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超导技术做污水处理 浙江桐庐这个项目通过“院士团”鉴定》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 wangyang
  • 发布时间:2020-10-30
  • 10月13日,浙江省桐庐县春江东路与宝心路交叉口,一辆中巴车缓缓停在路边,中国科学院院士、2016年国家最高奖获得者赵忠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王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陈仙辉等一批学者专家纷纷走下车。他们组成的鉴定委员会,将对桐庐洋州排涝站采用的“一体化超导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项目鉴定。超导是指某些物质在一定温度条件下(一般为极低温度)电阻为零的性质。例如,医疗领域常用的核磁共振就是应用了超导技术。

    “这次,我们将超导技术应用到污水处理领域,自主研制一体化超导污水处理设备,对水体中的COD、总磷、悬浮物、氨氮等都具有较理想的处理效果,相关技术已获得国家专利6项。”杭州中科凯凌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袁駼说。

    对比目前常见的一些污水处理技术,该技术的特点是污水处理效率更高、速度更快、处理范围更广,而且设备是撬装式,可车载,布局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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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余姚以巡促改 加快污水处理管网建设》

    • 来源专题: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 编译者:王阳0
    • 发布时间:2023-06-23
    •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在2022年度宁波市“甬有碧水”水质绩效考评中获得了宁波2.235亿元的奖励资金,位列宁波各区(县、市)第一,标志着余姚市近年来污水管网建设、城镇污水治理取得显著成效,该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巡视整改的有效助力。    此前浙江省委巡视指出,余姚市存在“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管网收集输送能力不足”的问题。对此,余姚市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层层扣紧责任链条,深刻剖析该市在污水收集、输送、处理能力上的不足,梳理污水输送系统中的难点、卡点、堵点,系统性推进重大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面补齐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能力上的短板。    在加强污水输送能力方面,余姚市重点关注该市污水输送能力不足、区域污水输送“卡脖子”等问题,全力推进市级重大污水输送管网建设项目。近年来,建成了余姚市域污水输送复线、尾水排海复线两条市域污水输送大动脉,将该市污水输送能力提升至30万吨/日,实现了市域污水输送能力的翻倍增长;完成了临山-排海5#泵站、丈亭泵站-姚东泵站等两条污水输送管道的建设,打通了姚西片区及姚东片区部分卡点。    今年,启动了东7#泵站污水输送工程、丈亭污水输送管道大修工程、姚东污水泵站-城东路污水输送管道工程、梁周线污水管道迁建工程等4大污水输送系统提升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该市污水输送能力。    据统计,近三年余姚市建成市域主干管约27公里、城区污水收集支管8.5公里、乡镇污水管网超60公里,城区及所有平原乡镇(街道)污水主干管网已实现全面覆盖,城区规划市政污水收集管网已全部建成,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也正全力加速,污水收集支管、毛细管进一步完善。    在提升污水输送能力、打通污水输送瓶颈,做好污水“全收集、全输送”的同时,余姚市同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全力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2021年,完成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二批(一阶段)项目的建设,将余姚全市污水处理能力从22.5万吨/日提升至25万吨/日,当年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水处理量为21.62万吨,污水厂运行复核率为86.48%,满足该市污水处理需要。    2022年,该市启动了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二批(二阶段)扩建项目,此次扩建完成后将余姚全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30万吨/日,能满足未来几年该市污水处理的需求。    在此基础上,余姚市完成了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提升至浙江省清洁排放标准,2022年,污水厂累计削减COD1.71万吨,削减氨氮1714吨,远超宁波市污染物减排考核要求。    下一步,余姚将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全力做好污水“一张网”建设,最大程度扩大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加快推进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落实现有污水管网疏通、检测、修复工程,补齐重点区域污水治理设施短板,进一步细化完善管理制度,下好城乡生活污水运维养护“一盘棋”。
  • 《浙江省《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报批稿)》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wangyang
    • 发布时间:2020-05-24
    • 浙江省《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报批稿)于近日公示,本导则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体布局,地下厂区设计,地面层设计,辅助设计,施工与调试,工程验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规范和指导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结合浙江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体布局,地下厂区设计,地面层设计,辅助设计,施工与调试,工程验收。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168号供水大厦,邮政编码:310009),以供修订时参考。