三五”系列规划的总体部署,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 围绕上述要求,基于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创新驱动、产用融合,坚持协同施策、分步推进等原则,通过统筹资源、协同施策,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问:《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是如何考虑的? 答:从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技术装备突破、智能光伏产品供给、智能光伏系统建设运维、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等多个角度出发,《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发展目标。例如,提出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再如,提出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又如,提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同时,围绕上述目标,细化为多项具体行动。 问:《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有哪些?为何选择这些方向? 答:与发展目标相对应,《行动计划》分别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四大领域,提出了相关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行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光伏基础材料、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生产的智能升级,提高光伏产品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例如,目前我国重点企业电池和组件生产自动化水平已经得到明显提升,但在多晶硅后端处理、铸锭/拉棒到切片等环节的自动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同时,虽然生产自动化已经取得一定进步,但行业生产制造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仍较低,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提升智能光伏产品和技术供给能力。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能有效提升光伏系统设计能力、提升发电量、降低建设与运维成本,是降低光伏发电成本的重要途径。目前行业已经在研发相关的智能光伏产品,并在推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但相关产品供给能力仍然有限,技术尚待完善,采用无人机、自动清洗机器人等智能集成与运维技术仍有场景限制,还未大规模推广,需进一步加以扶持。此外,针对分布式光伏市场提出加快发展安全可靠、优质高效、使用便利的户用智能光伏产品,并鼓励光伏与其他行业相结合发展新型光伏产品。 三是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开展智能光伏工业园区、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智能光伏交通、智能光伏农业、智能光伏电站、智能光伏扶贫等应用示范。统筹多方力量促进智能光伏发展。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推进智能光伏产品、系统和服务的应用,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创造广阔市场空间,从而拉动智能光伏产品、系统和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特别是积极推动高转换效率、高可靠性能的智能光伏产品在一些典型行业加快推广应用,既能促进智能光伏产品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步伐,也可通过应用模式的创新进一步激发光伏产业转型升级的活力。 四是完善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智能光伏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建设研发、检测认证、科技服务、孵化器等智能光伏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发展,标准先行,推动智能光伏产业发展,需建立从智能光伏产品与测试方法、智能生产与评价到光伏系统智能运维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同时支持各环节的检测认证工作,以规范产业发展。此外,也需为智能光伏领域相关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众创众筹等创新创业环境。 问:如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答:为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六部门将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力量,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推动智能光伏试点应用。培育一批国家智能光伏示范企业,支持若干行业特色智能光伏项目建设,探索智能光伏建设先进模式并加强全国推广。 三是加大多元化资金投入。建立智能光伏领域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多方资本促进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对智能光伏产业扶持力度。 四是促进光伏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逐步完善相关标准检测认证等体系,建立智能光伏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加强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消费者的使用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