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电力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 :5大方面19项措施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江苏电力系统》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1-03-26
  • 3月23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从能源供应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配置智慧化、能源利用高效化、能源服务多元化5个方面提出19项措施,积极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江苏电力系统,助推江苏在全国范围率先实现碳达峰。

    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3月1日发布的央企首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中,明确到2030年,国网公司经营区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0亿千瓦以上,水电装机达到2.8亿千瓦,核电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到2025年,该公司经营区跨省跨区输电能力达到3.0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0%。此次,国网江苏电力对外发布“双碳”方案,研究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江苏电力发展的关键路径,也是践行国网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国网江苏电力是国网系统首个发布“双碳”行动方案的省级电网公司。

    据了解,江苏省碳排放主要来源是化石能源消费,其中电力是碳排放的主要行业之一,推动电力绿色转型是江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能源电力可靠供应、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发展中远海风力和光伏发电,大力推动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推进能源供应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配置智慧化、能源利用高效化、能源服务多元化,积极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江苏电力系统。

    全力保障新能源发电及时并网,是实现能源供应清洁化方面的关键。“十三五”期间,江苏电网新能源装机规模由“十二五”末的945万千瓦增长至3496万千瓦,增长369.9%,装机占比由9.9%提升至24.7%。其中,风电装机达到1547万千瓦,较“十二五”末增长375.3%,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全国第一。方案中明确,国网江苏电力一方面将全力推进500千伏沿海通道等重点工程建设,保障新能源消纳,并持续扩大区外清洁来电规模;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和需求响应政策、进一步发挥在运抽蓄电站调峰调频作用、积极支持省内外抽蓄电站规划建设等举措,不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在能源消费电气化方面,国网江苏电力将在拓展电能替代广度深度、加快推进乡村电气化、积极推动绿色出行等方面发力,通过持续完善电能替代支持政策体系、全面实施“百镇千村”电气化工程、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布局等举措,进一步深化终端用能的清洁替代。

    国网江苏电力在方案中明确,将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演变,实现能源配置智慧化,具体内容包括:率先试点建设省级能源互联网,深化“大云物移智链”等技术在能源电力领域的融合创新和应用,充分保障大规模新能源的接入、消纳和利用;开展电力“低碳”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大规模中远海上风电并网消纳技术和分布式光伏群控群调技术;推广电网智慧物联应用,实现电力生产、传输、消费各环节“在线互动”,提升电力系统的整体能效;进一步深化源网荷储友好互动,实现“光储”“风储”“风光储”协调控制。

    推动全社会节能提效,实现能源利用高效化是国网江苏电力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点举措之一。根据方案,国网江苏电力将提供用能信息与综合能效评价,引导用户主动参与节能,面向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城市照明等领域,拓展能效诊断、多能互补等综合能源服务,打造节能典型案例。不仅如此,该公司还将实施电网全寿命周期节能管理,在电网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环节,厉行节地、节水、节材、节能、环保,优先选用小型化、智能化、节能型电网设备,利用现有变电站和线路走廊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示范建设综合能源站,扩大新能源利用规模,提高能源效率,并研究和试点建设“零碳、零能”变电站,建设绿色电网。

    在构建能源服务新业态、实现能源服务多元化方面,国网江苏电力将进一步完善现代电力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三零三到户”“阳光业扩”等服务,提升供电服务效率;同时推动建设碳市场服务体系,助力打造江苏碳达峰、碳中和公共服务平台。

相关报告
  • 《江苏碳达峰中和工作意见出台!》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2-06
    • 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双碳”工作顶层设计文件:《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提出以下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 全面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体系:切实强化低碳发展规划导向,统筹优化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快推进低碳社会建设; 全面构建低碳高效产业结构体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全面构建低碳安全能源利用体系:切实强化能耗和碳排放控制力度,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积极营造低碳出行氛围; 全面构建低碳城乡建设发展体系: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全面构建低碳技术创新应用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平台,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应用; 全面构建生态碳汇巩固提升体系: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全面构建绿色低碳转型配套体系:加强投融资财税价格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积极开展绿色技术和经贸合作,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制度机制。 《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决策部署,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大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全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工作原则 ——统筹推进。坚决服从中央统一部署,坚持全省上下一盘棋,强化总体设计、整体部署、分类施策、系统推进,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引导全民参与。把减污降碳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有机组成部分,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稳中求进、逐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节约优先。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倡导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幅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从源头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 ——双轮驱动。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科技、产业和制度创新协同并进,增强原始创新支撑能力,加快全面数字化,深化能源等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绿色低碳创新体系。 ——内外畅通。统筹省内外能源资源,推广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和经验。推动省内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有序开展,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参与度和影响力。 ——防范风险。处理好节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有效防范、有力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等风险,防止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美丽江苏建设初显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持续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建立,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美丽江苏建设继续深入,争创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森林覆盖率持续提升,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为实现碳中和提供强有力支撑。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二、全面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体系 (四)切实强化低碳发展规划导向。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面调整优化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空间结构,强化省级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确保各地区、各领域在落实全省碳达峰、碳中和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方面协调统一。 (五)统筹优化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坚持沿江沿海沿河沿湖“四沿”联动,强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更高质量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更高水平推进“1+3”重点功能区建设,持续优化沿江沿海生产力布局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加快形成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六)加快推进低碳社会建设。加强低碳社会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适应低碳发展要求,提升低碳创新水平。以示范创建为载体,推广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倡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崇尚低碳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全面构建低碳高效产业结构体系 (七)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提升“两高”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实施“两高”项目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和用能预警,建立健全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长效机制。大力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推进高耗能行业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对能源消耗占比高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节能降碳工作,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八)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工业低碳工艺革新、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重点领域对照标杆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开展示范性改造。推动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推进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积极推行产品绿色设计。 (九)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技术攻关、试点示范和场景应用,加快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大力推动产业化规模化,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龙头保链工程,努力成为主导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赋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十)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增强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油气等资源先进开采技术开发应用。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建设一批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努力打造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和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全面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 四、全面构建低碳安全能源利用体系 (十一)切实强化能耗和碳排放控制力度。完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强化强度刚性约束。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落实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强精细化用能管理,强化节能审查,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落实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合理布局信息化基础设施,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持续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加强节能监察,强化结果运用。加强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严格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目标任务不得简单层层分解。更为科学开展能耗双控考核,按照国家要求对能耗强度目标在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建立健全用能权交易市场,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十二)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立足省情实际,注重化石能源对能源安全的保障作用,有序衔接好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下降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实现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持续完善减量替代政策,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继续发挥传统能源的调峰和兜底保供作用,努力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重点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科学控制成品油消费总量,力争“十四五”达到峰值。合理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进沿海天然气管网和沿海LNG接收站规划建设,科学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供应和工业转型安全平稳过渡。 (十三)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规范有序发展氢能,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积极消纳区外非化石能源,稳妥推进绿色核能供热,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和“光伏+”综合利用,稳步推进地热能源勘测及高效综合利用。加快推动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持续提升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和调控水平。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支持沿海地区打造可再生能源发展示范。 (十四)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按照安全高效原则,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继续加强电网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以及区外大规模受入、区内大范围转移和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能力。推动柔性直流输电、局域智能电网和微电网等科技、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多种能源系统互补互济。 (十五)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深入推动能源革命,积极落实国家能源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形成“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能源体系。深入推进电力、油气体制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构建公平、合理、开放的市场化格局。积极落实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局域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序推进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支撑的电力发展模式。加快能源储备体系建设,强化煤电油气运等调节,完善能源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升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的能源供应应急处置能力与事后恢复能力。 五、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十六)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提升铁路和水路货运周转量占比,进一步推动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实施多式联运提升行动,加快发展江海河联运,提升内河集装箱运输能力,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统筹规划建设三级配送网络,合理设置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装卸设施,发展集约化配送模式,打造绿色货运配送“江苏模式”。全面发展智慧物流。 (十七)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强化营运车船燃料排放限值管理,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加快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规模化发展,提高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比重,鼓励新增和更换的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推动加氢站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靠港船舶常态化使用岸电设施。 (十八)积极营造低碳出行氛围。积极构建“轨道+公交+慢行”低碳出行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微循环公交以及步道、自行车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共享交通,加快推动汽车、自行车等租赁业网络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交通管理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施精准化、综合性拥堵治理。 六、全面构建低碳城乡建设发展体系 (十九)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将碳达峰、碳中和理念融入城乡建设和运行管理各环节。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建设城市生态、景观和通风廊道,合理规划城市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发展。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杜绝大拆大建。开展建筑用能管理,推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持续提升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标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全面应用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加强绿色低碳社区建设,推动既有居住区改善提升。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现代化农房和村庄建设。 (二十一)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深入推进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 七、全面构建低碳技术创新应用体系 (二十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重点布局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设立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围绕可再生能源、零碳工业流程再造、零碳建筑、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以大幅降低碳排放为导向,强化部省联动、部门协同和省地协作,共同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支撑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率先实现碳达峰。 (二十三)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平台。推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科技平台建设,形成强有力的共性技术供给能力。提升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试点,统筹布局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积极推进农田气候变化模拟科学设施、太阳能高效转化利用实验装置等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工作。 (二十四)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平台,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加强农业领域低碳生产技术和农机设备示范推广。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发挥高新区创新主阵地作用,加强绿色技术供给,打造引领科技创新、经济发展与绿色低碳深度融合的示范区。 八、全面构建生态碳汇巩固提升体系 (二十五)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稳定现有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固碳作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二十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强化湿地保护,支持里下河等重点地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滨海湿地等固碳能力。实行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生态农业碳汇能力。 九、全面构建绿色低碳转型配套体系 (二十七)加强投融资财税价格政策支持。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控制高碳项目投资,加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投融资支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整合设立全省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设立省级投资基金,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积极争取央行碳减排信贷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支持,支持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落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节能降耗、低碳能源等建设项目财税支持政策。持续完善并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差别化电价等电价政策,鼓励开展供热计量改革和按供热量收费。 (二十八)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及时修订不适应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抓紧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地方标准。建立健全全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研究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生态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 (二十九)积极开展绿色技术和经贸合作。更好发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的功能优势,深化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等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严格管理“两头在外”和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鼓励新能源产业走出去。 (三十)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制度机制。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推进高质量碳达峰。建立健全一体化推进减污降碳管理制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开展协同减排和融合管控试点。完善生态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建设。 十、组织实施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做好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以及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学习,增强低碳转型发展的本领。各设区市应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和细化落实本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十二)注重总体设计。加快制定全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按照分类、分层、分区的要求综合统筹做好各地区各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专项实施方案及科技创新、全社会节约用能等专项保障方案,尽快形成目标明确、任务清晰、保障有力的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国家和全省碳达峰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当地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对本地区的部署要求因地制宜设定当地目标任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组织开展城市、园区、企业等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决策咨询机制,强化专业人才机构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三十三)强化推进落实。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落实进展情况,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谋划,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设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研究确定符合实际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自觉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各领域牵头抓总职能,确保具体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各设区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省级有关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需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十四)严格监督考核。强化指标约束,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将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实施各设区市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监测评价,评价结果报省委、省政府。对工作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 《国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保障光伏并网和发展》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03-17
    • 3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官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这也是首个央企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关于18条国家电网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提到要保障清洁能源及时同步并网,支持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发展。 关于保障清洁能源及时同步并网,提出要开辟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绿色通道”,确保电网电源同步投产。 关于支持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发展,提出为分布式电源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免费服务。加强配电网互联互通和智能控制,满足分布式清洁能源并网和多元负荷用电需要。做好并网型微电网接入服务,发挥微电网就地消纳分布式电源、集成优化供需资源作用。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分布式光伏达到1.8亿千瓦。 以下为国家电网公司“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全文: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源行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消费国,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我国能源结构长期以煤为主,油气对外依存度高,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家,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要求紧迫。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开辟了中国特色能源发展新道路。我们应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应对碳排放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持续推进碳减排,引领全球化治理行动。 一、公司推动能源电力转型主要实践 国家电网公司牢固树立“能源转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电网发展,加大技术创新,推动能源电力从高碳向低碳、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全力推动新能源发展,促进能源供给清洁化。加快电网建设,“十三五”电网投资约2.4万亿元,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保障新能源及时并网和消纳。加强输电通道建设,跨省区输电能力达到2.3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电量比例43%,实现全国范围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十三五”以来累计开工抽水蓄能电站21座、装机容量2853万千瓦,在运在建规模达到6236万千瓦,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2020年底,公司经营区清洁能源装机7.1亿千瓦,占比42%。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4.5亿千瓦,占比26%,比2015年提高14个百分点,利用率达到97.1%;21个省区新能源成为第一、第二大电源;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发电量5872亿千瓦时,减少电煤消耗2.5亿吨、减排二氧化碳4.5亿吨。 大力实施电能替代,促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全面完成北方地区“煤改电”任务,累计完成1063万户,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建成覆盖176个城市的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网络,搭建全球规模最大的智慧车联网平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积极推动长江沿线港口岸电建设,累计建成岸电设施1203套,实现长江主要港口岸电基本覆盖。在民航机场、沿海和内陆码头大力推广以电代油,在工业领域推广电窑炉、电锅炉4万余台。近年来,累计实现替代电量8677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散烧煤4.8亿吨、减排二氧化碳8.7亿吨,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左右。 加强电力技术创新,促进清洁能源利用高效化。研发并全面掌握特高压核心技术和全套设备制造能力,实现清洁能源大规模、远距离输送。建成国家风光储输、张北柔直等工程,探索新能源友好接入和综合利用新模式。建设“新能源云”平台,提供新能源消纳分析、电源并网、补贴申报、交易结算等一站式服务。在新能源电厂并网与运行控制领域,累计完成科研项目800余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项12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9项,主导或重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7项、行业标准57项,制定企业标准80项。 随着新能源快速发展和新型用能设备广泛接入,电力系统运行特性发生显著变化,需要统筹研究解决。一是处理好清洁发展与系统安全的关系。新能源、直流等大量替代常规机组,电动汽车、分布式能源、储能等交互式用能设备广泛应用,电力系统呈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的“双高”特征,系统转动惯量持续下降,调频、调压能力不足。电力系统亟需创新发展和技术升级。二是处理好清洁发展与电力保障的关系。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具有随机性,发电出力“靠天吃饭”,主要提供的是电量。近年来,我国用电需求呈现冬、夏“双峰”特征,峰谷差不断扩大,北方地区冬季高峰负荷往往接近或超过夏季高峰,电力保障供应的难度逐年加大。从运行实际看,满足电网高峰负荷需要,主要依靠的还是常规电源。在大力发展新能源的同时,既要统筹好常规电源发展,还要更加注重需求侧响应。三是处理好清洁发展与系统成本的关系。为适应“双高”、“双峰”形势下新能源并网和消纳,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各环节建设和运营成本都要增加。国内外研究表明,随着风光等电源发电量占比的快速提高,为消纳新能源付出的系统成本将会明显上升,新能源发电成本下降不能完全实现对冲。我国新能源资源与需求逆向分布,西部北部地区集中开发、远距离大规模输送,成本更高。另外,用能成本过低,不利于“能源双控”和节能降耗,难以支撑能源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不利于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要着力疏导能源供应侧成本上升与需求侧成本较低的矛盾。 面对新能源快速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通过供给侧结构调整和需求侧响应“双侧”发力,解决“双高”、“双峰”问题,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二、能源电力“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不仅是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更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体现了我国未来发展的价值方向,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意义深远重大,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国家电网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们深刻认识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树立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彰显了大国担当;是推动我国从工业文明迈入生态文明的重要转变,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转换的重要引擎,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汇聚起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大幅降低油气对外依存度,提高我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我们强烈感受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面临诸多严峻挑战。一是我国实现“碳中和”时间紧难度大。欧盟等发达经济体二氧化碳排放已经达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有50-70年过渡期;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的30%左右,超过美国、欧盟、日本的总和,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仅有30年时间,必须付出艰苦努力。二是统筹碳减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高。欧美主要国家已完成工业化,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我国尚处于工业化阶段,能源电力需求还将持续攀升,经济发展与碳排放仍存在强耦合关系,必须探索一条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情况下,既要保障能源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又能实现碳减排的务实路径。三是能源电力领域任务重。实现“碳中和”的核心是控制碳排放。能源燃烧是我国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占全部二氧化碳排放的88%左右,电力行业排放约占能源行业排放的41%,减排任务很重。能源消费达峰后,随着电气化水平提高,电力需求仍将持续增长,电力行业不仅要承接交通、建筑、工业等领域转移的能源消耗和排放,还要对存量化石能源电源进行清洁替代,必须作出更大的贡献。四是电网企业责任大。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关键是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尤其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我国95%左右的非化石能源主要通过转化为电能加以利用。电网连接电力生产和消费,是重要的网络平台,是能源转型的中心环节,是电力系统碳减排的核心枢纽,既要保障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效利用,又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电网企业面临保安全、保供应、降成本的巨大压力,同时自身节能减排任务繁重。公司要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在碳减排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反复深入研究,提出了能源电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路径。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大,是实现碳减排目标的关键,电力系统碳减排是能源行业碳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碳达峰”是基础前提,“碳中和”是最终目标。要坚持系统观念、建立平台思维、加强科技创新、发挥市场作用,政府、社会和能源企业多方共同努力,源网荷储各环节共同发力,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保障能源电力可靠供应、保障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加快推进能源供给多元化清洁化低碳化、能源消费高效化减量化电气化。 在能源供给侧,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供应体系。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最大限度开发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坚持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并举,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大力发展水电,加快推进西南水电开发;安全高效推进沿海核电建设。二是加快煤电灵活性改造,优化煤电功能定位,科学设定煤电达峰目标。煤电充分发挥保供作用,更多承担系统调节功能,由电量供应主体向电力供应主体转变,提升电力系统应急备用和调峰能力。三是加强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调峰气电建设,推广应用大规模储能装置,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四是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提高新能源发电机组涉网性能,加快光热发电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大容量高电压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创新突破,加快大容量、高密度、高安全、低成本储能装置研制。推动氢能利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发,加快C02资源再利用。预计2025、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0%、25%左右。 在能源消费侧,全面推进电气化和节能提效。一是强化能耗双控,坚持节能优先,把节能指标纳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绩效评价体系,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二是加强能效管理,加快冶金、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用能转型,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以电为中心,推动风光水火储多能融合互补、电气冷热多元聚合互动,提高整体能效。三是加快电能替代,支持“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电能替代,持续推进乡村电气化,推动电制氢技术应用。四是挖掘需求侧响应潜力,构建可中断、可调节多元负荷资源,完善相关政策和价格机制,引导各类电力市场主体挖掘调峰资源,主动参与需求响应。预计2025、203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30%、35%以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电力转型取得显著成就。在此基础上,加快构建能源电力绿色供给体系,持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科技进步,能源电力有望提前实现“碳达峰”。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通过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能源电力有望尽早实现“碳中和”。 三、国家电网公司行动方案 国家电网公司将充分发挥“大国重器”和“顶梁柱”作用,自觉肩负起历史使命,加强组织、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建设安全高效、绿色智能、互联互通、共享互济的坚强智能电网,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争排头、做表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国网贡献。当好“引领者”,充分发挥电网“桥梁”和“纽带”作用,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加快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推进能源电力行业尽早以较低峰值达峰;当好“推动者”,促进技术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引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尽快实现“碳中和”;当好“先行者”,系统梳理输配电各环节、生产办公全领域节能减排清单,深入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实现企业碳排放率先达峰。 (一)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着力打造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平台 1.加快构建坚强智能电网。推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支持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并网消纳。在送端,完善西北、东北主网架结构,加快构建川渝特高压交流主网架,支撑跨区直流安全高效运行。在受端,扩展和完善华北、华东特高压交流主网架,加快建设华中特高压骨干网架,构建水火风光资源优化配置平台,提高清洁能源接纳能力。 2.加大跨区输送清洁能源力度。将持续提升已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作为电网发展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推动配套电源加快建设,完善送受端网架,推动建立跨省区输电长效机制,已建通道逐步实现满送,提升输电能力3527万千瓦。优化送端配套电源结构,提高输送清洁能源比重。新增跨区输电通道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十四五”规划建成7回特高压直流,新增输电能力5600万千瓦。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跨省跨区输电能力达到3.0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0%。 3.保障清洁能源及时同步并网。开辟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绿色通道”,确保电网电源同步投产。加快水电、核电并网和送出工程建设,支持四川等地区水电开发,超前研究西藏水电开发外送方案。到2030年,公司经营区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0亿千瓦以上,水电装机达到2.8亿千瓦,核电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 4.支持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发展。为分布式电源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免费服务。加强配电网互联互通和智能控制,满足分布式清洁能源并网和多元负荷用电需要。做好并网型微电网接入服务,发挥微电网就地消纳分布式电源、集成优化供需资源作用。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分布式光伏达到1.8亿千瓦。 5.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加强“大云物移智链”等技术在能源电力领域的融合创新和应用,促进各类能源互通互济,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支撑新能源发电、多元化储能、新型负荷大规模友好接入。加快信息采集、感知、处理、应用等环节建设,推进各能源品种的数据共享和价值挖掘。到2025年,初步建成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 (二)推动网源协调发展和调度交易机制优化,着力做好清洁能源并网消纳 6.持续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加快已开工的4163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十四五”期间,加大抽水蓄能电站规划选点和前期工作,再安排开工建设一批项目,到2025年,公司经营区抽水蓄能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积极支持煤电灵活性改造,尽可能减少煤电发电量,推动电煤消费尽快达峰。支持调峰气电建设和储能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发展“光伏+储能”,提高分布式电源利用效率。 7.优化电网调度运行。加强电网统一调度,统筹送受端调峰资源,完善省间互济和旋转备用共享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多级调度协同快速响应。加强跨区域、跨流域风光水火联合运行,提升清洁能源功率预测精度,统筹全网开机,优先调度清洁能源,确保能发尽发、能用尽用。 8.发挥市场作用扩展消纳空间。加快构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深化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采用灵活价格机制促进清洁能源参与现货交易。完善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省间交易体系,积极开展风光水火打捆外送交易、发电权交易、新能源优先替代等多种交易方式,扩大新能源跨区跨省交易规模。 (三)推动全社会节能提效,着力提高终端消费电气化水平 9.拓展电能替代广度深度。推动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纯电动船、公路和铁路电气化发展。深挖工业生产窑炉、锅炉替代潜力。推进电供冷热,实现绿色建筑电能替代。加快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建设,推进清洁取暖“煤改电”。积极参与用能标准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技术发展和应用。“十四五”期间,公司经营区替代电量达到6000亿千瓦时。 10.积极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以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积极拓展用能诊断、能效提升、多能供应等综合能源服务,助力提升全社会终端用能效率。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客户服务平台,及时向用户发布用能信息,引导用户主动节约用能。推动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挖掘用户侧资源参与需求侧响应的潜力。 11.助力国家碳市场运作。加强发电、用电、跨省区送电等大数据建设,支撑全国碳市场政策研究、配额测算等工作。围绕电能替代、抽水蓄能、综合能源服务等,加强碳减排方法研究,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碳减排服务,从供给和需求双侧发力,通过市场手段统筹能源电力发展和节能减碳目标实现。 (四)推动公司节能减排加快实施,着力降低自身碳排放水平 12.全面实施电网节能管理。优化电网结构,推广节能导线和变压器,强化节能调度,提高电网节能水平。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运维检修各环节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实现全过程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加强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循环再利用和电网废弃物环境无害化处置,保护生态环境。 13.强化公司办公节能减排。强化建筑节能,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推广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充分利用清洁能源解决用能需求。积极采用节能环保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减少用油能耗。 14.提升公司碳资产管理能力。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充分挖掘碳减排(CCER)资产,建立健全公司碳排放管理体系,发挥公司产科研用一体化优势,培育碳市场新兴业务,构建绿色低碳品牌,形成共赢发展的专业支撑体系。 (五)推动能源电力技术创新,着力提升运行安全和效率水平 15.统筹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实施“新跨越行动计划”,同步推进基础理论和技术装备创新。针对电力系统“双高”、“双峰”特点,加快电力系统构建和安全稳定运行控制等技术研发,加快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特高压输电、柔性直流输电等技术装备研发,推进虚拟电厂、新能源主动支撑等技术进步和应用,研究推广有源配电网、分布式能源、终端能效提升和能源综合利用等技术装备研制,推进科技示范工程建设。 16.打造能源数字经济平台。深化应用“新能源云”等平台,全面接入煤、油、气、电等能源数据,汇聚能源全产业链信息,支持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绿证交易、绿色金融等新业务,推动能源领域数字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智慧能源体系构建。 (六)推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着力集聚能源绿色转型最大合力 17.深化国际合作与宣传引导。高水平举办能源转型国际论坛,打造能源“达沃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倡导能源转型、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可持续性管理,融入全球话语体系,努力形成企业推动绿色发展的国际引领。加强信息公开和对外宣传,积极与政府机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研讨交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汇聚起推动能源转型的强大合力。 18.强化工作组织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公司“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各机构、各单位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科研单位集中骨干力量,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解决发展“瓶颈”问题。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期战略,需要全社会各行业共同努力。要按照全国一盘棋,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政府与市场、保供与节能、成本与价格,研究制定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市场调节、企业率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国家行动方案,整体实施、持续推进。 (一)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 1.统筹制定总体方案和具体措施。出台国家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峰值、“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主要指标分解到各行业、各地区,结合经济发展需求和承受能力,提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梯次达峰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2.坚持和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健全双控管理措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能耗强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制定需求侧响应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全过程绿色低碳生产生活行为。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所有用户公平承担消纳责任。 3.加强能源电力统一规划。发扬我国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经验优势,坚持电网“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体制优势,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平台作用,实现源网荷协同联动、有效衔接。将电力系统全环节促进能源转型的重大举措、重点工程纳入国家规划,统筹协调、加快落地实施。 4.完善市场机制和价格财税政策。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健全能源电力价格合理形成和成本疏导机制。健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引导火电机组主动参与系统调节。完善抽水蓄能电价形成和容量电费分摊机制,建立储能电站投资回报机制。通过价格机制,调动用户节能降耗和参与需求侧响应的积极性。 5.推动碳市场和电力市场协同发展。基于电力市场化改革成果,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全面实行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充分考虑碳市场对于电力市场的影响,将电能价格与碳排放成本有机结合,发挥两个市场相互促进、协同互补作用,提高清洁能源的市场竞争力,由用能企业承担碳排放成本,更好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6.支持低碳技术创新。设立专项科研基金,支持能源电力技术创新。支持科研团队建设,培育专家人才。鼓励各类资本进入低碳技术研发领域。 7.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制定监管措施和核查制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行业发挥实施主体作用,推动国家方案落地 1.发电企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实施煤电灵活性改造,淘汰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提升灵活调节电源的比重,建设调峰电源,发展“新能源+储能”、光热发电,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加快碳捕捉、封存和二次利用技术进步,力争尽早实现零碳排放。 2.用电企业主动响应电力系统需求,及时调整用电行为和用电模式,积极消纳清洁能源。工业企业加快推进绿色改造,强化余热、余气、余压重复利用,降低能耗、提高能效。 3.相关行业加大电能替代力度,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强自主创新,开发应用低碳节能技术和商业模式,推广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三)社会民众自觉行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1.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响应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快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2.自觉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培育绿色、健康、安全消费习惯。 3.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提高用能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