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力争2025年光伏累计装机达300万千瓦》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8-15
  •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将于8月20日正式施行。《实施意见》为促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生态圈中储能、光伏、风电、氢能、节能环保、其它新兴能源等细分领域,制定了发展目标,并给予覆盖补贴、育企、指导、招引等多方面的支持。

    以《实施意见》为指引,杭州致力构建完善的绿色能源产业链,并力争在2025年实现产业规上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全市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达40万千瓦,光伏累计装机达3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本地发电总量的比重不低于50%。

    早在2008年,杭州就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低碳城市”的目标。经过十余年探索与实践,2022年,杭州“低碳城市建设水平指数”居全国第二,单位GDP碳排放量不断下降,节能减碳做到了与经济增长“齐头并进”。

    据介绍,绿色能源作为杭州近年重点打造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积累了良好基础。今年上半年,杭州39家光伏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80亿元,同比增长69.4%;全市39家储能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32亿元,同比增长86%;此外杭州环保制造业规模以上增加值增长了27.6%,这些数据在全市上半年成绩单中颇为亮眼。

    随着产业高速发展,杭州绿色能源企业实力不断增强。今年5月18日,正泰安能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达百万户。不止户用光伏发电领域,今年上半年杭州的储能、光伏、风电等重点产业链发展迅猛,新能源赛道迎来高速增长。

    近年来,杭州还通过精准招商,与名企共建平台,拓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去年6月,杭州与中国林业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共同组建“国林双碳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建设一个集森林碳汇开发、运营、交易为一体的投资运营平台,并力争成为国内最大的“碳汇经营实体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要运营平台”,引领新模式,服务碳汇全产业链。

    今年3月,杭州与东方电气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东方电气集团将在杭州投资建设光伏全球总部,助力杭州打造全省示范、全国领先的“绿色能源产业先行区”。目前,杭州绿色能源产业优势初具,以《实施意见》为指导,将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提质发展。

    绿色能源装备和应用场景拓展,是绿色能源装备企业的核心需求,为鼓励氢能、储能、光伏等绿色能源领域推进综合应用,《实施意见》提出将园区、工厂配建新能源项目和开展节能改造作为评价认定零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的重要依据。同时,对验收通过的省级以上零碳园区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评2023至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为加强绿色能源企业梯次培育,《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力争培育“雄鹰”“鲲鹏”绿色能源企业各10家,对生产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熔盐储能装备、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的企业,其相关业务年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后,年销售收入比上年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同时,为助力绿色能源企业取得规模优势,《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对储能、氢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等企业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厂房、旧设备等)达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按实际贷款金额给予最高1%年利率的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贴息。

    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驱动,《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清洁能源技术装备、储能和动力电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节能增效等领域,实施重点“卡脖子”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发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对揭榜项目按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透过《实施意见》可以看见,杭州一如既往保持着勇于创新的魄力,超前布局新兴能源产业,如潮流能、地热能、光热发电和核电等领域,均给出了突破方向。对加快绿色能源替代应用,也给出了具体扶持措施,如通过补贴鼓励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在杭州进行固定式加氢站和氢燃料电池运营车辆的示范运用。今年5月16日,杭州市首座氢能利用站、绿色交通综合能源站已经在滨江区正式启用,氢能汽车距离我们已不再遥远。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62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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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11-17
    • 11月16日,四川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平昌双滩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南江大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建设分散式风电,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推进通江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加快光伏资源开发,推动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打造农业、交通、市政等领域光伏应用场景,探索开发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绿色项目。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加快南江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到2025年,水电装机容量超过6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水电装机容量超过15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12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00万千瓦。 原文如下: 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 巴中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决策部署,推动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根据市碳达峰碳中和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增强基础能力,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气候、经济效益多赢。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3%以上,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确保生态安全,构筑渠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巴中市生态环境形成高质量常态,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稳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大幅下降,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70万千瓦左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加强源头防控 (三)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立足于区域自然生态特点和资源禀赋,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政策的衔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全面建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推动构建城市城镇发展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三大国土空间,构建“一屏三廊四区”的生态空间(大巴山系米仓山生态屏障;巴河、通江河、南江河三条生态廊道;光雾山、诺水河、五台山、驷马河湿地四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生态红线保护区、农田保护集中区、城镇发展区、生态控制区、农业发展区的“五区”发展空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差异化管理。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积极推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落地应用,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依托“智慧巴中”云,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信息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充分对接、数据实现加快汇聚,建立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共享流通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大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参与配合,不再列出,下同) (四)实施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关口,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监督为环境监管兜底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严禁不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及产业定位的企业入园,从末端治理变为源头管控。强化“三线一单”引导与约束,发挥环评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鼓励产业园区在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及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中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退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平昌双滩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南江大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建设分散式风电,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推进通江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加快光伏资源开发,推动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打造农业、交通、市政等领域光伏应用场景,探索开发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绿色项目。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加快南江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到2025年,水电装机容量超过6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水电装机容量超过15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12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00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实施“气化巴中”行动。推动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加大天然气、页岩气、页岩油勘探开发投入,持续推进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探索争取建立天然气、石油等资源开发新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天然气长输管网基础设施,建设CNG、LNG、加氢加注站点。推动天然气资源就地转化利用,建设巴中曾口-金堂化工园区、平昌石龙门化工园区,打造川东北天然气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加快通江燃机电站、华油中蓝LNG二期等项目建设。到“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天然气年产能分别突破20亿立方米、40亿立方米,页岩油产能分别突破2万吨、5万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稳妥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下降。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压减煤炭总量,淘汰燃煤小锅炉,有序实施散煤治理,持续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替代工程。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推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低碳燃料替代传统燃油。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民生用气,统筹工业和化工原料用气。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大力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在工业生产和油气开采领域,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驱钻井等电动替代装置。在交通领域,加快公共交通、环卫、旅游景区、工程作业、家庭用车等领域电动化进程,优化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在农业领域,推广电制茶等。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25%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左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电网协调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接纳能力。推进电网提档升级,加快建设500千伏巴中站增容扩建工程、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优化110千伏、35千伏网架结构,完善主网架和输送体系。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补齐补强农配网“短板”,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推动配电网智慧化发展,加大中压配电自动化终端升级,加快配电自动化主站建设,实施配电终端物联网化改造,实现中压配电网可观可测可控,2030年基本建成高比例清洁能源和高比例电力电子特征下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智慧化配电网。深化能源数字经济平台运用,健全新能源线上业务办理、消纳测算、补贴申报体系,建设全市能源大数据中心,促进新能源有序协调高效发展。深挖电力大数据价值,打造数据应用场景,推动企业节能减碳。“十四五”期间,城乡配网投资占电网总投资的50%左右,到2025年城乡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99.87%。(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节水行动,深入实施绿色家庭、学校、社区、出行、商场、建筑等创建行动,选树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到2030年,按省上要求完成国家、省级节约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近零碳排放示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县级及以上机关90%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市直、县(区)直机关达到100%。广泛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市民转变出行方式,鼓励选择绿色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大力推广使用节电灯具、节能家电、节水器具产品,扎实开展限塑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回收,鼓励使用布袋、纸袋和可降解购物塑料袋,全面减少一次性客房用品和餐具使用量。在全社会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市民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到2025年,县(区)级以上政府采购中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0%,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3万吨标准煤以内,比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领域 (七)强化工业领域协同增效。聚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引导企业加强工艺优化、设备技改、管理创新,推动企业清洁生产、绿色生产。围绕“两瓶酒、一块肉、一瓶水”,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白酒、茶叶,争创省级优质白酒产业园区、建设西部肉制品生产基地。围绕中医药、医疗器械,做专做特中药优质饮片、现代生物制品生产,打造西部现代生物医药康养新兴产业基地。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加大天然气、石墨、霞石等特色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发展天然气加工应用、锂电池负极材料、先进碳材料等产业,建设川东北清洁能源基地和西部先进碳材料基地。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企业,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绿色制造体系,推动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力争建成绿色园区2个,绿色工厂10家,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2030年进一步提升至62%。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明显下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交通运输协同增效。 1.推动运输装备绿色转型。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引导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等运输工具新能源化。加快淘汰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车,鼓励重型柴油车更新替代,推广电力、液化天然气、氢燃料重型货运车辆。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完善港口岸电设施。推动机场保障车辆和设施设备“油改电”,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水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不含摩托车)比例达到40%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进入峰值平台期。(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拓展外向战略性大通道,完善高效便捷区域交通网络,加快构建内畅外联立体交通网络体系。持续提升恩阳机场运营保障能力,打造川东北重要中转机场和航空培训基地,推进南江、通江、平昌通用机场建设。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逐步减少长距离公路客运量,提高铁路客运量。加快推动广巴铁路扩能改造,推动汉巴南铁路汉中至巴中段启动项目前期,争取成巴安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推动市中心城区、文旅新区轨道交通规划研究。不断优化高速公路网,升级改造国省干线公路,推进“四好农村公路”提质扩面。完善公共交通出行链条,建立多层次、便捷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公众选用绿色出行方式。到2030年,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8%。到2030年,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85%。(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工程,推进“绿色公路”试点建设,推广普通国省干线绿色低碳养护技术,实现废料回收率达98%,循环利用率达80%。因地制宜推进新建、既有道路路灯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路灯或太阳能路灯。完成码头岸电设施改造。合理布局主城区充电站点,在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场所增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加快建成北环线、黄家沟新能源充电站、巴中红碑塝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及停车场项目建设,推动已建加油加气站拓展加氢功能。到2025年,实现快充电(换电站)覆盖80%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50%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到2030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客运枢纽站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城乡建设协同增效。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围绕“一主三副多点六廊”城镇空间结构,建立健全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绿色协调发展机制,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开展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持续推动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行动。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实施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广钢结构建筑和混凝土装配式住宅,全面推广节能门窗、绿色建材。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30年,城市绿地覆盖率达60%,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探索大型建筑智慧能效系统等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星级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等筑规模化发展。推动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体系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和稳定运行,加强建筑运行能耗监测、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健全建筑能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模式。到2025年全市新建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30%以上,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10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有序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探开发,因地制宜利用燃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等清洁能源耦合供能,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鼓励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推进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项目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厂房、商业大厦、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等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引导建筑炊事、供暖、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水平。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引导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川东北民居,推广应用现代夯土、装配式建造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动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灯具、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破解农网“低电压”、重过载和“卡脖子”现象,提升农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完善收储运全产业链,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利用。加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种养循环利用模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巴适巴食”生态农产品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加强农田保育,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节水灌溉、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等节能低碳技术,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碳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应用绿色农药,提高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生态建设协同增效。加快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入开展全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抢抓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机遇。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活动,优化林分结构,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空山、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建立以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加强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推动生物多样性与固碳能力协同发展,建立“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全覆盖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提升森林保护管理水平。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防控,大力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持续完善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和环境质量指数,巩固保持水网密度指数和环境限制指数,全力降低土地胁迫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确保到2025年,生态质量指数不低于现有水平。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和长江“十年禁渔”,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点推动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竹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大工程。大力开展宜林“四荒”造林、“四旁”植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渠江源头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建成水系防护林新(补)植1000公里,实现主要河流流域内宜林荒山全部复绿。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700万立方米。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0%。(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环境治理 (十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坚持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污染控制制度,建设“巴中智慧大气”监管系统,综合利用移动走航、便携式检测、值守监控、终端调度等监测手段,构建起市、县、乡三级大联动体系,实现监管全履盖。以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为中心,划为核心管控区和重点管控区,对管控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污染源台帐清单,挂牌整治销号,实现精准防控。推动重点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打造“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绿色标杆建设工地)。聘请专家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组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技术团队,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大气污染形势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大气污染源解析、源清单编制、节能减排等基础工作,动态更新大气重点污染源。重点推动PM2.5和O3污染协同治理,统筹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针对夏秋季和冬春季分别以O3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探索区域协同治理路径,深化川东北地区大气联防联控。(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持续推进县城及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统筹推进沿河场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输送管道及改造,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站全覆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在100%,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8%,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6%以上,全市7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优先推进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二类区建设,同步推进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三类区建设。坚持“厕污共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示范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均达90%以上。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保持重点区域的清洁卫生。全覆盖实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置工程,持续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同步监测、溯源分析,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完成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面整治,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形成管理系统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及通江县、巴州区共21个“千吨万人”规模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探索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源头监管,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结合“清废”行动,逐步消除填埋处理方式,提高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敏感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查清环境风险,建立土壤污染源清单。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土壤污染现状。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要实行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产业新增产能的快速增长,严格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加强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保护,加强建设用地、农用地等重点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与涉重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健全工矿、医疗、农林、建筑、电子电器固体废物等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系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推动实施各县(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巴中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1个。中心城区(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江县、南江县和平昌县分别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分别实施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巴中市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服务于巴中市城市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产业,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加工基地。规划期内,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启动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9%。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综合利用。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制度,确保到2025年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率保持在100%。加快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达标改造,推进巴中市污泥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全面排查并整治生活污水污泥违法处置、存放企业,完善生活污水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到2025年全市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率稳定在100%,生活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率程度进一步提高,污泥全过程监控体系更加完善。(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模式创新 (十六)推动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基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目标要求,推动各县(区)因地制宜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差异化路径和有效模式,优化区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助力实现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温室气体减排要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恩阳区“无废城市”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探索不同类型区域减污降碳推进机制,促进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探索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路径。(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园区根据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园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探索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园区等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促进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通过绩效评级等政策手段,倒逼企业采取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数字赋能、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提标升级,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大幅减排,环境治理绩效显著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深度节能减污降碳路径,打造“近零”排放标杆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支撑保障 (二十)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积极探索开展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统筹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积极融入碳排放权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施碳市场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加强咨询、检测、核查等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实施碳排放数据“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的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严格落实履约制度。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系统建设,推动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减污降碳经济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技术研发、试点示范、能力建设、老旧装备淘汰的财政支持力度,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贴息范畴。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有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电价政策。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阶梯电价、用水定额、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巴中市公用事业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开展光雾山温室气体监测站点试点建设,开展主要温室气体浓度试点监测,服务支撑碳排放量核算校验,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吸纳、培育减污降碳方面专家。落实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常态化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落实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取得成效。(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开展宣传引导。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教育内容,鼓励开展减污降碳人才培养。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人员配备和教育培养,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干部培训和日常工作内容。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鼓励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支持开展碳中和公益活动。加大减污降碳先进典型宣传,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拓展对外合作。积极参与气候和环境区域合作,加强友好市(州)在绿色能源、生态环境等领域经验交流。强化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深化清洁能源产业、温室气体减排、“无废城市”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合作。推动高校、大型企业战略合作融入减污降碳。开展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领域合作。引进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生产绿色低碳产品。(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严格考核督察。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减污降碳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部门实行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
  • 《广东中山: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8-14
    • 8月7日,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优化能源结构。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发挥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支撑过渡作用,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十五五”期间油品消费达峰并稳中有降。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创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万千瓦。因地制宜探索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推动其接入低电压配电网进行就地消纳。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等保障机制。 原文如下: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市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对标对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中山实际,增强系统观念,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导向。结合中山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碳排放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在产业发展、能源消费、低碳交通、建筑节能、生态环境、居民生活和财政金融等方面科学设计政策工具,制定和实施配套政策,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低碳发展机制,为实现碳达峰创造良好条件。 稳中求进,重点突破。贯彻落实低碳发展理念,整体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城市,突出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碳汇能力、增强低碳意识等低碳发展重点环节。在重点领域企业开展降碳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后逐步推广。 创新引领,全民参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技术创新,提升核心关键技术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低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广,加强对碳达峰工作的宣传,倡导全民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实现碳达峰的行动中。 项目带动,示范引领。整体谋划一批示范性强、带动面广、关联度高的低碳示范项目,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的载体和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全市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5%左右,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 根据碳达峰目标任务,围绕我市碳达峰要求,从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出发,提出以下重点领域降碳政策与行动: (一)开展能源领域降碳行动。 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严格落实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政策,新建锅炉必须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十四五”期间对造纸等重点行业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有序进行现役机组的节能升级改造,推进供热改造。 2.保障能源安全。加快推进建设珠中江干线天然气管网。优化配置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在工业热负荷稳定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内建设区域式分布式能源站。到2025年,我市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40亿立方米/年。 3.优化能源结构。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发挥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支撑过渡作用,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十五五”期间油品消费达峰并稳中有降。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创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万千瓦。因地制宜探索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推动其接入低电压配电网进行就地消纳。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等保障机制。 4.发展氢能产业。制定中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全市加氢站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参与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成立中山市氢能源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中山市氢能产业能级提升和技术进步。探索海水直接电解制氢技术攻关,加快研发制氢系统设备中的电源、电解槽、氢气纯化器、储氢系统和加氢装置等核心关键设备,发展新型氢燃料电池系统,积极推进国家液氢示范项目建设。 5.提高垃圾焚烧发电效率。建设安全、经济、环保、低碳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泥焚烧发电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现有垃圾焚烧机组的能源使用效率。探索实施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四期扩容项目,推动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厂二期扩容项目投入运营。 (二)开展工业领域降碳行动。 1.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培育“4+6+4”产业集群,建设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鼓励采用低碳模式,做大做强智能家居、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四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支撑全市制造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壮大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激光与增材制造、新能源、智能机器人、精密仪器设备、数字创意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5%。 2.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按照省统一部署,及时发布并落实年度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深入挖潜存量项目,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落实省市“两高”项目有关规定,加强市域统筹,支持重大和战略性新兴项目建设。到2030年,全市单位水泥熟料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8%以上,我市钢铁、建材、化工、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推进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改造。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和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节能新材料应用,重点在化工、电镀、印染、食品、线路板、造纸、五金加工、建材等行业推进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改造。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传统制造业科技附加值,实现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降低单位产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4.构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传统制造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升级,鼓励使用绿色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升级,全面提升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作,建立绿色供应链模式,优先支持绿色工厂及绿色产品供应商纳入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5.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工业园区。利用全市低效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契机,积极创建低碳工业示范园区,提高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模化集约化使用效率,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载荷能力和电网结构,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提高节能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引导低效工业集聚区绿色低碳发展。 (三)开展建筑(城乡建设)领域降碳行动。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推动海绵城市等“韧性城市”建设,大力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增强城乡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立完善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建。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结合城市更新,优化区域空间,完善城市生态系统,改善城市微气候环境。 2.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农民自建住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保障性住房应符合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划定区域范围的相关要求,在新建民用建筑土地出让、项目规划阶段加入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将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和规划条件中,严格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开展建设。打造一批高等级的绿色建筑集聚区,推动绿色建筑高等级、规模化发展。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 3.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空调系统、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国有企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4.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建筑材料消耗。推广采用工业化方式生产的装配式建筑,培育装配式建筑建设基地和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在土地出让、项目规划阶段加入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将相关要求落实到供地方案和规划条件中。到203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5.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鼓励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积极开发适合发展光伏发电的应用场景,在三角、南头、古镇和火炬开发区试点建设与建筑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应用示范,在政府、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既有公共机构建筑与公有物业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到2025年,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6.强化绿色运营管理。强化公共建筑节能,重点抓好办公楼、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能耗限额管理,提升物业节能降碳管理水平。逐步在全市政府建筑和大型公用建筑实施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楼宇节能控制系统。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到2030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比2020年分别降低7%和8%。 7.落实绿色高效制冷行动。积极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重点推进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加强智能管控和运行优化,提高制冷机房能效水平。重点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国有企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效制冷行动,推动集中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园区制冷改造等,大幅提升建筑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高20%。 (四)开展交通运输物流领域降碳行动。 1.打造高效便捷城市交通网络。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推进绕城高速建设,加快零换乘交通枢纽建设。构建“四纵三横”铁路网、“四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完善“二环十二快”快速路网。“十四五”期间,实现轨道交通里程增加40%,高速通车里程翻一番,实现1小时内与大湾区相邻城市互达,干线公路通车里程增加30%,主城区与外围镇街间30分钟互达,引导黄圃港集装箱码头通过南沙港铁路和黄圃货运站开通“铁-公-水”联运业务。 2.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建设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营造良好绿色出行环境,鼓励以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方式绿色出行。 3.推动客货交通高效低碳发展。鼓励绿色节能车辆使用,加大对老旧重型货运车辆报废更新的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引导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推动客货交通车辆向新能源转型,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30%以上,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重点推进氢能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逐步推进市内物流配送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引导老旧船舶提前退出运输市场,大力推广天然气动力船舶。 4.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大力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新建住宅配套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应按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力争建成充(换)电站120座、公共充电桩7000个、加氢站15座以上,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形成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积极推动中山各港口配套建设船用岸电设施,新建码头(油气化工码头除外)严格按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及建设岸电设施,按省统一规划开展LNG加注站建设。 (五)开展农业农村领域降碳行动。 1.提高农业减排固碳能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减少甲烷排放。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畜禽粪污管理温室气体排放。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30年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每年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4000亩以上,减少化肥使用量;每年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8000亩以上,全面提升农田水分生产效率和化肥利用率。 2.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能效水平。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统筹推进田、土、水、路等方面综合治理和多方面创新。推进农机渔船节能减排,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实施更为严格的农机排放标准,减少废气排放。推进渔业设施和渔船装备节能改造,淘汰老旧木质渔船,鼓励建造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推动渔船节能装备配置和升级换代。 3.拓展农业农村清洁能源开发空间。支持农居连片进行光伏发电应用开发改造,建设与绿色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光伏生态农业大棚、养殖场等光伏发电项目。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太阳能路灯、村镇级光伏集中应用,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利用发电示范。 (六)全社会绿色降碳行动。 1.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推行绿色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大力治理“餐桌污染”,提倡健康节约饮食文化。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推广绿色产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全面推进绿色办公和绿色行政,推广无纸化办公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2.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支持我市国有企业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参与研发与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加强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专业机构的技术合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低碳技术创新体系。采用“揭榜挂帅”机制,推动各类机构开展低碳相关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依托建设翠亨新区零碳示范区的重大契机,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提高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水平。依托先进低温研究院、明阳智能、中科富海、大洋电机等研究机构和企业,培育氢能装备制造和应用产业链。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清洁生产技术、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节能降碳技术以及促进碳吸收技术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 3.推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垃圾源头控制体系,逐步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推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继续推进现有垃圾焚烧发电扩容项目,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排查中山市已封场或已废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数量并制定清单,研究逐步资源化利用或焚烧发电。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不低于6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5%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 4.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发展。以节能降碳为核心,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城市照明系统升级改造,提高照明系统能效、淘汰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使用紧凑型、直管型荧光灯及金属卤化物灯等节能灯具,推动办公区更换LED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实现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区域节能灯全覆盖。 5.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消灭宜林荒山,加快疏残林(残次林)、低效纯松林和低效桉树林改造,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人造林树种结构,积极培育优质树种,实施乔灌草相结合、针阔叶树种混交、乡土阔叶树种培育等改造措施。通过生态疏伐、景观疏伐、卫生伐等措施,加强复层林培育,提高森林郁闭度和光能利用率,增强林地储碳功能。 (七)加强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 1.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依托全省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完善温室气体相关统计和核算工作基础并探索推动市级部门间碳排放相关数据的信息共享。研究将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逐步扩大至镇街范围。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2.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或修订过程中,推动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推动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城市发展建设相关标准的制定,研究建立碳减排量评估与绩效评价标准、低碳评价标准等管理技术规范。 3.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按省有关要求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的约束力。 4.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有序推动老旧基站、“老旧小散”数据中心绿色技术改造,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新建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电能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八)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 1.建设碳中和试点示范区。支持翠亨新区、神湾镇等开展碳中和示范区建设,科学制定实现碳中和目标总体方案和工作机制,明晰细分领域行业的节能减碳技术路线,推动中山碳中和技术与绿色产业协同创新实验室在中山落户,为全市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累经验。 2.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利用全市低效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契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引导全市低效工业园区(集聚区)向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工业园区(集聚区)国土空间规模化集约化使用效率,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载荷能力和电网结构,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提高节能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推进园区节能数字化平台建设。在工业园区(集聚区)内打造一批掌握低碳核心技术、具有先进低碳管理水平的低碳企业,带动相关行业减污降碳技术的发展。到2030年,我市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 3.开展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以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和碳排放总量稳步下降为主要目标,通过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和创新示范,引导开展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着力提升建筑节能水平,降低建筑碳排放。到2030年,建设5个零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高目标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九)推动碳达峰后稳中有降。 在能源生产端通过技术创新继续提高传统燃煤、燃气电厂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每度电的二氧化碳排放。发展光伏、氢能等绿色新能源技术,降低电力领域的碳排放水平。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加快服装制造(印染、洗水等)、造纸、金属表面处理、化工、金属加工、管桩生产等传统产业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升级改造。发展高端制造业,降低工业领域的碳排放水平。推进居民生活领域“电气化”替代,推动家用炉灶和热水器由用气向用电转换,家用新能源车逐步取代燃油汽车。 三、重点项目 (一)助力碳达峰的能源领域发展项目。 为保障中山市未来社会和产业发展所需能源,预计2025年前安排建设天然气管道珠中江干线项目(中山段)50公里。 (二)“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 在科技创新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划项目221项,其中年碳排放超过1万吨的16项。高碳排放重大项目在原有节能降耗措施基础上,组织开展低碳建设运营技术措施的研究,进一步提升降碳潜力。项目立项阶段,在可研报告和项目环评中应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分析,识别关键碳排放节点,重点预测产生碳排放的主要工序或节点的排放水平。包括核算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能源活动与工艺过程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导致的二氧化碳产生量、排放量,碳减排潜力分析等。根据碳排放测算结果,分别从能源利用、原料使用、工艺优化、节能降碳技术、运输方式等方面提出碳减排措施。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明确碳排放主要工序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规模、资源能源消耗及综合利用情况、能效标准、节能降耗技术、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清洁运输方式等内容,提出碳排放量削减方案。 (三)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在翠亨新区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多能互补新能源利用示范工程。包括建设总体规模10兆瓦分布式光伏;建设“水源热泵+冰蓄冷”供冷站1座、液氢储运型加氢站1座、氢燃料电池能源站1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过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镇街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积极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把相关内容列入市委党校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考核。 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三)配套政策支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清理地方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市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市低碳项目储备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绿色信贷发展专项资金,依托支柱产业加大绿色信贷投入。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积极发挥舆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碳达峰相关的宣传引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引导和科普教育,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利用好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加大低碳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各阶层宣传落实低碳城市建设,提高公众对碳达峰的认知程度,推动全民广泛自觉参与低碳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