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探索智能微电网技术》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01-08
  • 力争到2026年,未来产业培育重点领域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转变。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生物、未来健康、未来显示、未来航空等领域全面发展,全省未来产业培育发展体系初步形成。形成一批500亿级、千亿级未来产业集群或产业集聚区,培育先导试验区20个左右。建设未来产业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和省级制造业(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20个左右,引育未来产业领军人才(团队)20个左右。涌现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应用场景、标志性产品、项目和领军企业。

    一、主攻方向和重点区域

    (一)未来材料。以南昌、赣州、鹰潭、九江等地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中国稀土集团、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作用,发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高丰度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高性能稀土合金等,扩大以稀土功能材料和器件为主的应用产业规模;发展高性能钨基新材料和硬质合金产品开发及其应用,加强超细、超粗和超纯钨粉体、特殊结构钨铜合金等产品研发。推动先进铜功能材料集群建设,推进环保铜合金、稀土铜铁合金等先进铜功能材料生产关键技术及品种研发,不断延伸发展“电解铜-铜带、铜箔、铜线(杆)、铜管、铜合金-铜基功能性材料/结构性材料”产业链。推动瓷土矿、石灰石、硅灰石、黑滑石等特色矿产开发,拓宽特色矿产资源工业领域综合应用市场。

    (二)未来能源。以南昌、宜春、新余、赣州、上饶等地为重点,发展高能量比、高可靠性的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探索智能微电网技术,加快建设培育与分布式新能源应用及区域智能微电网建设融合的新能源领域储能市场。以南昌、九江、赣州、吉安等地为重点,培育氢能产业链,加速发展“绿氢”制取、储运和应用等技术装备。

    (三)未来生物。以南昌、赣州、抚州等地为重点,发挥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赣南医科大学、赣南转化医学研究院靶向药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独特优势,加快攻关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脑科学、再生医学、血液制品、干细胞、生物质加工、智能微纳连续制造等核心技术,大力发展运动营养食品、健康糖、老年食品、特殊人群专用健康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发挥生猪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作用,推动猪-狒狒异种移植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地方猪等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探索建设生物制造产业发展先导区。

    (四)未来健康。以南昌、上饶、赣江新区等地为重点,发展智能诊断、智能治疗、智能养老、智能健康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发展“互联网+健康”,推进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建设。推进AR/VR/MR、计算机可视化等技术在治疗规划、外科手术、微创介入、活检穿刺等环节的应用。积极稳妥推动核科技在医疗等民用领域的应用,着力构建先进完备的核医疗产业体系。

    (五)未来显示。以南昌、吉安等地为重点,依托京九(江西)电子信息产业带,发挥我省在电子、光学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重点发展新型光电相关关键材料、功能性器件及材料、智能制造技术及设备等,推动硅衬底LED半导体照明、玻璃基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快光学元件在新型显示上的应用,强化元宇宙领域硬件支撑。

    (六)未来航空。以南昌航空城,景德镇、南康、共青城等地航空小镇为依托,拓展大飞机部件、机身集成制造以及航空电子发展能力。突破垂直起降、短距离起降通用飞机,以及纯电动、混动通用飞机,智能无人机电机系统、飞控系统、低空智联网等技术,探索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智能无人机商业场景应用。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以空域开放为保障,着力做强低空制造、丰富低空场景、提升低空设施、完善低空服务、优化低空生态。加快国家航空制造业创新中心江西分中心落地。

    二、重点任务

    (一)创建一批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围绕传统产业裂变生长、新兴产业接续衍伸和未来技术孵化培育,遴选和支持若干科教资源优势突出、产业基础较好的市、县(市、区)开展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建设,在优势领域打造未来产业集群和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强与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协同建设,在制度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等方面探索先行,促进培育突破。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开展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争创若干国家级未来产业科技园,探索“学科+产业”创新模式,打造未来产业创新和孵化重要基地。

    (二)组建一批未来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南昌未来科学城建设,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等,整合优化创新资源要素,布局一批未来技术实验室和产业研究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开展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多路径探索,打造未来产业策源地。主动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强化未来产业技术攻关、测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建立“企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机制,滚动发布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指南,有组织地实施省级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力争在“卡脖子”关键环节和产业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支持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开源项目发展,打造未来技术创新生态体系,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的全流程整合和融通发展。

    (三)打造一批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支持建立“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投资家”的未来产业联盟,建立科技成果“边研发、边转化”的产业化和快速迭代机制。推进江西省中试平台(基地)和项目建设,一体化建设小试中试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公共服务机构等。依托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高水平建设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不断提升创新投入、投入产出、成果转化、转化成功等“创新四率”。实施未来产业专利导航和标准提升行动,鼓励我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相关活动。

    (四)培育一批未来产业项目企业。围绕国家未来产业布局,争取更多未来产业工程和应用场景在江西落地试点。大力实施“赣出精品”工程,滚动发布未来产业创新产品(技术、工艺)目录,探索实施未来产业创新产品首购首用政策,落实好政府采购鼓励政策,鼓励优先选用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实施未来科技企业孵化工程,高质量孵化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和科技领军(入库)企业。实施未来技术应用场景融合工程,滚动发布典型应用场景清单和推荐目录,推进未来信息服务、产城融合等产业跨界融合工程,不断开拓未来制造等新型工业化场景,高质量建设一批标志性场景。推动省属企业加大未来产业布局培育力度,支持头部企业牵头建设未来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构建未来产业领域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融通发展格局。

    (五)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围绕强化前沿技术测试验证和演示体验功能,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主动融入“东数西算”布局,在南昌、赣州、九江、宜春、上饶、抚州等地,科学布局一批算力中心、边缘计算节点、区块链节点等融合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大科学装置、超算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撑。支持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试验区、孵化器和加速器,形成“前沿研究+技术溢出+科技创业”的孵化链条。

    (六)引育一批未来产业人才团队。聚焦未来产业主攻方向,编制未来产业核心人才库和紧缺人才图谱,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靶向引进国内外顶尖科学家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探索项目引才模式,滚动发布未来技术“揭榜挂帅”重点项目,全方位引进培养顶尖人才。高质量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吸引和集聚国内外创新团队和“硬核”人才来赣发展。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强与有条件的高校对接,推动布局契合江西的未来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培养、储备本土未来产业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组建一批未来技术学院,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等向未来产业延伸。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统筹推进。依托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鼓励各地围绕全省布局,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探索建立未来产业监测体系。加快建设高端智库,强化未来产业发展的智力支撑。

    (二)加大政策支持。用好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建设。滚动发布未来技术清单、项目清单、紧缺人才清单,争取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工程落地。依法依规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费优惠政策。强化未来产业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支持未来产业优质项目建设。

    (三)强化金融保障。探索建立“平台+资金+基金”保障制度,增加信用贷款投放,加大对未来产业首贷户的支持力度。培育未来产业企业上市后备梯队,支持有发展潜力的未来产业企业纳入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鼓励保险公司发展科技保险,提供科技研发风险保障产品和服务,完善攻关项目研发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基金作用,构建以江西为中心、辐射全国的未来产业创投生态圈。

    (四)营造良好氛围。以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加强对各级党政干部未来产业专题教育培训,实施企业家未来产业科技融合应用培训计划。强化未来产业发展政策解读与案例宣传引导,推动科普内容丰富化、多元化,形成有利于推进未来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107/1421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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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加快推动一批配电网建设改造任务,补齐配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和应对极端灾害能力短板,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大规模发展要求;加强配电网规划统筹,强化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配电网服务保障能力;制修订一批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营、设备接入标准,持续提升配电网运营效益;建立配电网发展指标评价体系,科学评估配电网发展情况。经过三年努力,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组织编制配电网发展实施方案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落实《行动方案》《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问题导向,编制本地区配电网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资金安排,有序推进方案实施。 (一)时间进度安排。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地区配电网发展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举措、项目安排、资金保障等内容,于2024年10月底前报送国家能源局,并于每年年初报送上年度实施进展情况。国家能源局将建立配电网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动态评估各地实施情况,指导做好配电网建设改造。 (二)工作重点。围绕供电能力、抗灾能力和承载能力提升,结合各地实际,重点推进“四个一批”建设改造任务。一是加快推动一批供电薄弱区域配电网升级改造项目。加大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网投资力度,着力提升非电网直供电小区的供电保障水平,结合市政改造工作同步落实配电网改造项目。系统摸排单方向、单通道、单线路县域电网,加快完成供电可靠性提升改造。二是针对性实施一批防灾抗灾能力提升项目。详细排查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及微地形、微气象等重点区域的电力设施,差异化提高局部规划设计和灾害防范标准。三是建设一批满足新型主体接入的项目。结合分布式新能源的资源条件、开发布局和投产时序,有针对性加强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对分布式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用电需求,助力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四是创新探索一批分布式智能电网项目。面向大电网末端、新能源富集乡村、高比例新能源供电园区等,探索建设一批分布式智能电网项目。 (三)做好与配电网规划的衔接。配电网发展实施方案是当前推动加快补齐供电短板、更好满足新型主体发展需要的重大专项工作,2026年、2027年项目同步纳入“十五五”配电网规划。方案实施的同时,各地要按照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周期,做好“十五五”及以后规划工作。 三、健全配电网全过程管理 (四)完善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机制。结合最新情况研究并规范配电网可承载分布式光伏规模计算方法。在现有6个试点省份的基础上,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系统组织开展新能源接网影响分析,评估配电网承载力,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定期发布和预警机制,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县(市)一级电网不同区域可承载规模信息,引导分布式新能源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并分析提出进一步提升可承载规模的方案、举措和时限要求。 (五)建立健全配电网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协调发展机制。电动汽车发展规模较大的重点省份,要组织开展配电网可接入充电设施容量研究,引导充电设施合理分层有序接入中低压配电网,并针对性提出扩大接入容量的方案、举措和时限要求。鼓励适应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发展需要,在调度关系、权责划分等方面开展创新实践。 (六)加强配电网建设管理。国家能源局组织对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分析定额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加快健全配电网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时效性、准确性,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各地要加强配电网工程造价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事前、事中控制,完善模块化设计、规范化选型、标准化建设,提高配电网工程建设效率和安全质量。 四、制定修订一批配电网标准 (七)全面梳理配电网技术标准。国家能源局组织对现有配电网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推动修订、加快制定、深入研究”分类形成配电网标准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配电网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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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本地区的地理区位、气候特点、城镇化率、经济发展情况、产业分布及发展趋势等;本地区及各市(县)配电网的供电区域、供电人口、负荷情况;各电压等级配电设备资产规模,综合线损率、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等主要指标情况;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的规模及相关政策;分布式智能电网发展情况等。 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负荷预测情况 分析本地区及各市(县)的电力负荷特性,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考虑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发展需求,分年度预测电力负荷需求。 (二)新型主体规划情况 包括各市(县)的分布式新能源资源条件、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和时序;各市(县)电动汽车发展规模,以及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时序和规模;新型储能及分布式智能电网规划情况。 (三)形势与挑战 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目标,结合分布式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规划目标,分析配电网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电网规划运行、防灾抗灾能力提升、新型主体规模化接入、政策保障机制等方面。 三、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结合国家要求及本地配电网实际情况,以“四个一批”建设改造任务为重点,提出本地区配电网发展的总体要求及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设、可靠供电、新型主体接入、项目安排、资金保障、投资效率等方面的总目标和分年度执行目标,确保切实可行。 四、加快补齐配电网短板 (一)补强供电薄弱区域配电网 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摸排和解决主(配)变重满载、线路重过载、电压越限等问题;合理增加供电薄弱区域变电站、配变布点,加快形成以链式、环式为主的典型网架结构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二)加大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网建设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加大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网投资力度,结合市政改造工作同步落实配电网改造项目;严格落实城镇居民用电“一户一表”、防洪防涝等要求,有序推进高层小区一级负荷双电源改造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三)对单通道县域配电网实施改造提升 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摸排单方向、单通道、单线路县域电网,实施供电可靠性提升改造;有序推进大电网延伸覆盖,持续加大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农村电网建设力度;统筹采用“大电网延伸+末端微电网”、离网型微电网等供电模式解决边远地区供电难题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五、强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 (一)全面梳理排查灾害隐患 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梳理本地区自然灾害情况,加强规律趋势研究;制定修订台风、冻雨覆冰、大风舞动、地质灾害、暴雨洪涝等灾害的区域分布图;对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及微地形、微气象等重点区域,详细排查配电线路,全面分析配电设备运行状况和健康水平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二)提升综合抗灾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差异化提高局部规划设计和灾害防范标准,实施超运行年限及不满足设防要求的老旧配电设备改造;结合气象灾害预警预防性调配使用应急发电车,依托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开展跨企业协同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指导重要用户配置自备应急电源;推进不符合要求的既有地下配电设施向地面迁移或实施防涝改造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六、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一)针对性补强配电网 包括但不限于适应分布式新能源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大规模接入和消纳需要,根据相关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和投产时序,在相应区域增容或新建配变,实施线路改造升级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二)完善协调发展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定期发布和预警机制;开展配电网可接入充电设施容量研究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加快推动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发展的举措。 七、推动分布式智能电网创新发展 包括但不限于探索建设分布式智能电网;深化分布式智能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控制、运营模式、市场交易、与大电网权责划分等研究探索;推动提升分布式智能电网自管理、自平衡、自调节能力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八、保障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财政资金支持、协同做好土地保障、加强全过程管理、配合做好配电网发展指标评价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九、分年度项目及投资计划 2024―2027年分年度项目清单及投资计划。
  •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读》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5-04
    • 2018年4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8〕6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更好理解和贯彻实施《行动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负责人就《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产业基础是什么? 答: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经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有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成为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一张崭新名片和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从产业基础来看,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已具备向智能光伏迈进的坚实基础。 一是制造规模全球领先。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等光伏主要产品产量均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并持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中国产品在2017年的全球产量占比中:多晶硅占55%、硅片占83%、电池片占68%、组件占71%、光伏应用市场占47%,各环节产量前10名的企业中有半数以上位于中国大陆。 二是产业化技术不断突破。多晶硅行业平均综合电耗已降至70KWh/kg以下,综合成本已降至6万元/吨。普通结构单、多晶电池光电转换效率已分别达到20.2%和18.6%,高效电池达到21.3%和19.2%,黑硅、PERC、N型等电池技术以及半片、MBB、双玻双面等组件技术快速产业化。 三是应用市场快速成长。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到53.06GW,占全国电源新增发电的装机39%,连续5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全球第一;累计装机130.25GW,连续三年全球第一,占全球光伏总装机量的32.4%。 四是产业体系逐步健全。我国已基本实现常规光伏产品生产线的设备配套,浆料、背板、铝边框、光伏支架、封装胶膜、光伏玻璃、逆变器等辅材辅料和发电部件也已能够实现产业供应。随着《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发布实施,光伏相关标准制修订速度正在加快,检测测试认证机构正在逐步建立健全。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光伏行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并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也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其重要性随着国际绿色能源需求拓展而日益凸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对光伏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行业发展自身来说,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正处于从追求规模与速度向重视效益与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移动宽带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光伏产业从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加快实现智能制造和智能应用,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综上考虑,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动能,实现光伏智能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清洁能源智能升级及应用,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十三五”系列规划的总体部署,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 围绕上述要求,基于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创新驱动、产用融合,坚持协同施策、分步推进等原则,通过统筹资源、协同施策,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问:《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是如何考虑的? 答:从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技术装备突破、智能光伏产品供给、智能光伏系统建设运维、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等多个角度出发,《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发展目标。例如,提出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再如,提出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又如,提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同时,围绕上述目标,细化为多项具体行动。 问:《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有哪些?为何选择这些方向? 答:与发展目标相对应,《行动计划》分别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四大领域,提出了相关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行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光伏基础材料、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生产的智能升级,提高光伏产品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例如,目前我国重点企业电池和组件生产自动化水平已经得到明显提升,但在多晶硅后端处理、铸锭/拉棒到切片等环节的自动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同时,虽然生产自动化已经取得一定进步,但行业生产制造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仍较低,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提升智能光伏产品和技术供给能力。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能有效提升光伏系统设计能力、提升发电量、降低建设与运维成本,是降低光伏发电成本的重要途径。目前行业已经在研发相关的智能光伏产品,并在推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但相关产品供给能力仍然有限,技术尚待完善,采用无人机、自动清洗机器人等智能集成与运维技术仍有场景限制,还未大规模推广,需进一步加以扶持。此外,针对分布式光伏市场提出加快发展安全可靠、优质高效、使用便利的户用智能光伏产品,并鼓励光伏与其他行业相结合发展新型光伏产品。 三是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开展智能光伏工业园区、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智能光伏交通、智能光伏农业、智能光伏电站、智能光伏扶贫等应用示范。统筹多方力量促进智能光伏发展。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推进智能光伏产品、系统和服务的应用,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创造广阔市场空间,从而拉动智能光伏产品、系统和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特别是积极推动高转换效率、高可靠性能的智能光伏产品在一些典型行业加快推广应用,既能促进智能光伏产品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步伐,也可通过应用模式的创新进一步激发光伏产业转型升级的活力。 四是完善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智能光伏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建设研发、检测认证、科技服务、孵化器等智能光伏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发展,标准先行,推动智能光伏产业发展,需建立从智能光伏产品与测试方法、智能生产与评价到光伏系统智能运维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同时支持各环节的检测认证工作,以规范产业发展。此外,也需为智能光伏领域相关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众创众筹等创新创业环境。 问:如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答:为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六部门将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力量,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推动智能光伏试点应用。培育一批国家智能光伏示范企业,支持若干行业特色智能光伏项目建设,探索智能光伏建设先进模式并加强全国推广。 三是加大多元化资金投入。建立智能光伏领域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多方资本促进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对智能光伏产业扶持力度。 四是促进光伏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逐步完善相关标准检测认证等体系,建立智能光伏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加强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消费者的使用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