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渔长寿在行动】袁昌林:“捕鱼人”变“护鱼人” 护好长江造福子孙》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lifs
  • 发布时间:2021-03-02
  • 2月24日上午,在长江长寿段桃花溪支流三洞沟水域,几名农业执法人员正向岸边垂钓者宣讲禁渔相关政策。“老人家,国家对垂钓做了规定,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正蹲在一名老年垂钓者身旁耐心劝导的中年人,就是区农业农村委农业执法一大队护鱼队员袁昌林。        在袁昌林的耐心劝解下,老年垂钓者将多出的一副渔具交给了执法人员,并表示以后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规定。“这是我们‘护鱼人'每天的工作内容之一。”袁昌林说,现在保护好长江长寿段流域的鱼类资源,就是他的责任和使命。而谁曾想,他也曾是一名有十余年“渔龄”的捕鱼人。        告别“渔民”身份,成为护鱼人        袁昌林今年55岁,是长寿本地人。十余年前,正值壮年的袁昌林,开着渔船成为长江上的一名“捕鱼人”,他对这片长江水域充满感情,更是习惯了江上的捕鱼生活。        2019年年初,关于“年底前实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的政策出台,打破了袁昌林平静的生活。那时,他刚买了一艘新渔船,难道就止步于此?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进一步了解退捕政策后,焦灼、沮丧的袁昌林很快转变了想法。“长江水生生物确实需要大家合力保护。”袁昌林认识到,禁捕护鱼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自己作为一名老党员,更要积极支持和理解国家作出的这个重大决定。2019年12月30日,长寿区全面完成渔民退捕工作,袁昌林正式告别“渔民”身份。        第二天,袁昌林又以新的身份――农业执法一大队护鱼人员,回到自己熟悉的长江水域。原来,在退捕工作进行的同时,区农业农村委经过层层筛选,注意到袁昌林熟悉长江水文习性、遵纪守法且在渔民中威望高、身体素质过硬等优势,将他聘到执法队当护鱼人员。        2020年1月1日一大早,袁昌林身着工作制服,和长寿海事处、渔政执法大队、水上公安的工作人员一起踏上巡逻船,回到熟悉的长江水域,开始第一天的巡逻执法。“当时特别激动。”袁昌林笑着回忆说,当日巡逻了整整一天,上午巡查长江干流水域,下午巡查长江支流水域,而他毫无疲惫感,甚至充满了自豪感。此时的他,思想观念已彻底改变,不仅认识到禁渔护鱼的重要性,还觉得自己应为之贡献一份力量。        肩负责任,24小时待命        在工作中,袁昌林还认识到护鱼工作的另一面:既肩负责任,又辛苦奔波。每天,袁昌林和队友都要外出巡查,宣讲禁渔政策、挖掘非法捕捞线索,联合渔政执法和水上派出所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制止等。护鱼队员需要24小时待命,一旦有非法捕捞线索,立马出击。        去年3月,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龙溪河干流有人经常性非法捕捞。经过队员们多次踩点后,执法队摸清了非法捕捞者的基本情况。3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执法人员和护鱼人员吃过晚饭后,赶到龙溪河干流邻封渡口旁的树林边守株待兔。        “一直埋伏到凌晨三点多。”袁昌林说,大家抗住困意,在黑暗中轮流值守,最终将非法捕捞者抓了个现行,将其绳之以法,并查获鱼和物约六公斤。随后,活鱼放生,死鱼深埋处理,非法捕捞者也得到相应行政处罚。        “老袁非常敬业负责,工作任劳任怨。”执法一大队队长张绍明告诉记者,去年执法一大队处理了81起非法捕捞案件,这些都与执法人员、护鱼人员24小时的辛苦付出分不开。而在袁昌林看来,护鱼,就是自己现在的本职工作,更是自己肩负的一份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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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12-30
    • ,昭通水富市法院公开宣判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还被判令以增殖放流修复水域生态的方式共同出资投放鱼苗至金沙江流域。同时,案件为昭通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起到了普法警示作用。   案例   5人非法捕鱼后落网   “为全局计、为子孙谋”,长江“十年禁渔”既是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   早在2019年12月31日,水富市政府就发布了关于实施长江禁渔有关事项的通告,对水富市行政区域内金沙江江段(包括向家坝电站库区水域)、横江江段、中湖滩溪等长江重要支流流域实施禁渔,严格规定禁渔期从202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旨在有效打击和震慑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可是,仍然有人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据水富市检察院通报:   2020年8月19日凌晨零时,被告人李某、刘某、杨某、李某某(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到水富市辖区向家坝电站出水口使用被告人凌某提供的禁用刺网进行捕捞,在捕捞过程中遇到同样在此处非法捕捞的被告人凌某,凌某捕捞到中华沙鳅(本地名叫“玄鱼子”)20余尾后离开现场,被告人李某、刘某、杨某最终捕捞到长薄鳅(本地名叫“花鳅”)2尾,黄颡鱼(本地名叫“黄辣丁”)8尾,中华沙鳅28尾、红鱼3尾、蛇鮑(本地名“船丁子”)2尾、黄石爬鯡(本地名“石巴子”) 54尾,被水富警方当场查获。   2020年8月上旬,被告人曹某某到水富市辖区横江流城、向家坝电站库区水域使用禁用刺网捕捞到“玄鱼子”100余条。同月1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曹某某又到向家坝电站出水口使用禁用刺网,捕捞到“黄辣丁”14尾、“玄鱼子”83尾和“红鱼”1尾,被水富警方当场查获。   处罚   被判拘役并买鱼苗放流   12月23日,水富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两起案件。水富市检察院指控,被告李某、曹某某等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向家坝电站库区等水域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影响了自然生态平衡及生物多样性,造成了渔业资源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触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   庭审刚结束,水富市相关部门向在场群众举行了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活动,呼吁大家共同贯彻长江“十年禁渔”的政策,守护大家的母亲河。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水富法院当庭宣判,对这两起案件的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判令5名被告人以增殖放流修复的方式投放鱼苗至金沙江流域,修复其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生态影响和渔业损失,这也是水富市检察院首次办理的两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一审宣判后,李某、曹某某等5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当场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出资购买了包括土风、黄金鲫、子鲢3个品种的516尾鱼苗,在水富市公、检、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在300多名在场群众见证下,将出资购买的鱼苗全部增殖放流到金沙江水域。
  • 《长江十年禁渔,“鱼”与“渔”都能安稳了》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1-03-17
    •  53岁的张红伟最近“降级”了,在当了十来年船老大之后,他最近换了条船,成了一名大副。尽管“级别”降低,他却非常满意。他原来是名长江渔民,2018年退出捕捞、渔船拆解后,在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找到一份新工作,如今隔三岔五随渔政执法船出去巡逻。   在崇明开了20多年饭店的陈永平,一度怀疑自己鼻子出了问题。他说:“以前去奚家港买江鲜,港口的鱼腥味很浓,远远就能闻到;这几年鱼腥味越来越淡,最近都闻不到味,也买不到鱼了。”   20世纪末有“刀鱼王”称号、手下曾管理四五十条捕鱼船的彭海兵,最近几年已收手不再贩刀鱼,甚至开始“养鱼”。他还经常带着大学生、环保志愿者出海观测江豚踪迹、记录数据,为保护江豚留下资料。   三人经历的变化,均源于同一件事――长江禁渔。根据农业农村部通告,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长江十年禁渔,改变的不仅是鱼虾蟹贝的命运,也影响了许多人的人生轨迹――渔民上岸、鱼贩改行,一批“船上人”过起不再随风浪漂泊的生活。 滥用“断子绝孙网” 网眼小得连鱼苗都漏不过去   俗称刀鱼的刀鲚是一种洄游鱼类,形似匕首。每年2月底、3月初,刀鱼都会由东海自东向西游入长江,溯江而上生殖洄游。人们惊叹于“江刀”对味蕾的奇妙刺激。清明时节、尚未繁殖的刀鱼口感达到顶峰,“骨软如绵”,小孩吃下去也不会哽住喉咙。尽管刀鱼游线是飘逸的纵向Z形,且极为机敏,但从它们刚刚进入长江口开始,就有无数道渔网等着它们。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龚洪新告诉记者,由于刀鱼由东往西游,要捕捞“江刀”,当然是把网放在越靠近长江口的地方越易捕到,于是早年长江上游的渔民喜欢开着船来长江下游,在崇明陈家镇附近水域进行刺网捕捞。“到后来鱼越来越少,长江上游水域根本捕不到鱼,各渔业村就想了个‘抓阄’的法子:有船渔民要抽签确定捕捞作业位置,不得‘越界’去别的渔民的作业范围进行捕捞。”   有些渔民因捕捞位置处于劣势,会把渔网网眼越做越小。20世纪90年代,崇明区城桥镇菜市场经营管理总公司总经理张汉超也是“长江捕捞大军”中的一员,他亲眼见过有渔民用所谓“断子绝孙网”捕鱼:“渔网几乎就像纱窗一样,网眼小得连鱼苗、虾卵都漏不过去。”有老渔民说,之所以刀鱼产量有“大小年”之说,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小眼渔网的滥用:第一年用“断子绝孙网”,产量上去了,但小鱼也被一网打尽,第二年自然捕不到像样的大鱼。   崇明区兴桥菜场内的水产经营户黄建忠已做了近20年刀鱼生意。他刚做刀鱼生意的时候,刀鱼进价每斤7元、卖15元。在江阴、常州一带,人们有买刀鱼上坟祭祖的风俗,他就把刀鱼装在扁担筐里,一筐30斤,运到江阴、常州去卖,“筐里连冰块都不用放,反正鱼也不值钱。”没过几年刀鱼产量就少了,船头价涨到每斤200元,他卖250元,还要自备泡沫箱,放好冰块用来保鲜。再往后,刀鱼产量越来越少,渔民一网拉上来常常只有一两条小鱼,有时还会放空。 率先实现全域退捕 想就业退捕渔民100%就业   不只刀鱼越来越少,长江?t鱼、凤尾鱼、鳗鱼苗等其他渔获物也越来越少。2014年到2016年,崇明各渔业村的长江捕捞总产量均不足百吨,且呈逐年减少态势。与之形成对应的是,这三年,崇明的海洋捕捞产量均近2万吨。   此外,这些年长江口流域的禁捕区域越来越大,可以合法捕捞的区域所剩无几。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大队长沈士林告诉记者,此前,长江入海口区域北支、南支大部分区域都属于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两块保护区东面不远处就是东经122度长江禁渔区界线,界线以西还有大片水域属于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禁渔区划定后,就算不退捕,留给渔民的合法捕捞空间也很小。”从今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决定扩延长江口禁捕范围,并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禁捕区东扩2000多平方公里。   在鱼少、捕捞区域小的情况下,长江渔民的生存越来越艰难。在全面退捕前,有证渔民的捕捞意愿已不太强了。张红伟原来是崇明区向化镇六??港渔业村的长江渔民,是个“船二代”,父亲在1996年花钱造了一条长江渔船,十多年前他以6万元的价格从父亲手里买下这条渔船,开始长江捕捞作业,一直到2018年。“十几年长江捕捞生涯中,主要是捕刀鱼,年景好的时候一季刀鱼可以赚三四万元,但大多数年份都只能打平,有几年还亏了钱。”   张红伟给记者算了笔账:长江渔船要出海,必须请5到6个工作人员,人工费一天起码200元,还要提供烟酒饭菜;每年网具也要投资,起码2万元;还有船上的柴油费也是不小的开销。2014年,张红伟在刀鱼捕捞季亏了近3万元,那年他捕捞上来的刀鱼只卖了4万多元,刚刚打平人工费,油费、网具费全亏掉了。“没有鱼,白忙活一季,还不如在家里睡大觉,起码不亏钱。”   渔民的艰难还不只此。崇明人有个说法,三百六十行里“撑船打铁磨豆腐”最苦――这些都是重体力活,且饮食、休息极不规律。“风餐露宿、干活辛苦还在其次,大部分渔民都有两个职业病:一个是胃病,吃饭没准点;一个是失眠,因为晚上也要干活,一晚只能睡一两个小时,长此以往,就算躺在床上也睡不着了。”张红伟说,他有严重的失眠症,一旦前半夜无法入眠,后半夜就再也睡不着了。“以前出海时,每次碰到大风大浪,家人都会急着给我打电话,反反复复就说三个字,‘回家啊,回家啊’,我睡不着觉,家人在家也睡不着觉。现在太平了,大家都能安安心心睡觉了。”   十年禁渔开始后,不仅“张红伟”们能睡上安稳觉,平静江面之下,刀鱼、凤尾鱼、江豚、白虾们也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可以静静休养生息。   鱼少了,渔民出海意愿降低,退捕禁捕是大势所趋。退捕是指让原有证合法渔民、渔船退出捕捞,禁捕则是指打击长江非法捕捞。早在长江禁渔令之前,崇明就已经开始退捕禁捕工作。2018年,崇明区就研究部署渔船退捕工作,2018年8月起停止办理长江渔船证书证件,179艘长江捕捞渔船全部退出长江水域生产,2018年底就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域退捕。   退捕之后,渔船、渔网怎么处置?渔民生计怎么办?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张锋告诉记者,崇明区对179艘长江捕捞渔船、7艘辅助渔船实行100%拆解,按照“捕捞渔船5000元/千瓦、辅助渔船4000元/千瓦、按时拆解的给5万元奖励”的标准发放补贴;捕捞网具则100%回收销毁。   按照这样的标准,张红伟的长江渔船在拆解时领到20多万元补贴,他非常满意:“政策对渔民的保障力度很大,如果我自己把船拿去卖,最多卖两三万元。”   渔民上岸后的保障,崇明区也早已落实。早在2005年,崇明区为解决涉水渔民社会保障问题就制定了相关文件,将涉水渔民纳入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基本解决保障问题。渔民也可按照农民建房政策,由乡镇提供土地,集中解决渔民住房。目前,崇明区退捕渔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类社会保险共164人,参保率100%。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已实现100%就业。有的人进了企业,有的人做起生意,有的人被安置到公益性岗位上,也有的像张红伟这样,利用一技之长,从捕捞船换到渔政船继续发挥余热。 禁标“长江野生江鲜”每条鱼每只虾能溯源   长江十年禁渔后,市场上还能买到刀鱼吗?记者采访后发现,刀鱼依然有售,只不过不是“江刀”而是“海刀”――在长江口禁捕范围外的海洋捕捞中捕获的刀鱼,价格远比“江刀”便宜。   兴桥菜场是崇明地区最大的农贸市场。在菜场门口,全面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展板十分醒目,走进水产区,每个水产摊位都悬挂着“本摊位不经营长江野生水产品”标牌。兴桥菜场水产区约有80多个水产摊位,主要销售河鲜和海鲜,其中河鲜以养殖为主,海鲜则是从江苏吕四港等地批发而来。   “长江禁捕后,大家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市场上的‘江鲜’早已绝迹。我们卖的‘海刀’都是从正规渠道批发而来,让市民尝鲜。”水产经营户黄建忠一边说一边向记者展示写有价目表的泡沫塑料板,上面写着大大的“海刀”二字:1.1两到1.4两,每斤300元到350元;1.5两到1.9两,每斤600元到800元;2两到3两,每斤1500元到2200元。“事实上,从价格上也可以判断出这肯定不是‘江刀’,正宗‘江刀’价格比‘海刀’起码要贵一倍。”   崇明区城桥镇菜市场经营管理总公司总经理张汉超说,虽然价格是区分“江刀”和“海刀”的重要依据,不可能有商户用“海刀”价格偷偷售卖“江刀”,但也不排除有的商户为了卖个好价钱,用“江刀”的价格卖“海刀”,谎称卖的是“江鲜”。“为了杜绝这种行为,我们让所有水产经营户都签了《禁止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告知书》,严禁标注‘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还要求所有进场的水产品必须要索证索票――你的鱼从哪儿进的货、批发市场的鱼是从哪条海洋捕捞船上批发而来、海洋捕捞船是否有捕捞证等,我们都要查验相关票证,让市场里卖的每一条鱼、每一只虾都能找到源头。提供不出相关票证的水产品,禁止售卖;一旦查到有商户卖江鲜,市场监管部门会处理,我们也会将该商户逐出菜场。”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朱麒说,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已组织465个水产商户和所有经营热食类的餐饮单位签订告知承诺书,并制作“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宣传贴纸贴至全区53个农(集)贸市场和经营鱼鲜的餐饮单位,制作“长江禁渔”消费提示发放至全区500多个村居消费维权联络点。“此前,我们发现某饭店在网络平台宣传页面中使用‘长江刀鱼’字样,后经查实,当事人对外销售的实为‘海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其进行罚款,并要求不得使用‘长江刀鱼’字样进行宣传。”   天轩阁酒楼是一家开在兴桥菜场隔壁的饭店,老板陈永平已做了20多年生意,主打崇明农家菜。往年,有不少来自市区甚至外地的老饕客会自驾到兴桥菜场,买上几条刀鱼,委托陈永平加工后尝鲜,这几年这样的生意越来越少。“有些老客户来打听有没有长江刀鱼?有没有长江?t鱼?我就和他们说,现在有钱也吃不到了,禁捕了,吃养殖的、海洋捕捞的也不错。”   利润少了,客人也少了,生意难做,但陈永平支持长江十年禁渔。   陈永平举例:两三斤重的?t鱼最好吃,但前几年他能买到的?t鱼越来越小。以前鱼多,渔民抓到小的?t鱼就放生,只留大的卖;后来鱼少了,不管大小都会被抓来,这样第二年鱼就更少,形成恶性循环。“如果再不禁,长江里就真的留不下什么东西了,破坏大自然一定会遭到惩罚。不管渔民也好,我们开饭店的也好,普通市民也好,我们共饮一江水,也要共护一江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