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用指标告急:10月底将成户用光伏获得国家补贴的最后期限》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19-09-17
  • 9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户用光伏项目信息(2019年9月)》。据统计,8月新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66.28万千瓦。截至2019年8月底,全国累计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335.71万千瓦。

    至此,2019年户用光伏市场发展形势已完全明朗。剩余的剩余的14.29万千瓦(142.9MW)补贴规模在9月份将全部用完,这意味着,10月底将成为户用光伏可享受0.18元/kWh国家补贴的最后期限。

    10月份递交资料但没能及时走完全部流程的有没有“过渡期”?11、12月新增的户用光伏项目怎么办?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能否尽快收回投资成本?销售、技术、施工团队要不要遣散回家?许多分布式经销商表达了他们的困惑。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户用光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译阳曾提出建议,将11、12月新增户用项目纳入2020年户用补贴规模,确保市场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但截至目前尚未得到主管部门明确答复。

    如果这一建议获得肯定,对户用市场可以说是重大利好。但如果该建议未能获批,经销商千万不要提前抢装,用既定事实向主管部门要政策。“从我们对户用市场的调研来看,国家补贴对项目收益的影响非常大。如果没有补贴,部分地区的电费收益甚至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可能给屋顶业主的银行征信带来负面影响,进而打击所有潜在用户的安装热情。”

    同时,经销商可根据当地电网公司的备案、并网工作周期,留出足够时间提交资料,防止出现意外情况。“9月、10月全国很多地方户用项目会出现扎堆并网现象,时间周期可能延长,这是必须引起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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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5-07
    • 国家能源局接连发布了三份关于风电和光伏的意见和通知,其中包括《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关于报送2019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简称:《意见函》)。   有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通知》和《意见函》的接连发布,是对去年发布的一系列平价上网、竞价、以及补贴取消等新能源政策的补充说明,更加强调了,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的决心。   4月25日前报送第一批名单   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明确了今年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报送的时点,并规定平价项目优先保障消纳。在业内看来,这有望成为二季度国内光伏装机的重要驱动力。   今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中国新能源走向平价上网的序幕。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则明确提出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严格落实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梳理已核准(备案)未并网存量项目,鼓励各类在建或核准(备案)后未实质性开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而在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确定前,各地暂不组织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协同落实支持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政策措施,包括各地要落实降低土地相关成本有关政策要求,电网企业则要做好电力送出和消纳落实工作等。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地区应于4月25日前报送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确不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地区也应在5月31日前报送需国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的办法及工作方案。   有行业内分析师表示,这份文件明确了平价上网项目申报的时点和申报顺序,意味着光伏平价项目将在二季度释放,需求有望超预期。   由于平价项目在4月25日申报后即可开工建设,竞价项目则预期到三季度才启动,意味着前者或将在二季度错峰建设,有望驱动国内光伏装机超预期。考虑到平价项目收益率稳定,现金流优化,且不占指标,与有补贴项目并行,其将成为行业增量。而项目电价20年不变、优先消纳等规定,也将激发具备平价条件的地区运营商建设意愿,令申报规模或超预期,上述行业内分析师如是称。   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在4月10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后,4月12日,能源局有发布了《通知》,按照《通知》中的内容显示,为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各方协同将有关支持政策落实到位,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报送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   而报送名单的具体要求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拟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先行确定一批2019年度可开工建设的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含低价上网项目、分布式市场化交易项目,以下同),于4月25日前向能源局报送第一批项目名单。后续经论证具备建设条件的平价上网项目可以继续报送。   同时,鼓励存量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鼓励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对项目单位承诺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和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应优先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方案。   另外,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请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复核2018年向我局报送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其中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均不再享受国家电量补贴,执行相应的输配电价和政策性交叉补贴减免等支持政策。请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报送2019年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时予以确认,其他事项仍按关于该试点工作的两个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发改办能源〔2017〕2150号)执行。各地区可继续研究提出后续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报送能源局。   《通知》中还重点强调了,严格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建设条件。项目使用土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征收耕地占用税的在合理范围。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没有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项目单位收费,没有强制要求项目直接出让股份或收益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没有强制要求采购本地设备作为捆绑条件;有关省级电网企业或地方电网企业已论证确认拟建平价上网项目具备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升压站之外的配套电网工程。可按单个项目或本批次项目整体出具意见。  确认今年光伏补贴30亿元   而据《意见函》的内容显示,明确今年光伏风电要采取竞争方式配置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文件附件内容显示:今年光伏补贴总额30亿元,明确对户用光伏项目进行单独管理。30亿元中的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   同时《意见函》要求,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研究论证本地区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条件,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拟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经充分论证不具备建设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省(区、市),综合考虑相关规划、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确定合理的需国家补贴项目的总规模,分别按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要求通过规范竞争方式选择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   《意见函》还提出,严格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配置、核准和建设均应符合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和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有关要求。   新建光伏项目补贴竞价规定也在文件中得到明确。《意见函》要求,规范进行项目竞争方式配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在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基础上,采取竞争方式配置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应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各派出机构加强对各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的监督。
  • 《国家能源局:已用2.23GW 户用指标只剩1.27GW》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7-19
    • 7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户用光伏项目信息(2019年7月)》,其中提到,截至6月30日,全国纳入2019年户用光伏指标的项目(包括2018年下半年新增项目)共2.22685908GW,距离3.5GW的上限还有只剩1.27314092GW。 应该说,已安装规模大大超过了大多数人的预期。有媒体曾撰文指出,户用指标不足2GW,但1.27GW的数字,足以在经销商群体中引起一阵恐慌。 此前有人建议“把竞价没用完的补贴资金让给户用”,5.5亿可支持超过2GW规模。从目前形势看,不排除未来发生这种情况,但截至目前,主管部门还未公开认可过这一观点。 在撰写《补贴资金没用完,剩下的5.5亿如何处理》一文时,笔者咨询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相关负责人明确,17亿元只是初步测算量,剩余资金不会再分配。无论是给户用,还是给2018年下半年工商业项目,在没有官方消息之前,都请大家不要盲目跟风。至于组织第二次竞价……相信主管部门不会做出这种打脸的事。 1.2731GW,按照每套10KW计算,还可以安装12.73万套,如果动作快一些,可能2-3个月就能装完。应该说,指标是非常紧张的,很有可能到9月底,户用指标就会用完,市场再次进入停顿期。 不过,这次停顿是可以提前预料的,经销商不必像去年531之后那样惊慌,提前做好安排即可。利用这段时间时间,我们可以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对过去安装的项目进行巡检,甚至与部分重要客户达成协议,2020年1月份立刻并网,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特别强调,笔者不建议经销商提前抢装。去年531后项目获认可,是因为主管部门体谅基层老百姓,不愿让大家的投资打水漂。如果纵容抢装项目进入2020年指标,3.5GW、1个月过渡期都将失去意义,变成“先建先得”。事实证明,先建先得会导致市场高度混乱,带来大量“黑户”项目,绝对不可取。 户用光伏能不能与金融贷款相结合?笔者对此持开放态度,只要不是恶意坑害老百姓,与银行合作共赢未尝不可。根据此前进行的调研,一套10KW光伏系统,零售价通常为4-6万元,可能超出了部分家庭的存款数额。如果客户不愿意一次性投入,大多数经销商都愿意帮客户申请金融贷款,首付比例10-30%不等。也有一部分采用零首付的方式,通常为全额上网,这样可以方便对电费进行管理,降低风险。 目前,天合富家有“天顺宝”,阳光家庭光伏有“家庭贷”和“小微贷”,晴天科技也与当地银行机构建立合作,让更多人有机会使用清洁能源。笔者始终认为,只要选择靠谱的供应商,不采用降级、回收等劣质组件坑人,系统寿命达标,售后服务良好,那这种商业模式就是值得鼓励的。 之前上海snec展会期间,笔者与系统集成企业交流时,有企业负责人提出,部分地方对户用光伏项目管控不严,有小型工商业项目按户用申报的现象。经核实,个别省份确实存在100KW甚至更大规模的自然人户用项目,补贴更高且无需排队。在当地电力公司限制工商业分布式安装并网后,这种现象甚至有增多之势。就这一问题,笔者已经向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电科院等机构提出建议,尽快明确户用光伏规模上限,拟定相关标准,避免小型工商业项目侵占户用指标,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最后,向经销商朋友们提供一些营销和系统设计方面的建议。 第一,大品牌优先。如果不愿成为系统品牌的代理商,至少也要选择大品牌的组件、逆变器产品,减少售后纠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实事求是。向用户介绍光伏系统预期发电量时,可适当保守,切莫为了促成销售,信口开河,尽量给客户留一点惊喜,这样可以形成品牌效应,让客户成为自己的宣传员。 第三,关注发电效果,做好售后。每天对所有光伏系统发电量进行统计,如果有某个项目连续3天利用小时数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可以通过电话回访,或上门了解原因,及时消缺。笔者在山东地区调研时,临沂一家经销商就是这么做的,得到了中国电科院、广东质检院专家的一致认同。 第四,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北方以平屋顶为主,经济不发达,老百姓对投资收益比较关注,建议多采用最佳倾角设计。南方的斜屋顶比较多,一定要沿屋顶方向安装,避免架高,防止被风吹翻。如果平屋顶想做成阳光房形式,要提前告知客户对发电量的影响,同时设计一定倾角(3-5°),利用雨水对组件进行清洁。 政策原文 户用光伏项目信息(2019年7月)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2019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9〕45号)关于户用光伏项目管理有关要求,根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报送信息,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梳理统计,全国共有30个省份报送了户用光伏项目信息(西藏无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未报送)。 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可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22.69万千瓦,其中:《通知》印发(5月28日)前建成并网项目175.28万千瓦,《通知》印发后新建并网项目47.41万千瓦。 本次是第一次全国范围统计和公布户用光伏信息,受户用光伏项目众多、统计周期长、工作量大等因素影响,部分省份至7月17日上午才完成报送工作,但还有部分地区尚未按要求完成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应按国能综通新能〔2019〕45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月报工作,确保按时发布,及时上报。对不能按时公布、及时上报的,将公开通报。 附表: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统计表(截至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