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福建印发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4-14
  • 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福建印发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 2024/4/2 15:55:28 ?? 我要投稿 ??
    关键词: 微电网源网荷储新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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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3月27日,福建省印发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4〕5号),其中提到,增强 源网荷储 协调互动,加快工业绿色 微电网 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 新型储能 规模化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促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原文如下: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工信规〔2024〕5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稳步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发展高端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实现我省石化化工产业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创新能力、企业竞争力、经济效益的新突破,推进我省石化化工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节能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强化能效约束,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行绿色化改造,加快石化化工用能结构调整,全力推行绿色制造,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石化化工绿色低碳发展,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如期达成。
    (二)基本原则
    稳妥有序,系统推进。全面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产业链供应链全过程和各环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
    创新驱动,目标导向。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科技创新,促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坚持把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作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全面绿色转型的总体导向,全面统领节能降碳和资源高效利用。
    源头把控,节约优先。加强企业、行业、地区间产业耦合链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不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和原料结构。
    双轮驱动,技改先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以碳减排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节能降碳工艺技术开发,推动重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石化化工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炼油、乙烯、合成氨、烧碱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分别为50%、30%、60%、8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减油增化”取得积极进展,新建炼化一体化项目成品油产量占原油加工量比例降至40%以下,全省原油一次加工装置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30年,炼油、乙烯、合成氨等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进一步降低,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乙醇等短流程合成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关键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如期达成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低碳体系
    推进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围绕质量提升做优做强价值链,重点打造一批产业集群,通过强链补链延链,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按照“少油多化、减油增化、高端化发展”“炼化一体化”的原则,推进“两基地一专区”(湄洲湾石化基地、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和福州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及连江可门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大型石化项目建设,合理增加炼油能力,增强烯烃、芳烃等原料供应能力,通过产业链延伸,带动高性能树脂、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等化工新材料、高端石化产品、精细化学品行业发展,以满足福建省装备制造、建材、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产业对石化产品的需求,通过优化发展高端产业,不断降低碳排放强度。(省发改委、工信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标杆引领促进能效提升。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认真排查石化化工行业在建项目,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组织开展重点企业摸排,建立技术改造企业清单,介于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企业装置,引导企业制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改造期限、工期节点、预期目标,鼓励企业努力达到标杆水平。(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能效约束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能效约束,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聚焦对二甲苯、合成氨、烧碱等重点行业,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资源利用率、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严格实施分类管理,对能效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以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约束条件,加快淘汰存量“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落后产能。(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以电力替代煤炭,稳步推进工业领域天然气清洁化利用,合理引导化工原料用气发展,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
    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减量,促进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增加天然气储存能力,保障平稳供应,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开展核能在化工园区的试点示范,促进核能、风能、光能、水能等绿色能源应用,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拓宽电能替代领域,电驱动代替蒸汽驱动。推广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促进石化化工绿色电力消费,逐步提升绿色用电比重。(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企业用电灵活性。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促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原料低碳化替代。利用轻烃、液化气等低碳原料生产烯烃及下游产品,实现源头降碳。开发可再生资源制取化学品,甲烷转化合成化学品等技术,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制备氢,优化合成氨、甲醇等原料结构,支持发展生物质化工,推动石化原料多元化。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石油基和煤基能源化工与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互补融合。开展丙烷脱氢副产氢用于燃料、原料等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利用可再生的生物质为原料生产大宗化学品和精细化学品,减少化石原料消耗。(省工信厅、科技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绿色技术改造,促进关键环节降碳
    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充分考虑行业发展规律、产业供给稳定、经济平稳运行等因素,科学有序推进石化化工领域节能降碳改造。聚焦石化化工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积极推广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组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示范项目遴选,重点支持采用高效催化技术、过程强化技术、精馏分离技术等改造现有工艺装置;支持推广能源系统优化技术、热泵技术、热夹点技术、余热梯级利用技术、循环冷却水整体优化技术、膜分离技术、高效精馏提效技术、新型节能设备等节能技术及装备。支持工业窑炉、锅炉、电机、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支持典型流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等节能降碳项目。(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高效治理的系统减污理念,推动存量企业持续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以炼油等行业为重点,开展高效催化、过程强化、高效精馏等工艺技术改造;开发和推广渣油高效深度加工技术、半水二水法湿法磷酸技术等清洁生产技术;开展原油直接生产化学品、先进煤气化,推广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引导高级氧化、精细化工微反应等装备改造。(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先进适用低碳技术。推动炼油污水集成再生,焦化废水电磁强氧化深度处理,化工废盐无害化制碱,二氧化碳耦合制化学品等。实施绿氢炼化、二氧化碳耦合制甲醇等降碳工程。推广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原燃料替代、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回收与循环利用等绿色技术。组织制定重大低碳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探索低碳技术推广新机制,促进先进适用的石化化工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省工信厅、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引领产业低碳发展
    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围绕石化化工重点领域和地区,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企业建设,持续发布我省绿色制造名单。实施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及分级管理,探索绿色认证和星级评价,强化效果评估。(省工信厅、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稳步扩大绿色制造体系规模。逐步扩大提升我省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设计产品与绿色园区的数量和质量。鼓励工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积极引导化工园区按照要求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提升各区域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均衡性。(省工信厅、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体系。在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单位鼓励探索重点用能设备上云、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大数据平台等方向的新技术。提升碳排放的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管控水平,实现生产过程物质流、能量流等信息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建立石化化工重点产品碳排放基础数据库,完善碳排放数据计量、收集、监测、分析体系。(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增效降碳
    以资源利用为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以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为重点,推进废催化剂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推进深度资源化利用。在工业固废产生量大、堆存量大的区域深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大磷石膏、废塑料、废轮胎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推动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高值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提高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水平,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和生产装置互联互通的产业链,形成规模效应。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油气回收,促进行业资源回收利用及减污降碳。推进化工副产石膏制作建材,推动产业低碳耦合发展。打造行业间协同发展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突出能源环境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企业间的协同效应,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园区产业的循环和集约化发展,减少物流运输能源消耗,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加强对高耗水行业的管理,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推进企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省工信厅、水利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开拓技术减碳空间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重大低碳技术工艺创新突破,实现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
    加强前沿技术开发应用。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前沿技术开发应用,炼油行业推动渣油浆态床加氢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先进分离、原油直接裂解等深度炼化技术开发应用;乙烯行业电裂解炉技术开发应用;对二甲苯行业加强国产模拟移动床吸附分离成套技术、大型化二甲苯塔及二甲苯重沸炉等技术装置的开发应用。开展绿色低碳能源制合成氨技术研究和示范。实施工艺深度脱碳、原燃料替代、工业流程再造、电气化改造、二氧化碳回收与循环利用等低碳技术示范工程。鼓励中化泉州、福建联合石化等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方案和技术经验。(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数字技术与石化化工降碳融合发展。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石化化工绿色低碳转型,鼓励数字化低碳解决方案应用推广。利用“云大物智移”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对工艺流程、生产过程管控、供应链、设备升级进行数字化改造,推动制造过程的关键工艺装备智能感知和控制系统、过程多目标优化、经营决策优化。挖掘碳排放基础数据价值。发挥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充分挖掘石化化工碳排放基础数据价值,为生产流程再造、跨行业协同等提供数据支撑。聚焦关键碳排放环节、能源管控等典型应用场景,培育“工业互联网+节能降碳”解决方案。在石化化工行业持续加大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耗预警预报。(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要素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碳减排政策激励,加大对技术改造转型升级、节能降碳、高效新材料、绿色低碳安全生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政策支持。完善经济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加大对碳达峰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省委金融办,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以减污降碳、循环利用为重点,健全福建省石化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探索基于碳足迹制修订含碳化工产品碳排放核算以及低碳产品评价等标准。开展生物基材料、生物可降解塑料、再生塑料材料评价标识管理体系,开展绿色用能及碳排放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示范引领
    完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园区评价认定规则,积极培育一批节能降碳示范项目,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绿色低碳标杆企业和园区,构建全生命周期绿色制造体系,提高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探索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通过差别电价、节能监察、环保执法等手段加大市场调节、督促落实力度,倒逼能效水平落后的产能有序退出。(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交流合作
    加强闽台石化产业合作,引进台湾优势石化产品的生产工艺,承接台湾已具有较高发展水平的石化项目落地;加强与台湾石化企业在精细化学品领域的合作,发展含氟精细化学品、电子化学品等。通过闽台合作,提升我省湿电子化学品、特种气体领域的技术水平。(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统筹谋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分解目标任务,强化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系统推进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各项工作。(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碳排放指标的分解与考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生产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意识,统筹兼顾发展和减碳需要,科学合理分配碳指标,系统推进碳达峰各项重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组织开展碳达峰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专业组织、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宣传教育。加大石化化工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分阶段、多层次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引导建立绿色生产消费模式,为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省工信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方案自印发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由省工信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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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主动融入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生态通化建设,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提前布局碳中和。 (二)工作原则。 ――系统谋划、科学施策。坚持全局统筹、战略谋划、整体推进,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衔接协调与整体部署。充分考虑区域与领域之间差异,贯彻差异化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分阶段、分步骤、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 ――突出重点、优化路径。以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生活消费等重点领域降碳,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落实政策引导,加强机制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先立后破、安全降碳。强化底线思维,处理好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关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新能源产业得到有效开发,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被公众普遍接受。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为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重点领域低碳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在重点行业普及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立足全市能源禀赋,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严格控制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合理引导油气消费,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1.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太阳能、风能和水力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利用,推进全市行政村分布式光伏和风电项目,实现光伏和风电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紧落实柳河县新能源乡村振兴风力发电项目,填补我市风力发电空白;充分发挥我市水力资源丰富优势,实施“山水蓄能三峡”工程,加快推进纳规项目建设;支持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等可持续能源项目发展,做好二道江区信能和辉南县汇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跟踪指导,实施柳河县生物质供热项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管理。合理控制煤电发展规模,严控新增煤电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煤电机组严格落实煤炭等量(减量)替代。实施煤电机组升级改造行动,加快现役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新增煤电机组发电效率、污染物排放控制达到领先水平。加强“两高”项目用能管理,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按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引导企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依法依规限时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全市煤炭运行监测体系,完善煤炭保供应急管理机制,确保煤炭发电、供暖等民生用碳稳定供应。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624.86万吨以内。(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引导油气消费。严格控制石油消费总量处于合理区间,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推动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完善天然气储输网络设施,利用“平山线”(四平―白山)输气管道,稳步推进“气化通化”“气化辉南”“气化集安”等惠民工程,全面提升天然气应急储备调峰能力,合理引导企业用气和化工用气,实施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借助省级油气资源平台,打通油气供应管网,实现天然气供应管道覆盖城区。加大通化县油页岩勘察力度,加快推进油页岩的开发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我市水力资源丰富优势,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促进绿色能源转型。鼓励电网、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合理配置必要设施,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增强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加快智慧电网建设,推动储能配套设施发展,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智能的现代化电网。借助全省新基建“761”工程有利契机,推进能源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国网通化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坚持节约优先,落实能耗“双控”指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将节能降碳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建设集约型社会。 1.全面加强节能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建设方案、节能措施、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等进行客观分析,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节能相关要求。提高碳排放企业在线监测水平,推广应用具备智能采集、智能分析的在线监测系统,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普及率。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完善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做好与省级节能监察体系的有效衔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差别电价等手段,增强各级监管部门监察执法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建筑行业绿色转型,提升城市综合能效水平。探索多能互补耦合供能模式,推进清洁供热方式联合使用和清洁能源梯级利用,推广余热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电能供暖的供暖方式。实施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园区节能降碳综合改造,在园区规划环评中增加碳排放和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严格落实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推动电力、钢铁、石化、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加强降碳减排技术攻关,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推动重点行业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开展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新型能源技术和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加快推动绿色产业链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水平。以电机、风机、工业锅炉、变压器等通用用能设备为提升重点,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提升设备能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有效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数字通化”建设,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能源体系,推动信息化平台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调整,探索直流供电、“光伏+储能”、分布式光伏等多种用能模式。提高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依法依规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既有设施设备绿色升级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持续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发展数字信息、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推动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能源装备产业升级,发展新型节能抽油机、油田环保设备等石油机械和石油工具,提升传统能源装备制造业科技水平。积极参与“吉氢经济带”建设,加快融入省氢能全产业链开发战略,推动清洁化氢源保障体系构建。加快推进碳纤维、秸秆生物质、石墨等新材料产业化进程,打破关键技术壁垒,推动碳纤维规模化、稳定化、连续化生产。推动柳河石墨电极项目建设,提高新能源汽车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能力。推广厂房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开展电气化改造,推动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加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工程。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大幅下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优化存量,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短流程炼钢。加强能效标准对标,推动钢铁企业节能降碳技术和工艺流程升级。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执行专项监察,督促指导能耗超标的企业整改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钢铁行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开展废弃钢渣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提升钢铁行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开发利用城市污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引导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提升污染物排放监管的智慧化水平和溯源能力,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产业布局,合理调控产能,加快发展百亿级化工产业,打造医药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三大板块”。严格项目审批,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企业采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调整原料结构,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副产气体高效利用。鼓励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资源高效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淘汰低效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水泥熟料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推动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建立清洁能源原燃料替代体系,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发电等,提升能源自给能力,减少对化石能源及外部电力的依赖。优化水泥产品结构,提升水泥产品等级,鼓励企业以高炉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等为主要原料的超细粉替代普通混合材料,支持企业应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污泥、生活垃圾及其他有害废弃物的技术装备。合理减压水泥工厂排放,推动水泥行业全流程、全环节超低排放。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建设。建立“两高”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退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全面梳理排查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停工整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项目,对标国内及国际高水平项目,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对本地双控指标、碳排放以及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影响,有序开展拟建项目建设。加强存量项目监管,开展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复核,严格整治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有序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改造后达到当前行业能耗先进值、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方可复产。(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制定城乡建设领域和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乡体系,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城乡建设功能分区,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统筹提升城乡建设能级和品质。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实施城市生态功能修复工程,完善城市生态功能布局,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装配式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倡导绿色设计和施工管理,发展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推进建材行业循环利用。创建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严格建筑拆除和建设管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以节能标准为基准,结合我市气候特点,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合理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推动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等既有建筑和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低碳改造。加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供给,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落地。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等清洁产能降低用能需求,应用晶硅、薄膜、斯特林、发电玻璃等多种新型发电系统和产品,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与相关企业合作,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板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分布式应用。全面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行动,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工业余热供暖,对城市中不具备集中供暖的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采取煤改电、煤改气及清洁型煤替代散煤等措施。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的电气化和低碳化,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微电网、智慧楼宇、光储充一体化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以光伏为主的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推进农村地区清洁供暖,大力发展以电采暖和生物质锅炉为主的清洁供暖。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实施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器、小型家庭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动光伏与农业有机结合。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环保农机具和电动农用车辆。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电能替代、全域电气化等融入电力物联网建设。支持农房节能改造,鼓励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建成一批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通过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实施新能源汽车政府指导价、设置政府定价管理的新能源汽车停车场,以及增加充电桩数量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通行环境,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水平。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等在城市公交、环卫、执法、市政、园林、消防、景区等公共领域的应用,要求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探索推广氢能等新能源交通工具。到2030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依托境内沈吉铁路、鸭大铁路、梅集铁路、宇辉铁路等6条铁路线路及通化、集安、柳河、辉南等9个站场,围绕粮食、钢材、化工产品、特色农产品等大宗货物运输,积极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统筹规划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路线。完善1小时通达县(市)、2小时通达省会城市长春市和沈阳市、3小时通达丹东港的“1.2.3”公路运输网络。提升三源浦机场客、货运输能力。建立健全绿色出行体系,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推行公交、行人先行,倡导绿色出行。到2030年,全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25.6%。(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融入绿色低碳理念,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统筹各级各类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推进主要高速公路出口和国省干线公路对外出口建设,重点建设本集高速(G9111)桓仁(省界)至集安段,推动三源浦机场改扩建,打通我市对外开放的综合运输大通道,构建高品质交通运输网络。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交候车亭、5G公交智能平台,更新维修站牌、站杆,建设出租车停车服务区,推进大中型商场、商业街区建设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位,鼓励在枢纽场站和停车场合理建设充电设施。到2025年,建成高速公路出口20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对外出口13个;新建充电桩96个。(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高铁〔机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协同推进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 1.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围绕优化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组织园区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开展余热余压利用,推广应用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发展循环产业链,打造经济、高效、清洁、生态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推动园区污水减量化、资源化。规范园区物质流管理,搭建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强化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高附加值利用。鼓励石化化工企业、钢铁企业等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水平和综合利用率。探索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以及磷石膏在土壤改良、路基修筑等领域应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打造绿色建造之路。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持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中转站,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完善废旧物资三级回收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拓展在线交易、供需信息等业务。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废纸制浆生产包装用纸,提高废旧纸品的资源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面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行无纸化办公,避免过度包装。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强化垃圾焚烧厂智能化动态监管。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政策体系,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产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科学编制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强化“双碳行动”科技支撑。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化机制,积极融入省绿色技术转移、交易和产业化服务平台。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监测、评估、咨询服务。(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重点用能企业、科研单位完善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机制,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平台,主动承接国家、省、市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项目,用好科研项目资金,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鼓励高校加快建设绿色低碳技术相关专业,为社会输送低碳人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攻关和推广应用。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进降碳减排技术创新与突破和工艺设备升级改造,鼓励二氧化碳规模化利用。支持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智慧电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快补齐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短板,积极申报相关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支持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企业和科研院所针对绿色低碳领域的重点技术和关键环节展开研究,解决行业耗能高的核心技术问题,并推广应用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全市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我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建立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管控边界,严格控制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之间的用途转换。立足我市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构建“两屏三廊、两核多点”的生态格局,建设龙岗山脉、老岭山脉两大森林生态屏障,打造以鸭绿江、浑江、辉发河为核心的三大江河生态廊道,推动以吉林哈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吉林通化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大生态核心为主体,以罗通山、?蛄河等多处自然保护地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完善城市蓝绿空间体系,持续拓展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美丽山水城市等荣誉称号后的森林生态资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生态环境修复和天然林保护修复,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建立全市林地资源台账,组织林业碳汇开发相关培训,尝试储备并实施一批林业碳汇项目,探索长白山区林业碳汇方法。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9500万立方米。(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构建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重要湿地为基本格局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大哈泥河、辉南大椅山、三角龙湾、?蛄河、柳河凉水后河、鸭绿江集安段、佟佳江等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落实湿地管护责任,最大限度保留湿地生态特征和自然风貌,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全市形成湿地自然保护区3个、湿地公园3处。(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黑土地固碳能力。全面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推广固土保肥、提质增肥、改良育肥等技术模式,探索黑土地保护“通化”模式,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性耕作,协同推进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行动,重点开展小流域、侵蚀沟、坡耕地综合治理,提高黑土地固土保肥能力。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还田、畜禽粪污堆沤还田、米豆轮作等多种治理模式。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34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71.2万亩。到2030年,耕地质量比“十三五”初期提高1个等级。(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绿色低碳通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搭建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沟通桥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切实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使广大群众成为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分析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挑战,向公众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吉林生态日、黑土地保护日等主题生态宣传活动,使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面提升公众节能环保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杜绝铺张浪费,坚决遏制餐饮浪费等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行为。推动绿色低碳生活,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倡导绿色消费,鼓励机关单位、企事业和个人购买节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低碳产品。政府部门采购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以绿色采购为主,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管局、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绿色发展能力,引导企业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增强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推动钢铁等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发挥带头作用,率先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升级改造生产工艺和设备。重点用能单位要主动核算并分析能源消费及碳排放现状,制定节碳减排工作方案,开展节能改造。相关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碳排放信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在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中增加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各层级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讲座,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各县(市、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各县(市、区)要主动融入全省创新型建设布局,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 1.科学合理确定有序碳达峰目标。产业结构较轻的地区,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建设,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柳河、通化西北部等风光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要加快建设新能源产业项目,提高本地清洁能源消纳比例,力争早日实现碳达峰。钢铁、化工等重工业占比较高、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的地区,要大力开展节能技术和工艺改造,加快推动能源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力争与全市同步实现碳达峰。(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上下联动推进碳达峰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能源结构、发展阶段等,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科学推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鼓励碳排放重点地区、行业、企业开展碳达峰新路径、新模式探索,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争取打造省级和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及时总结试点先进建设经验,为吉林省和全国碳达峰提供通化智慧。(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低碳区域合作 (一)开展绿色经贸、技术合作。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贸易产品。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口。积极培育自主品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业链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提升出口商品附加值。加大绿色技术合作力度,在吉林与东北亚相关国家绿色技术、绿色装备、清洁能源等方面合作中贡献我市力量。充分发挥我市企业和科技平台优势,引导相关机构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加快推动我市绿色低碳技术突破。(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融入国家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立足我市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加快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亚地区务实落地。加快开展绿色低碳发展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东北地区多层次、多方位合作,融入吉林与黑龙江、辽宁合作共建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和标准要求。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和监测体系。加强能源消费核算人员业务培训,建设技术过硬的能源统计队伍。积极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碳排放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能源数据的精准性,提升核算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经济支持政策。统筹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碳达峰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制定绿色产品推广和消费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的补贴力度。实行“差别电价”,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居民节约用电、用水,推动资源循环利用。贯彻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碳排放市场建设,按照碳排放交易部署,配合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核、配额分配和监督等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国家碳排放交易平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地方标准体系。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按照国家、省具体要求,结合市情需要研究制定我市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新能源促进发展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碳达峰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积极构建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落实国家、省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能源化工、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实现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复杂性,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细化分解重点任务,明确主要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行清单化推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清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能源消费统计清单、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清单,摸清二氧化碳排放现状、能源消费现状,分析二氧化碳排放趋势,研判峰值目标,强化重大政策和行动,统筹推进能源、工业、建筑、农业、林业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指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抢抓有利时机,通力合作,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落实省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法依规通报和约谈问责。(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享到: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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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氢则氢”!绿氢30万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11-08
    • 11月6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到2030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 依托宁东光伏产业园和绿电园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实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加强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互促,促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 按照“宜氢则氢、宜电则电”原则,推广氢能、充换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示范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多能一体综合充能示范站。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科学推进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到2025年,建设公共充电桩65台以上,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绿色出行比例显著提升。 原文如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以推动宁东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锚定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服务全局、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协同联动、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着力建设“一个基地”和“五个示范区”,坚定不移走出一条减煤加氢、减碳增效、循环利用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稳妥有序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700万千瓦,绿氢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左右,力争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达到百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累计下降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 “十五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能源结构优化取得重大成果,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逐步扩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稳妥有序实现碳达峰。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绿氢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取得显著成效,力争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达到300万吨。 “十六五”时期,全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和生活模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着力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均衡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高水平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1.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抢抓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机遇,高水平建设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和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支持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作用。大力推进绿电园区建设,采用并网外送、离网制氢、源网荷储、多能互补等多种开发模式,加快实施分布式光伏和可再生能源制氢配套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以及农光互补等“光伏+生态”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将宁东基地建成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积极开发光热资源,推动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和集中供热一体化开发示范工程。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7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左右。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招商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2.积极推动氢能应用示范。大力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工程,依托宁东光伏产业园和绿电园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实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加强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互促,促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到2025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年;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3.严格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加快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并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按照分类处置、保障供应的原则有序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持续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将符合安全、环保等政策和标准要求的淘汰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或动力岛。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煤化工领域能效约束,持续推动能效达不到要求的煤化工产能升级改造或关闭退出。合理控制成品油消费,大力推进绿氢、绿电等替代传统燃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拓展天然气在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燃煤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降低到300克标煤/千瓦时以下,煤焦化、煤制甲醇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分别超过40%、35%,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能效全部达到标杆水平;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75%;“十五五”期间煤炭消费逐步减少。(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和交通局、财政金融局) 4.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逐步培育完善新型储能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储能企业等投资建设储能设施,支持建设电网区域性共享储能设施,创造共享储能电站盈利模式,支撑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积极推动长时间电化学储能、氢(氨)储能、空气压缩、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氢储能、废弃矿井井下和井上抽水蓄能电站、压缩空气储能工程示范。加快发展新一代动力锂电池及配套高性能电子化学品,加强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力争达到180万千瓦,新型储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果。(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发展模式创建“绿电园区”,重点实施新能源保障园区新增负荷、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燃煤自备电厂清洁替代三大试点工程,支持制氢企业消纳电网新能源弃电,将制氢作为可中断负荷参与辅助服务交易增加收益,深度挖掘负荷侧调节能力和煤电机组调峰能力,综合应用市场化手段,精准控制可控用电负荷和储能资源,大幅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和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全面提升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促进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探索开展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增量配电业务、加氢站等建设,开发快速实时微电网协调控制系统和多元用户友好智能供需互动技术,加快适用于智能微电网的光伏产品和储能系统等研发,满足用户个性化用电需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绿色高效、柔性开放、数字赋能的新型电力系统。(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科创公司)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产出效率。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完善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强化用能预算管理,对关闭退出、挖潜改造等腾出的用能空间,实行用能预算统一管理,统筹支持重点项目新增用能需求。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落实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达标。强化节能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强化节能监察能力建设,争取建立节能监察体系,组建节能监察队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监测站、宁东新能源公司)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深入实施节能减煤加氢行动计划,对标国际国内能效先进水平,强力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能诊断,制定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改造方案,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推动煤化工、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开展工艺系统升级、能量系统优化、装置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降碳改造,列出关键节点和完成时限,对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依法依规淘汰。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显著提升;到2030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宁东新能源公司)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严格用能设备能效标准约束,以电机、风机、压缩机、泵、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煤炭、化工、电力等重点领域,重点推广大型干粉煤气化、密闭式循环冷却、高性能气体分离、高效精馏、绕组永磁等先进高效产品设备,鼓励企业开展大型用能设备能效测试和评估,不断提高重点设备能效水平。引导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设备,推动清洁能源取代化石能源。(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新能源公司)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规划、科学配置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调整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工业余热制冷、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基站、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等技术,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和能耗管理平台,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2;到2030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聚焦重点排放工业领域,坚持创新驱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产能、产品结构调整和低碳转型,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降低能源消耗,提升行业能效水平。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实施工业领域结构、绿色、技术、智能四大改造,加快推动短板产业链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着力打造煤制油、煤基烯烃、煤制乙二醇、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及可降解塑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材料及专用化学品、绿色环保等八大细分产业链和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和高端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大力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建设,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等特点的绿色产品,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产品及包装物的设计方案,推进绿色低碳产品标识认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鼓励发展节能低碳服务业,加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创新,为企业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能源托管等一站式节能低碳专业服务。到2025年,绿色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工厂达到5家以上,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比重超过20%,先进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5%;到2030年,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2.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控新增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加快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严禁建设不符合国家战略布局和相关规划的现代煤化工项目,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标杆水平。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精细化学品等产业链后端低能耗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打造全产业链条,形成高端产业集群,促进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动现代煤化工成套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提升系统集成优化水平和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水平,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含焦炭制烯烃)、煤炭间接液化、焦炭等项目开展系统节能诊断,加快未达标项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降低能耗水平。到2025年,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单位甲醇生产综合能耗下降6%;到2030年,化工行业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电解铝产能,着力推进电解铝清洁能源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围绕电解铝产品,推广铝电解槽侧部散热余热回收、利用鼓泡流化床的技术改善残极和新极换热、铝新型阴极结构及焙烧启动与控制技术、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全电流)技术、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新技术、高阳极电流密度超大型铝电解槽等先进工艺,实施装置内衬结构及工艺过程智能化改造,提升能效水平。采用风光互补模式开发,实施电解铝配套自备电厂灵活性改造,通过压减出力腾出的用电负荷由新能源清洁电力等量替代,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到2025年,电解铝产能控制在57万吨以内,电解铝清洁能源替代取得显著成效;“十五五”期间,有色行业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合理实施水泥错峰生产,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脱硫石膏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实施水泥窑余热综合利用回收。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到2025年,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00万吨以内;“十五五”期间,水泥行业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要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局) (四)城镇建设绿色低碳行动。加快建设产业集聚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节能低碳建造方式,强化绿色施工管理,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和数字化社区改造升级,建立绿色低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推行新建建筑全面绿色化,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25%,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35%,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五)交通运输清洁低碳行动。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大力调整原料及产品运输结构,加快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增加铁路运输比重,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散改集”,发展全程集装箱绿色运输,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快建设绿色物流体系,科学布局宁东物流基础设施,打造多功能、多联运、多业态的复合型现代物流园区,实现多样化服务、一体化物流、行业化监管,提高利用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市政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替代,大宗货物铁路运输率达到55%;到2030年,大宗货物铁路运输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经济发展局、宁东铁路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市政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2.加快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加快高效铁路网建设,向东连通包西线、浩吉线或经国铁通道延伸至黄骅港(天津港),为蒙煤进宁和产品外销构建更加便捷的运输通道;向南重点连接太中银正线,打通宁东至山西地区和山东沿海港口的货运通道;向西建设宁东至苏宏图、乌力吉(口岸)地方铁路实现疆煤、蒙古煤进宁便利保障通道;向北经三新、东乌、包神等地方铁路联合体实现货物直达沿海港口城市。重点推进宁东与新疆吐哈、准东、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陕西榆林、甘肃庆阳等能源基地的大宗物流通道建设,建设宁东铁路与内蒙鄂尔多斯南部铁路连接线和宁东铁路至太中银正线(汪水塘)连接线,启动宁东至环县铁路、宁东至苏宏图至乌力吉口岸铁路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着力构建蒙煤入宁、疆煤入宁、甘煤入宁新通道。(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宁东铁路公司) 3.推广新型智能低碳交通。推动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互联网、5G等技术应用与融合。加强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园区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按照“宜氢则氢、宜电则电”原则,推广氢能、充换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示范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多能一体综合充能示范站。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科学推进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到2025年,建设公共充电桩65台以上,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绿色出行比例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宁东公安分局、宁东交警大队、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市政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提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水平。 1.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全面加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构建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链条资源互补和产业链合理延伸的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资源型产业一体化、循环化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循环经济新引擎。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发展,加快实施节能减煤加氢和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强化土地资源高效配置,进一步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提升园区循环发展技术支撑能力。搭建完善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建立园区能源资源环境管理和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25年,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持续巩固,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局) 2.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加快实施以煤电、煤化工为主导产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建设工业资源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提高气化残渣、电石渣、化工渣等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骨料,加大固废在水泥、混凝土、砂浆中的应用比例,推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新型绿色建材中的应用,重点发展高档耐火材料、石膏制品、吸音板等高值化产品,着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打造服务宁东基地、银川市及周边区域的装配式建筑部品供应基地。构建固废资源外运外销体系,支持产废企业联合物流运输企业通过铁路集装箱方式将固废资源运输至市场紧缺地区。积极拓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实施工业固废及利废产品外运外销示范工程、工业固废在道路交通领域应用示范工程以及工业固废在矿井充填、塌陷区治理等领域的生态化利用示范工程。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3%左右;到2030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科创公司、宁东市政建设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3.强化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积极扩大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产业规模,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发酵制取丁二酸、加氢制取甲醇等应用示范及综合利用,开展CCUS/CCS工程示范和二氧化碳储能技术示范,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加强与长庆油田开采合作,积极推进二氧化碳驱油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4.强化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培育和引进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积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废旧化学品等废物再利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延伸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推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餐厨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鼓励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加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度。到2025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持续提高。(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局) (七)生态碳汇建设行动。坚持系统观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持续优化布局,形成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局面;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利用,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严格执行林地、草地征占用审批程序,稳定林地、草原、湿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高镇区、园区绿化率;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推进草原生态修复;科学实施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恢复生态功能,增强碳汇能力。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林草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计量体系,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调查、碳汇能力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体现碳汇价值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力争下降15%;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快构建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 1.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攻关。加强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加强煤制油产品质量提升技术、先进煤制烯烃技术、先进烯烃深加工技术、先进煤气化技术、新型催化剂技术、连续化及绿色化生产技术等研发应用。开展煤电二氧化碳捕集基础原理与机制、低能耗的二氧化碳吸收剂和捕集材料等研究,鼓励煤电二氧化碳捕集技术应用示范,研发二氧化碳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展碳排放监测技术研究和体系建设。加强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合作力度,开展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智能电网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应用。围绕煤炭、化工、电力等重点领域,支持先进煤气化技术、连续化及绿色化生产技术等研发应用,鼓励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光伏/光热发电、智能电网关键装备等新型电力装备,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加氢等氢能装备发展,加快推动二氧化碳捕集装备等节能环保装备发展。在火力发电、煤化工等重点领域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引进研发和规模化示范应用。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推广节能、节电、节水等低碳设施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3.加强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重点高校、发达地区共建绿色低碳技术协同创新共同体,强化与沿海地区人才、技术、设备等绿色创新要素对接,探索绿色低碳技术协同攻关新模式。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提质赋能行动,推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全覆盖,重点建设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领域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快速发展。整合优化创新平台资源,建立健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需求、技术供给、专家人才、科技政策信息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人才体系,加快企业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低碳领域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力度,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和低碳技术服务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创建贴近大众的绿色低碳实践活动,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宁夏“碳普惠”小程序,鼓励社会公众践行低碳行为;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鼓励、支持公众参与有利于节能降碳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行动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委属国有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加快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指导重点用能单位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制定“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强化能力建设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多层次开展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认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金融局,委属企业) (十)各行业有序达峰行动。坚持分企施策、上下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把煤电、煤化工、电解铝等行业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推动达峰工作深入推进。加快构建高效率、低排放、清洁加工转化利用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补强、横向壮大集群,提升产业发展效率,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开展低碳企业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可供借鉴经验,积极开展低碳企业、零碳项目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金融局) 四、开放合作 (一)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精准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推进新型材料、现代化工、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国际产能合作,提升外向型产业集聚发展能力。引导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开展绿色投资,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清洁能源开发合作,为“一带一路”增添绿色。积极构建内畅外联的物流通道,促进物流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加强交通运输国际通道建设,推动中欧班列开通运营,提升多式联运服务能力,构建安全、低碳和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对外开放载体功能。(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二)深化跨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的对接合作,加快与河南郑州、陕西西安、成渝双城、甘肃兰州等中西部地区产业对接融合,大力引进低碳、零碳、负碳项目,整合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与东部地区人才、技术、设备等创新要素对接,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创新链等资源,成立创新联合体,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招商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三)协同推进能源地区绿色低碳转型。围绕煤炭清洁生产、智能高效开采、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与甘肃陇东、陕北、青海河西等黄河流域能源地区合作,共同推动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加强与新疆、内蒙古、陕西、甘肃等省区战略合作,畅通煤炭运输通道,打造区域性大型煤炭集散中心或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建立功能完备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共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化与上海庙和周边地区战略合作,实现上下游产业有效衔接、互补互促、错位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和交通局、招商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五、政策保障 (一)完善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鼓励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引导企业自主加强碳排放监测与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持续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拓展碳排放核算监测功能,推动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行业低碳技术示范工程的引导支持力度,统筹用好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用足用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宁东税务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 (三)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普惠金融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创新研发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鼓励委属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加大绿色低碳投资力度。(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四)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逐步扩大宁东基地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范围,落实企业及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率先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拟定推进落实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强化项目支撑。按照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建立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项目库。将重大项目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和推进措施。建立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做到“谋划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达效一批”,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任务实现。 (四)严格监督考核。将碳达峰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和二氧化碳排放年度控制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严格对重点企业碳排放达峰行动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跟进问题,适时有效地进行督促和纠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