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基金会发布《停止幽灵渔具:最致命的海洋塑料碎片》报告》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系统—海洋科技情报网
  • 发布时间:2020-12-20
  • 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最近发布的一份题为《停止幽灵渔具:最致命的海洋塑料碎片》(Stop Ghost Gear: The most deadly form of marine plastic debris)的报告,被丢弃的渔具是海洋生物最致命的塑料碎片威胁,这已经将江豚和其他海洋哺乳动物推向了灭绝的边缘。尽管这种现象持续加剧,政府或工业界却很少对此关注。
    这份报告揭示了幽灵渔具对66%的海洋哺乳动物物种、一半海鸟物种和所有种类的海龟的伤害。报告中还称,幽灵渔具还破坏了珊瑚礁和红树林等重要的海洋生境,并威胁到沿海社区和渔民的食物来源和生计。
    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野生动物政策主任Leigh Henry提到,被幽灵渔具缠绕会产生长期的影响,对海洋动物产生生理影响和压力,甚至死亡。WWF正在寻求途径揭示这个对海洋生物毁灭性的全球威胁,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渔具设计师、生产商、渔民和公众一起来解决,以防止这些塑料扼杀海洋生物。
    报告结论显示:
    ?据估计,至少10%的海洋垃圾来自渔具废弃物,这意味着每年有50万至100万吨废弃渔具进入海洋;
    ?自1997年以来,受缠绕或摄入塑料碎片影响的物种数量增加了一倍,从267种增加至557种。包括66%的海洋哺乳动物、50%的海鸟和全部7种海龟。
    ?每年全世界5.7%的渔网、8.6%的捕鱼器和龙虾罐以及29%的钓鱼线被丢弃在海洋中。
    ?在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上层水中,非法和废弃的刺网已经把江豚推向了灭绝的边缘——只剩下大约10只。
    ?幽灵渔具破坏宝贵的海洋生境,破坏珊瑚礁,损害水生动物的栖息地,破坏植被,造成沉积物堆积,影响关键的生态系统。
    ?幽灵渔具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对生计和乘船航行造成危险。研究估计,在幽灵渔具捕获的物种中,90%以上具有商业价值。幽灵渔具可导致航行危险,影响船舶的推进和机动能力,甚至造成船员或渡轮乘客的伤亡。
    除了呼吁各国政府支持制定一项防治塑料污染条约外,WWF还鼓励世界各国加入全球幽灵渔具倡议(GGGI),这是一个全球渔业、私营部门、企业、非政府组织、学术界和政府合作联盟,致力于解决全球渔具丢失和遗弃问题。2020年7月16日,美国国务院宣布美国正式成为GGGI成员。
    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海洋首席专家Karen Douthwaite提到,为了保护海洋健康,渔民必须成为全球打击幽灵渔具的一份子,但这个全球性问题需要采取协调行动来解决,必须有一个全球约束框架。这也是WWF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制定并签署新的《海洋塑料污染防治条约》的原因。
    (刘雪雁  编译)

相关报告
  • 《UNESCO发布《全球海洋科学报告2020》》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系统—海洋科技情报网
    • 发布时间:2021-02-28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简称“UNESCO”)发布了《全球海洋科学报告2020:海洋可持续性发展方向》(Global Ocean Science Report 2020:Charting Capacity for Ocean Sustainability,简称“GOSR2020”),该报告是继2017年《全球海洋科学报告:全球海洋科学现状》(Global Ocean Science Report:The Current Status of Ocean Science around the World)出版的第二版,所涉及的资料覆盖了45个国家,内容涵盖了2010-2018年全球82%的海洋科学研究成果。UNESCO希望通过发布GOSR,为政策决策者和研究学者以及其他众多利益相关者,提供了解和利用海洋资源的有用信息,为海洋科学战略决策提供依据,为科学合作和进一步发展海洋科学建立伙伴关系提供机会,以便未来人类能更好地应对全球挑战。 主要内容、实用范围及作用 GOSR2020聚焦了海洋科学领域具有综合性、跨学科性和战略性的8个类别学科组合,这些学科常是国内和国际研究战略和政策的高优先级别主题。这8个类别内容如下所示:(1)蓝色增长(海洋经济);(2)人类健康和福祉;(3)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和过程;(4)洋壳和海洋地质灾害;(5)大洋与全球气候;(6)海洋健康;(7)海洋观测与数据;(8)海洋科技。此外,GOSR2020在原有版本基础上新增了4个研究方向:(1)海洋科学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2).科技应用与专利;(3)海洋科学人力资源中的扩展性别分析;(4)海洋科学发展潜力。 GOSR2020可以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议程》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lobals,SDGs),绘制人类与地球和平繁荣发展的蓝图,提供最权威最丰富的知识宝库。SDG目标中要求在考虑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海洋技术转让标准和准则的情况下,丰富海洋科学知识,发展海洋研究及技术转让的能力,改善海洋环境健康,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对促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发展的贡献。GOSR以透明和及时的方式,报告全球海洋科学能力,充分体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实现SGD目标和促进全球海洋科学发展中的重大责任。同时,GOSR报告中提供的数据、信息和分析结果,可以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2015年巴黎协定》缔约方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论坛(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与国际法相关的进程)的讨论和审议提供参考。此外,GOSR2020报告的未来版本和新的GOSR在线门户网站中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可以用于监测和评估“海洋十年实施计划”实施进展。 报告最新研究成果 (1)海洋科学的成果发现对可持续发展政策具有直接影响,并被应用于多个社会领域的战略决策和执行计划中。这些成果被转换成对社会进步产生直接效益的众多生产应用中,例如:新药的生产和工业应用。但是,海洋科学的潜力仍未得到充分利用。 (2)海洋科学方面的资金投入仍远远不足,尽管它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这限制了海洋科学提供海洋生态系统服务,支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海洋科学研究领域的女性人数仍然不足,特别是在高科技领域。 (4)各国对年轻海洋科学家的认可,以及向他们提供的支持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总体而言,海洋科学家和专业人员,作为未来人类应对海洋可持续性挑战问题的主要智囊团,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5)海洋科学的技术能力在国家和地区之间,仍存在分布不均的问题。 (6)全球海洋科学出版物的数量继续增加,特别是在东亚和东南亚国家。 (7)各国没有足够的能力来管理其海洋数据和信息,妨碍了开放数据的获取和共享。 (8)GOSR提供了一种系统的方法来衡量国际海洋科学潜力。需要建立和完善类似的机制来衡量实现《联合国2030年议程》的整体进展,尤其是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迄今为止,世界许多地方缺少系统的扶持性框架和政策来建立这种健全的机制。 (熊萍  编译)
  • 《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能源联盟进展评估报告》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发布时间:2021-04-11
    • 2020年10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能源联盟进展2020》报告,总结了欧洲能源联盟战略框架下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可再生能源、能效、能源安全、能源市场、研究创新五方面的举措和进展。报告为成员国《国家能源与气候计划》的实施以及能源相关投资和改革如何促进经济复苏提供了指导。关键要点如下: 一、欧洲能源联盟进展 1、碳减排 欧盟已经制定了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欧盟委员会已提出了一项欧洲气候法案,将这一目标以立法形式确立并提出了实现措施。目前,欧盟已经超额完成了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减少20%的目标,欧盟27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处于1990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其主要原因是能源供应相关排放的减少。然而,在新冠疫情爆发前的5年中,国际航空排放持续增加,同期交通运输总排放也逐年增加。自2010年以来,欧盟燃料供应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有所改善,但仍需采取进一步行动,以确保2020年实现《燃料质量指令》设定的6%减排目标。 过去5年,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涵盖活动的排放量显著减少,尤其是电力部门。2019年,欧盟ETS所涵盖的工业和电力活动总排放量同比下降9.1%,其中电力部门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幅减少了近15%,工业排放则下降了2%,是欧盟ETS第三阶段(2013-2020年)迄今为止的最大降幅,但欧洲经济区内航空排放量温和增长近1%。2019年1月开始运行的市场稳定储备机制已经大大降低了排放配额的盈余,预计2020年拍卖配额数量将减少约3.75亿欧元,2021年将会继续减少,欧盟将在2021年修订ETS的同时对市场稳定储备机制进行首次审查,以确保实现至少55%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另外,除了新冠疫情导致2020年初欧盟碳价短暂下跌外,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欧盟碳价稳定在24欧元左右,欧盟委员会将尽快发布一系列气候报告,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欧盟碳市场和燃料质量的详细信息。 2、可再生能源 2018年,欧盟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增至18%,有12个成员国的进展符合其国家目标,但仍有5个成员国进展较为缓慢。总体而言,欧盟有望实现其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越来越受市场因素驱动,成员国越来越倾向于通过竞争性招标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并确保按照国家援助和欧盟内部能源市场规则的要求,将可再生能源整合到电力市场。欧盟鼓励成员国探索使用合作机制的所有方案,包括统计数据转移,以确保实现其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欧盟委员会准备支持成员国之间缔结统计协定和开展相关对话,包括通过正在筹备的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平台。2020年后,欧盟将全力推进成员国对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的贡献,包括通过2021年发布《可持续增长战略》(Sustainable Growth Strategy)以及欧洲旗舰计划“Power up”以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最近商定的欧盟可再生能源融资机制允许成员国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以换取参与成员国的统计归属。此外还将修订相关的国家援助指南,特别是《国家环境和能源援助指南》,以加快可再生能源的部署。 3、能效 欧洲能源联盟已经认识到能效在实现所有气候和能源目标方面的关键作用,并将“能效第一”原则写入相关法案。2018年,欧盟终端能源消费同比上升0.2%达到11.24亿吨油当量,比2005年下降了5.9%,比2020年目标高出3.5%;一次能源消费同比下降0.6%达到15.52亿吨油当量,比2005年下降了9.8%,比2020年目标高出4.6%。由于经济活动增长推动能源消费上升,成员国实施的新政策和措施不足以降低能源消费并使其回到实现2020年目标的轨道上。欧盟能效领域创造的直接就业机会从2000年的24.4万个稳步增加到2017年的96.4万个,年均增速(17.4%)超过了其他经济体(0.5%)。 2020年的部分数据表明,新冠疫情危机对欧盟能源需求产生了重大影响。即使这有助于实现2020年的能效目标,也不会导致能源消费的结构性下降。一旦经济复苏,预计会出现反弹效应。欧盟计划通过2021年《可持续增长战略》以及欧洲旗舰计划“Renovate”,提高公共和私人建筑的能源和资源效率,并通过智能家居和智能电表推动数字化发展,帮助欧洲从新冠疫情危机中复苏。欧盟委员会正在制定更多指导方针,并将“能效优先”原则纳入所有相关政策提案,如欧盟能源系统集成战略、“翻新浪潮”计划和即将修订的跨欧洲能源网络。成员国还需要在经济规划、政策和投资决策中考虑能效措施。 4、能源安全 尽管新冠疫情危机对能源需求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但欧盟成员国确保了能源基本业务的连续性。欧洲能源联盟关于能源安全的立法框架,如《电力部门风险防范条例》和《天然气供应安全条例》,在应对危机影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欧盟立法机构成立的专家组在促进跨境协调,以及成员国、系统运营商和能源部门相关机构之间的广泛合作和信息共享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作为后续行动,欧盟委员会正在评估能源供应的潜在脆弱性和提高能源技术关键供应链恢复能力的备选方案。欧盟新出台的《欧盟安全联盟战略》包括了一项加强关键能源基础设施恢复能力和网络安全的建议,欧盟委员会还开始制定网络法规,以确保跨境电力流动的网络安全。 电力部门方面,《风险防范法规》的实施确保各成员国能够相互合作,以预防、防范和缓解电力危机。此外,欧洲输电系统运营商网络(ENTSO-E)应用两种新方法能够首次确定最相关区域的电力危机情景,并可根据往年夏季情况进行季节充足性评估。欧盟委员会还通过了关于成员国在预防和管理危机方面相互提供援助时给予公平补偿的建议。 基础设施方面,欧盟制定了电力互联能力目标,一些成员国还没有达到2020年10%的互联目标。共同利益项目可以促进成员国的脱碳努力,并为欧洲的氢能市场奠定基础,这些措施可能涉及“互联欧洲”设施以及“促进经济复苏及其韧性增强基金”(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的旗舰行动Power up的支持,以通过现代化电网和增强互联性整合清洁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欧盟同时也在努力确保对现有的互联和数字平台进行充分利用,实施与内部电力市场设计相关的规定,使欧洲电力交易效率大幅提高。 天然气供应安全方面,成员国已经制定了预防措施和应急计划,包括减轻天然气供应中断影响以及确定国家和区域级的风险。欧盟委员会将继续帮助成员国执行团结原则,以确保即使在严重的天然气危机情况下,也能保障所有成员国的天然气供应。欧盟委员会已经评估了海上石油和天然气作业安全性的相关现行立法经验,并将于年底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报告。 核安全保障方面,欧盟已建立涵盖整个核能生命周期的全面框架,包括对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欧盟委员会将继续监测这一框架在成员国的实施情况。欧盟还将继续在欧盟范围内促进核能安全发展,特别是在运营或计划建造核电站的国家,主要措施包括支持进行压力测试和采取后续行动,以促进合适和透明的执行过程。欧洲理事会特别强调了确保白俄罗斯Ostrovets核电站的核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性。 5、内部能源市场 欧盟实施了一些重要举措加强内部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尽管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还需做出更多努力。 在电力方面,欧洲清洁能源一揽子计划,尤其是2019年通过的新电力市场设计规则,为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市场铺平了道路。数据互操作性相关的实施法案有助于促进用户和新服务供应商参与市场,《电力法规》通过最大程度利用电力互连的规则来确保电力市场的进一步整合,这些规则将促进跨境贸易,使能源资源在整个欧盟得到更有效的利用。欧盟正实施一套全面的技术法规(网络法规),取得了积极成果。自2016年以来,各成员国零售电价逐渐接近,但仍存在较大差异,零售电价仍由监管机构制定,而不是由市场规律决定。税收对最终能源价格,特别是电力价格有着重大影响,这可以为推进特定能源品种的使用创造条件,成员国可以综合考虑税收影响以确保价格信号的变化能够促进清洁、公平的能源转型。欧盟能源税指令的一些税收减免实际是对化石燃料的补贴,与《欧洲绿色协议》的目标不符,对其的修订正在改进这些问题。 在天然气方面,欧盟内部市场已取得良好进展。欧洲天然气中心交易量一直持续增长到2020年,2020年第一季度仍同比增长了32%,不同天然气来源的连通性和获取途径也在不断改善。不过,2019年欧洲市场的天然气价格水平有所下降,但零售价格仍较2018年有所上涨。欧盟《能源进口法案》突出了欧盟对化石燃料进口的依赖以及面临的动荡国际市场。2016至2018年,欧洲能源进口总额增至3300亿欧元/年,扭转了从2013年最高峰(4000亿欧元)的下降趋势。2020年新冠疫情将降低能源进口价格,随着经济复苏,价格有望上涨,但可能要到2021年才能恢复到2019年的水平。 6、研究、创新和竞争力 (1)研究与创新 在研究与创新方面,欧盟的清洁能源公共和私营支出发展趋势并不乐观。与前几年相比,欧盟成员国在清洁能源研究和创新方面的支出略有减少,而欧盟清洁能源技术研究和创新的公共投入总额在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占比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是最低的。全球对于清洁能源技术的投资都出现下降趋势,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统计,2019年全球低碳能源技术的公共投入低于2012年。相应地,2012年以来清洁能源技术的专利申请量也在下降,而电池和智慧能源管理等高价值技术的专利申请一直在增加。 近年来,欧洲能源联盟研究与创新优先领域的私人投资一直在减少。此外,欧盟成员国、工业界、学术界和欧盟委员会对欧盟“战略能源技术计划”(SET-Plan)涵盖的研究和创新活动相关投资仅占到2030年所需资金投入的15%。欧盟成员国能够利用一系列政策工具支持研究与创新活动,如“地平线欧洲”、“创新基金”和“投资欧洲”等。“地平线2020”框架计划针对欧洲绿色协议的招标预算为10亿欧元,旨在解决关键的能源和系统集成挑战,包括海上和陆上能源的生产、对大规模电解槽的支持、清洁能源在港口、机场的使用以及高能效建筑的建设和翻新。 (2)竞争力 第一份竞争力进展报告显示,欧盟工业部门成功抓住了清洁能源技术需求增加带来的机遇。在增加值、劳动生产率、就业增长和普及率方面,工业部门的竞争力优于传统能源技术。就GDP而言,清洁能源部门在欧盟经济中越来越重要,而传统能源的重要性正在下降。欧盟工业部门得益于风能、可再生氢能和海洋能技术的先发优势。在欧盟不具备(或已失去)先发优势的领域,也需要持续努力追赶并建立竞争优势。 考虑到对太阳能和锂电池的需求增长,这些技术的模块化和在其他领域的应用潜力尤为重要,如将太阳能系统集成到建筑、车辆或其他基础设施中。欧洲电池联盟已经证明了欧盟成员国、研究团体和工业界之间更好的协调能够促使工业利益相关方投资清洁技术。基于这一成功探索,欧盟委员会发起了欧洲清洁氢能联盟和欧洲原材料联盟。同样,智能电网等其他关键技术也很重要,预计欧盟智能电网行业将在未来十年显著增长。考虑到绿色技术的绝大多数投资将在欧盟以外地区进行,有必要确保欧盟产业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 (3)补贴 欧盟有必要加大努力,以减少能源浪费并促进能源转型,能源补贴数据是进行准确监控的关键。能源补贴相关数据仍然零散,各成员国《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的报告基本不完整。欧盟能源补贴报告显示,2018年欧盟能源补贴总额达到1590亿欧元,较2015年增长5%。其中,超过一半的补贴支持清洁能源转型,但化石燃料补贴仍占1/3(500亿欧元)。化石燃料补贴在过去十年相对稳定,2012年达到530亿欧元的峰值,随后从2015年开始再次增长,到2018年增长了6%。奥地利、丹麦、爱沙尼亚和匈牙利等成员国与这一总体趋势相反,大幅削减了化石燃料补贴。 7、结论与展望 欧洲能源联盟已成为实现《欧洲绿色协议》目标的重要支柱,新冠疫情危机的巨大压力已经验证了能源联盟框架的韧性,总体而言,能源联盟可以支持欧盟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欧盟委员会将在未来几个月全力支持成员国制定强有力且经得起考验的国家经济复苏计划,以可持续和社会公平的方式推动欧洲的发展。 在这种背景下,必须尽快加大努力以减少对浪费性能源消费的支持,并将其转向促进清洁能源转型的措施,如终止化石燃料补贴。欧盟委员会将与成员国合作,减少化石燃料消费并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补贴。此外,委员会将着手应对国家层面对清洁能源技术研究和创新投入明显减少的问题,以增强长期可持续增长的潜力,包括通过建立产业联盟在整个价值链上整合公共和私人资金等措施。欧盟委员会将继续与会员国密切合作,提出加强立法执行力度的具体解决方案,例如通过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平台和可再生能源融资机制。除了已经达成一致的立法之外,针对建筑和甲烷排放发布的战略补充了欧盟为实现2030年气候目标做出的努力,欧盟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提出有关海上能源和泛欧能源基础设施的战略。此外,欧盟委员会将在2021年6月之前提出关键的立法提案,助力实现2030年气候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