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7-20
  •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

    习近平还特别指出:“我们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作主,决不受他人左右。”

    原文如下: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李强主持会议。赵乐际、王沪宁、蔡奇、李希出席会议。丁薛祥作总结讲话。

    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们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坚持转变观念、压实责任,不断增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实现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重大转变;紧跟时代、放眼世界,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实现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经过顽强努力,我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万里河山更加多姿多彩。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显著标志。

    习近平强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习近平指出,总结新时代十年的实践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正确处理几个重大关系。一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二是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要坚持系统观念,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是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四是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同时要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五是“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我们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作主,决不受他人左右。

    习近平强调,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要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要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等,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

    习近平指出,要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要强化法治保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修订,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强化财政支持、税收政策支持、金融支持、价格政策支持。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支持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市场交易行为,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环境治理市场,促进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健康发展。要加强科技支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把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习近平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将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强化分工负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生态文明保护法治建设和法律实施监督,各级政协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要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

    李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特别是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深入分析了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丁薛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治本之策,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瞄准既定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先立后破,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底线思维,常态化管控生态环境风险,筑牢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安全根基;保持严的基调,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支撑保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军队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管理的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5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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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供给低碳化和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有序扩大外调绿电规模。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完善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和调整退出制度,推进新增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压减在京石化和水泥产能,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加快现有产业转绿降碳。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新能源汽车强产业、增设施、促消费、优通行等“一揽子”支持政策,加快充换电、加氢站等设施建设,推动公共、社会领域车辆“油换电”“油换氢”。推动铁路场站、民用机场、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建设清洁运输车队。大力推进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动供热低碳绿色转型,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应用。到2027年,天然气消费量稳中有降,汽柴油消费量持续下降,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到2035年,天然气和汽柴油消费量大幅下降,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5%。 4.引导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动生产领域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深化重点领域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运行,提升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低碳运行水平。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充分利用再生水和雨水资源,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原材料节约,推动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协同资源化处置。到2027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保持全国省级最优水平;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污染防治再续北京奇迹 5.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一微克”行动,“0.1微克”精抓细抠,以细颗粒物(PM2.5)控制为主线,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严格实施移动源排放和油品质量标准,研究制定高排放柴油货车交通管控、淘汰激励政策。加快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具备条件的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实现电动化。协调推动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唐廊高速段)建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防控和全环节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实施园区VOCs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推动汽修等重点行业提级创绿。强化扬尘精细管控,推广施工工地基坑气膜等新技术,提升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因地制宜基本实现裸地动态清零。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空气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精细治理噪声、油烟、异味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到2027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3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实现美丽蓝天常在。 6.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大密云水库保护力度,推进官厅水库恢复饮用水水源功能。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源分类分级管控和超采综合治理。补齐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入河排污口全过程监管。开展汛前“清管行动”、汛期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降低汛期污染强度。优化水资源调度,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实施流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水生态监测评价及考核结果运用。到2027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70%以上,稳定消除劣Ⅴ类水体,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到80%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稳步提升,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7.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源头防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园地、林地土壤质量提升。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未利用地保护。到2027年,耕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8.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积极推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协同处置和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健全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推进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与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全覆盖,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基本零填埋;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四、绿水青山展现多彩画卷 9.巩固生态系统稳定性。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燕山-塞罕坝国家公园(北京片区)建设。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督。科学开展生态修复,实施京西山水工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到2035年,具有北京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展现美丽山川勃勃生机。 10.提高生态系统持续性。巩固全域森林城市建设成效,着力打造森拥园簇、秩序壮美的花园城市,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和地区生产总值交换补偿。到202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到2035年,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95%。 1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观测。加强珍稀濒危特有野生动植物保护,充分发挥国家植物园作用,完善迁地保护体系。到2035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到100%,重点保护物种和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 五、严密防控守牢安全底线 12.维护生态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生态安全要求。强化生物安全统筹管理,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开展外来物种普查与防控。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健全完善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体系。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基本建成。 13.防控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等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深化首都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核安全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和隐患处置。 六、示范引领建设宜居家园 14.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加快推动京津冀能源、产业、交通一体化发展,协同推动绿色能源基地和储能设施建设,构建“六链五群”产业布局,推广区域大宗货物“公转铁+新能源车”运输模式。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全力支持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密云水库、官厅水库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机制,实施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15.打造美丽城市样板。各区结合功能定位,提升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气候投融资、低碳领跑者等试点建设,推广美丽园区、美丽工厂、美丽社区等“美丽细胞”案例。 16.建设和美乡村范本。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业中关村建设。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科学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整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全覆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试点推广农宅光伏发电、分布式能源等。 七、共建共享彰显时代风尚 17.践行文明生活。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持续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光盘行动”等措施,让绿色消费、绿色出行、节水节电等成为习惯,加快形成全民生态自觉。 18.弘扬生态文化。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发挥首都文化资源优势,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参与生态文化产品创作,推动生态文化繁荣发展。依托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三条文化带建设,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互融互促。 19.深化多元参与。深化绿色创建、绿色产品认证推广。完善“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进自然教育、环保设施开放。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作用,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 20.展现绿色魅力。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办好全国生态日、环境日及北京生态环境文化周等活动,宣传美丽北京建设成效。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实践案例、贡献北京智慧。 八、综合保障夯实建设基础 21.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大气、噪声、应对气候变化、可再生能源等相关法规标准制定修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监管、监察、监测“三监联动”。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三长联动、一巡三查”。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2.强化政策激励。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实施并重点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环境品质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绿色低碳的资源能源价格机制。加快建设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研究建立“创绿”指数,实施绿色企业和项目绩效评价、绿色诊断。加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体系建设。 23.加强科技支撑。加大美丽北京建设科技创新投入,构建多主体融合、多渠道汇集的科技创新格局。开展新能源开发与利用、储能等重点领域研发攻关,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 24.加快数字赋能。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加强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和综合利用。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升温室气体、新污染物等监测能力。加快形成智慧执法体系,推行非现场执法。 九、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5.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负总责、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区、各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各有关部门推进美丽北京建设年度工作情况,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6.开展考核评估。开展美丽北京监测评价和建设进程评估。按照中央部署,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北京建设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按照规定将在美丽北京建设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纳入现有表彰体系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