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二五"将年投入300亿元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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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10-20
    • 改革,中国共产党的鲜明旗帜,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水利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全面落实水利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水利改革工作谱写出新篇章,汇聚起发展新动能。 在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在全国率先开展水利改革试点基础上,2014年7月,省水利厅出台深化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并成立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逐年将各项改革任务分解到责任人。 湖南省水利厅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加快推动全省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进行了一系列大胆尝试和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有源头活水来。湖南省以水利改革推动水利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了有效支撑和保障。 简政放权 全面提升行政工作效率 “以前办理水行政审批,需要业主来回跑不同的业务处室,费时费力。现在,只要资料齐全,回家等结果就行了,还可网上实时查询办理进度。”2016年5月23日,在湖南省水利厅行政审批窗口,正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业务的五凌江永电力有限公司耿女士,明显感受到了办事的方便。 群众少跑腿的背后,是省水利厅水行政审批上演了一出审批事项“瘦身”、审批时限“缩水”、审批服务“塑形”的“变形记”。2016年3月出台的《湖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以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水行政职能转变为目标,以精简前置审批事项为重点,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项目涉水前置审批分类合并实施,改善审批管理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真正实现简政放权。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放管服”工作要求,开展水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优化流程实现审批提速,清理规范投资报建审批事项。5年来,省水利厅水行政许可项目按照上位制度要求或取消或下放,由16项调整为11项,其中8项分级下放到市县,实现审批事项精简,做到了权力进一步下放,极大加快了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推进。 省水利厅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制定了科学严格的工作制度,实行项目审批“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对一个项目同一阶段涉及多项或多级审批的,由行政审批窗口指定一个部门牵头实施审批合并办理,水行政审批项目办下时限较法定期限提速三分之一以上。 5年来,省水利厅加强报建项目审批清理规范,将原有的“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涉河管理事项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等4项,合并为“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和“权限内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清理规范后现有投资项目报建审批5项。 强化考核 全面促进水资源管理增效 中央确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湖南省各级各相关部门攻坚克难,不断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全力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保护措施,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五年来,湖南省以考核为抓手,全面落实最严格管理制度;以增效为引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保护为目标,稳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水资源领域改革;以监控为重点,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政府出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了省、市、县“三条红线”分年度控制指标体系,通过层层考核,有效传导了工作压力,凝聚了工作共识,逐步形成了水资源管理倒逼机制。 积极践行“节水优先”工作思路,省政府出台了多项节水相关制度文件,强化制度保障,严控用水总量,严控用水效率,大力推进节水示范建设。 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功能区管理逐步完善,2015年以来省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形成了以水功能区为单元的水资源保护体系。饮用水源保护逐步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全面推进了长沙市、郴州市、株洲市、凤凰县、芷江县等5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和常德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不断深化水资源管理关键领域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颁布实施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建立健全了部门、地市协同推进的“流域一盘棋,共治一江水”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改革,在长沙县开展了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与水权交易试点,长沙县桐仁桥水库灌区、浏阳市浏阳灌区、宁乡县黄材水库灌区等建立了“先费后水、节奖超罚”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积极推进管道灌溉,建立了政府主导、农民用水协会积极参与的行业间水权交易模式。 不断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国控一期湖南省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了水利部技术评估以及省级整体验收,对399户规模较大的取用水户实行了重点监控。全面完成了省级水环境监测中心和14个地市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建设,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重要饮用水源地、重要交界断面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明晰权责 逐步完善水生态文明体系 湖南省将“山水林田湖”作为生命共同体进行系统治理,开展水体确权划界,推进“河长制”,探索城市水利“多规合一”,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了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印发了《湖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及洞庭湖区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导则》,在试点县推广实行。完成了《湖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试点技术方案》及试点县划界成果的初步审定工作,形成全省河湖划界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强化“河长制”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制度,建立了省、市、县、乡、村河长体系,初步构建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责任体系,每条河流都有“河长”了。 创新城市水利管理机制,选定了岳阳市等8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编制了城市水利规划,切实发挥“多规合一”实效,探索城市水利管理新方向、新思路。 推进了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指导和考核,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十三五”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水生态工程评价标准技术规范》、《水生态文明建设考评体系》等一系列配套方案和制度体系。 完善制度 有效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积极谋划破解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难题”和“隐患”,在招投标监管、建设管理模式、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攻坚克难,切实取得了实效。 创新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2015年12月,省水利厅建成了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并投入运行。截至目前,湖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8个市级交易中心完成了本地交易中心的系统部署建设、实现了招标投标电子化。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了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对湖南省从业的市场主体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公示。截至目前,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平台公示的从业单位近800余家,其中外省从业单位300余家。实行红黑名单制度,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场主体信用红名单、从业单位失信黑名单、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的纳入条件、管理程序和激励惩戒措施等进行了规定,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市场管理。 强化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逐步完善质量监管相关制度,省水利厅先后印发了规范性文件《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重大事故“黑名单”制度(暂行)》、《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单位责任感。 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自2014年起,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湖南省启动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澧县、双峰县被批准列入全国改革示范县,长沙县、安仁县、芷江县列入省级改革示范县。2017年3月,结合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改革试点成果,湖南省制定《湖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多方开源 进一步实现水利投入稳定增长 5年来,通过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及带动引领,积极鼓励和广泛吸收金融、社会资本等投资水利,逐步建立水利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 公共财政投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公共财政投资稳步增长,“十二五”期间,全省共争取水利投资1290亿元,是“十一五”的两倍,实现了水利投资的新突破。5年来,省级财政水利投入实现了逐年递增,目前规模已达到近45亿元,较2012年翻了近6倍。 水利建设融资机制逐步建立。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分别与省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交通银行明确优先支持水利,实行最优惠的贷款利率;农业发展银行湖南分行把支持水利改革发展作为政策性信贷的重点,从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5个方面加大政策性信贷投入。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建立水利建设项目市场融资机制,已有36家水利投资公司通过资产整合;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由省财政再注入资金,优化资产结构。 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利。深入贯彻国家相关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事业建设,积极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将莽山水库立项为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首批试点项目,水库枢纽工程建设采取项目法人“投融资—建设—经营—移交”的模式,围绕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投资经营主体,完善政府投资、经营产品定价、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政策推进试点改革。洮水水库工程项目实行国家投资与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经营相结合模式,提出了“公益由财政补助,投资由效益弥补,移民由政府包干”招商建设模式,将洮水水库建设和二级电站开发项目、县城供水项目、旅游有限开发权等项目实行“1+3”捆绑式开发,全面实施项目法人招标;汉寿县人饮工程以PPP特许经营权模式,通过公开招标与北控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合同,融资推进建设。 强化创新 全面提速农村水利管理体系建设 立足五大发展理念,着重创新,创新发展思路,创新监管体制,健全农村水利管理体系。 创新发展思路。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农村水利生态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农村水利现代化,着力实现“生态农田、健康河塘、标准设施、田园风光”。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范化、生态化的指导意见》、《水利设施及管理用房外观设计方案》,组织编制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设计图集》等。 创新建管机制。推进建设监督方式转变,小农水项目县实行“市级遴选项目县,县级遴选项目村”双重遴选立项申报,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模式实施。推进投入发动机制改革,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五小水利”项目和小农水项目县项目等为载体,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和社会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推进管护机制创新,在农田水利改革试点县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农田水利工程台账,实行工程管护分级负责。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完善,实现基层水管单位乡镇全省全覆盖,实现改革试点地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村全覆盖。 依法治水 不断深化水行政法制改革 湖南水利坚持深化水利改革和法治建设共同推进,坚持立法、执法、监督、保障一体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湖南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适合湖南省水情的水法治体系,为强化水治理、维护水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抓立法,为依法治水提供法律保障。湖南省水利地方立法,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目前实行的地方水法规已有8部。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水利厅进一步加强水利立法工作,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目前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二审,计划今年内正式出台。2014年,对《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对上位法的相关条款作出了补充和细化,既突出了立法的湖南地方特色,又增加了上位法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强执法,有力保障现代水利发展。2015年,湖南省按照水管范围行政执法“全覆盖,无盲点”的要求,建立健全执法队伍体系,下移执法重心,强化市、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省级层面加强支队执法力量建设,湘江流域以长沙、衡阳、永州为基点加强支队执法力量建设,2016年推进永州支队建设。县级层面,已于2015年在新化、桃源、祁阳三县开展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计划从2016年开始,每年推广20%的县(市、区),到2020年全面完成基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 《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解读《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11-02
    • 2016年12月30日18:03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初梓瑞)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绕《规划》提出的“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和政策措施等内容,记者特邀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十二五”水利建设总投资2万亿元】   记者:“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哪些成效?   周学文:“十二五”期间,水利改革发展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治水思路进一步升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国家水安全发表重要论述,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深刻回答了我国水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做好水利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二是水利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 “十二五”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再创新高,五年完成总投资达到2万亿元,年均投资4000亿元,是“十一五”年均投资的2.9倍,有力保障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一批控制性枢纽及大江大河治理工程建成发挥效益,大江大河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形成,“十二五”期间全国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为0.4%。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等一批工程建成通水,新增供水能力380亿立方米,中等干旱年份可以基本保证城乡供水安全。3.04亿农村居民和4133万农村学校师生喝上安全水,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75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亿亩。   三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全覆盖。水资源利用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进一步提高,实施河北等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综合治理,黄河连续16年不断流,塔里木河、石羊河等流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四是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水利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落实计提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发放专项建设基金和过桥贷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成效明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   总体来看,“十二五”是历次五年规划中目标任务完成最好的时期。   【一条主线、四个重点领域】   记者:“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有哪些考虑?   周学文:我们提出了“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一条主线、四个重点领域”的总体思路,即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从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等四个重点领域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6个方面16项指标】   记者:“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要实现哪些目标?   周学文: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此次《规划》增加了“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家水安全保障综合能力显著增强”等内容。《规划》具体提出了防洪抗旱减灾、节约用水、城乡供水、农村水利、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改革和管理等6个方面16项指标。   【全面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记者:《规划》如何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周学文:《规划》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各方面。   一是有度有序利用水资源,促进人水和谐。《规划》强调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程度。一方面要加快制定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细化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另一方面要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二是全面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用水方式转变。《规划》贯彻“节水优先”的方针,不仅在原则和目标设置上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同时把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十三五”八个重点任务之首进行谋划,从节水制度、节水行动等方面进行系统部署,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向节约集约用水的根本转变,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三是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规划》主要从三方面提出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一要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建立以水域纳污能力倒逼陆域污染减排的综合治污和保护模式。二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全面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推动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三要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优化调整沿河湖排污口布局,对问题突出、威胁饮水安全的排污口实施综合整治。   四是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规划》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强调以流域为单元强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协调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问题。按照系统治理的思路推进生态修复与治理,因地制宜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对地下水超采较严重地区开展治理与修复。   五是强化水利工程全过程监管,打造生态友好型工程。在规划设计方面,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方面,要充分考虑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需要,采取生态友好型的工程方案、材料和施工工艺。在调度运行方面,要科学制定工程调度方案,合理安排重要断面下泄水量,维持重要河湖、湿地及河口基本生态需水,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   记者:“十三五”期间,如何推进水利的改革与管理工作?   周学文:近年来,我国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总体上看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存在河湖管理机制不健全、水价总体偏低、水权制度不完善、水市场不发育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规划》既强调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协同发力的格局。   在发挥政府作用方面,主要是通过健全一系列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把该管的管住管严管好。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管理工作,把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二是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加快推进水流产权确权试点,着力解决权属不清、监管不力的问题。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强化政府质量监督,严格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   在发挥市场作用方面,主要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理顺价格机制,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一是全面推进水价改革。重点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既不增加农民负担,又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二是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完善金融支持水利政策。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水市场。推动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开展水权交易试点,鼓励和引导地区间、流域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记者:“十三五”期间,如何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周学文:《规划》把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并且按照现代基础设施网络的要求进行谋划。   一是稳步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完善骨干工程网络。截至目前,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中还有66项尚未开工建设,《规划》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工程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同时适当新增了一批工程作用明显、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防洪、供水骨干工程网络。   二是全面推进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补齐防灾减灾短板。“十三五”期间将集中力量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补齐防灾减灾短板。   三是夯实农村水利基础,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期间将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完善灌排设施体系,继续推进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提高输配水效率;在有条件地区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继续推进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突出抓好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等重点地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同时,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加大水利扶贫力度,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十三五”期间将更加注重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实施一批重点水利骨干工程,解决区域性脱贫解困面临的水利问题。同时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改善贫困地区供水、灌溉、供电条件。   【强化“三大战略”实施的水利支撑】   记者: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规划》有哪些具体举措?   周学文:《规划》按照三大战略的总体部署,针对不同流域和区域所面临的突出水问题,因地制宜提出了水利发展的重点任务。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规划》提出实施水利“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我国在水利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推动水利规划与标准、工程勘测设计与咨询、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装备与产品全方位“走出去”;同时,以多双边固定合作交流机制为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作用,加强水利双边多边合作。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提出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根据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制定严格的产业准入、退出政策;加大节水力度,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加强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打造永定河等绿色生态河流廊道,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构建与世界级城市群相适应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提出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调处理好江湖关系,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服务功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优化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构建绿色生态廊道;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加强岸线资源管理与保护,促进沿江城镇和产业合理布局。 (责编:初梓瑞、夏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