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启动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 icad
  • 发布时间:2025-05-16
  • 5月12日消息,根据工信部联合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将选择约34个城市开展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旨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其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据介绍,试点工作将紧密围绕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注重转型的实际效果,确保数字化转型能够真正为中小企业带来效益和价值。鼓励试点城市积极探索适合本地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路径和模式,为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具体来看,第三批试点城市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包括各省(区)的省会城市、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应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促进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并重,在计算机和通信电子设备制造、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等制造业重点行业中选择具体细分领域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试点城市要在确定的细分行业中,选择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作为本次数字化改造的重点对象,要优先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纳入改造范围。重点推动企业开展生产过程、产品生命周期和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业务环节的深度数字化改造,推进数据采集、场景集成和系统互联互通。因地制宜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研发设计、视觉质检、参数优化、能耗管理、智能分拣等场景中的应用。

    资料显示,截至2024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数量超过15000家的省份(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湖南、湖北、江西、四川、河北等12个省份),本次试点可最多推荐2个城市。其他省(区、市)最多推荐1个城市。

  • 原文来源:http://www.gkong.com/item/news/2025/05/121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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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ic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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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 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 中共中央 、 国务院 近日 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有力增强了广大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 9月4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 认为, 促进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狠抓政策落实, 近期 将开展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督查,督促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健全服务体系,建设全国一体化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政策直享、诉求直办、服务直达的服务模式 , 新培育100家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三是举办中德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大会、第12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四是组织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五是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促进广大民营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互为主体 。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务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管部门, 近年来 会同相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支持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 我国 已累计培育了创新型中小企业21.5万家,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9.8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在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里民营企业占95%左右,民营企业占比非常高。1—7月份,“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营收利润率分别比规上中小企业高了5.5个和2.7个百分点,“小巨人”企业7月份用电量实现两位数的增长。截至7月底已累计有1600多家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占A股上市企业的比例超过30%,1—7月A股新上市企业中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占比60%,充分展现了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发展的韧性和活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抓好《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等惠企政策落实。推动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等政策进一步延续,支持中小微企业提振信心、恢复发展。二是加强服务供给。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截至7月末,全国服务机构共服务企业近800万家,签订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4万个、举办供需对接活动1.2万次。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引才育才留才。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已投项目超过1100个。三是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三赋”专项行动。举办2023全国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新培育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作用,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化、专业化发展。举办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推进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提升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 徐晓兰 表示,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开展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政策精准保障。2021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出台了《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两年来清单内容都落实见效,企业反响也很好。为进一步加大政策的保障和落地落实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科技创新、产业链配套、引才育才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政策举措,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将在吸纳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加快推动出台。 二是加强融通精准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一方面,推动各地开展“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为大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等方面深入合作搭建平台。另一方面,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携手推动解决产业的技术难题。通过 前期 广泛征集,已遴选出231家大企业409项“发榜”技术需求,广大中小企业在全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可以查看,积极参与“揭榜”。 三是加强创新精准支持。深入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全国行”活动,目前在四川、河北、重庆等地已经启动了首场活动,各地都在陆续开展中,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第一批30个试点城市已经对外公示。10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大会,积极搭建交流对接平台。 四是加强服务精准供给。建立贯通国家、省、市、县各级公共服务体系的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广泛汇聚中小企业的政策和服务等信息,实现与中小企业的精准适配。实施融资促进活动,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我们也将以优质企业的培育,特别是以专精特新为着力点,促进广大民营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不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个体工商户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法治发展形成的我国特有的经营主体类型 , 目前我国 经营主体有1.78亿户, 其中 个体工商户1.2亿户,纳入到小微企业名录的小微企业5262.9万户。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柳军 表示,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意见》的要求,立足职责,不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一是采取积极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完善各项配套的制度措施,建立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各地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积极探索“个转企”的便利化措施。在12个省份先行先试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政策,完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选拔机制和激励扶持的措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在 2023 年7月份开展了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为个体工商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 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 。 不断完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和工作流程。拓展建立了“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提供了划型验证、政策宣传、技能培训、金融支持等各项服务。截至 2023 年7月,网站日均访问量已经达到了1151万次,日均查询量达到316万户次,推动了各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5200万家小微企业。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2022年引导各地出台了545项配套激励政策,精准帮扶2.1万家小微企业,推动相关小微企业营收平均增长了12%,年产销量平均提升13%,利润率平均提升10%。 三是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2023 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社会工作部的指导下,全面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目前全国已经有“小个专”党组织30万个,党员将近300万名。依托全国市场监管所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2.1万个 , 研究制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小个专”党建工作体系,通过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发挥各类服务平台的作用,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进一步促进“小个专”党建与服务发展的深度融合,发挥好引领作用。通过多措并举,使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能够充分享受《意见》带来的各项政策红利,持续增强发展信心,让“小个头”迸发出“大能量”。 中国工业报记者注意到, 《意见》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有效回应了民营企业家的期盼和诉求。 “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意见》相关规定,积极完善法规制度,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持续规范市场秩序,有力保障交易公平,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 。 二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 。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 柳军 表示。 柳军 强调, 市场监管总局将认真贯彻《意见》,进一步落实好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推动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提质增效,凝聚公平竞争的社会共识;进一步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集中清理,着力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执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 孟凡君) 编辑:李芊诺 责编:汪黄任 审核:王棕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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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武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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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应对困难挑战的能力,增强中小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就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试点先行、复制推广”的原则,以全省重点产业链和优势产业领域中小企业为重点,突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规上中小工业企业,加快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培育数字化服务机构,开发集成优秀数字化解决方案,打造应用样本,批量化复制推广,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带动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遴选100个左右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以下简称“小快轻准”)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提炼100个聚焦细分行业规范高效、有利复制推广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打造100家可复制易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1000家数字化工厂、1万家应用企业、10万家上云企业,推动中小企业生产方式、业务模式、组织结构加速变革,数字化创新引领作用更加凸显,企业竞争能力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激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内生动力。 1.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宣传引导。持续开展“云行荆楚”暨数字经济宣传培训、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等活动,宣传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典型案例,增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信心和意愿。加大对中小企业管理者的数字化培训和引导力度,将数字化转型相关内容纳入省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楚天英才”创新性企业家培养的重要内容,提高企业管理人才尤其是企业一把手对数字化转型的认知,培育高层管理人才数字化素养,激发数字化变革创新的内在能动性。(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国资委) 2.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大力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组织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水平线上测评,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四个维度帮助企业进行把脉诊断。发挥省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平台作用,引入数字化转型第三方服务机构,分行业、分类别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提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二)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路径引导。 3.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鼓励以城市为单位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省财政按照省级每个城市实施期3000万元补助标准统筹资金予以支持,到“十四五”末实现市(州)全覆盖。支持试点城市选择重点行业和相关中小企业,采取市场化手段公开遴选数字化服务商,支持数字化服务商为被改造企业提供诊断、咨询等服务,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和产品,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4.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支持各类数字化服务商根据细分行业共性和企业个性需求,打造数字化改造“N+X”应用场景。“N”为细分行业基础数字化应用场景,可基本满足企业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建设的共性需求。“X”为企业个性化应用场景,满足企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需求,供应用企业自主选择。对开放各类资源、面向公众建立创新、创业、服务的应用场景,每年遴选100个优秀应用场景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给予项目建设主体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5.宣传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培育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案例标杆,组织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编发典型案例集。发布年度全省工业互联网标识、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十大优秀应用案例。定期召开试点示范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及时总结推介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优秀数字化总承包商、典型产品、解决方案、应用场景以及企业样本等的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三)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撑。 6.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梯次培育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和跨行业、跨领域(以下简称“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高水平“产业大脑”。省内企业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100万元。鼓励各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运营能力,开发符合湖北省情的云服务、云应用和定制化工业APP,为工业企业提供覆盖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故障诊断与预测、生产供应链管理、产品能耗管理、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等全流程服务,为中小企业打造低成本、低门槛、易部署的轻量级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7.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引进一批深耕行业、长期驻守的数字化服务商,支持数字化服务商通过优化人才结构、实施并购重组、创新商业模式等方式发展成为数字化总承包商。支持数字化工程人员创业,培育一批数字化工程领域的分包商、咨询公司、监理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数字化服务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8.构建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每年省级遴选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产品和解决方案,汇集形成满足行业共性需求和中小企业个性化需求的数字化转型“资源池”“工具箱”。遴选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优质服务商,纳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政策宣传、诊断评估、资源对接、人才培训、工程监理等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良好生态。 9.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大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外部环境。积极争取国家数字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国家级研究院等平台载体落户湖北,争取国家在湖北布局“东数西数”一体化算力网络中部枢纽节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先进算力中心(武汉)。加快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武汉)顶级节点、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国家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建设。加速推进5G独立组网(SA)在工业领域规模商用,力争“十四五”末,全省5G基站达到15万个。前瞻布局下一代互联网等前沿领域,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广电局、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0.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帮助中小企业从云上获取资源和应用服务,满足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系统云化需求。持续推进“万企上云”工程,培育上云标杆企业,力争实现工业企业上云全覆盖。省级每年遴选一批技术实力强,服务水平优的云资源云服务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发放5000万元上云服务券,引导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11.推动产业链协同转型和集群发展。深入实施“链长+链主+链创”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关键环节主导企业和产业创新综合体的引领作用,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助力中小企业实现“链式”转型。支持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以网络化协作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整合分散的制造能力,实现技术、产能、订单与员工共享。鼓励各地综合考虑本地产业集聚、行业发展和服务商分布等因素,探索分行业分领域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省经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12.强化工作统筹。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纳入全省数字经济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对各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各地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总结、推广和政策支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3.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将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作为企业培育的重要工作内容,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各地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思路,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总规模100亿元的省数字经济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专项产品服务,设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拓宽中小企业转型融资渠道。(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湖北省分行,长江产业集团,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4.加强人才支撑。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人才的培养,共建人才实训基地。支持数字化总承包商组织应用企业开展全员培训,帮助企业引进培育一批复合型应用人才。支持数字化总承包商与样本企业等合作,为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工人提供现场跟班实训。(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 15.加强数据安全保障。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等要求,指导数字化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建设服务主体,从云、网、端、数据等维度加强安全保障体系设计,明确安全责任边界,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探索建立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分置并行的创新服务模式,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数据安全和权益。(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厅) 分享到: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北极星投稿热线:陈女士 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换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