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K Green Building council)的支持下,三名理事会领导人表示,国家政策决定造成了“混乱和不确定性”,即在地方层面上存在何种权力,以促进新建住房的可持续性。
利兹市和彼得伯勒市议会的代表在一封公开信中加入了利物浦市长的行列,向国家住房和规划部长,多米尼克·拉伯,能源和清洁增长部长克莱尔·佩里。
签署国认为,不断变化的低碳住房政策背景导致了“对我们在这一领域的权力范围的混淆,这需要澄清。”
根据英国GBC出现了混乱的结果书面部长级声明(WMS)2015年3月,这明确表示,地方政府仍然能够需要能源性能标准高于建筑法规的等效代码可持续住宅四级直到毕业的2008年规划和能源法案的修正案。
虽然这些修正案从来没有开始,但是UKGBC的公共事务和政策专家Jenny Holland说需要更加清晰。
她说:“我们通过与地方当局的广泛讨论了解到,目前许多人错误地认为,他们不需要任何标准,超过最低建筑标准。”
“然而,为了绝对的清晰,UKGBC认为需要一个新的WMS来确定这个位置。”
在政策层面上,这种情况不会得到国家政策变化的帮助,因为国家政策已经表明,住房部门的可持续性将会消失。
这一变化体现在2015年取消零碳住房政策,该政策将要求2016年所有的新住宅都能通过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因为它们将用于供暖、热水、照明和通风。
这将得到更严格的能源效率标准和房屋建造商的补贴,以提供类似的碳储蓄。然而,在该政策即将生效的几个月前,该政策被取消,因为政府担心这些措施将限制开发商的建设能力。
自2006年戈登•布朗(Gordon Brown)首次提出这一政策以来,住宅建筑商一直在准备政策介绍。
从那时起,新建造房屋的可再生和可持续性技术的国家政策前景未能实现,建筑法规更新未能弥补零碳家庭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